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處長石崇良:柯文哲的確未依規定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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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處長石崇良:柯文哲的確未依規定行事

文章 MK »

http://news.msn.com.tw/news2360042.aspx
衛生署6日上午公布愛滋器捐完整報告後,台大醫師柯文哲仍然重砲抨擊衛生署缷責。醫事處長石崇良回應,器官捐贈的標準流程(SOP)是各醫院內部的規範,這次報告只是針對這次重大醫療疏失,並非針對個人而來,然而根據台大的SOP規範,他(指柯)的確沒有依規定行事!

石崇良說,依據台大器官勸募中心的SOP,明列各小組的組織架構、各組、個人的權責等都規範得很清楚,柯文哲是器官勸募捐贈小組負責醫師,轄下有3名協調師、3名護理師等,對於所勸募而來的器官,他是醫師,有責任確保該器官是可以用的。但根據北市衛生局調查,他並未做確認。

至於柯所提的有關器捐中心定位與勸募組織改進,石崇良說,「與此次事件並無直接關係,但衛署已著手檢討改進。」在事件調查報告最後,也列了12項改善措施。

他說,在愛滋器捐事件發生隔日,衛生署已要求各移植醫院必需落實將檢驗報告以書面的方式,寄給器捐中心及醫院。「這一部分,根本不必邀集各移植醫院開會就可以做到。」而下周衛生署也將召開器官分配原則的會議,請各學會提供建議。

石崇良重申,衛生署是扮演監督的角色,「沒有出事前就予以規範,如果出事了,就要想辦法預防下次不再發生。這是責任權責問題。」

石崇良並指出,台北市衛生局的訪談紀要,三名涉及本案的醫檢師都知道HIV(愛滋病毒)陽性的判斷標準值為「1」,但這次捐贈者的篩檢值為「56.7」,協調師看到看到「56.7」,卻寫(-),顯見對此數值沒有概念,若醫師看到,也許就不會發生此事。

協調師只要在器捐中心,登錄(+)、(-),不需填寫數據,據了解,衛生署還是從成大醫院方面得知誤用愛滋器官一事。

石崇良說,依照器官檢驗程序,為了搶時間,會先以EIA(酵素免疫分析法)進行檢測,但因為偽陽性高,當檢出是陽性,就得再做一次相驗。如果無法排除,就得由醫師開出檢驗醫囑單,再以西方墨點法做確認,醫檢師進行追蹤,但台大都沒做到。

此外,調查報告中也提到,醫檢師與協調師之間有情緒性的口角衝突,石崇良認為,「人都有情緒,但也不能因此不顧專業,這是專業不足,枉顧職業倫理。」而且依台大的SOP,也不能由醫檢師向協調師口頭報告,協調師必須經由電腦資訊系統再確認。

「如果的醫檢師能夠再提醒一句,多說一句話,也許這一連環失誤就可以避免。」石崇良語重心長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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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事處長石崇良:柯文哲的確未依規定行事

文章 image »

靜待柯P回應 (眼汪汪)

 不過 這種搶時間的非常規手術 本來就是團隊層層分工 不可能什麼都是醫師確認的 (否則 何必多個協調師?幾時看過台大一般手術 除了一般護士 還要多花錢請什麼協調師?)

倒是這句 
「如果的醫檢師能夠再提醒一句,多說一句話,也許這一連環失誤就可以避免。」石崇良語重心長的說。
奇怪 「如果衛生署能不要擋住愛滋名單查詢 不要阻止院際間交換捐贈者的病歷,少一點點官僚跟傲慢,這一連環失誤就絕對可以避免。」

協調師 醫檢師 遇到這種大刀都是忙到焦頭爛額 出錯其實情有可原 可是 你衛生署呢?前方將士用命 你在後頭辦公室吹冷氣當秦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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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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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事處長石崇良:柯文哲的確未依規定行事

文章 newshine »

石崇良並指出,台北市衛生局的訪談紀要,三名涉及本案的醫檢師都知道HIV(愛滋病毒)陽性的判斷標準值為「1」,但這次捐贈者的篩檢值為「56.7」,協調師看到看到「56.7」,卻寫(-),顯見對此數值沒有概念,若醫師看到,也許就不會發生此事。
所有的錯
都是醫師的錯
所有該負的責任
都是醫師的責任
(壓力) (壓力) (壓力)

但是醫師領的錢
卻要越少越好
(omg) (omg) (omg)
aur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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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事處長石崇良:柯文哲的確未依規定行事

文章 auricle »

相關官員一概暫時停職 , 靜待司法跟監委調查才對..... (眼汪汪)
ccs0102
R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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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33
註冊時間: 週一 5月 19, 2008 12:12 am

