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話題之處理?
-
- Intern
- 文章: 38
- 註冊時間: 週四 4月 10, 2008 1:39 am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聲援一下, 實在是該做些處理,台北客 寫:純粹馬後炮
請問董事跟園丁們
如果爭議話題已經偏離常軌
或是明顯是私人恩怨
是否應該儘速移除較好
不然演變成對簿公堂
對當事人或論壇主事者皆不好
請問大家是否可以賦予園丁們絕對的權利
對於話題被刪除
不得有異議?
其實最怕的是被記者發現炒作, 而使這醫界的秘密花園曝光,
以後要發醫界負面新聞可就簡單多了......
只是絕對的權力好像也怪怪的, 聽起來不太民主??
不知道有沒有更好的法子呢??
-
- V1
- 文章: 1159
- 註冊時間: 週一 9月 11, 2006 10:55 am
- 來自: 台北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1
建議多PO一些溫馨小品
LIFE IS SUFFERING...WHY NOT KEEP LAUGHINGING
建議多PO一些溫馨小品
LIFE IS SUFFERING...WHY NOT KEEP LAUGHINGING
where there is a will,there is a way
-
- V3
- 文章: 3466
- 註冊時間: 週五 11月 07, 2008 4:00 pm
- 來自: 雲霧飄渺的深山
-
- 訪客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蒙住眼睛不看就好啦
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發言負責任
當事者既然願意為自己的發言負責任
而且當事者彼此都認識
這些發言談不上匿名發言了
這些發言都應該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
不想看的人就不要看
園丁管那麼多幹什麼
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發言負責任
當事者既然願意為自己的發言負責任
而且當事者彼此都認識
這些發言談不上匿名發言了
這些發言都應該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
不想看的人就不要看
園丁管那麼多幹什麼
- chichang
- 科主任級
- 文章: 5470
- 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06, 2008 5:32 pm
- 來自: pluto
-
- 副院長級
- 文章: 12435
- 註冊時間: 週六 7月 08, 2006 9:27 pm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網路討論空間的必然結局? 熱力學第二原理....
論壇一開始那種熱烈溫暖的感覺似有點變質.
現實與想像真的有很大的差距. 也證實人類是不完美的動物, 也證實佛家說的"杜卡(Dukkha)原理", 杜卡是巴利文的"粗製濫造的車軸", 翻成中文就是"苦", 四聖諦"苦集滅道"的第一諦, 世上一切事物都遵循"杜卡原理".
佛家說"味患離", 就是告誡人們, 在感覺到不對的味道時, 就要想到禍患, 並且立刻遠離. 佛又主張對不守戒的比丘採用"默擯"的方法對付他, 不要理他罵他, 不要言語刺激他, 不要挖苦他, 默默遠離他, 讓對方有可以反省沉澱的空間, 越是激怒對方, 越會讓彼此自我防衛, 這樣彼此都沒有進步的空間. 反而造就身口意三業, 墮入無間地獄. 如果自覺是自己有錯誤, 誤會了對方, 也要採取正念正見正思惟的方式面對, 不可繼續扭曲事實.
以上幾點意見請大家參考.
09-2-15 增:
感想: (不是指任何一方.)
1. 放不下是因為還有所求. 有人說愛的相反不是恨, 而是忽視, 漠不關心. 如果常看 HBO, 會發現咒罵對方之後, 接著就是兩人深情擁抱 -- 原來咒罵對方是為了得到愛!
2. 寬恕別人其實是寬恕自己. 是因為自己的大腦迴路無法跳出來, 進入無限迴圈, 別人的過錯只是一種外射, 最終解脫之道是寬恕自己. 寬恕自己, 自然也就會寬恕別人.
3. 我是旁觀者所以觀點可以如此超然. 如果我是當事人可能反而更難以跳脫情緒的操控. 那要怎麼辦? 學佛, 修行是解脫之路. 直到一天我深陷困境時還能自我觀照, 了解"無常, 苦, 無我", 還有一切世事是"緣起性空"的道理之後, 才有辦法解決這問題.
4. 情緒的神經速度比理性的神經速度快. 所以往往在知道自己不應失控時, 就已經罵出口了...
5. 貶低對方的言詞是為了讓對方符合自己心中對對方的想像.
