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全國醫界同胞書(三)
醫療倫理研討會心得報告書
六、醫療行為免受刑法追訴則有法律根據
郭正典醫師說明: [動機的好壞是刑法論罪最重要的依據,若不管一個人行事的動機如何,只要有過失就判刑,則無人敢救人,也有誤用刑法之嫌。用刑法阻卻醫師救人的意願,受害的將是病人,醫院拒收危急病人及醫師避走高風險科別,就是例證。醫師不能有刑法豁免權,這是毫無疑問的,但醫療行為免受刑法追訴則是有法律根據的,人與事不能混為一談。用刑責使急重症病人得不到應有的醫療,也使「醫事過失責任保險」無從建立,造成醫病雙輸,不僅愚蠢,兼且違法違憲,我們還要坐視這些違法違憲的醫療過失刑責,繼續荼毒我國的醫事人員及病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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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倫理研討會心得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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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倫理研討會心得報告書
郭醫師的論點是醫師救人的論點
完全是一廂情願的說法
有沒有違憲,談論一輩子也不會有結果的
台灣法界的論述已是根深蒂固
既然台灣法律無法排除醫師救人失敗啟動刑法的觀念
那依法看病的態勢就讓它抬頭吧
完全是一廂情願的說法
有沒有違憲,談論一輩子也不會有結果的
台灣法界的論述已是根深蒂固
既然台灣法律無法排除醫師救人失敗啟動刑法的觀念
那依法看病的態勢就讓它抬頭吧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Re: 醫療倫理研討會心得報告書
沒錯施肇榮 寫:郭醫師的論點是醫師救人的論點
完全是一廂情願的說法
有沒有違憲,談論一輩子也不會有結果的
台灣法界的論述已是根深蒂固
既然台灣法律無法排除醫師救人失敗啟動刑法的觀念
那依法看病的態勢就讓它抬頭吧
置之死地而後生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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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倫理研討會心得報告書
可悲的台灣人施肇榮 寫:郭醫師的論點是醫師救人的論點
完全是一廂情願的說法
有沒有違憲,談論一輩子也不會有結果的
台灣法界的論述已是根深蒂固
既然台灣法律無法排除醫師救人失敗啟動刑法的觀念
那依法看病的態勢就讓它抬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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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倫理研討會心得報告書
施肇榮 寫:郭醫師的論點是醫師救人的論點
完全是一廂情願的說法
有沒有違憲,談論一輩子也不會有結果的
台灣法界的論述已是根深蒂固
既然台灣法律無法排除醫師救人失敗啟動刑法的觀念
那依法看病的態勢就讓它抬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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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倫理研討會心得報告書
法官只要依法審判mowball 寫:法官強調不能去刑化
就問他
1.救火消防隊是否火場人沒救出就是業務過失致死?
2.法官誤判死刑就是業務過失致死?
證據錯誤導致誤判死刑
一樣是沒問題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