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重點推廣保險套以防愛滋和性病,衛生署把保險套「列管」,卻又要重點「推廣」,這簡直是互相矛盾、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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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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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四 11月 09, 2006 9:44 am

衛生署重點推廣保險套以防愛滋和性病,衛生署把保險套「列管」,卻又要重點「推廣」,這簡直是互相矛盾、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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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員簡余晏、陳建銘15日指出,政府一再強調疾病防治的重要性,但宣導是一套,做法卻是另一套,簡余晏指出,例如政府宣導愛滋防治,但法令卻認定保險套是「預防疾病」用的「醫療器材」而限制販賣管道,造成普及性不足,民眾取得不易,與政策宣導立意互相抵觸,反而造成無法有效「預防疾病」,即便常用的衛生用品,像是棉花棒、衛生棉條也一樣,都不該被列管;此外,陳建銘也指出,之前就發生新手媽媽資源再利用,在網路上交換耳溫槍被衛生局開罰的前例,籲政府應思變通之道,衛生署應局部開放部分商品讓網路商家也能販售。

台北市處長陳立奇也表示,目前醫界已有相關建議,同意研議向中央建言放寬,台灣愛滋病學會代理理事長榮總醫師王永衛也說,確實政策應該跟上潮流,不能要人家掛號才能買到,只要有效管理,民眾易於取得,才能有效防治。

簡余晏指出,依衛生署醫療器材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衛生套(保險套)」是衛生署核判歸屬該辦法第12類(婦產科學)醫療器材管理,理由是「保險套是可完全覆蓋陰莖的膜狀鞘,是用來作避孕或預防目的(防止花柳病的傳遞)。此器材也可用來收集精液以協助診斷不孕症」。

也因為如此,依藥事法第27條規定,需領得藥商執照,但是限制實體店面,認定網路是虛擬空間,不得販售。

簡余晏質疑,就算是製造商或行銷代理商,只因它是「醫療器材」也不得網路販售,這是什麼道理?政府應該在製造端進行控管把關,而不是在銷售端處處限縮。

簡余晏表示,去年衛生署重點推廣保險套以防愛滋和性病,衛生署把保險套「列管」,卻又要重點「推廣」,這簡直是互相矛盾、莫名其妙!根據衛生署統計,從1984年至2011年10月止,累計愛滋「通報」數本國籍為2萬1701人(包括3291人死亡,30人離境),其中以20-29歲感染人數最多,占近四成左右;若再加上外國籍通報數有790人,台灣目前為止已共計2萬2491人通報感染愛滋。但這也僅止於「通報」,未通報的黑數是更為可觀的。

根據疾管局資料顯示,2010年15-24歲年輕族群之新通報感染者較2009年增 加了13.3%,且九成以上是透過不安全的性行為傳染。

且依據疾管局民調資料顯示,國內發生第一次性行為者有6成未使用保險套,疾管局認為這是讓自己暴露在感染愛滋的風險中。

簡余晏認為,不是鼓勵年輕人過度激情,但政府應面對現實,現在社會初次性行為年紀已逐年下降中,許多年輕人在知識不足,光是推廣保險套,卻在保險套取得管道不足、普及性不夠的情況下,試問,愛滋和性病又要如何防治?

她主張,政府應嚴加管制的是上游製造商和進口商的品管和流向,而不是銷售通路的型態!

陳建銘也指出,就連前衛生署長楊志良都出面喊應修法,要將被列為醫療器材的保險套「解禁」,不要再限制保險套的販賣地點。

根據統計99年1月迄100年9月網路刊登販售醫療器材裁罰共25件,罰款72萬元,體脂計、按摩機、體重計等一般民眾生活常用器材,通通不能賣!就連衛生棉棒、束腹帶、酸痛貼布、ok綳、拐杖、輪椅也都在網路禁售之列!陳建銘籲,政府想要防治有一「套」,但別把這一「套」封殺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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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HSU
Angel
Angel
文章: 20167
註冊時間: 週六 7月 08, 2006 8:45 pm

Re: 衛生署重點推廣保險套以防愛滋和性病,衛生署把保險套「列管」,卻又要重點「推廣」,這簡直是互相矛盾、莫名其妙!

文章 DR.HSU »

只能說.藥事法真是神通廣大.
健保給付及醫院敍薪制度,讓部份醫師認為多開藥多做檢查處置,自己的 薪水便可以增加。忽略了對病患真正有益的治療。
較好的醫療制度應該讓醫師的業績與薪水脫勾。這樣醫師在診治病患時才不會因為自己的經濟考量而迷失了醫師應該執行的正確治療。

常態性抽審時,一般按規矩申報的小診所常受無妄之災,因為審查醫師為了有核刪業績,就會想盡辦法從雞蛋中挑石頭,因而造成嚴重不合理的核刪案件。
所以說穿了,常態性抽審只是個自欺欺人的樣板戲碼。刪者心虛,被刪者憤怒。
snorkel
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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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三 12月 27, 2006 3:28 pm
來自: Taiwan Chinatown

Re: 衛生署重點推廣保險套以防愛滋和性病,衛生署把保險套「列管」,卻又要重點「推廣」,這簡直是互相矛盾、莫名其妙!

文章 snorkel »

列管?! (咦)
那麼個人到樓下Watsons 買的兩盒"列管品", 還放在抽屜裏面阿!! 什麼, 保存不夠嚴謹?! 有被未成年小孩翻找出來的疑慮?! 衛生署諸公快教我如何管理, 我不想違反法令 (偽可愛)
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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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0
註冊時間: 週四 4月 23, 2009 11:42 am

Re: 衛生署重點推廣保險套以防愛滋和性病,衛生署把保險套「列管」,卻又要重點「推廣」,這簡直是互相矛盾、莫名其妙!