6. 象與騎象人的道理.
論壇一開始那種熱烈溫暖的感覺似有點變質.
現實與想像真的有很大的差距. 也證實人類是不完美的動物, 也證實佛家說的"杜卡(Dukkha)原理", 杜卡是巴利文的"粗製濫造的車軸", 翻成中文就是"苦", 四聖諦"苦集滅道"的第一諦, 世上一切事物都遵循"杜卡原理".
佛家說"味患離", 就是告誡人們, 在感覺到不對的味道時, 就要想到禍患, 並且立刻遠離. 佛又主張對不守戒的比丘採用"默擯"的方法對付他, 不要理他罵他, 不要言語刺激他, 不要挖苦他, 默默遠離他, 讓對方有可以反省沉澱的空間, 越是激怒對方, 越會讓彼此自我防衛, 這樣彼此都沒有進步的空間. 反而造就身口意三業, 墮入無間地獄. 如果自覺是自己有錯誤, 誤會了對方, 也要採取正念正見正思惟的方式面對, 不可繼續扭曲事實.
以上幾點意見請大家參考.
09-2-15 增:
感想: (不是指任何一方.)
1. 放不下是因為還有所求. 有人說愛的相反不是恨, 而是忽視, 漠不關心. 如果常看 HBO, 會發現咒罵對方之後, 接著就是兩人深情擁抱 -- 原來咒罵對方是為了得到愛!
2. 寬恕別人其實是寬恕自己. 是因為自己的大腦迴路無法跳出來, 進入無限迴圈, 別人的過錯只是一種外射, 最終解脫之道是寬恕自己. 寬恕自己, 自然也就會寬恕別人.
3. 我是旁觀者所以觀點可以如此超然. 如果我是當事人可能反而更難以跳脫情緒的操控. 那要怎麼辦? 學佛, 修行是解脫之路. 直到一天我深陷困境時還能自我觀照, 了解"無常, 苦, 無我", 還有一切世事是"緣起性空"的道理之後, 才有辦法解決這問題.
4. 情緒的神經速度比理性的神經速度快. 所以往往在知道自己不應失控時, 就已經罵出口了...
5. 貶低對方的言詞是為了讓對方符合自己心中對對方的想像.
6. 象與騎象人的道理.
最後由 TC 於 週日 2月 15, 2009 11:25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2 次。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這也是一個想法witch 寫:蒙住眼睛不看就好啦
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發言負責任
當事者既然願意為自己的發言負責任
而且當事者彼此都認識
這些發言談不上匿名發言了
這些發言都應該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
不想看的人就不要看
園丁管那麼多幹什麼
反正文責自負
那請問一些莫名其妙來賣GOLD的文章
是否也應該保障他不被刪除?
本是青燈不歸客
卻因濁酒戀紅塵
卻因濁酒戀紅塵
-
- V3
- 文章: 3466
- 註冊時間: 週五 11月 07, 2008 4:00 pm
- 來自: 雲霧飄渺的深山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中區網聚事件 (偽可愛) (偽可愛)TC 寫:網路討論空間的必然結局? 熱力學第二原理....
論壇一開始那種熱烈溫暖的感覺似有點變質.
先前網友傳了一篇幾年前的中區網聚事件給我, 讓我感到現實與想像真的有很大的差距. 也證實人類是不完美的動物, 也證實佛家說的"杜卡(Dukkha)原理", 杜卡是巴利文的"粗製濫造的車軸", 翻成中文就是"苦", 四聖諦"苦集滅道"的第一諦, 世上一切事物都遵循"杜卡原理".
佛家說"味患離", 就是告誡人們, 在感覺到不對的味道時, 就要想到禍患, 並且立刻遠離. 佛又主張對不守戒的比丘採用"默擯"的方法對付他, 不要理他罵他, 不要言語刺激他, 不要挖苦他, 默默遠離他, 讓對方有可以反省沉澱的空間, 越是激怒對方, 越會讓彼此自我防衛, 這樣彼此都沒有進步的空間. 反而造就身口意三業, 墮入無間地獄. 如果自覺是自己有錯誤, 誤會了對方, 也要採取正念正見正思惟的方式面對, 不可繼續扭曲事實.
以上幾點意見請大家參考.