Re: 醫事處長石崇良:柯文哲的確未依規定行事

文章 ccs0102 »

auricle 寫:相關官員一概暫時停職 , 靜待司法跟監委調查才對..... (眼汪汪)
厭惡這些當官的!尤其是換位置就換腦袋又只想保住官位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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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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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事處長石崇良:柯文哲的確未依規定行事

文章 lupin »

ccs0102 寫:
auricle 寫:相關官員一概暫時停職 , 靜待司法跟監委調查才對..... (眼汪汪)
厭惡這些當官的!尤其是換位置就換腦袋又只想保住官位的傢伙!
只要有看到新聞的人,一定有發現石回了記者一句:「換了位置本來就應該換腦袋」!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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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事處長石崇良:柯文哲的確未依規定行事

文章 TC »

若醫師看到,也許就不會發生此事。
讓我想到醫藥分業, 萬一藥師給錯藥, 會不會又說:

"這顆藥藥師給錯了, Bisolvon 給成 Buscopan, 若醫師看到,也許就不會發生此事。"

所以病人拿了藥後還要給醫師看一下拿的藥對不對?

不然就又是醫師的錯....
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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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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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事處長石崇良:柯文哲的確未依規定行事

文章 TC »

崇良同學卸任後還不是得回台大? 回去後會不會很監介...

不過看他的表現我覺得崇良同學真的是一個非常厲害的角色.
ccs0102
R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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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事處長石崇良:柯文哲的確未依規定行事

文章 ccs0102 »

TC 寫:崇良同學卸任後還不是得回台大? 回去後會不會很監介...

不過看他的表現我覺得崇良同學真的是一個非常厲害的角色.
鍍上"公衛"的金身後會不會又來一個"XX良"的署長
Swim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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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事處長石崇良:柯文哲的確未依規定行事

文章 Swimmer »

末期官癌的特色就是:
1. 容易轉移到腦袋, 忘了自己是誰
2. 自我感覺異常良好, 以為自己是包青天
3. 需急會診牙科
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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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事處長石崇良:柯文哲的確未依規定行事

文章 TC »

Swimmer 寫:末期官癌的特色就是:
3. 需急會診牙科
沒有牙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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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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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事處長石崇良:柯文哲的確未依規定行事

文章 514 »

TC 寫:
Swimmer 寫:末期官癌的特色就是:
3. 需急會診牙科
沒有牙齒?
吃軟不吃硬?!
人民失去生命,政府失去民心
Swim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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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Taipei

Re: 醫事處長石崇良:柯文哲的確未依規定行事

文章 Swimmer »

TC 寫:
Swimmer 寫:末期官癌的特色就是:
3. 需急會診牙科
沒有牙齒?
禮義廉
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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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2435
註冊時間: 週六 7月 08, 2006 9:27 pm

Re: 醫事處長石崇良:柯文哲的確未依規定行事

文章 TC »

如果一位全國最頂尖的醫院的重症權威會出現石處長所謂的沒做這個沒做那個,
然後被當成沒交作業的小學生一樣罵來罵去, 這代表的不是這位醫師有問題, 而
是有什麼系統性的因素讓這種事發生. 要去檢討的就是這個系統性的問題. 如果
把它簡化成一個個人的問題, 那就是一個當官的人的氣度和視野的問題. 他只會
根據規定來看, 當然就會變得非常 "relentless". 而背後的系統性問題還是一樣
沒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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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a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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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事處長石崇良:柯文哲的確未依規定行事

文章 hitachi »

再拗!!!

柯文哲有責任,理應負責

不等於衛生署可以把所有責任推給他
不等於衛生署沒責任

一點做官的擔當都沒有 (挖鼻孔)
從臉書被關到現在
只能說江山代有才人出,小弟就潛在水裡按讚

忙著上班,教小孩
一不小心還升官了

終於比較有空一點點
慢慢地把文章搬進blogger
準備悄悄開張
醫聲論壇的日立大

我就直接DITTO了
醫界小兵fb關閉
kwo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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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事處長石崇良:柯文哲的確未依規定行事

文章 kwojohn »

hitachi 寫:再拗!!!
柯文哲有責任,理應負責
不等於衛生署可以把所有責任推給他
不等於衛生署沒責任
一點做官的擔當都沒有 (挖鼻孔)
可見食蟲羊對台大有無盡的怨恨
所以才盡可能的落井下石...
他卸任後應該回不去台大了... (打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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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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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14, 2010 10: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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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事處長石崇良:柯文哲的確未依規定行事