文章 815 »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局長康照洲表示,世界各國及台灣都把保險套列為醫療器材,保險套因具有人體侵入性,所以國內列為第二級醫療器材管理,產品要符合安全性、有效性標準,生產廠商也要符GMP優良標準。且依規定,須取得醫療器材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才可販賣,設置數量及地點要向各縣市衛生局報備。



保險套擬解禁 不列醫療器材

2010-6-14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 ... day-t2.htm

〔記者魏怡嘉、王昶閔/台北報導〕國內愛滋病盛行率節節上升,不安全性行為是頭號傳染途徑,但保險套使用普及率卻嚴重偏低。衛生署長楊志良指示衛生署研議對保險套「解禁」,他表示:「把保險套列為醫療器材管理是不對的,會影響保險套販賣的普及性,要改!」

楊志良盼所有管道都可買到

我國目前將保險套列為醫療器材管理,只有取得藥商許可執照的藥房店家、便利超商或自動販賣機才能販賣,未來一旦保險套從「醫療器材」中解禁,預計將可比照口香糖、報紙、衛生紙等生活用品,所有販售管道都可以買到。

衛生署去年調查發現,十五到五十九歲男性國人,近六成五在二十九歲前發生首次性行為,但有高達六成未戴保險套;在「最近一年的性行為」中,有三成六從未使用保險套,僅一成九每次都使用。國人「不愛這一套」現象,也反映在愛滋疫情統計,去年的十五到二十四歲愛滋通報感染數比前年高十七.七%,九成二經性行為傳染。跨國學者在國際期刊發表南台灣兩所大學學生抽樣調查,五成七有性經驗者中,只有一成二「每次都戴保險套」,對愛滋防治很不利。

衛生署繼推動菸害防制後,今年重點將鎖定戒酒、戒檳榔及推廣保險套。楊志良表示,戴保險套是預防愛滋及性病感染最簡單的方法,但現在把保險套列為醫療器材管理,販賣地點有限,不但影響取得的方便性,也影響性病防治,大家應正視此問題。

他已指示食品藥物管理局研擬改善辦法,希望提交專家學者諮詢委員會討論將保險套從「醫療器材」中解禁,對防治性病會有正面幫助。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局長康照洲表示,世界各國及台灣都把保險套列為醫療器材,保險套因具有人體侵入性,所以國內列為第二級醫療器材管理,產品要符合安全性、有效性標準,生產廠商也要符GMP優良標準。且依規定,須取得醫療器材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才可販賣,設置數量及地點要向各縣市衛生局報備。

康照洲指出,目前要購買保險套應已相當方便,有些婦女團體還疑慮,保險套太容易買到不是好事,各國國情不同,是否在校園或是公園廁所外面都要買得到保險套才算普及?「這個問題,還要再跟署長討論一下。」相關議案也需提到專家學者諮詢委員會,由專家、學者及醫師共同討論決定。

署長奇想:檳榔西施可兼衛教

對於檳榔戒除,楊志良也提出構想指出,「檳榔西施」已是台灣文化的一部分,「站在男人的立場,我也覺得檳榔西施不可廢!」但檳榔西施可以不賣有害人體的檳榔,例如可在墾丁開設攤位,檳榔西施可轉賣咖啡或茶,效果一樣好,「當然檳榔西施還是要穿得很辣,才能吸睛有效果…。」

楊志良更指出,檳榔西施如果都能懂得衛教,在賣咖啡及茶的同時,也可對顧客散布反毒及預防愛滋病感染的概念,效果更勝宣導短片,這也是可輔導檳榔西施「轉型」的妙計。

對楊署長的奇想,中央大學教授何春蕤指責衛生署不做好衛教工作,卻想把責任推給檳榔西施;各級學校家長協會副秘書長陳啟利更直言「莫名其妙」,他質疑衛生署憑什麼加重檳榔西施扮演的角色?國家有正規的衛教宣導管道,難道為了吸睛,也叫衛生所護士穿成像檳榔西施,效果更佳?
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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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2435
註冊時間: 週六 7月 08, 2006 9:27 pm

Re: 衛生署重點推廣保險套以防愛滋和性病,衛生署把保險套「列管」,卻又要重點「推廣」,這簡直是互相矛盾、莫名其妙!

文章 TC »

snorkel 寫:列管?! (咦)
那麼個人到樓下Watsons 買的兩盒"列管品", 還放在抽屜裏面阿!! 什麼, 保存不夠嚴謹?! 有被未成年小孩翻找出來的疑慮?! 衛生署諸公快教我如何管理, 我不想違反法令 (偽可愛)
屈臣氏好像有設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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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ranth
R3
R3
文章: 362
註冊時間: 週四 6月 30, 2011 7:41 am

Re: 衛生署重點推廣保險套以防愛滋和性病,衛生署把保險套「列管」,卻又要重點「推廣」,這簡直是互相矛盾、莫名其妙!

文章 amaranth »

屈臣氏是真的有設藥師喔,至少制度上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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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eloveco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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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0820
註冊時間: 週六 6月 24, 2006 1:03 pm

Re: 衛生署重點推廣保險套以防愛滋和性病,衛生署把保險套「列管」,卻又要重點「推廣」,這簡直是互相矛盾、莫名其妙!

文章 truelovecoco »

專科考古題指出:青少年首重『禁慾』,而非『隔絕式』避孕....
所以『請大家不要把"援"都搞壞了,跟我一起吃齋唸佛吧』
kwo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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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9993
註冊時間: 週五 4月 30, 2010 1: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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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衛生署重點推廣保險套以防愛滋和性病,衛生署把保險套「列管」,卻又要重點「推廣」,這簡直是互相矛盾、莫名其妙!

文章 kwojohn »

以後只開放衛生所可以販售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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