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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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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hsu »
http://tw.news.yahoo.com/%E5%85%92%E5%B ... 09061.html
兒少法修法三讀 三年後 保母需證照
中廣 – 2011年11月11日 下午1:30
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除了將原本的法案名稱「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做出修正。而為了避免違法販嬰,同案中也明定,從事收、出養服務,僅限經許可的財團法人、公私立安置、教養機構,而父母或監護人如因無法扶養必須出養,也要委託媒合服務者找適合的收養人,並以國內收養優先,而違法收出養者,將被處以六到三十萬元罰鍰。此外,這次修法也明定未來從事家庭托育者必須領有證照、證書,但新法上路有緩衝期,在法律公告後3年施行。(程平報導)
新修訂的兒少法,除了更明確收出養的規範,在居家式托育方面,法案中也明定,提供收費的服務者,指的是三親等內親屬以外的人,必須登記,且須年滿二十歲,領有保母技術士證、或相關科系畢業、或有專業訓練課程結業證書,違反者將被處以六千到三萬元不等的罰鍰,並可按次連續處罰,參與審查的國民黨立委楊麗環說,這樣才能確保保母有完整的素質。
同案中也對新聞媒體做出約束,對於報紙有過度描述強制性交、猥褻、自殺、血腥、色情等內容,報業同業公會應依照自律規範在三個月內做審議處置,如果自律無效,違反者將被處以三到十五萬元的罰鍰,並處罰到改善為止。此外,在兒少各資保護方面,法案中也明定,除有增進社會公益者,凡涉入受虐、吸毒、親權事件及刑事案件的兒少,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辨識身份的資訊,違反者也將被處以三到十五萬元得罰鍰。
另一方面,這次修法也新增遊戲軟體也要分級,未分級將處罰五萬到二十五萬。網際網路內容若有害兒少身心健康,也須有防護措施,違反者將被罰六到三十萬。此外,兒少也不得進入情趣用品店等有害身心健康的場所,違反的實際照顧者,將被罰一到五萬元,並要接受親職教育,場所負責人則將被罰二到十萬元。
出事的褓姆好像很多都是有照的
我以前找保母的經驗
有照的比無照的更令我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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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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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forester »
居家式托育方面,法案中也明定,提供收費的服務者,指的是三親等內親屬以外的人
哈哈哈
以後表姊堂姐都不能幫忙帶孩子了
PS
三等親是指孩子
還是指父母?
如果指孩子
那連姑媽嫂嫂嬸嬸.....也都不行
只剩父母爺爺奶奶...可以
把你打醒...都沒米下鍋了. 還想養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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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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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hsu »
forester 寫:居家式托育方面,法案中也明定,提供收費的服務者,指的是三親等內親屬以外的人
哈哈哈
以後表姊堂姐都不能幫忙帶孩子了
PS
三等親是指孩子
還是指父母?
如果指孩子
那連姑媽嫂嫂嬸嬸.....也都不行
只剩父母爺爺奶奶...可以
第二十五條 提供居家式托育服務者,應向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辦理登記後始得為之;其資格、收托人數、登記、輔導、管理、收退費基準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本法所稱居家式托育服務,
指兒童由其三親等內親屬以外之人員,於居家環境中提供收費之托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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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hsu »
【一等親】血親:父母、子女。
姻親:公婆、岳父母、媳、婿。
【二等親】血親: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姊妹、孫子女、外孫子女。
姻親:弟媳、嫂、姊夫、妹夫、妯娌、連襟。
【三等親】血親: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舅、叔、伯、姑、姨、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
姻親:舅母、嬸、姑父、姨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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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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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brian1968 »
又是一個徒法而不行的玩意兒 (挖鼻孔)
新青安
一貸傳一代
人走債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