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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話題之處理?

發表於 : 週五 2月 13, 2009 5:10 pm
台北客
純粹馬後炮

請問董事跟園丁們
如果爭議話題已經偏離常軌
或是明顯是私人恩怨
是否應該儘速移除較好
不然演變成對簿公堂
對當事人或論壇主事者皆不好


請問大家是否可以賦予園丁們絕對的權利
對於話題被刪除
不得有異議?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發表於 : 週五 2月 13, 2009 5:22 pm
lcx
台北客 寫:純粹馬後炮

請問董事跟園丁們
如果爭議話題已經偏離常軌
或是明顯是私人恩怨
是否應該儘速移除較好
不然演變成對簿公堂
對當事人或論壇主事者皆不好


請問大家是否可以賦予園丁們絕對的權利
對於話題被刪除
不得有異議?
聲援一下, 實在是該做些處理,

其實最怕的是被記者發現炒作, 而使這醫界的秘密花園曝光,

以後要發醫界負面新聞可就簡單多了......

只是絕對的權力好像也怪怪的, 聽起來不太民主??

不知道有沒有更好的法子呢??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發表於 : 週五 2月 13, 2009 5:23 pm
Dr. W
+1

不管誰是誰非
看到有點摸不著頭緒的文章
真的覺得很煩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發表於 : 週五 2月 13, 2009 5:23 pm
老烏鴉
附議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發表於 : 週五 2月 13, 2009 5:24 pm
Rebecca
+1
建議多PO一些溫馨小品
LIFE IS SUFFERING...WHY NOT KEEP LAUGHINGING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發表於 : 週五 2月 13, 2009 5:27 pm
zz
+1 (GOODJOB)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發表於 : 週五 2月 13, 2009 5:28 pm
J&James
+1
明顯私人恩怨 建議鎖文...
若累犯建議停權一週等等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發表於 : 週五 2月 13, 2009 5:29 pm
訪客'
蒙住眼睛不看就好啦
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發言負責任
當事者既然願意為自己的發言負責任
而且當事者彼此都認識
這些發言談不上匿名發言了
這些發言都應該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
不想看的人就不要看
園丁管那麼多幹什麼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發表於 : 週五 2月 13, 2009 5:29 pm
forester
之前分區的目的也是讓各自看各自想看的
(有人不喜歡看男島)
可是有了檢視熱門主題這功能後
就會看到一些爭議性話題了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發表於 : 週五 2月 13, 2009 5:38 pm
chichang
是否能像我的作法一樣,在這個求助區先發難,經過5人覆議就開刀割除或鎖定。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發表於 : 週五 2月 13, 2009 5:39 pm
TC
網路討論空間的必然結局? 熱力學第二原理....

論壇一開始那種熱烈溫暖的感覺似有點變質.

現實與想像真的有很大的差距. 也證實人類是不完美的動物, 也證實佛家說的"杜卡(Dukkha)原理", 杜卡是巴利文的"粗製濫造的車軸", 翻成中文就是"苦", 四聖諦"苦集滅道"的第一諦, 世上一切事物都遵循"杜卡原理".

佛家說"味患離", 就是告誡人們, 在感覺到不對的味道時, 就要想到禍患, 並且立刻遠離. 佛又主張對不守戒的比丘採用"默擯"的方法對付他, 不要理他罵他, 不要言語刺激他, 不要挖苦他, 默默遠離他, 讓對方有可以反省沉澱的空間, 越是激怒對方, 越會讓彼此自我防衛, 這樣彼此都沒有進步的空間. 反而造就身口意三業, 墮入無間地獄. 如果自覺是自己有錯誤, 誤會了對方, 也要採取正念正見正思惟的方式面對, 不可繼續扭曲事實.

以上幾點意見請大家參考.

09-2-15 增:
感想: (不是指任何一方.)

1. 放不下是因為還有所求. 有人說愛的相反不是恨, 而是忽視, 漠不關心. 如果常看 HBO, 會發現咒罵對方之後, 接著就是兩人深情擁抱 -- 原來咒罵對方是為了得到愛!

