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倒吧!! 陽光照不進的白色巨塔
發表於 : 週六 12月 22, 2012 12:52 pm
行政院的修法,將帶來新一波的防衛醫療和五大皆空
什麼??我搞錯了??
衛生署修法的目的是為了「減少防衛醫療和五大皆空」??
我再說一次,衛生署修法通過,
只會再增加防衛醫療和五大皆空
這一切要
先從「陽光照不進的白色巨塔」談起
黑箱點值
健保的點值怎麼算出來的,沒人知道
醫界做了價值15億的服務
卻先被「黑箱核刪」砍了5億
其他「通過核刪」的10億,健保局一句點值0.8
就可以再賴2億
整個全民健保,就靠「黑箱」兩字維持
為什麼??
因為「納粹不想讓猶太人知道,
那些猶太人在幫納粹殺猶太人」如此而已
於是「陽光照不進白色巨塔」
塔內人人自危
現在衛生署又「再挖一個錢坑」
在「黑箱醫療鑑定」之外,又要再搞個「黑箱補償」
因為一切「黑箱作業」,沒有監督的機制
所以全部照「事後諸葛」的方式
也沒有制衡的力量
小弟雖然寫文章批評司法(雖然法界是一定不鳥我的…)
但是,有一點,是醫界永遠比不上的,就是「法官在判決上署名」
醫界連健保核刪,是不是真的由醫師來執行,都不能確定
再來我們談「實質減薪」
先進國家在設計制度的時候,考量的是長久的運作
所以「權責相符」,是個非常重要的原則
而到了台灣,「權責相符」反而成了例外,
「權責不符」才是原則
先進國家,對於「無法掌握定價權」的醫療體系
賠償的財源,必定是由政府支出
對於「有定價權」的企業或體系,才要求他們出賠償金
台灣的官員,不學無術,無能至極
對於台灣「沒有定價權」的醫院、醫師
要求負擔賠償
這是一種「身分稅」,只因你是醫護人員,就要加稅給人民補償
這是一種「實質減薪」,實質增加民事賠償的總金額
卻沒有減少刑事的風險
現在衛生署多挖了錢,擴大了補償範圍
讓整個醫界要付出的「成本」成倍翻揚
對醫界來說,不過是由政府多抽一筆「醫師稅」
(這可以說是身份稅,因為你有這個身份而多抽的稅)
「出錢給衛生署當聖誕老公公」
讓那些原本「因疾病重傷死亡的民眾」有「聖誕禮物」
而原本的過失訴訟和千萬賠償一點也沒少
請問,既然原本的「惡劣環境」一點也沒少
賠的機會沒減少
醫療的收入還更少了,醫師更賠不起了
那「防衛醫療」會減少嗎??
而為什麼我說「醫療糾紛會增加」??
因為對民眾而言,這個法通過以後
「賠償的對象」增加了
得到「賠償」變的更容易了、更有機會了…
衛生署樂當「發錢的聖誕老公公」
因為發的也不是他的錢
於是,基於「試試看」的心理
和台灣「有吵有糖吃」的文化
「醫療糾紛」必定「不減反增」
醫師為了平安執業,在收入再次下降的環境下
為了面對更多的醫療糾紛
只能加速逃命,沒逃的,則加重「防衛醫療」
和衛生署的立法目的相反嗎??
沒關係,這不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
小弟是醫師,
我認為目前看得到的體制內的改革,
都只是一再加速「醫療崩潰」
原因只有一個「權責不符」
有權的不用負責,而被叫去出這個錢、出那個錢的
卻被政府抹黑成罪犯
而被硬拿走的「血汗錢」,也被抹黑成「充公的贓款」
多麼重的業障啊!! 我相信一定會看到「現世報」的!!
修法後,醫改會、消基會看到「立刻補償」
就像蒼蠅看到糖一樣粘上去支持了
他們看到的是眼前的利益
你問我支不支持修法?
現在這個衛生署的作為我超支持的
因為我認為「只有醫療徹底崩潰,才有真正改革的到來」
而現在這個衛生署「加速醫療崩潰」的能力
應該超越日本,可說是世界第一
寫文章的目的
只是要提醒忙碌的醫師們
「小心,大浪要來了,一波又一波」
「請小心躲好,不要當蓋頭鰻」
既然衛生署我行我素,誰的話也不聽
為了作官,把良心都拿去餵狗了
就像網友說的
「猶太人在能力和人數上都超過納粹,
卻被納粹殺到光,沒死也都逃離家園」
台灣的醫師有比猶太人有本事嗎??
台灣的醫師願意去衛生署、全聯會丟汽油彈嗎??
