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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ilnox 的烏龍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01, 2011 2:21 pm
由 blanka1231
近日 健保局來函
說敝人門診有病人
今年 1-9月 STILNOX 用了4000#
昨天遇到病人拿藥
我把公文給他看
我說這次不能開慢簽
有問題去健保局問
病人說他都沒去其他地方拿
一副很生氣的樣子
---------------- 結局 下回分曉 (結局已知)
(咦) (咦) (咦)
Re: stilnox 的烏龍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01, 2011 7:08 pm
由 drtsai
blanka1231 寫:近日 健保局來函
說敝人門診有病人
今年 1-9月 STILNOX 用了4000#
昨天遇到病人拿藥
我把公文給他看
我說這次不能開慢簽
有問題去健保局問
病人說他都沒去其他地方拿
一副很生氣的樣子
---------------- 結局 下回分曉 (結局已知)
(咦) (咦) (咦)
我開慢簽(連同高血壓,DM) ,全部刪除,因非psychiatric 醫師不能開2週以上
Re: stilnox 的烏龍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01, 2011 8:50 pm
由 gary
板凳到
Re: stilnox 的烏龍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01, 2011 9:36 pm
由 jedi_dr
非精神科醫師只是不可以開連楚吧 應該還是可以開一個月的stilnox
Re: stilnox 的烏龍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01, 2011 10:21 pm
由 phenicol
jedi_dr 寫:非精神科醫師只是不可以開連楚吧 應該還是可以開一個月的stilnox
沒有規定不能開慢簽
Re: stilnox 的烏龍
發表於 : 週三 11月 02, 2011 12:34 am
由 肉咖
blanka1231 寫:近日 健保局來函
說敝人門診有病人
今年 1-9月 STILNOX 用了4000#
.
(咦) (咦) (咦)
這個公文來檔病人最好了
我碰到這種黑名單 就不開
否則..... 小心 '嚴加抽審'
對了 公文說 VPN內可以查詢 但沒有詳述是哪一個 路徑 有哪一位大大可以提示一下
公文還說 我們診所沒有進去查詢過
您看 健保局對我們的一舉一動都很清楚 (怕怕) (怕怕)
Re: stilnox 的烏龍
發表於 : 週三 11月 02, 2011 1:07 am
由 amin30
phenicol 寫:jedi_dr 寫:非精神科醫師只是不可以開連楚吧 應該還是可以開一個月的stilnox
沒有規定不能開慢簽
+1
Re: stilnox 的烏龍
發表於 : 週三 11月 02, 2011 6:34 am
由 MK
amin30 寫:phenicol 寫:jedi_dr 寫:非精神科醫師只是不可以開連楚吧 應該還是可以開一個月的stilnox
沒有規定不能開慢簽
+1
+1...
沒有規定不能夠開慢簽...
Re: stilnox 的烏龍
發表於 : 週三 11月 02, 2011 12:52 pm
由 blanka1231
結果是
stilnox 4000mg not stilnox 10mg 4000#
整整多了 10倍
健保局被病人OOXX
Re: stilnox 的烏龍
發表於 : 週三 11月 02, 2011 4:03 pm
由 gary
9個月吃了400顆
真是很厲害
Re: stilnox 的烏龍
發表於 : 週一 11月 07, 2011 12:56 pm
由 Felix
咦~~我怎看過會議記錄,明文規定stilnox不能開連續處方??讓我找找會議記錄....找到了再貼出來喔....
Re: stilnox 的烏龍
發表於 : 週一 11月 07, 2011 2:08 pm
由 roach1971
Felix 寫:咦~~我怎看過會議記錄,明文規定stilnox不能開連續處方??讓我找找會議記錄....找到了再貼出來喔....
或許是審查內規?
目前只有規定,一天開 2 顆需要註明理由
Re: stilnox 的烏龍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08, 2011 10:01 am
由 Felix
果然是審查內規耶....
請注意:第6頁第11點,及,第8頁第10點
11.Zolpidem成份之用藥以每天用藥1粒或1粒以下為原則,不得開連續處方。
10.部分院所針對ZOLPIDEM 成份之用藥被核減提出疑義,
建請討論此藥之審查原則與共識為何?
決議:每次最多14 至21 天,其間最長6 個月(或附精神科轉診單),但須加強衛教,但涉及公共安全(例如司機)之虞,須更注意。
Re: stilnox 的烏龍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08, 2011 10:20 am
由 yoyyo
9個月吃400# (咦)
一天不到2#
不厲害呀 (咦)
Re: stilnox 的烏龍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08, 2011 12:57 pm
由 sheepin
Felix 寫:
10.部分院所針對ZOLPIDEM 成份之用藥被核減提出疑義,
建請討論此藥之審查原則與共識為何?
決議:每次最多14 至21 天,其間最長6 個月(或附精神科轉診單),但須加強衛教,但涉及公共安全(例如司機)之虞,須更注意。
我能不能請教一下
這個轉診單該怎麼寫啊?
Re: stilnox 的烏龍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29, 2011 6:54 pm
由 eunic888
非精神科醫師只是不可以開連楚 +1
Re: stilnox 的烏龍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29, 2011 7:31 pm
由 PIN
eunic888 寫:非精神科醫師只是不可以開連楚 +1
我們這邊的大戶, 內科
還是一樣 stilnox 1.5-2 # hs 慢三
病人要求照大戶的單開,
奈米戶只好說, 請去精神科..... (窮)
Re: stilnox 的烏龍
發表於 : 週六 12月 03, 2011 10:03 am
由 methadone
yoyyo 寫:9個月吃400# (咦)
一天不到2#
不厲害呀 (咦)
沒錯
真的是少見多怪啦
我以前的病人中
最"嚇人"的是每三天去藥房買200#
自己一個人吃沒分享他人
今年來了一位刷新紀錄
說她最多時一天100#
Re: stilnox 的烏龍
發表於 : 週五 12月 09, 2011 8:41 am
由 gary
病人如果要求安眠藥開連處
本人二話不說
請回原診所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