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局: 新增資本利得 不扣補充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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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局: 新增資本利得 不扣補充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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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局: 新增資本利得 不扣補充保費
<<工商時報>> 寫:2012-04-04 01:37 工商時報 【記者崔慈悌/台北報導】
 財政部正研議資本利得課稅的可能,健保局長戴桂英昨天表示,雖然二代健保明訂加收資本利得做為補充保險費,但未來新增的項目並未列入健保法,不會納入補充保費。至於股票股利目前朝扣繳補充保費方向研擬,預計本週開會檢討,最快4月底就會公布扣繳辦法。

 根據衛生署的規劃,二代健保在105年之前健保都可財務平衡,原則上在此之前不會調整保費。不過戴桂英表示,二代健保設計有「收支連動,財務平衡」機制,明年元旦起實施後,會根據補充保費收入等情況計算收支,並提出下個年度的平衡費率送交全民健康保險會審議,再經衛生署轉報行政院核定,亦即費率每年都會檢討一次。

 根據二代健保的設計,未來包括超過投保月薪4倍的高額獎金、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可開立扣繳憑單的租金收入、兼職所得共6項補充財源,都將扣繳2%的補充保險費,上限金額1千萬。

 戴桂英表示,除執行業務所得不訂下限外,目前下限均暫訂為2000元,未來在討論扣繳辦法時會一併列入討論,以決定確實金額。

 外界質疑兼職所得2000元以上就要扣繳,中低收入戶子女在便利商店等場所打工,也要被扣補充性保費。戴桂英表示,低收入戶的健保費已由政府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保費也從去年7月起,由政府補助半數保費,因此低收入戶的兼職打工不會被扣保費,中低收入戶即使會扣繳但政府已提供一定補助。

 財政部正研議是否對證券交易所得課稅,外界質疑未來是否也要加計扣繳補充性保費?戴桂英強調,包括不動產交易所得在內的資本利得項目,因未列入「全民健康保險法」必須扣繳補充性保費的財源之中,無論未來增加哪些項目,都不會被扣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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