如果沒有,那將來會發生的事就很清楚了
衛生署那些少數人搞出來的後果
當然是民眾得承擔了…
什麼??我搞錯了??
衛生署修法的目的是為了「減少防衛醫療和五大皆空」??
我再說一次,衛生署修法通過,
只會再增加防衛醫療和五大皆空
這一切要
先從「陽光照不進的白色巨塔」談起
黑箱點值
健保的點值怎麼算出來的,沒人知道
醫界做了價值15億的服務
卻先被「黑箱核刪」砍了5億
其他「通過核刪」的10億,健保局一句點值0.8
就可以再賴2億
整個全民健保,就靠「黑箱」兩字維持
為什麼??
因為「納粹不想讓猶太人知道,
那些猶太人在幫納粹殺猶太人」如此而已
於是「陽光照不進白色巨塔」
塔內人人自危
現在衛生署又「再挖一個錢坑」
在「黑箱醫療鑑定」之外,又要再搞個「黑箱補償」
因為一切「黑箱作業」,沒有監督的機制
所以全部照「事後諸葛」的方式
也沒有制衡的力量
小弟雖然寫文章批評司法(雖然法界是一定不鳥我的…)
但是,有一點,是醫界永遠比不上的,就是「法官在判決上署名」
醫界連健保核刪,是不是真的由醫師來執行,都不能確定
再來我們談「實質減薪」
先進國家在設計制度的時候,考量的是長久的運作
所以「權責相符」,是個非常重要的原則
而到了台灣,「權責相符」反而成了例外,
「權責不符」才是原則
先進國家,對於「無法掌握定價權」的醫療體系
賠償的財源,必定是由政府支出
對於「有定價權」的企業或體系,才要求他們出賠償金
台灣的官員,不學無術,無能至極
對於台灣「沒有定價權」的醫院、醫師
要求負擔賠償
這是一種「身分稅」,只因你是醫護人員,就要加稅給人民補償
這是一種「實質減薪」,實質增加民事賠償的總金額
卻沒有減少刑事的風險
現在衛生署多挖了錢,擴大了補償範圍
讓整個醫界要付出的「成本」成倍翻揚
對醫界來說,不過是由政府多抽一筆「醫師稅」
(這可以說是身份稅,因為你有這個身份而多抽的稅)
「出錢給衛生署當聖誕老公公」
讓那些原本「因疾病重傷死亡的民眾」有「聖誕禮物」
而原本的過失訴訟和千萬賠償一點也沒少
請問,既然原本的「惡劣環境」一點也沒少
賠的機會沒減少
醫療的收入還更少了,醫師更賠不起了
那「防衛醫療」會減少嗎??
而為什麼我說「醫療糾紛會增加」??
因為對民眾而言,這個法通過以後
「賠償的對象」增加了
得到「賠償」變的更容易了、更有機會了…
衛生署樂當「發錢的聖誕老公公」
因為發的也不是他的錢
於是,基於「試試看」的心理
和台灣「有吵有糖吃」的文化
「醫療糾紛」必定「不減反增」
醫師為了平安執業,在收入再次下降的環境下
為了面對更多的醫療糾紛
只能加速逃命,沒逃的,則加重「防衛醫療」
和衛生署的立法目的相反嗎??
沒關係,這不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
小弟是醫師,
我認為目前看得到的體制內的改革,
都只是一再加速「醫療崩潰」
原因只有一個「權責不符」
有權的不用負責,而被叫去出這個錢、出那個錢的
卻被政府抹黑成罪犯
而被硬拿走的「血汗錢」,也被抹黑成「充公的贓款」
多麼重的業障啊!! 我相信一定會看到「現世報」的!!
修法後,醫改會、消基會看到「立刻補償」
就像蒼蠅看到糖一樣粘上去支持了
他們看到的是眼前的利益
你問我支不支持修法?
現在這個衛生署的作為我超支持的
因為我認為「只有醫療徹底崩潰,才有真正改革的到來」
而現在這個衛生署「加速醫療崩潰」的能力
應該超越日本,可說是世界第一
寫文章的目的
只是要提醒忙碌的醫師們
「小心,大浪要來了,一波又一波」
「請小心躲好,不要當蓋頭鰻」
既然衛生署我行我素,誰的話也不聽
為了作官,把良心都拿去餵狗了
就像網友說的
「猶太人在能力和人數上都超過納粹,
卻被納粹殺到光,沒死也都逃離家園」
台灣的醫師有比猶太人有本事嗎??
台灣的醫師願意去衛生署、全聯會丟汽油彈嗎??
如果沒有,那將來會發生的事就很清楚了
衛生署那些少數人搞出來的後果
當然是民眾得承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