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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耀聖增加用藥品項指標跟警示
發表於 : 週二 2月 19, 2013 10:39 am
由 hsu
自102年2月起實施
1.門診平均處方藥物>5項,列入隨機抽審指標。
2.單一處方>10項,列入立意抽審。排除01,E1,09>7天,03,A3
3.排除重大傷病、04、05、06、08、D2
Re: 請耀聖增加用藥品項指標跟警示
發表於 : 週二 2月 19, 2013 10:48 am
由 pedi
這個我有點搞不懂
是 1 or 2 or 3
或是 1 & 2 & 3
if i & 2 & 3
then 單一處方>10項,列入立意抽審。排除01,E1,09>7天,03,A3 + 排除重大傷病、04、05、06、08、D2
那中標率高的,是不是 09<7天 為多 ?
Re: 請耀聖增加用藥品項指標跟警示
發表於 : 週二 2月 19, 2013 10:54 am
由 desktop
+1 (眼汪汪)
Re: 請耀聖增加用藥品項指標跟警示
發表於 : 週二 2月 19, 2013 10:59 am
由 jedi_dr
+1
Re: 請耀聖增加用藥品項指標跟警示
發表於 : 週二 2月 19, 2013 11:04 am
由 hsu
依公文看
1跟2是兩項獨立指標
3是1跟2的共同排除項目
Re: 請耀聖增加用藥品項指標跟警示
發表於 : 週二 2月 19, 2013 2:21 pm
由 kib70640
HSU您好,經上列大大的反應後,整理如下
1.指標名稱"
隨機抽審指標"
分子 :
門診處方藥物 > 5 項件數
分母 : 門診處方件數(排除:重大傷病案件、04、05、06、08、D2)
2.指標名稱"
立意抽審指標"
分子 :
門診單一處方藥物 > 10 項件數
分母 : 門診處方件數(排除:01、E1、09>7天、03、A3、重大傷病案件、04、05、06、08、D2)
以上是否有誤,煩請回覆
如正確,我再請系統人員修正
hsu 寫:自102年2月起實施
1.門診平均處方藥物>5項,列入隨機抽審指標。
2.單一處方>10項,列入立意抽審。排除01,E1,09>7天,03,A3
3.排除重大傷病、04、05、06、08、D2
Re: 請耀聖增加用藥品項指標跟警示
發表於 : 週二 2月 19, 2013 2:38 pm
由 hsu
kib70640 寫:HSU您好,經上列大大的反應後,整理如下
1.指標名稱"
隨機抽審指標"
分子 :
門診處方藥物 > 5 項件數
分母 : 門診處方件數(排除:重大傷病案件、04、05、06、08、D2)
2.指標名稱"
立意抽審指標"
分子 :
門診單一處方藥物 > 10 項件數
分母 : 門診處方件數(排除:01、E1、09>7天、03、A3、重大傷病案件、04、05、06、08、D2)
以上是否有誤,煩請回覆
如正確,我再請系統人員修正
hsu 寫:自102年2月起實施
1.門診平均處方藥物>5項,列入隨機抽審指標。
2.單一處方>10項,列入立意抽審。排除01,E1,09>7天,03,A3
3.排除重大傷病、04、05、06、08、D2
第一項為
門診處方藥物品項
平均>5
所以
分子是排除物件以外的
藥物品項數目總合
分母是排除物件以外的門診處方件數
分子/分母>5即列入隨機抽審
第二項為
排除物件以外的
單一處方藥物品項>10
即立意抽審
所以應該是開立處方時
只要藥物品項>10就要即時警示
Re: 請耀聖增加用藥品項指標跟警示
發表於 : 週二 2月 19, 2013 2:44 pm
由 cchic
hsu 寫:自102年2月起實施
1.門診平均處方藥物>5項,列入隨機抽審指標。
2.單一處方>10項,列入立意抽審。排除01,E1,09>7天,03,A3
3.排除重大傷病、04、05、06、08、D2
那以後家醫科還要幹嘛?
隨便一個三高病人處方都碼超過5項
那醫院也算嗎?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Re: 請耀聖增加用藥品項指標跟警示
發表於 : 週二 2月 19, 2013 2:45 pm
由 hsu
Re: 請耀聖增加用藥品項指標跟警示
發表於 : 週二 2月 19, 2013 3:24 pm
由 kib70640
第二項開藥時要馬上警告
那應該可以不用歸到指標中
所以可否跟開藥超過31天一樣
完成時警告
因為第一項是平均,如果超過了
您一定想要知道是那些病患
初步規劃在申報查核的"其他"增加此功能
不知是否可以符合您的需求
Re: 請耀聖增加用藥品項指標跟警示
發表於 : 週二 2月 19, 2013 3:50 pm
由 hsu
kib70640 寫:第二項開藥時要馬上警告
那應該可以不用歸到指標中
所以可否跟開藥超過31天一樣
完成時警告
應該有即時警告即可
kib70640 寫:因為第一項是平均,如果超過了
您一定想要知道是那些病患
初步規劃在申報查核的"其他"增加此功能
不知是否可以符合您的需求
這樣是不錯
但是隨機抽審跟立意抽審指標其實很多
標題應改為藥物品項>5(>10應該即時警告即可)
但是因為有每日上傳
申報前再調整的話
怕會跟上傳檔案差很多
所以希望在看診畫面的即時指標中也有數據可看
這樣比較方便隨時微調
Re: 請耀聖增加用藥品項指標跟警示
發表於 : 週二 2月 19, 2013 4:00 pm
由 草帽小子
門診平均處方藥物>5項
重點是平均值>5
病人處方藥物>5就警示實在擾人
應該是像 平均就診次數統計 顯示在右下角處
這樣可以警示目前平均值供調整用藥
後面的病人少開一味藥,或X不要申報
就可以拉低平均值了
如果超過了
您一定想要知道是那些病患
初步規劃在申報查核的"其他"增加此功能
這是補救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