2. 寬恕別人其實是寬恕自己. 是因為自己的大腦迴路無法跳出來, 進入無限迴圈, 別人的過錯只是一種外射, 最終解脫之道是寬恕自己. 寬恕自己, 自然也就會寬恕別人.

3. 我是旁觀者所以觀點可以如此超然. 如果我是當事人可能反而更難以跳脫情緒的操控. 那要怎麼辦? 學佛, 修行是解脫之路. 直到一天我深陷困境時還能自我觀照, 了解"無常, 苦, 無我", 還有一切世事是"緣起性空"的道理之後, 才有辦法解決這問題.

4. 情緒的神經速度比理性的神經速度快. 所以往往在知道自己不應失控時, 就已經罵出口了...

5. 貶低對方的言詞是為了讓對方符合自己心中對對方的想像.

6. 象與騎象人的道理.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發表於 : 週五 2月 13, 2009 5:40 pm
台北客
witch 寫:蒙住眼睛不看就好啦
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發言負責任
當事者既然願意為自己的發言負責任
而且當事者彼此都認識
這些發言談不上匿名發言了
這些發言都應該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
不想看的人就不要看
園丁管那麼多幹什麼
這也是一個想法
反正文責自負

那請問一些莫名其妙來賣GOLD的文章
是否也應該保障他不被刪除?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發表於 : 週五 2月 13, 2009 5:41 pm
J&James
TC 寫:網路討論空間的必然結局? 熱力學第二原理....

論壇一開始那種熱烈溫暖的感覺似有點變質.

先前網友傳了一篇幾年前的中區網聚事件給我, 讓我感到現實與想像真的有很大的差距. 也證實人類是不完美的動物, 也證實佛家說的"杜卡(Dukkha)原理", 杜卡是巴利文的"粗製濫造的車軸", 翻成中文就是"苦", 四聖諦"苦集滅道"的第一諦, 世上一切事物都遵循"杜卡原理".

佛家說"味患離", 就是告誡人們, 在感覺到不對的味道時, 就要想到禍患, 並且立刻遠離. 佛又主張對不守戒的比丘採用"默擯"的方法對付他, 不要理他罵他, 不要言語刺激他, 不要挖苦他, 默默遠離他, 讓對方有可以反省沉澱的空間, 越是激怒對方, 越會讓彼此自我防衛, 這樣彼此都沒有進步的空間. 反而造就身口意三業, 墮入無間地獄. 如果自覺是自己有錯誤, 誤會了對方, 也要採取正念正見正思惟的方式面對, 不可繼續扭曲事實.

以上幾點意見請大家參考.
中區網聚事件 (偽可愛) (偽可愛)
可否PM給偶 (賊) (賊)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發表於 : 週五 2月 13, 2009 5:43 pm
chichang
TC 寫: 佛家說"味患離", 就是告誡人們, 在感覺到不對的味道時, 就要想到禍患, 並且立刻遠離. 佛又主張對不守戒的比丘採用"默擯"的方法對付他, 不要理他罵他, 不要言語刺激他, 不要挖苦他, 默默遠離他, 讓對方有可以反省沉澱的空間, 越是激怒對方, 越會讓彼此自我防衛, 這樣彼此都沒有進步的空間. 反而造就身口意三業, 墮入無間地獄. 如果自覺是自己有錯誤, 誤會了對方, 也要採取正念正見正思惟的方式面對, 不可繼續扭曲事實.
以上幾點意見請大家參考.
確實如此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發表於 : 週五 2月 13, 2009 5:44 pm
訪客'
我反對
論壇不是標榜言論自由嗎?
什麼樣的言論適合論壇?
什麼樣的言論不適合論壇?
論壇的園丁可以說了就算了嗎?
更何況雙方彼此認識都知道對方是誰
沒有所謂匿名不匿名
對於不認識雙方的我們來說
那些都只是個符號而已
反正我們也不認識雙方
茶餘飯後多點話題看也是一種享受
論壇的園丁不應該有任何的動作
因為只要有任何的動作
就會讓人覺得論壇的所謂言論自由這個標榜是有問題的
令人質疑的
請各位萬萬深思
不要干涉言論自由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發表於 : 週五 2月 13, 2009 5:46 pm
MK
網管本來就有其該付的權利&義務