可否PM給偶 (賊) (賊)
- chichang
- 科主任級
- 文章: 5470
- 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06, 2008 5:32 pm
- 來自: pluto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確實如此TC 寫: 佛家說"味患離", 就是告誡人們, 在感覺到不對的味道時, 就要想到禍患, 並且立刻遠離. 佛又主張對不守戒的比丘採用"默擯"的方法對付他, 不要理他罵他, 不要言語刺激他, 不要挖苦他, 默默遠離他, 讓對方有可以反省沉澱的空間, 越是激怒對方, 越會讓彼此自我防衛, 這樣彼此都沒有進步的空間. 反而造就身口意三業, 墮入無間地獄. 如果自覺是自己有錯誤, 誤會了對方, 也要採取正念正見正思惟的方式面對, 不可繼續扭曲事實.
以上幾點意見請大家參考.
-
- 訪客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我反對
論壇不是標榜言論自由嗎?
什麼樣的言論適合論壇?
什麼樣的言論不適合論壇?
論壇的園丁可以說了就算了嗎?
更何況雙方彼此認識都知道對方是誰
沒有所謂匿名不匿名
對於不認識雙方的我們來說
那些都只是個符號而已
反正我們也不認識雙方
茶餘飯後多點話題看也是一種享受
論壇的園丁不應該有任何的動作
因為只要有任何的動作
就會讓人覺得論壇的所謂言論自由這個標榜是有問題的
令人質疑的
請各位萬萬深思
不要干涉言論自由
論壇不是標榜言論自由嗎?
什麼樣的言論適合論壇?
什麼樣的言論不適合論壇?
論壇的園丁可以說了就算了嗎?
更何況雙方彼此認識都知道對方是誰
沒有所謂匿名不匿名
對於不認識雙方的我們來說
那些都只是個符號而已
反正我們也不認識雙方
茶餘飯後多點話題看也是一種享受
論壇的園丁不應該有任何的動作
因為只要有任何的動作
就會讓人覺得論壇的所謂言論自由這個標榜是有問題的
令人質疑的
請各位萬萬深思
不要干涉言論自由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網管本來就有其該付的權利&義務
該做什麼就做什麼
文章該怎麼處理就處理
不應該因人/事/物就有所改變
該刪文/禁止回文/禁止修改文章就該馬上處理了
頂多做完處理公告一下就好了
不然會越來越麻煩唷...
該做什麼就做什麼
文章該怎麼處理就處理
不應該因人/事/物就有所改變
該刪文/禁止回文/禁止修改文章就該馬上處理了
頂多做完處理公告一下就好了
不然會越來越麻煩唷...
-
- V3
- 文章: 3466
- 註冊時間: 週五 11月 07, 2008 4:00 pm
- 來自: 雲霧飄渺的深山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網有網管MK 寫:網管本來就有其該付的權利&義務
該做什麼就做什麼
文章該怎麼處理就處理
不應該因人/事/物就有所改變
該刪文/禁止回文/禁止修改文章就該馬上處理了
頂多做完處理公告一下就好了
不然會越來越麻煩唷...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當事人面臨的情境
有時我們第三者無法去體會
當然有這些佛家的思維是好的
我主要的意思
是預防
如果該串話題及早移除
是否可免於雙方法庭上見?
而移不移除
園丁一定面臨相當的壓力在...
言論自由的底限在哪裡?
完全無為而治
那就不用園丁了
有時我們第三者無法去體會
當然有這些佛家的思維是好的
我主要的意思
是預防
如果該串話題及早移除
是否可免於雙方法庭上見?
而移不移除
園丁一定面臨相當的壓力在...
言論自由的底限在哪裡?
完全無為而治
那就不用園丁了
本是青燈不歸客
卻因濁酒戀紅塵
卻因濁酒戀紅塵
- 老烏鴉
- 指導教授
- 文章: 8938
- 註冊時間: 週一 9月 04, 2006 10:20 am
- 來自: 台灣尾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恕我插嘴, 當事人有爭執, 可以用電郵相互聯繫, 不需要在公共空間如此這般.台北客 寫:這也是一個想法witch 寫:蒙住眼睛不看就好啦
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發言負責任
當事者既然願意為自己的發言負責任
而且當事者彼此都認識
這些發言談不上匿名發言了
這些發言都應該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
不想看的人就不要看
園丁管那麼多幹什麼
反正文責自負
那請問一些莫名其妙來賣GOLD的文章
是否也應該保障他不被刪除?
