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台灣醫界--人體器官捐贈(中)閱後感言

媒體怎樣報導醫界?醫界專業的觀點在哪裡? 歡迎論述,讓真相更完整的呈現!

版主: 版主021

回覆文章
李誠民
註冊會員
註冊會員
文章: 1467
註冊時間: 週三 6月 23, 2010 10:18 am

本期台灣醫界--人體器官捐贈(中)閱後感言

文章 李誠民 »

施肇榮醫師您好:先拜個早年!

在本網站個人曾經發言,針對媒體報導因台大愛滋捐贈"烏龍事件",立院將修法等,並傳真給李伯璋董事長,但還是修法通過了,這就是台灣的現況,器官捐贈條例難道不是公共議題?僅因"烏龍事件"就修法,增加個台大條例,並暗中加入衛生署醫政處長的個人思維,這種法不是無法解決問題,卻引起往後無窮後患的典型嗎?

僅就施醫師文中提出受刑人(目前是死刑犯)捐贈器官議題,提出個人認知:

1.去年NEJM曾刊在一篇文章,有關美國密西西比州長為受刑人捐贈腎臟給其妹妹,申請假釋案;密州州長已簽署後,在輿論與民意下,假釋委員會又撤銷
事件發生是有兩個黑人姐妹駕車,被三個白人行搶,姐姐加速逃離,卻兆事,而被判監禁於獄中,妹妹是Medaid的長期透析患者,故向州長申請假釋,州長為減輕Medaid財務負擔,簽署通過假釋,請問施醫師的看法?!
2.中國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副部長,因醫學雜誌與WMA有反對聲音,提出解釋,在2009年(2007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通過器關捐贈條例)公開宣示,在五年內廢除死刑犯捐贈器官(雖然實際上與世界各國都存在有器官來源不足的問題),但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會廢除死刑,台灣雖然有廢除死刑的聲音,卻存在著死刑犯捐贈器官的事實,如果將來放寬受刑人可捐贈器官,將是民主先進國家首創,請教施醫師看法?!

ps:受刑犯(當然包括死刑犯)在法律上是被剝奪自由之人,所以受刑犯任何意願書的簽署,可認為是其自由意志下的表達嗎?
回覆文章

回到「★媒體報導VS醫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