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醫療行為之執行應符合醫療常規 落實全人醫療理念 提供民眾優質照護
發表於 : 週三 12月 11, 2013 12:40 pm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
醫療行為之執行應符合醫療常規
落實全人醫療理念 提供民眾優質照護
醫療行為之執行,應符合醫療常規,乃全體醫事人員皆應遵循之基本原則,醫療專業的盡責是保障民眾健康的基石。針對近日連接發生醫療機構以回收點滴袋拼裝代替正規餵食袋及術後病人病情發生變化卻未獲醫師親自診治,本會蘇清泉理事長鄭重表示,「以病人為中心」之全人醫療,向為全體醫界共識目標,無論出於何等考量或情狀,皆不容退讓妥協、背棄醫療本旨。全體醫事人員皆應恪守世界醫學會日內瓦宣言:「我將秉持我的良心和尊嚴來從事醫業,病患的健康將是我的重要顧念」,隨時自省是否落實「以人為本,尊重生命」之全人醫療理念。
是以本會嚴正聲明,所有醫療行為皆應遵循醫療常規—
醫師法第11條前段規定,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醫療團隊應密切合作以照護病人,一旦病情有所變化,皆應由醫師親自診治。
本會作為全國四萬三千多名醫師代表,基於保障全民醫療權益與醫事人員執業環境,將隨時反省檢討當前醫療環境是否足以提供全體民眾良好醫療服務,亦期許全體醫事人員皆能從全人醫療的理念出發,建立以病人為中心的醫療服務體系以保障病人就醫權益。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蘇清泉理事長
新聞聯絡人
蔡秘書長明忠 \ 0918-112-298
發布時間\ 102年12月11日12時40分
醫療行為之執行應符合醫療常規
落實全人醫療理念 提供民眾優質照護
醫療行為之執行,應符合醫療常規,乃全體醫事人員皆應遵循之基本原則,醫療專業的盡責是保障民眾健康的基石。針對近日連接發生醫療機構以回收點滴袋拼裝代替正規餵食袋及術後病人病情發生變化卻未獲醫師親自診治,本會蘇清泉理事長鄭重表示,「以病人為中心」之全人醫療,向為全體醫界共識目標,無論出於何等考量或情狀,皆不容退讓妥協、背棄醫療本旨。全體醫事人員皆應恪守世界醫學會日內瓦宣言:「我將秉持我的良心和尊嚴來從事醫業,病患的健康將是我的重要顧念」,隨時自省是否落實「以人為本,尊重生命」之全人醫療理念。
是以本會嚴正聲明,所有醫療行為皆應遵循醫療常規—
醫師法第11條前段規定,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醫療團隊應密切合作以照護病人,一旦病情有所變化,皆應由醫師親自診治。
本會作為全國四萬三千多名醫師代表,基於保障全民醫療權益與醫事人員執業環境,將隨時反省檢討當前醫療環境是否足以提供全體民眾良好醫療服務,亦期許全體醫事人員皆能從全人醫療的理念出發,建立以病人為中心的醫療服務體系以保障病人就醫權益。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蘇清泉理事長
新聞聯絡人
蔡秘書長明忠 \ 0918-112-298
發布時間\ 102年12月11日12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