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頁 (共 1 頁)

20140530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重要通知-今日立院朝野協商結論附帶決議非屬合理 建請動員所有力量向立委說明不宜簽署

發表於 : 週五 5月 30, 2014 6:46 pm
全聯會蔡明忠秘書長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重要通知
今日立院朝野協商結論附帶決議非屬合理
建請動員所有力量向立委說明不宜簽署同意


今日(5/30)立法院朝野黨團就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藥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本院委員江惠貞等20人、委員田秋堇等22人、委員趙天麟等23人、委員蘇清泉等24人、委員徐少萍等19人分別擬具「藥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等6案進行協商,條文及增列附帶決議1項如下,本項朝野協商結論業經部分立委簽署同意,若達成共識,將送交院會二讀。鑒於本協商結論中,附帶決議內容部分非屬合理,且現行相關法律業有規範,應無另定之必要。爰請 動員所有力量,向立法委員說明不宜簽署同意本協商結論,以保障民眾權益。

協商結論如下:
壹、 第十一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十一條 藥師執業以一處為限,並應在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醫療機構、依法規定之執業處所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為之。但於醫療機構、藥局執業者,有緊急情況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經事先報准,得於執業處所外執行業務:
一、 藥癮治療或傳染病防治服務之調劑業務。
二、 義診或巡迴醫療服務之調劑業務。
三、 藥事照護相關業務。
四、 於矯正機關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執行調劑業務。
五、 於醫療機構及藥局執行調劑業務。
六、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公益需要。
前項但書執行調劑業務之條件、時段數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貳、增列附帶決議1項:
一、 醫療機構間支援,應以限於專任藥事人員因傷病或其他個人因素請假之情形為原則。(反對理由:支援本無須附理由,有背常理,藥師請假也只對老闆負責。)
二、 所有支援或經主管機關報准之藥師,除緊急情況下,均應副知所屬及受支援診所所在地之藥師公會。(反對理由:違反平等原則,藥師公會擴權,醫師支援無須副知所屬及受支援診所所在地之醫師公會。)
三、 藥師之支援或報准者,其執行業務應依下列原則行之。
(一) 每日之調劑總量,不得超過中央健康保險署有關調劑合理量之規定。(反對理由:上帝的歸上帝,凱薩的歸凱薩;健保的歸健保,行政歸行政,回歸相關法律)
(二) 所支援之診所,除有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二項規定所訂情形外,應已聘有至少一名專任藥事人員。
(三) 應以雙插卡方式執行業務,以利確認親自執業。
(四) 工作時數,應依勞基法相關規定,且其時數應加總計算。(反對理由:回歸勞基法)
四、 藥師有未親自執行業務,或有租借牌照情形者,主管機關應依相關規定辦理,追究藥師及租照機構之責任。(反對理由:回歸相關法律,藥師法,醫療法)
五、 衛生福利部應於半年內召集各界,研擬加速處方箋逐年釋出之有效方案,以釋出達百分之五十為目標,明確研訂處方箋逐年釋出之比率及期程。(反對理由:藥師法第11條違憲修法,與處方釋出無關,不當連結。事關民眾權益,醫師公會無權,也不能答應。)
六、 部立醫院應優先推動慢性處方箋釋出,並於兩年內達到百分之五十的目標。(反對理由:藥師法第11條違憲修法,與處方釋出無關,不當連結。事關民眾權益,醫師公會無權,也不能答應。)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蘇清泉
新聞聯絡人
蔡秘書長明忠 \ 0918-112-298
發布時間\ 103年5月 30 日18時45分

Re: 20140530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重要通知-今日立院朝野協商結論附帶決議非屬合理 建請動員所有力量向立委說明

發表於 : 週五 5月 30, 2014 6:52 pm
newshine
加油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Re: 20140530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重要通知-今日立院朝野協商結論附帶決議非屬合理 建請動員所有力量向立委說明

發表於 : 週五 5月 30, 2014 6:53 pm
gary
嚴重影響民眾就醫方便性 安全性
無法無天的擴張藥師公會的權限
一定要抗議到底

Re: 20140530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重要通知-今日立院朝野協商結論附帶決議非屬合理 建請動員所有力量向立委說明

發表於 : 週五 5月 30, 2014 7:10 pm
auricle
違憲 : 藥師想賺錢需等正牌藥師有事或生病 ?

Re: 20140530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重要通知-今日立院朝野協商結論附帶決議非屬合理 建請動員所有力量向立委說明

發表於 : 週五 5月 30, 2014 7:14 pm
auricle
每日之調劑總量,不得超過中央健康保險署有關調劑合理量之規定 .

支援申請健保應該也是掛在原來藥師額度內吧 ,這條不是脫褲子放屁 ?

