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3.18 建請衛福部儘速一個月內評估提高健保西醫醫師「門診及住院診察費」50〜100%【補充附件2】
發表於 : 週三 3月 18, 2015 12:46 pm
蘇理事長清泉立法委員104年3月11日
於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提案並獲通過
【為真實反映醫師專業診療服務與評價值,也正向鼓勵醫師花費較長時間診療病人及詳細的病情說明,以提升醫療品質,建請衛福部應儘速於一個月內評估提高健保西醫醫師「門診及住院診察費」50〜100%,並實際回饋到醫師專業報酬】
一、 20年來門住診診察費年成長率僅1.25﹪
全民健保開辦之初,支付標準大部分沿用當年公、勞保的既有項目,西醫醫師門診診察費當時平均每診次約200元,雖然健保經過了20年,但是門診診察費依舊停留在約200~250點(若以每點0.8元計算,加上合理門診量所採「遞減式服務報酬」結果,部分人次段早已少於200元),換算平均年成長率僅1.25%,住院診察費依不同病床支付300點(一般病床)~805點(加護病床),也是隨點值浮動。相較於民國84-102年國民所得之「平均每人所得」統計,平均年成長率5.63%,而門診診察費平均年成長率僅1.25﹪,臺灣醫師門診診察費之低,看診人數之多,也是世界之冠;在此情形下醫師尚願意提供穩定的醫療品質及合理的看診時間,在其他國家絕無僅有,值得政府珍惜,但是這一切總有極限到臨的一日。
二、 門、住診診察費無法反應實際成本
醫師過勞是繼血汗護理工作後浮現的問題,實施合理門診量所採「遞減式服務報酬(門診診察費)」,不但無法真實反應醫師所付出之專業報酬,更嚴重蜇傷醫師專業尊嚴。讓人難以置信的是支付標準規定診察費中居然包含「醫師診療、處方、護理人員服務、電子資料處理、污水及廢棄物處理及其他基本執業成本(如不計價藥材、建築與設備、醫療責任保險及水電等雜項支出)」等與醫療專業不相干的項目,這些內含門診診察費之其他項目,影響醫師專業熱誠甚鉅;住院診察費亦有相同問題。
三、 過去爭取調高診察費未獲共識
多年來醫界雖曾不斷爭取調整醫師診察費,但先有經濟環境不佳之理由,後有付費者代表的反對意見,在歷年的總額協商中未達成共識,衛福部在健保會(前衛生署費協會)會議中亦未積極介入處理。
四、 目前健保財務為歷年來最佳
二代健保法中增加補充保險費來源,目前財務為健保開辦以來最佳的狀態,截至2014年底止,安全準備金累計有1,200億元,是調整醫師診察費的最佳時機點。
五、 104年3月11日蘇理事長清泉立法委員於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提案並獲通過
健保過去20年來只側重提升民眾就醫權益,卻以經濟景氣及總額協商等理由,無法依實際成本調整門、住診診察費,蘇理事長清泉對此一直耿耿於懷並積極尋求溝通與解決之道。此乃基於立法委員民意代表的身分,本有責任提醒衛福部面對及解決問題;另一方面亦有促成付費者代表了解醫師門、住診診察費的性質及意義的義務,為調整支付標準凝聚共識。
經過審慎評估健保財務、反應經濟景氣暨完成醫界內部之溝通整合後,蘇理事長清泉於104年3月11日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臨時提案,強調「門、住診診察費」提供的服務是「專業的智慧」,對於醫師腦力、時間的投入給予相對的合理支付,才能促進更有效率更優質的醫療品質。否則長期以往,民眾就醫品質勢必受到影響。提案建請衛生福利部應儘速於一個月內評估提高健保西醫醫師「門診及住院診察費」50〜100%,並實際回饋醫師(附件一),業經當日委員會通過。健保署同意攜回研議。(詳附件二,立法院公報第104卷第16期委員會紀錄-節錄)
於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提案並獲通過
【為真實反映醫師專業診療服務與評價值,也正向鼓勵醫師花費較長時間診療病人及詳細的病情說明,以提升醫療品質,建請衛福部應儘速於一個月內評估提高健保西醫醫師「門診及住院診察費」50〜100%,並實際回饋到醫師專業報酬】
一、 20年來門住診診察費年成長率僅1.25﹪
全民健保開辦之初,支付標準大部分沿用當年公、勞保的既有項目,西醫醫師門診診察費當時平均每診次約200元,雖然健保經過了20年,但是門診診察費依舊停留在約200~250點(若以每點0.8元計算,加上合理門診量所採「遞減式服務報酬」結果,部分人次段早已少於200元),換算平均年成長率僅1.25%,住院診察費依不同病床支付300點(一般病床)~805點(加護病床),也是隨點值浮動。相較於民國84-102年國民所得之「平均每人所得」統計,平均年成長率5.63%,而門診診察費平均年成長率僅1.25﹪,臺灣醫師門診診察費之低,看診人數之多,也是世界之冠;在此情形下醫師尚願意提供穩定的醫療品質及合理的看診時間,在其他國家絕無僅有,值得政府珍惜,但是這一切總有極限到臨的一日。
二、 門、住診診察費無法反應實際成本
醫師過勞是繼血汗護理工作後浮現的問題,實施合理門診量所採「遞減式服務報酬(門診診察費)」,不但無法真實反應醫師所付出之專業報酬,更嚴重蜇傷醫師專業尊嚴。讓人難以置信的是支付標準規定診察費中居然包含「醫師診療、處方、護理人員服務、電子資料處理、污水及廢棄物處理及其他基本執業成本(如不計價藥材、建築與設備、醫療責任保險及水電等雜項支出)」等與醫療專業不相干的項目,這些內含門診診察費之其他項目,影響醫師專業熱誠甚鉅;住院診察費亦有相同問題。
三、 過去爭取調高診察費未獲共識
多年來醫界雖曾不斷爭取調整醫師診察費,但先有經濟環境不佳之理由,後有付費者代表的反對意見,在歷年的總額協商中未達成共識,衛福部在健保會(前衛生署費協會)會議中亦未積極介入處理。
四、 目前健保財務為歷年來最佳
二代健保法中增加補充保險費來源,目前財務為健保開辦以來最佳的狀態,截至2014年底止,安全準備金累計有1,200億元,是調整醫師診察費的最佳時機點。
五、 104年3月11日蘇理事長清泉立法委員於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提案並獲通過
健保過去20年來只側重提升民眾就醫權益,卻以經濟景氣及總額協商等理由,無法依實際成本調整門、住診診察費,蘇理事長清泉對此一直耿耿於懷並積極尋求溝通與解決之道。此乃基於立法委員民意代表的身分,本有責任提醒衛福部面對及解決問題;另一方面亦有促成付費者代表了解醫師門、住診診察費的性質及意義的義務,為調整支付標準凝聚共識。
經過審慎評估健保財務、反應經濟景氣暨完成醫界內部之溝通整合後,蘇理事長清泉於104年3月11日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臨時提案,強調「門、住診診察費」提供的服務是「專業的智慧」,對於醫師腦力、時間的投入給予相對的合理支付,才能促進更有效率更優質的醫療品質。否則長期以往,民眾就醫品質勢必受到影響。提案建請衛生福利部應儘速於一個月內評估提高健保西醫醫師「門診及住院診察費」50〜100%,並實際回饋醫師(附件一),業經當日委員會通過。健保署同意攜回研議。(詳附件二,立法院公報第104卷第16期委員會紀錄-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