以前在別的網站就發生反目成仇的男女相互叫罵, 搞得一干網友倒盡胃口!
老伴, 老本, 老友, 老狗俱全. 足矣!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當文章中開始出現明顯人身攻擊時就要小心了...台北客 寫:我主要的意思
是預防
不過耳大&Se姨兩者間在本論壇算例外啦...
及早移除只是讓網管們減少以後跑法院的機會而已...台北客 寫:如果該串話題及早移除
是否可免於雙方法庭上見?
因為當事人在現實生活中仍就會採取類似行為處理...
隱藏+禁止回文+禁止修改文章台北客 寫:而移不移除
園丁一定面臨相當的壓力在...
以上做完之後公告一下就可以了...
ps.利用這次機會訂出明確po文規範&處置也不錯啦...
-
- 訪客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當事者都有進論壇的發言權力
而且雙方都知道彼此發言即將走上法院
雙方不節制彼次放話
而且都彼此準備採證
論壇園丁們不應該不智的作任何舉動
保護雙方的發言權力
保護雙方的發言內容
這才是明智之舉
雙方都是高知識份子
學有專長
都是病人們所敬重的人
他們的所有發言
自當受到論壇的保護
論壇不該也不應有任何更進一步的動作
這才是明智之舉
而且雙方都知道彼此發言即將走上法院
雙方不節制彼次放話
而且都彼此準備採證
論壇園丁們不應該不智的作任何舉動
保護雙方的發言權力
保護雙方的發言內容
這才是明智之舉
雙方都是高知識份子
學有專長
都是病人們所敬重的人
他們的所有發言
自當受到論壇的保護
論壇不該也不應有任何更進一步的動作
這才是明智之舉
-
- 副院長級
- 文章: 12215
- 註冊時間: 週六 7月 15, 2006 5:14 pm
- 來自: 遠的要命之島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偶是覺得應該保護園丁啦witch 寫:我反對
論壇不是標榜言論自由嗎?
什麼樣的言論適合論壇?
什麼樣的言論不適合論壇?
論壇的園丁可以說了就算了嗎?
更何況雙方彼此認識都知道對方是誰
沒有所謂匿名不匿名
對於不認識雙方的我們來說
那些都只是個符號而已
反正我們也不認識雙方
茶餘飯後多點話題看也是一種享受
論壇的園丁不應該有任何的動作
因為只要有任何的動作
就會讓人覺得論壇的所謂言論自由這個標榜是有問題的
令人質疑的
請各位萬萬深思
不要干涉言論自由
園丁也是開業醫師,很忙的
如果他覺得會給自己帶來麻煩
應該給他刪的權利
因為園丁是無給職
將來也不選總統(??? (水草舞) )
沒必要非要人家背言論自由的十字架(當然,如果他願意背也給他鼓勵.... (眼汪汪) )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自由 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
我覺得很多規則不表示我們走向一言堂...
令我覺得難過的事是...
大家熱鬧看完了拍拍屁股走人...
可是當事人卻陷入一種絕境...窘境...
這些人都是我們的網友...不是嗎?
我建議板主辦一個公約公投...
如果投票出來的結果是需要約束
那就符合民主的精神
以目前的情況來說...
我相信大家上來是為了互相支援 彼此打氣...
要看超爆點的...水果系列就有
我覺得很多規則不表示我們走向一言堂...
令我覺得難過的事是...
大家熱鬧看完了拍拍屁股走人...
可是當事人卻陷入一種絕境...窘境...
這些人都是我們的網友...不是嗎?
我建議板主辦一個公約公投...
如果投票出來的結果是需要約束
那就符合民主的精神
以目前的情況來說...
我相信大家上來是為了互相支援 彼此打氣...
要看超爆點的...水果系列就有
where there is a will,there is a way
-
- 訪客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別忘了se 寫:偶是覺得應該保護園丁啦witch 寫:我反對
論壇不是標榜言論自由嗎?
什麼樣的言論適合論壇?
什麼樣的言論不適合論壇?
論壇的園丁可以說了就算了嗎?