Re: 20140530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重要通知-今日立院朝野協商結論附帶決議非屬合理 建請動員所有力量向立委說明

發表於 : 週五 5月 30, 2014 11:30 pm
大常花
newshine 寫:加油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Re: 20140530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重要通知-今日立院朝野協商結論附帶決議非屬合理 建請動員所有力量向立委說明

發表於 : 週五 5月 30, 2014 11:50 pm
Daivid
藥師是太上皇嗎?現藥師公會提出的藥師法修正案,凌駕現行法律,這種心態完全顯露出藥師目無法紀,只有利益的流氓心態。藥師法是全民的,事關民眾利益,絕對不是只有藥師才可参與的專法。

Re: 20140530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重要通知-今日立院朝野協商結論附帶決議非屬合理 建請動員所有力量向立委說明

發表於 : 週六 5月 31, 2014 7:53 am
Boogy
懇求 尊貴的蘇理事長, 兼偉大的蘇立法委員

在這基層醫界, 前途生死存亡之際

為同行, 多用點力

若不幸, 在蘇立法委員眼前, 通過這荒謬的法案的話......

..

蘇理事長, 千萬不要當醫界的歷史罪人啊 !

Re: 20140530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重要通知-今日立院朝野協商結論附帶決議非屬合理 建請動員所有力量向立委說明

發表於 : 週六 5月 31, 2014 8:21 am
ho
(GOODJOB)
大常花 寫:
newshine 寫:加油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Re: 20140530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重要通知-今日立院朝野協商結論附帶決議非屬合理 建請動員所有力量向立委說明

發表於 : 週六 5月 31, 2014 12:32 pm
jack001
上街頭吧

Re: 20140530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重要通知-今日立院朝野協商結論附帶決議非屬合理 建請動員所有力量向立委說明

發表於 : 週六 5月 31, 2014 3:16 pm
大常花
Boogy 寫:懇求 尊貴的蘇理事長, 兼偉大的蘇立法委員

在這基層醫界, 前途生死存亡之際

為同行, 多用點力

若不幸, 在蘇立法委員眼前, 通過這荒謬的法案的話......

..
蘇理事長, ...!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Re: 20140530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重要通知-今日立院朝野協商結論附帶決議非屬合理 建請動員所有力量向立委說明

發表於 : 週六 5月 31, 2014 4:27 pm
image
可以加個但書嗎:病人至藥局領藥 無被拒絕調劑情事(診所醫院根本不可能發生) 民調證實民眾願意在藥局調劑的比例大於在醫院或診所直接調劑的比例 且被藥局人員推銷營養食品的比例小於一成才須釋出五成處方簽

Re: 20140530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重要通知-今日立院朝野協商結論附帶決議非屬合理 建請動員所有力量向立委說明

發表於 : 週六 5月 31, 2014 5:39 pm
gary
好建議

Re: 20140530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重要通知-今日立院朝野協商結論附帶決議非屬合理 建請動員所有力量向立委說明

發表於 : 週日 6月 01, 2014 9:32 pm
施肇榮
Daivid 寫:藥師是太上皇嗎?現藥師公會提出的藥師法修正案,凌駕現行法律,這種心態完全顯露出藥師目無法紀,只有利益的流氓心態。藥師法是全民的,事關民眾利益,絕對不是只有藥師才可参與的專法。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Re: 20140530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重要通知-今日立院朝野協商結論附帶決議非屬合理 建請動員所有力量向立委說明

發表於 : 週日 6月 01, 2014 10:59 pm
月妃
施肇榮 寫:
Daivid 寫:藥師是太上皇嗎?現藥師公會提出的藥師法修正案,凌駕現行法律,這種心態完全顯露出藥師目無法紀,只有利益的流氓心態。藥師法是全民的,事關民眾利益,絕對不是只有藥師才可参與的專法。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Re: 20140530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重要通知-今日立院朝野協商結論附帶決議非屬合理 建請動員所有力量向立委說明

發表於 : 週一 6月 02, 2014 12:28 am
kwojohn
(GOODJOB)

Re: 20140530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重要通知-今日立院朝野協商結論附帶決議非屬合理 建請動員所有力量向立委說明

發表於 : 週二 6月 03, 2014 10:46 am
施肇榮
image 寫:可以加個但書嗎:病人至藥局領藥 無被拒絕調劑情事(診所醫院根本不可能發生) 民調證實民眾願意在藥局調劑的比例大於在醫院或診所直接調劑的比例 且被藥局人員推銷營養食品的比例小於一成才須釋出五成處方簽
藥師公會無理的要求

違背現行法律

根本不需要理會

Re: 20140530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重要通知-今日立院朝野協商結論附帶決議非屬合理 建請動員所有力量向立委說明

發表於 : 週二 6月 03, 2014 11:19 am
大常花
施肇榮 寫: 

藥師公會無理的要求

違背現行法律

根本不需要理會

(GOODJOB) (GOODJOB) (GOOD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