該做什麼就做什麼

文章該怎麼處理就處理

不應該因人/事/物就有所改變

該刪文/禁止回文/禁止修改文章就該馬上處理了

頂多做完處理公告一下就好了

不然會越來越麻煩唷... (bingo)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發表於 : 週五 2月 13, 2009 5:47 pm
J&James
MK 寫:網管本來就有其該付的權利&義務
該做什麼就做什麼
文章該怎麼處理就處理
不應該因人/事/物就有所改變
該刪文/禁止回文/禁止修改文章就該馬上處理了
頂多做完處理公告一下就好了
不然會越來越麻煩唷... (bingo)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網有網管 (GOODJOB) (GOODJOB)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發表於 : 週五 2月 13, 2009 5:48 pm
台北客
當事人面臨的情境
有時我們第三者無法去體會
當然有這些佛家的思維是好的

我主要的意思
預防

如果該串話題及早移除
是否可免於雙方法庭上見?

而移不移除
園丁一定面臨相當的壓力在...

言論自由的底限在哪裡?
完全無為而治
那就不用園丁了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發表於 : 週五 2月 13, 2009 5:50 pm
老烏鴉
台北客 寫:
witch 寫:蒙住眼睛不看就好啦
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發言負責任
當事者既然願意為自己的發言負責任
而且當事者彼此都認識
這些發言談不上匿名發言了
這些發言都應該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
不想看的人就不要看
園丁管那麼多幹什麼
這也是一個想法
反正文責自負

那請問一些莫名其妙來賣GOLD的文章
是否也應該保障他不被刪除?
恕我插嘴, 當事人有爭執, 可以用電郵相互聯繫, 不需要在公共空間如此這般.
以前在別的網站就發生反目成仇的男女相互叫罵, 搞得一干網友倒盡胃口!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發表於 : 週五 2月 13, 2009 5:55 pm
MK
台北客 寫:我主要的意思
預防
當文章中開始出現明顯人身攻擊時就要小心了...

不過耳大&Se姨兩者間在本論壇算例外啦...
台北客 寫:如果該串話題及早移除
是否可免於雙方法庭上見?
及早移除只是讓網管們減少以後跑法院的機會而已...
因為當事人在現實生活中仍就會採取類似行為處理...
台北客 寫:而移不移除
園丁一定面臨相當的壓力在...
隱藏+禁止回文+禁止修改文章

以上做完之後公告一下就可以了...

ps.利用這次機會訂出明確po文規範&處置也不錯啦...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發表於 : 週五 2月 13, 2009 5:55 pm
訪客'
當事者都有進論壇的發言權力
而且雙方都知道彼此發言即將走上法院
雙方不節制彼次放話
而且都彼此準備採證
論壇園丁們不應該不智的作任何舉動
保護雙方的發言權力
保護雙方的發言內容

