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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種慢性病,不可以相隔一星期就診嗎?
發表於 : 週二 1月 21, 2014 7:20 pm
由 min
病人第一次來檢查血糖,因為有糖尿病,所以開metformin and amaryl各一顆,一天一次,二十八日份。
一星期後,因為她在別家拿的降血壓藥,服用後會頭暈,所以開了norvasc 28粒,一天一次,二十八日份,結果抽審刪掉第二次的全部診療費和藥事服務費,320+42共362元。
請教前輩大大,這是根據那條審查標準呢?
Re: 兩種慢性病,不可以相隔一星期就診嗎?
發表於 : 週二 1月 21, 2014 7:23 pm
由 kcfc
min 寫:病人第一次來檢查血糖,因為有糖尿病,所以開metformin and amaryl各一顆,一天一次,二十八日份。
一星期後,因為她在別家拿的降血壓藥,服用後會頭暈,所以開了norvasc 28粒,一天一次,二十八日份,結果抽審刪掉第二次的全部診療費和藥事服務費,320+42共362元。
請教前輩大大,這是根據那條審查標準呢?
審查標準?
核刪代號是???
Re: 兩種慢性病,不可以相隔一星期就診嗎?
發表於 : 週二 1月 21, 2014 7:46 pm
由 min
代碼只有0005A
Re: 兩種慢性病,不可以相隔一星期就診嗎?
發表於 : 週二 1月 21, 2014 7:54 pm
由 hsu
因為時間太近
而且血壓只要量一下就有了
他認為你故意要賺慢簽診察費
所以刪你診療費和藥事服務費
但是不刪藥費
Re: 兩種慢性病,不可以相隔一星期就診嗎?
發表於 : 週二 1月 21, 2014 8:01 pm
由 min
這是審查共識?還是有這麼一條規定呢?
Re: 兩種慢性病,不可以相隔一星期就診嗎?
發表於 : 週二 1月 21, 2014 8:06 pm
由 hsu
理論上是盡量開成一張
但是有時候發病時間沒有剛剛好
MK大好像有查過
一年最多不能大於10張慢簽
(如果沒記錯的話)
但是不表示10張以下不會被砍
Re: 兩種慢性病,不可以相隔一星期就診嗎?
發表於 : 週二 1月 21, 2014 8:31 pm
由 min
謝謝hsu大。
Re: 兩種慢性病,不可以相隔一星期就診嗎?
發表於 : 週二 1月 21, 2014 8:39 pm
由 jy5358
偶也不少病人有上述情形
可是都沒事
應該是審查醫師自由心證(不爽)
一定要申復,過的機會很高
畢竟不是故意的...
Re: 兩種慢性病,不可以相隔一星期就診嗎?
發表於 : 週二 1月 21, 2014 8:44 pm
由 bactrim
Re: 兩種慢性病,不可以相隔一星期就診嗎?
發表於 : 週二 1月 21, 2014 9:06 pm
由 sam6840
有個疑問,
醫院裏高血壓歸心臟科,
糖尿病歸內分泌科,
同樣的標準為何不能加諸於心臟科或內分泌科醫師呢?
心臟科也可以開血糖藥呀!
內分泌科難道不知道如何開血壓藥嗎!
不同的疾病,不一樣的就診時間,沒有理由刪減呀!
Re: 兩種慢性病,不可以相隔一星期就診嗎?
發表於 : 週二 1月 21, 2014 9:32 pm
由 min
Re: 兩種慢性病,不可以相隔一星期就診嗎?
發表於 : 週三 1月 22, 2014 1:32 am
由 kwojohn
min 寫:
感謝您,我一定去申復。開始長期抗戰了!
Re: 兩種慢性病,不可以相隔一星期就診嗎?
發表於 : 週三 1月 22, 2014 8:00 am
由 pedi
就臨床實務而言,
由於前一家開的血壓藥會頭暈
你怎麼知道你開的脈優不會頭暈或水腫??
萬一吃了又不合,豈不又浪費藥物?
