ㄧ成七的比率太低??生產死亡重殘 最高將賠200萬
2011年 11月25日
婦產科與醫學美容、外科並列國內最常發生醫療糾紛科別。衛生署明年二月試辦生育風險補償基金,一旦發生醫療糾紛,不論是否為醫師醫療過失,生產過程發生產婦或嬰兒死亡、重殘等不幸,可獲最高兩百萬元補償。
官司僅1.7成定罪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昨說,衛生署接受司法機關委託鑑定的婦產科醫療糾紛,僅一成七確認醫師有疏失,官司纏訟平均三年,「等於八成多家屬備受煎熬,打官司仍無法獲得賠償。」
石崇良說,生育風險補償基金將試辦三年,全台八百多家接生院所加入,每年三億元經費來自醫療發展基金。三年後依試辦執行過程的醫師疏失比率,計算醫界未來負擔金額。他說,病家從事發起兩年內提出申請,由社會公正人士、消費者代表、醫界人士組成委員會審查,申請後,病家仍可對醫師提出訴訟。
婦產科醫學會祕書長黃閔照說,主要針對產程不幸事件,如母親或胎兒死亡,母親產後大出血造成子宮切除或植物人等併發症,新生兒因肩難產神經受傷、腦性麻痺,新生兒猝死等。但排除早產、畸形兒等。產婦死亡補償兩百萬元,胎兒死亡三十萬元,母親或寶寶殘障一百五十萬元。記者甯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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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要幾成才不會讓家屬覺得是煎熬??
怎麼不說醫生和家屬的煎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