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醫療保健服務業、托兒所保育員及一般旅館鋪床工】3爆肝行業 每日工時不得逾8小時

媒體怎樣報導醫界?醫界專業的觀點在哪裡? 歡迎論述,讓真相更完整的呈現!

版主: 版主021

回覆文章
頭像
MK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21966
註冊時間: 週三 9月 26, 2007 1:47 pm
來自: HPLP部
擁有感謝: 1 次

【排除醫療保健服務業、托兒所保育員及一般旅館鋪床工】3爆肝行業 每日工時不得逾8小時

文章 MK »

自由時報 – 2011年11月18日 上午4:34

分階段實施 不再適用責任制
〔自由時報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在各界壓力下,勞委會花了大半年檢討勞基法八十四條之一的三十七類屬責任制的爆肝行業,結果只排除醫療保健服務業、托兒所保育員及一般旅館鋪床工等三個行業,估十五萬人受影響。最快從明年起,這三個行業將分階段不再適用責任制,回歸勞基法正常工時規範。

其中影響較大的首推醫療保健服務業的手術、急診、產房及加護病房等私人醫院護士,但不包括醫師。根據勞委會規劃,這些特殊緊急部門的醫療人員自民國一○三年起不再適用責任制;另托兒所保育員則從民國一○二年起排除適用。

勞團痛批 勞委會想蒙混過關
勞團痛批,這三個行業都是勞團長期主張應排除適用的,顯然勞委會只是象徵性檢討,就想蒙混過關,應持續針對勞基法八十四條之一,進行全面性檢討。

勞委會今年四月先針對人數較多的保全業祭出工時參考指引,昨天公布完整檢討報告,除將醫療保健服務業、托兒所保育員及一般旅館鋪床工等三行業排除適用責任制外,同時公布社會福利機構輔導員、醫療保健服務業及托兒所保育員的工時參考指引。

以影響人數多的醫療保健服務業為例,勞委會規劃分兩階段排除適用,其中,部分手術、急診、加護等清潔人員以及救護車駕駛,將自明年起實施;至於民國一○三年起排除適用責任制的醫療人員,包括手術、急診、加護及產房等護士。

也就是說,這三類不再適用責任制的行業,回歸勞基法正常工時規範,即勞工每日正常工作不得超過八小時、每兩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

另勞委會也公布三行業的工時審核參考指引,即日起實施。其中除社福機構輔導員,包括托兒所托育員及部分醫療人員的工時參考指引,均為排除適用前的過渡使用,醫療人員工時參考指引中,明訂急診護士等醫療人員每日工時加上加班,一天不得超過十二小時,遇有緊急情況,則不得超過十四小時。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長陳慧玲說,此次是針對較具爭議的行業進行檢討,日後除非有需要,才會再進行檢討。

勞陣聯盟秘書長孫友聯表示,排除適用的這三個行業,勞委會統計過去兩年,合計僅四九一七人申請核備,顯示雇主申請適用的不多,代表雇主認為無此必要,勞委會應針對其他未排除適用的行業進行全面檢討。
回覆文章

回到「★媒體報導VS醫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