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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發表於 : 週二 2月 17, 2009 12:02 pm
由 desktop
往好處想,出席當證人,依距離遠近,有幾百元車馬費*,桌子領過,粉虧,還不夠藥師小姐房租錢 (阿飄)
*作證完,在報到處主動要錢才會給,法警會找檢察官/法官簽名,當場發現金,當天趕快花掉去晦氣 (阿飄)
站長如果有看到這篇,記得要錢喔 (偽可愛)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發表於 : 週二 2月 17, 2009 12:12 pm
由 et0116
MK 寫:台北客 寫:大家盡量表達自己的意見
相信很多潛水的會員都有在看
也希望您表達自己的意見
等大家表達得差不多了
是否可以請園丁開一個要不要有版規的投票
以後就照民意來做
是否可行?
建議直接由網管人員自行訂立初版的使用規範
然後公告一段時間(通常為7~14天),並且要使用者於該時間內反應是否修改部分內容
這樣比較快...
附議+1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發表於 : 週二 2月 17, 2009 12:17 pm
由 MK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站長們請三思呀... (不要啊) (不要啊)
勿因惡小而為之...
勿因善小而不為...
哇咧公煞?! (無盡漩渦) (無盡漩渦)
Re: 爭議話題之處理?
發表於 : 週三 2月 02, 2011 5:14 pm
由 lupin
很有意思的討論串,只是不知道結論是什麼?
常看科幻電影的同好一定都會看到一條定律,就是"不干涉其他時間軸或其他星球的文化發展",這條定律其實是有很深的意義。話說回來,大多數人上這論壇無非是希望來relax一下,互相學習吸收經驗知識,看到一些不想看不該看卻又被迫看到的東西,很難做到毫無感覺一笑置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