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崩潰_碉堡內的閒聊之二十:那條轉院的「陰師路」,醫療崩壞的重要一環
發表於 : 週一 6月 02, 2014 3:00 pm
小弟之前寫過一篇講轉院的文章
防衛醫療之十二:不爽不要幹,快轉
這裡要向大家告解
其實我的文章,通常沒把十分的事實全寫出來
因為
我怕大家受不了…
我都把「一般醫師聽得進去」的寫出來
只是,最近醫師網路內
常為了「轉病人有沒有交班」這件事
「激烈」地討論了起來
而且也各自解釋起法條來了
看來,我得把「轉院」的「陰師路」幫大家解釋一下
至於會產生什麼結果
或許,就不是我能控制的
首先要解釋一些背景知識
人在身體累、心理壓力大的時候
通常比較不耐煩,EQ會差一點
所以,當一個人過勞的時候
常常說話就比較不會控制…
再來
我有轉給別人,也接別人轉來的
兩方我都有經驗,
個人做法是有交的聽聽
沒交的自己重來,沒搞過人
轉出去的有被人搞過
然後,我們開始講重點
先談轉院的定義
不同法律上的定義並不一樣
(所以出事了,請律師的錢不能省,
也不要相信醫院的律師)
對主管機關來說,他可以任意使用
方便管理,或是奴役
但在法院上,不是他說了算,
更不是我說了算
有興趣的同仁請幫忙研究
有結果指導我一下…
這裡,為了方便理解,
我把轉院定義為
「離開一家醫院,前往另一家醫院」
於是,情況就有很多種
定義完,就是分類
醫學上,都是不同處置才分成不同診斷
同樣道理
小弟把「轉院」
簡單分類成「醫病尚有互信」和「醫病失去互信」兩種
先談簡單的「醫病尚有互信」
就算還是表面上的互相都好
那麼轉院的原因、目的地、時間、方式
通常都有共識,
也都是在「人力充足、體力良好」的時間發生
我相信沒什麼問題
主治醫師解釋、和對方連絡、轉院資料、救護車自費…
做好記錄,就算事後沒救回來,通常也沒事
應該不用浪費時間討論這個
有問題的朋友再另外提問了…
寫文章的重點在這裡
「醫病失去互信的轉院」,通常變成所謂AAD
發生的地點,在急診都有醫師
如果在病房發生,主治醫師不一定在場,不一定是上班時間
請值班醫師來,在已經失去互信的環境下
是不容易處理好的
再來就是大家不想面對的事實
「失去互信的轉院,就像陰屍路,
再好的人,也可能咬你一口」
轉院最重要原則「依法記錄」
咦,不是才說法律彼此矛盾,要請律師嗎??
是的,那是法院攻防…
但是如果「你手上沒證據」
連攻防的機會都沒有
轉出去了,東西都出去了
沒依法留下記錄,那「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口說無憑啊
在法律不清不楚,初一十五不一樣的台灣
「看每一個病人,都當他準備告你」
「轉每一個病人,都當自己會被捅」
是防身保命的必要心理建設
就拿「和對方交班」來說
遇到菩薩,你不交班,他也不捅你
遇到一般人,你不交班,他看心情
但是病人太奧了,轉過去出了事,
就算有交班
一樣可以嫌你交的不夠、你沒自己交,讓NSP交、資料沒帶全、
到現場和交班情形不一樣,是不是有意隱瞞…
很多時候,對方也不是故意捅你的
而是被家屬搞到受不了,一不小心誤傷…
更多的,是太過勞了,說話被家屬抓語病,放大解讀的
老實說,自已沒危機意識做好防衛
被誤傷了,我覺得沒什麼好同情的…
最好錄影、錄音
不然至少記錄時間、電話號碼、對方姓名、簡單內容
交了班就不被捅嗎??
最好病人家屬簽名確認
最好用的就是「轉診單」,就算AAD的病人
也要開,就當做善事
我常遇到的,就是「病人覺得自己好好的,不願花錢坐救護車」
我都會在轉診單上,用中文寫「已要求病人坐救護車前往」
還要求病人這句話後面多簽一次名
(當然是因為這種事被婊過…)
轉診單一式三份,有病人簽名,有留底
用簡單中文寫,證據力超強
病歷也可以,另寫紙本次之
記得病人簽完名,用手機拍照,以免病歷室搞丟…
不要相信病人,你寫了轉診單,他一定拿出來嗎??
我遇過,為了再做一次CT確認,
說前一家沒做的,要讀他的健保卡還機車了一下
不要相信醫院,出了事
院方會翻出一大堆不知道什麼時候制定的SOP
除了讓你傻眼,幫不上忙的
最慘的是,錄影檔變黑畫面,病人簽名病歷室找不到…
記錄最好都在自己手上
不要相信接手的醫師
目前好人還佔多數
這是個醫療崩壞的時代
別人多半不想害你
但是常常幫不了你…
找到認識的、醫術好的最好
至少,要找個知道世道險惡,會幫你的
DRG之後,醫院間的互信會進一步惡化
就算口頭上不講,心理也覺得
「是不是這個病人太爛,你們踢過來…」
醫糾法之後,醫生病人的互信也會進一步惡化
有吵有機會
管他80,200萬,這家沒疏失
前家多少有吧,轉院沒延誤個30秒5分鐘的嗎??