更何況雙方彼此認識都知道對方是誰
沒有所謂匿名不匿名
對於不認識雙方的我們來說
那些都只是個符號而已
反正我們也不認識雙方
茶餘飯後多點話題看也是一種享受
論壇的園丁不應該有任何的動作
因為只要有任何的動作
就會讓人覺得論壇的所謂言論自由這個標榜是有問題的
令人質疑的
請各位萬萬深思
不要干涉言論自由
園丁也是開業醫師,很忙的
如果他覺得會給自己帶來麻煩
應該給他刪的權利
因為園丁是無給職
將來也不選總統(???)
沒必要非要人家背言論自由的十字架(當然,如果他願意背也給他鼓勵.... (眼汪汪) )
如果雙方已經告訴你
不要刪文
園丁隨便刪文
刪文的園丁反而要有上法院的心理準備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PTT Medstudent版新版規
=====
版規[A] 令人明顯反感的文章
(違者初犯警告並鎖文 嚴重或累計者劣退
並一篇違規文章為一單位*水桶一周 期滿來信解水桶)
#1 口氣惡劣,酸文,蓄意使用注音文與一行文,文章或推文中出現不雅用字。
#2 缺乏討論內涵,且引起多數板友反感者。
#3 蓄意仿效他人以行諷刺之實者,只要引起多數板友反感,亦以此論處。
#4 明顯有意圖引起惡性輿論導致板面失和者
#5 濫用噓文(無意義噓文,如: 噓 XXX:噓噓樂~)
#6 人身攻擊諸如:侮辱個人名譽,侮辱其血親關係者,對人不對事者...等。
#7 任何形式的鬧板,包含免洗ID和分身等任何方式,蓄意擾亂板面者。
# 以上板友可來信申訴、檢舉,或是由板主發現。
板主的判定為最後準則,以決定是否以此項論處。
版規 板上買賣書文章規定
(違反此項者將遭刪文)
# 標題請正確使用[賣書][徵書]等分類
# 賣書文及徵書文po文間隔一月以上(徵賣文分開計算)
# 承上,同書目一月以內禁止手動置底之方式造成版面之混亂
# 買賣書文不得回文,欲與買賣家商討請以推文或站內信方式連絡
版規[C] 醫學領域討論規定
(違反此項者將遭刪文)
# 在板上做課業討論、醫院修業求助時,請避免違反醫學倫理,如﹕
公開詢問病例等侵害病人隱私的行為。
# 本條依據板上經驗法則增修,同性質不妥文章會先刪文再補修板規。
版規[D] 其他注意事項
# 若發現不妥文章,請將文章ID或篇數輸入於此篇之推文內。
# 檢舉免洗ID或板上專門騷擾特定板友之ID可寄信給板主,不需另Po一篇。
# 對版規有疑異者或有建議者,請寄信給板主做討論,若有必要會再開公告增修板規
=====
版規[A] 令人明顯反感的文章
(違者初犯警告並鎖文 嚴重或累計者劣退
並一篇違規文章為一單位*水桶一周 期滿來信解水桶)
#1 口氣惡劣,酸文,蓄意使用注音文與一行文,文章或推文中出現不雅用字。
#2 缺乏討論內涵,且引起多數板友反感者。
#3 蓄意仿效他人以行諷刺之實者,只要引起多數板友反感,亦以此論處。
#4 明顯有意圖引起惡性輿論導致板面失和者
#5 濫用噓文(無意義噓文,如: 噓 XXX:噓噓樂~)
#6 人身攻擊諸如:侮辱個人名譽,侮辱其血親關係者,對人不對事者...等。
#7 任何形式的鬧板,包含免洗ID和分身等任何方式,蓄意擾亂板面者。
# 以上板友可來信申訴、檢舉,或是由板主發現。
板主的判定為最後準則,以決定是否以此項論處。
版規 板上買賣書文章規定
(違反此項者將遭刪文)
# 標題請正確使用[賣書][徵書]等分類
# 賣書文及徵書文po文間隔一月以上(徵賣文分開計算)
# 承上,同書目一月以內禁止手動置底之方式造成版面之混亂
# 買賣書文不得回文,欲與買賣家商討請以推文或站內信方式連絡
版規[C] 醫學領域討論規定
(違反此項者將遭刪文)
# 在板上做課業討論、醫院修業求助時,請避免違反醫學倫理,如﹕
公開詢問病例等侵害病人隱私的行為。
# 本條依據板上經驗法則增修,同性質不妥文章會先刪文再補修板規。
版規[D] 其他注意事項
# 若發現不妥文章,請將文章ID或篇數輸入於此篇之推文內。
# 檢舉免洗ID或板上專門騷擾特定板友之ID可寄信給板主,不需另Po一篇。
# 對版規有疑異者或有建議者,請寄信給板主做討論,若有必要會再開公告增修板規
- 老烏鴉
- 指導教授
- 文章: 8938
- 註冊時間: 週一 9月 04, 2006 10:20 am
- 來自: 台灣尾
- braveheart8149
- V1
- 文章: 1689
- 註冊時間: 週六 5月 31, 2008 2:57 pm
- 來自: 地深之源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同意~台北客 寫:當事人面臨的情境
有時我們第三者無法去體會
當然有這些佛家的思維是好的
我主要的意思
是預防
如果該串話題及早移除
是否可免於雙方法庭上見?