文章 newshine »

kwojohn 寫:
hitachi 寫:再拗!!!
柯文哲有責任,理應負責
不等於衛生署可以把所有責任推給他
不等於衛生署沒責任
一點做官的擔當都沒有 (挖鼻孔)
可見食蟲羊對台大有無盡的怨恨
所以才盡可能的落井下石...
他卸任後應該回不去台大了... (打小人)
憑良心講
做官的要是有擔當的
通常當不久啦
(omg) (omg) (o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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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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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事處長石崇良:柯文哲的確未依規定行事

文章 lupin »

newshine 寫:
kwojohn 寫:
hitachi 寫:再拗!!!
柯文哲有責任,理應負責
不等於衛生署可以把所有責任推給他
不等於衛生署沒責任
一點做官的擔當都沒有 (挖鼻孔)
可見食蟲羊對台大有無盡的怨恨
所以才盡可能的落井下石...
他卸任後應該回不去台大了... (打小人)
憑良心講
做官的要是有擔當的
通常當不久啦
(omg) (omg) (omg)
到底是當不久被稱頌好,還是當很久被很多人唾棄好,真的是見仁見智。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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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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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事處長石崇良:柯文哲的確未依規定行事

文章 newshine »

lupin 寫:
newshine 寫:
kwojohn 寫:
hitachi 寫:再拗!!!
柯文哲有責任,理應負責
不等於衛生署可以把所有責任推給他
不等於衛生署沒責任
一點做官的擔當都沒有 (挖鼻孔)
可見食蟲羊對台大有無盡的怨恨
所以才盡可能的落井下石...
他卸任後應該回不去台大了... (打小人)
憑良心講
做官的要是有擔當的
通常當不久啦
(omg) (omg) (omg)
到底是當不久被稱頌好,還是當很久被很多人唾棄好,真的是見仁見智。
有人就是會得到官癌這種病
所以寧可沒擔當被人唾棄
也不會想要沒官可當咧
(濕) (濕) (濕)
Sidney
V2
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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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一 10月 16, 2006 7: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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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事處長石崇良:柯文哲的確未依規定行事

文章 Sidney »

做官是一時
做人是一世
OYAYA168
V2
V2
文章: 2396
註冊時間: 週五 7月 10, 2009 3:52 pm

Re: 醫事處長石崇良:柯文哲的確未依規定行事

文章 OYAYA168 »

kwojohn 寫:
hitachi 寫:再拗!!!
柯文哲有責任,理應負責
不等於衛生署可以把所有責任推給他
不等於衛生署沒責任
一點做官的擔當都沒有 (挖鼻孔)
可見食蟲羊對台大有無盡的怨恨
所以才盡可能的落井下石...
他卸任後應該回不去台大了... (打小人)
直接當笑長
還可以管怨長 (爽) (爽) (爽) (爽)
genome
V1
V1
文章: 1941
註冊時間: 週六 8月 11, 2007 4:26 am

Re: 醫事處長石崇良:柯文哲的確未依規定行事

文章 genome »

MK 寫:http://news.msn.com.tw/news2360042.aspx
他說,在愛滋器捐事件發生隔日,衛生署已要求各移植醫院必需落實將檢驗報告以書面的方式,寄給器捐中心及醫院。「這一部分,根本不必邀集各移植醫院開會就可以做到。」而下周衛生署也將召開器官分配原則的會議,請各學會提供建議。
書面是吧?
到底是檢驗師、協調師、或哪位醫師要負責將檢驗報告以書面報告寄給器捐中心及醫院? 請問衛生署有沒有明確規定?
做不做得到是一回事 衛生署沒有明確規劃就是衛生署有疏失
MK 寫:石崇良並指出,台北市衛生局的訪談紀要,三名涉及本案的醫檢師都知道HIV(愛滋病毒)陽性的判斷標準值為「1」,但這次捐贈者的篩檢值為「56.7」,協調師看到看到「56.7」,卻寫(-),顯見對此數值沒有概念,若醫師看到,也許就不會發生此事。
揪逗 協調師只有「聽到」醫檢師「口頭報告」檢驗報告
協調師可沒有辦法從電腦上「看到」檢驗報告 這是資訊系統使然
當然醫師也沒有辦法從電腦上「看到」檢驗報告
MK 寫:石崇良說,依照器官檢驗程序,為了搶時間,會先以EIA(酵素免疫分析法)進行檢測,但因為偽陽性高,當檢出是陽性,就得再做一次相驗。如果無法排除,就得由醫師開出檢驗醫囑單,再以西方墨點法做確認,醫檢師進行追蹤,但台大都沒做到。
馬惠帝的官員 大概跟馬惠帝是一樣的咖?
石崇良說的HIV檢驗程序 至少要跑兩趟EIA 再加上一次西方墨點法 (Western blot; WB)
做一次EIA 至少要1.5 hr 做一次WB 也要1.5 hr以上
所以完整做完石崇良說的檢驗程序 至少需要5 hr以上

好嘛 到時候器官還來不來得及?
何況 醫檢師沒做到這些步驟 也要柯P負責?