「醫師啊,我不怪你,都是前一家延誤了,
你說是不是啊…是不是啊…是不是啊……」
未來幾年,醫療環境會再加速惡化
你不逃,就會看到地獄
隨時準備有人咬你
好人一下子變怪獸
前一秒好好的家屬,隨手動手打人
可以信任的人愈來愈少
台灣,醫療的陰師路…
防衛醫療之十二:不爽不要幹,快轉
這裡要向大家告解
其實我的文章,通常沒把十分的事實全寫出來
因為
我怕大家受不了…
我都把「一般醫師聽得進去」的寫出來
只是,最近醫師網路內
常為了「轉病人有沒有交班」這件事
「激烈」地討論了起來
而且也各自解釋起法條來了
看來,我得把「轉院」的「陰師路」幫大家解釋一下
至於會產生什麼結果
或許,就不是我能控制的
首先要解釋一些背景知識
人在身體累、心理壓力大的時候
通常比較不耐煩,EQ會差一點
所以,當一個人過勞的時候
常常說話就比較不會控制…
再來
我有轉給別人,也接別人轉來的
兩方我都有經驗,
個人做法是有交的聽聽
沒交的自己重來,沒搞過人
轉出去的有被人搞過
然後,我們開始講重點
先談轉院的定義
不同法律上的定義並不一樣
(所以出事了,請律師的錢不能省,
也不要相信醫院的律師)
對主管機關來說,他可以任意使用
方便管理,或是奴役
但在法院上,不是他說了算,
更不是我說了算
有興趣的同仁請幫忙研究
有結果指導我一下…
這裡,為了方便理解,
我把轉院定義為
「離開一家醫院,前往另一家醫院」
於是,情況就有很多種
定義完,就是分類
醫學上,都是不同處置才分成不同診斷
同樣道理
小弟把「轉院」
簡單分類成「醫病尚有互信」和「醫病失去互信」兩種
先談簡單的「醫病尚有互信」
就算還是表面上的互相都好
那麼轉院的原因、目的地、時間、方式
通常都有共識,
也都是在「人力充足、體力良好」的時間發生
我相信沒什麼問題
主治醫師解釋、和對方連絡、轉院資料、救護車自費…
做好記錄,就算事後沒救回來,通常也沒事
應該不用浪費時間討論這個
有問題的朋友再另外提問了…
寫文章的重點在這裡
「醫病失去互信的轉院」,通常變成所謂AAD
發生的地點,在急診都有醫師
如果在病房發生,主治醫師不一定在場,不一定是上班時間
請值班醫師來,在已經失去互信的環境下
是不容易處理好的
再來就是大家不想面對的事實
「失去互信的轉院,就像陰屍路,
再好的人,也可能咬你一口」
轉院最重要原則「依法記錄」
咦,不是才說法律彼此矛盾,要請律師嗎??
是的,那是法院攻防…
但是如果「你手上沒證據」
連攻防的機會都沒有
轉出去了,東西都出去了
沒依法留下記錄,那「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口說無憑啊
在法律不清不楚,初一十五不一樣的台灣
「看每一個病人,都當他準備告你」
「轉每一個病人,都當自己會被捅」
是防身保命的必要心理建設
就拿「和對方交班」來說
遇到菩薩,你不交班,他也不捅你
遇到一般人,你不交班,他看心情
但是病人太奧了,轉過去出了事,
就算有交班
一樣可以嫌你交的不夠、你沒自己交,讓NSP交、資料沒帶全、
到現場和交班情形不一樣,是不是有意隱瞞…
很多時候,對方也不是故意捅你的
而是被家屬搞到受不了,一不小心誤傷…
更多的,是太過勞了,說話被家屬抓語病,放大解讀的
老實說,自已沒危機意識做好防衛
被誤傷了,我覺得沒什麼好同情的…
最好錄影、錄音
不然至少記錄時間、電話號碼、對方姓名、簡單內容
交了班就不被捅嗎??
最好病人家屬簽名確認
最好用的就是「轉診單」,就算AAD的病人
也要開,就當做善事
我常遇到的,就是「病人覺得自己好好的,不願花錢坐救護車」
我都會在轉診單上,用中文寫「已要求病人坐救護車前往」
還要求病人這句話後面多簽一次名
(當然是因為這種事被婊過…)
轉診單一式三份,有病人簽名,有留底
用簡單中文寫,證據力超強
病歷也可以,另寫紙本次之
記得病人簽完名,用手機拍照,以免病歷室搞丟…
不要相信病人,你寫了轉診單,他一定拿出來嗎??
我遇過,為了再做一次CT確認,
說前一家沒做的,要讀他的健保卡還機車了一下
不要相信醫院,出了事
院方會翻出一大堆不知道什麼時候制定的SOP
除了讓你傻眼,幫不上忙的
最慘的是,錄影檔變黑畫面,病人簽名病歷室找不到…
記錄最好都在自己手上
不要相信接手的醫師
目前好人還佔多數
這是個醫療崩壞的時代
別人多半不想害你
但是常常幫不了你…
找到認識的、醫術好的最好
至少,要找個知道世道險惡,會幫你的
DRG之後,醫院間的互信會進一步惡化
就算口頭上不講,心理也覺得
「是不是這個病人太爛,你們踢過來…」
醫糾法之後,醫生病人的互信也會進一步惡化
有吵有機會
管他80,200萬,這家沒疏失
前家多少有吧,轉院沒延誤個30秒5分鐘的嗎??
「醫師啊,我不怪你,都是前一家延誤了,
你說是不是啊…是不是啊…是不是啊……」
未來幾年,醫療環境會再加速惡化
你不逃,就會看到地獄
隨時準備有人咬你
好人一下子變怪獸
前一秒好好的家屬,隨手動手打人
可以信任的人愈來愈少
台灣,醫療的陰師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