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度西醫基層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
發表於 : 週一 4月 08, 2013 9:43 am
102年度西醫基層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
http://www.nhi.gov.tw/information/Law_D ... in_id=1783
主旨:公告「102年度西醫基層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如附件。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102年3月29日衛署健保字第1020066034 號函。
壹、依據: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委員會(以下稱費協會)102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總額協商暨第186次委員會議紀錄。
貳、目的:
本方案之實施為確保西醫基層總額支付制度實施後醫療服務之品質,獎勵優質西醫基層特約醫事服務機構。
參、預算來源:
依費協會第186次會議決議,品質保證保留款應全數用於鼓勵提升醫療品質,並以累計最近兩年有該保留款成長率額度為限。預算來自102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西醫基層醫療給付費用總額中「品質保證保留款」成長率0.1%與101年度成長率0.1%,全年經費為1.847億元。
肆、預算分配方式:
各分區品質保證保留款預算分配:依102年1月1日各分區特約診所家數占率,分配各分區品質保證保留款預算。
伍、核發資格:
一、西醫基層特約診所於102年1月至102年12月期間之12個月之門診醫療費用案件均在規定時限(以郵戳為憑次月二十日前)以電子資料申報,符合第一次暫付,且無本方案第伍點二之情形,得核發品質保證保留款。
二、西醫基層特約診所因有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至第四十條之所列違規情事,於102年1月1日至102年12月31日期間,經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以下稱保險人)處分者,則不予核發品質保證保留款,前述期間以第一次處分日期認定之。
陸、符合下列情形,各給予核發權重25%:
一、 診所月平均門診申復核減率,不超過該分區所屬科別九十百分位。(註1)
二、 診所之每位病人年平均就診次數,不超過該分區所屬科別九十百分位。(註2)
三、 個案重複就診率不超過該分區所屬科別九十百分位。(註3)
四、 衛教宣導。(註4)
柒、支用條件:
一、本方案品質保證保留款之分配與支用,每年結算1次。
二、每家診所核發金額=(該診所核發權重和/該分區診所核發權重和小計) ×該分區品質保證保留款。
三、保險人辦理本方案核發作業後,若有未列入本方案核發名單之西醫基層特約診所提出申復等行政救濟事宜,案經審核同意列入核發者,核發之金額將自當時結算之當季西醫基層總額一般服務項目預算中支應。
捌、本方案由保險人與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共同研訂後,送行政院衛生署全民健康保險會備查,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實施。屬執行面之規定,由保險人逕行修正公告。
附件:
102年度西醫基層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Word格式
102年度西醫基層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PDF格式
http://www.nhi.gov.tw/information/Law_D ... in_id=1783
主旨:公告「102年度西醫基層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如附件。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102年3月29日衛署健保字第1020066034 號函。
壹、依據: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委員會(以下稱費協會)102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總額協商暨第186次委員會議紀錄。
貳、目的:
本方案之實施為確保西醫基層總額支付制度實施後醫療服務之品質,獎勵優質西醫基層特約醫事服務機構。
參、預算來源:
依費協會第186次會議決議,品質保證保留款應全數用於鼓勵提升醫療品質,並以累計最近兩年有該保留款成長率額度為限。預算來自102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西醫基層醫療給付費用總額中「品質保證保留款」成長率0.1%與101年度成長率0.1%,全年經費為1.847億元。
肆、預算分配方式:
各分區品質保證保留款預算分配:依102年1月1日各分區特約診所家數占率,分配各分區品質保證保留款預算。
伍、核發資格:
一、西醫基層特約診所於102年1月至102年12月期間之12個月之門診醫療費用案件均在規定時限(以郵戳為憑次月二十日前)以電子資料申報,符合第一次暫付,且無本方案第伍點二之情形,得核發品質保證保留款。
二、西醫基層特約診所因有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至第四十條之所列違規情事,於102年1月1日至102年12月31日期間,經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以下稱保險人)處分者,則不予核發品質保證保留款,前述期間以第一次處分日期認定之。
陸、符合下列情形,各給予核發權重25%:
一、 診所月平均門診申復核減率,不超過該分區所屬科別九十百分位。(註1)
二、 診所之每位病人年平均就診次數,不超過該分區所屬科別九十百分位。(註2)
三、 個案重複就診率不超過該分區所屬科別九十百分位。(註3)
四、 衛教宣導。(註4)
柒、支用條件:
一、本方案品質保證保留款之分配與支用,每年結算1次。
二、每家診所核發金額=(該診所核發權重和/該分區診所核發權重和小計) ×該分區品質保證保留款。
三、保險人辦理本方案核發作業後,若有未列入本方案核發名單之西醫基層特約診所提出申復等行政救濟事宜,案經審核同意列入核發者,核發之金額將自當時結算之當季西醫基層總額一般服務項目預算中支應。
捌、本方案由保險人與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共同研訂後,送行政院衛生署全民健康保險會備查,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實施。屬執行面之規定,由保險人逕行修正公告。
附件:
102年度西醫基層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Word格式
102年度西醫基層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PDF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