這才是明智之舉
雙方都是高知識份子
學有專長
都是病人們所敬重的人
他們的所有發言
自當受到論壇的保護
論壇不該也不應有任何更進一步的動作
這才是明智之舉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發表於 : 週五 2月 13, 2009 5:56 pm
se
witch 寫:我反對
論壇不是標榜言論自由嗎?
什麼樣的言論適合論壇?
什麼樣的言論不適合論壇?
論壇的園丁可以說了就算了嗎?
更何況雙方彼此認識都知道對方是誰
沒有所謂匿名不匿名
對於不認識雙方的我們來說
那些都只是個符號而已
反正我們也不認識雙方
茶餘飯後多點話題看也是一種享受
論壇的園丁不應該有任何的動作
因為只要有任何的動作
就會讓人覺得論壇的所謂言論自由這個標榜是有問題的
令人質疑的
請各位萬萬深思
不要干涉言論自由
偶是覺得應該保護園丁啦
園丁也是開業醫師,很忙的
如果他覺得會給自己帶來麻煩
應該給他刪的權利
因為園丁是無給職
將來也不選總統(??? (水草舞) )
沒必要非要人家背言論自由的十字架(當然,如果他願意背也給他鼓勵.... (眼汪汪) )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發表於 : 週五 2月 13, 2009 5:57 pm
Rebecca
自由 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
我覺得很多規則不表示我們走向一言堂...
令我覺得難過的事是...
大家熱鬧看完了拍拍屁股走人...
可是當事人卻陷入一種絕境...窘境...
這些人都是我們的網友...不是嗎?
我建議板主辦一個公約公投...
如果投票出來的結果是需要約束
那就符合民主的精神
以目前的情況來說...
我相信大家上來是為了互相支援 彼此打氣...
要看超爆點的...水果系列就有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發表於 : 週五 2月 13, 2009 5:59 pm
訪客'
se 寫:
witch 寫:我反對
論壇不是標榜言論自由嗎?
什麼樣的言論適合論壇?
什麼樣的言論不適合論壇?
論壇的園丁可以說了就算了嗎?
更何況雙方彼此認識都知道對方是誰
沒有所謂匿名不匿名
對於不認識雙方的我們來說
那些都只是個符號而已
反正我們也不認識雙方
茶餘飯後多點話題看也是一種享受
論壇的園丁不應該有任何的動作
因為只要有任何的動作
就會讓人覺得論壇的所謂言論自由這個標榜是有問題的
令人質疑的
請各位萬萬深思
不要干涉言論自由
偶是覺得應該保護園丁啦
園丁也是開業醫師,很忙的
如果他覺得會給自己帶來麻煩
應該給他刪的權利
因為園丁是無給職
將來也不選總統(???)
沒必要非要人家背言論自由的十字架(當然,如果他願意背也給他鼓勵.... (眼汪汪) )
別忘了
如果雙方已經告訴你
不要刪文
園丁隨便刪文
刪文的園丁反而要有上法院的心理準備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發表於 : 週五 2月 13, 2009 6:01 pm
MK
PTT Medstudent版新版規

=====

版規[A] 令人明顯反感的文章
(違者初犯警告並鎖文 嚴重或累計者劣退
並一篇違規文章為一單位*水桶一周 期滿來信解水桶)

#1 口氣惡劣,酸文,蓄意使用注音文與一行文,文章或推文中出現不雅用字。

#2 缺乏討論內涵,且引起多數板友反感者。

#3 蓄意仿效他人以行諷刺之實者,只要引起多數板友反感,亦以此論處。

#4 明顯有意圖引起惡性輿論導致板面失和者

#5 濫用噓文(無意義噓文,如: 噓 XXX:噓噓樂~)

#6 人身攻擊諸如:侮辱個人名譽,侮辱其血親關係者,對人不對事者...等。

#7 任何形式的鬧板,包含免洗ID和分身等任何方式,蓄意擾亂板面者。

# 以上板友可來信申訴、檢舉,或是由板主發現。
板主的判定為最後準則,以決定是否以此項論處。

版規 板上買賣書文章規定
(違反此項者將遭刪文)

# 標題請正確使用[賣書][徵書]等分類

# 賣書文及徵書文po文間隔一月以上(徵賣文分開計算)

# 承上,同書目一月以內禁止手動置底之方式造成版面之混亂

# 買賣書文不得回文,欲與買賣家商討請以推文或站內信方式連絡


版規[C] 醫學領域討論規定
(違反此項者將遭刪文)