其實我認為你開藥的期間短一點比較好
病患一個禮拜前拿藥你量的血壓如何?
有高的話病史如何?他在另外一家血壓藥的病史多久?
這些有沒有附在病歷上?
如果只有量到一次血壓高就開藥
難免會讓審查醫師覺得診斷有問題
比較適當的作法,是把前一家的用藥也附在病歷上
(我一般都會把讀卡內容PrintScreen存起來,這種有問題的case 會附上)
這樣比較沒有爭議
即便是我已經盡量做到讓病歷看起來很完整
但是難免還是會遇到比較複雜的案例
有時還是會遇到審查醫師莫名的核刪
連 montelukast 4mg 都硬凹要開在6歲以上病患這種的,我救真的沒輒了
處方的部份本來就是醫師的臨床決斷權
審查醫師沒有很強的理由就核刪
我認為是對處方醫師臨床決斷權的侵犯
不過也僅僅是我自己的認知罷了
Re: 兩種慢性病,不可以相隔一星期就診嗎?
發表於 : 週三 1月 22, 2014 8:32 am
由 hsu
1.要核刪不用理由
2.任何核刪都是侵犯臨床醫師的裁量權,除非拿出有力醫學證據,不過在健保下這種機會微乎其微
3.我自己也曾在同一患者不同時間開過2張慢簽(不過屈指可數),沒有被刪,運氣好而已。
4.申覆是你的權利
5.fresh case而且換藥,一開始就開慢簽其實很容易被刪。那天一位new pt一來就要開慢簽,還附機票要3個月的藥,因為住大陸,拒絕。
6.跨科開藥在醫院也是多的是,不過也是盡量開成一張就是。
Re: 兩種慢性病,不可以相隔一星期就診嗎?
發表於 : 週三 1月 22, 2014 9:24 am
由 min
hsu 寫:理論上是盡量開成一張
但是有時候發病時間沒有剛剛好
MK大好像有查過
一年最多不能大於10張慢簽
(如果沒記錯的話)
但是不表示10張以下不會被砍
請教H大,您說的一年不能大於十張,是指慢性病,一年最多只可以領十個月份的藥嗎?
Re: 兩種慢性病,不可以相隔一星期就診嗎?
發表於 : 週三 1月 22, 2014 11:19 am
由 MK
min 寫:hsu 寫:理論上是盡量開成一張
但是有時候發病時間沒有剛剛好
MK大好像有查過
一年最多不能大於10張慢簽
(如果沒記錯的話)
但是不表示10張以下不會被砍
請教H大,您說的一年不能大於十張,是指慢性病,一年最多只可以領十個月份的藥嗎?
一年內, 開立慢簽次數大於10張
是指標之一
若比例太高, 會被抽審或是實地審查
viewtopic.php?f=134&t=87943
viewtopic.php?f=8&t=74101
viewtopic.php?f=8&t=55869
Re: 兩種慢性病,不可以相隔一星期就診嗎?
發表於 : 週三 1月 22, 2014 11:25 am
由 hsu
請教MK大
這慢簽是指28天以上慢簽+連續處方簽
還是只有連續處方簽
Re: 兩種慢性病,不可以相隔一星期就診嗎?
發表於 : 週三 1月 22, 2014 11:56 am
由 min
感謝MK大。
Re: 兩種慢性病,不可以相隔一星期就診嗎?
發表於 : 週三 1月 22, 2014 3:42 pm
由 MK
hsu 寫:
請教MK大
這慢簽是指28天以上慢簽+連續處方簽
還是只有連續處方簽
沒確切答案
但我猜是04案件的慢性處方簽
Re: 兩種慢性病,不可以相隔一星期就診嗎?
發表於 : 週三 1月 22, 2014 4:36 pm
由 tibet
MK 寫:hsu 寫:
請教MK大
這慢簽是指28天以上慢簽+連續處方簽
還是只有連續處方簽
沒確切答案
但我猜是04案件的慢性處方簽
連箋跟慢箋是不同東西嗎?? (咦) (咦) (咦) (咦)
Re: 兩種慢性病,不可以相隔一星期就診嗎?
