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2012年1月30日 下午9:24.
....(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30日電)新北市某婦產科診所劉姓醫師被控為一名產婦剖腹後,用棉球消毒時不慎殘留棉絮,導致產婦腹部傷口發炎化膿。板橋地院今天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劉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板橋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這名醫師在民國97年3月間幫陳姓產婦做剖腹手術,術後產婦左腹部出現劇烈疼痛,多月後前往大醫院就診,醫師發現產婦左腹部傷口發炎化膿,為她做清創手術時,取出長寬約5公分的異物及發炎組織,產婦認為劉姓醫師涉有過失,控告他涉犯業務過失傷害罪。
法院審理,劉姓醫師否認犯行,供稱異物化膿可能是術後縫合、消毒傷口時,棉絮殘留在皮下組織所引起,但辯稱醫師無法在手術過程中注意避免。
法官依產婦的病理報告及其他醫師證詞,認定殘留的棉絮為肉眼可見,劉姓醫師疏未注意檢視,未將棉絮清除即進行縫合導致產婦傷口化膿,確有過失。
法官審酌劉姓醫師無前科、素行尚佳,但犯後至今未與產婦達成和解,因此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他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剖腹殘留棉絮 醫師判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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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剖腹殘留棉絮 醫師判4月
據新聞說, 家屬要的和解是2600萬suhowpo 寫:未達成和解..又被大醫院取出證物....當然判刑了....
如何和解?
現在不過罰12萬,加上民事應該50萬有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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