# 在板上做課業討論、醫院修業求助時,請避免違反醫學倫理,如﹕

公開詢問病例等侵害病人隱私的行為。

# 本條依據板上經驗法則增修,同性質不妥文章會先刪文再補修板規。


版規[D] 其他注意事項

# 若發現不妥文章,請將文章ID或篇數輸入於此篇之推文內。

# 檢舉免洗ID或板上專門騷擾特定板友之ID可寄信給板主,不需另Po一篇。

# 對版規有疑異者或有建議者,請寄信給板主做討論,若有必要會再開公告增修板規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發表於 : 週五 2月 13, 2009 6:01 pm
老烏鴉
或者比照政治版, 設個爭執版, 其他人等可以選擇看與不看!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發表於 : 週五 2月 13, 2009 6:01 pm
braveheart8149
台北客 寫:當事人面臨的情境
有時我們第三者無法去體會
當然有這些佛家的思維是好的

我主要的意思
預防

如果該串話題及早移除
是否可免於雙方法庭上見?

而移不移除
園丁一定面臨相當的壓力在...

言論自由的底限在哪裡?
完全無為而治
那就不用園丁了
同意~
言論自由並不等於隨便亂來、隨意栽贓、隨便謾罵....
不然這兒就淪為發牢騷的地方了~
這樣很無聊,雖然我相信各位是不會這樣子~

你說不理它,但當事者一人一次回話,它又浮上來了。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發表於 : 週五 2月 13, 2009 6:02 pm
se
witch 寫:
se 寫:
witch 寫:我反對
論壇不是標榜言論自由嗎?
什麼樣的言論適合論壇?
什麼樣的言論不適合論壇?
論壇的園丁可以說了就算了嗎?
更何況雙方彼此認識都知道對方是誰
沒有所謂匿名不匿名
對於不認識雙方的我們來說
那些都只是個符號而已
反正我們也不認識雙方
茶餘飯後多點話題看也是一種享受
論壇的園丁不應該有任何的動作
因為只要有任何的動作
就會讓人覺得論壇的所謂言論自由這個標榜是有問題的
令人質疑的
請各位萬萬深思
不要干涉言論自由
偶是覺得應該保護園丁啦
園丁也是開業醫師,很忙的
如果他覺得會給自己帶來麻煩
應該給他刪的權利
因為園丁是無給職
將來也不選總統(???)
沒必要非要人家背言論自由的十字架(當然,如果他願意背也給他鼓勵.... (眼汪汪) )
別忘了
如果雙方已經告訴你
不要刪文
園丁隨便刪文
刪文的園丁反而要有上法院的心理準備
真的....?
十分同情園丁..... (眼汪汪)
那另開個"不要刪文區"?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發表於 : 週五 2月 13, 2009 6:07 pm
訪客'
braveheart8149 寫:
台北客 寫:當事人面臨的情境
有時我們第三者無法去體會
當然有這些佛家的思維是好的

我主要的意思
預防

如果該串話題及早移除
是否可免於雙方法庭上見?

而移不移除
園丁一定面臨相當的壓力在...

言論自由的底限在哪裡?
完全無為而治
那就不用園丁了
同意~
言論自由並不等於隨便亂來、隨意栽贓、隨便謾罵....
不然這兒就淪為發牢騷的地方了~
這樣很無聊,雖然我相信各位是不會這樣子~

你說不理它,但當事者一人一次回話,它又浮上來了。
這個層次不一樣
雙方彼此認識對方
已經不是匿名了

是具名了
對於彼此認識
而且具名的言論
憲法上就應該保障
我們論壇也應該保障這樣的言論自由
論壇應該尊重這種已經層次屬於具名的公開言論
不應隨意介入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發表於 : 週五 2月 13, 2009 6:08 pm
MK
witch 寫:別忘了
如果雙方已經告訴你
不要刪文
園丁隨便刪文
刪文的園丁反而要有上法院的心理準備
沒錯

所以不可以隨便刪除文章,除非有備份

但是網管人員可以站在維護其他使用者的權利來處理

將這些文章已『隱藏』、『禁止回文』、『禁止修改內容』的方式來處理

ps.甚至將當事人禁止發文章一段時間也是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