而移不移除
園丁一定面臨相當的壓力在...
言論自由的底限在哪裡?
完全無為而治
那就不用園丁了
言論自由並不等於隨便亂來、隨意栽贓、隨便謾罵....
不然這兒就淪為發牢騷的地方了~
這樣很無聊,雖然我相信各位是不會這樣子~
你說不理它,但當事者一人一次回話,它又浮上來了。
-
- 副院長級
- 文章: 12215
- 註冊時間: 週六 7月 15, 2006 5:14 pm
- 來自: 遠的要命之島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真的....?witch 寫:別忘了se 寫:偶是覺得應該保護園丁啦witch 寫:我反對
論壇不是標榜言論自由嗎?
什麼樣的言論適合論壇?
什麼樣的言論不適合論壇?
論壇的園丁可以說了就算了嗎?
更何況雙方彼此認識都知道對方是誰
沒有所謂匿名不匿名
對於不認識雙方的我們來說
那些都只是個符號而已
反正我們也不認識雙方
茶餘飯後多點話題看也是一種享受
論壇的園丁不應該有任何的動作
因為只要有任何的動作
就會讓人覺得論壇的所謂言論自由這個標榜是有問題的
令人質疑的
請各位萬萬深思
不要干涉言論自由
園丁也是開業醫師,很忙的
如果他覺得會給自己帶來麻煩
應該給他刪的權利
因為園丁是無給職
將來也不選總統(???)
沒必要非要人家背言論自由的十字架(當然,如果他願意背也給他鼓勵.... (眼汪汪) )
如果雙方已經告訴你
不要刪文
園丁隨便刪文
刪文的園丁反而要有上法院的心理準備
十分同情園丁..... (眼汪汪)
那另開個"不要刪文區"?
-
- 訪客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這個層次不一樣braveheart8149 寫:同意~台北客 寫:當事人面臨的情境
有時我們第三者無法去體會
當然有這些佛家的思維是好的
我主要的意思
是預防
如果該串話題及早移除
是否可免於雙方法庭上見?
而移不移除
園丁一定面臨相當的壓力在...
言論自由的底限在哪裡?
完全無為而治
那就不用園丁了
言論自由並不等於隨便亂來、隨意栽贓、隨便謾罵....
不然這兒就淪為發牢騷的地方了~
這樣很無聊,雖然我相信各位是不會這樣子~
你說不理它,但當事者一人一次回話,它又浮上來了。
雙方彼此認識對方
已經不是匿名了
是具名了
對於彼此認識
而且具名的言論
憲法上就應該保障
我們論壇也應該保障這樣的言論自由
論壇應該尊重這種已經層次屬於具名的公開言論
不應隨意介入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沒錯witch 寫:別忘了
如果雙方已經告訴你
不要刪文
園丁隨便刪文
刪文的園丁反而要有上法院的心理準備
所以不可以隨便刪除文章,除非有備份
但是網管人員可以站在維護其他使用者的權利來處理
將這些文章已『隱藏』、『禁止回文』、『禁止修改內容』的方式來處理
ps.甚至將當事人禁止發文章一段時間也是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