發表於 : 週三 1月 22, 2014 4:48 pm
由 MK
tibet 寫:連箋跟慢箋是不同東西嗎?? (咦) (咦) (咦) (咦)
慢性病
第一次可以開成04案件的「非連續」和「連續」處方簽
非連續的處方簽,有些系統會改成09案件
連續處方簽的第2/3次,是屬於08案件
Re: 兩種慢性病,不可以相隔一星期就診嗎?
發表於 : 週三 1月 22, 2014 4:56 pm
由 tibet
MK 寫:tibet 寫:連箋跟慢箋是不同東西嗎?? (咦) (咦) (咦) (咦)
慢性病
第一次可以開成04案件的「非連續」和「連續」處方簽
非連續的處方簽,有些系統會改成09案件
連續處方簽的第2/3次,是屬於08案件
請問MK大, 同樣處方以04或09申報會有什麼影響?
Re: 兩種慢性病,不可以相隔一星期就診嗎?
發表於 : 週三 1月 22, 2014 6:24 pm
由 MK
tibet 寫:請問MK大, 同樣處方以04或09申報會有什麼影響?
大哉問...
其實各區規定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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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西醫基層總額審查指標與抽樣原則
102 年 03 月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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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沒這麼詳細)
第22頁
http://www.nhi.gov.tw/Resource/webdata/ ... %91%8A.pdf
• 西醫基層診所04、08、09案件,隨機抽樣經專業審查核減者,核減金額自100年3月依隨機抽樣比例回推。
• 三、依醫療服務審查辦法第16條規定,隨機抽樣應採等比例回推,因04、08、09案件均為隨機抽樣母體;爰此,上述案件如為隨機抽樣,其核減應等比例回推;反之,若為立意抽樣則不回推
------
台北區
http://www.nhi.gov.tw/Resource/webdata/ ... %A1%88.pdf
------
西醫基層總額支付制度醫療服務品質指標
http://sc-dr.tw/news/101/11/11150101.pdf
第六頁:
慢性病處方箋:案件分類=04、08,排除給藥日份<3。
Re: 兩種慢性病,不可以相隔一星期就診嗎?
發表於 : 週三 1月 22, 2014 8:27 pm
由 min
看來是中區最嚴。
Re: 兩種慢性病,不可以相隔一星期就診嗎?
發表於 : 週三 2月 05, 2014 9:48 am
由 Felix
年度總算帳:列了該年度所有有04案件,又有08案件的病患....要你一週內回覆,否則砍你04案件(幾百份要人一週內完成?)
eg.HTNX2~3 months 08+goutX 1month 04;DMX2~3months 08+CADX1 month bokey 04;
HTNX2~3 months 08+Hepatitis/Hyperlipidemia x1month 04
Re: 兩種慢性病,不可以相隔一星期就診嗎?
發表於 : 週三 2月 05, 2014 10:41 am
由 min
請教您,這是甚麼意思?我怎沒收到過?
Re: 兩種慢性病,不可以相隔一星期就診嗎?
發表於 : 週三 2月 05, 2014 10:51 am
由 Felix
叫你要開在一起啊~~別拆單
Re: 兩種慢性病,不可以相隔一星期就診嗎?
發表於 : 週三 2月 05, 2014 10:52 am
由 Felix
min 寫:請教您,這是甚麼意思?我怎沒收到過?
你哪區?醬好? (咦)
Re: 兩種慢性病,不可以相隔一星期就診嗎?
發表於 : 週三 2月 05, 2014 4:14 pm
由 philip chen
thanks for sharing
Re: 兩種慢性病,不可以相隔一星期就診嗎?
發表於 : 週三 2月 05, 2014 9:34 pm
由 hjh
簡單說
你有臨床裁量權
他有核刪裁量權
你要把病人看好
他要壓榨你
醫奴不是浪得虛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