整個看來 衛生署的態度就是千錯萬錯 都不是衛生署的錯
那我們繳稅養這款沒路用的政府要幹嘛?
we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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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四 4月 07, 2011 3:44 pm

Re: 醫事處長石崇良:柯文哲的確未依規定行事

文章 weber »

我想像的畫面: 此次事件如果不是台大醫院,而是非醫學中心級醫院,下場一定更是淒慘
台大醫院沒有疏失嗎?
我輩小醫院小醫師多年來早已磨掉台大人的傲氣
但台大醫院醫師人中之龍, 天之驕子, 一旦出事, 如何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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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四 4月 29, 2010 10:43 pm

Re: 醫事處長石崇良:柯文哲的確未依規定行事

文章 k4210 »

Sidney 寫:做官是一時
做人是一世
被罵是一時,
領俸是一世。 (爽) (爽)
今日天晴,浪高。
皇國興廢,在此一戰,各員一層,奮力努力。
ratmito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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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15, 2007 11:02 pm

Re: 醫事處長石崇良:柯文哲的確未依規定行事

文章 ratmitosis »

TC 寫:崇良同學卸任後還不是得回台大? 回去後會不會很監介...

不過看他的表現我覺得崇良同學真的是一個非常厲害的角色.
把我門公費生稿的慘西西
當然是利害的角色
(打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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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9129
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26, 2009 8:10 pm
來自: 集合住宅

Re: 醫事處長石崇良:柯文哲的確未依規定行事

文章 image »

weber 寫:我想像的畫面: 此次事件如果不是台大醫院,而是非醫學中心級醫院,下場一定更是淒慘
台大醫院沒有疏失嗎?
我輩小醫院小醫師多年來早已磨掉台大人的傲氣
但台大醫院醫師人中之龍, 天之驕子, 一旦出事, 如何能接受
台大當然有疏失 至少協調師檢驗師有一定的疏失 然而 他們的疏失 有一大部分是過分忙碌 導致忙中有錯 可是 衛生署政策的疏失呢?有兩年的時間給他們改不改 卻要忙的要命的檢驗師在一兩個小時內發現所有的錯誤.....(請不要扯什麼台大的驕傲 態度跟真相是兩回事 更何況.....台大的驕傲碰到上級長官永遠只剩諂媚吧....)
v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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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319
註冊時間: 週四 6月 07, 2007 6:35 am

Re: 醫事處長石崇良:柯文哲的確未依規定行事

文章 vs »

=.=
最後由 vs 於 週日 10月 09, 2011 2:35 am 編輯,總共編輯了 2 次。
◆鬼島『呼醫死基金會』仇醫教母 希望全民告死台灣醫師,全民仇恨台灣醫師(這樣別人才不會認為她瘋了,心理變態),就算告不倒也不讓台灣醫師賺到錢,最好全部財產替人民交保費或被健保扣光罰光,然後不准哀不准反抗,否則就是沒醫德應弔銷醫師執照!不是這樣嗎? 希望事實沒被說中!
------------------------------------------------------------
台灣醫師悲慘食物鍊
仇醫基金會-(吃)->嗜血媒體-(吃)->民粹政府-(吃)->醫界無間道-(吃)->可憐小醫師(醫療崩壞)
長期跟仇醫教母裡應外合的大老,你的心態是怎樣? 現在改革成醫療崩壞您還滿意嗎? 請鬼拿藥單, 您連人或鬼都分不清楚了,還能鑑別診斷嗎?
醫界同胞要團結,團結真有力!
壞人卡
V3
V3
文章: 3015
註冊時間: 週五 11月 03, 2006 11:46 pm
來自: 桃花島 桃花村5號

Re: 醫事處長石崇良:柯文哲的確未依規定行事

文章 壞人卡 »

k4210 寫:
Sidney 寫:做官是一時
做人是一世
被罵是一時,
領俸是一世。 (爽) (爽)
(完美計劃)
每週工時42小時 不要不如勞工了 (微笑)
we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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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1
註冊時間: 週四 4月 07, 2011 3:44 pm

Re: 醫事處長石崇良:柯文哲的確未依規定行事

文章 weber »

走上醫療這條路, 要先保護自己啦!
法律及上級大官員誰去聽你說 工作太忙碌, 衛生署沒訂準則, 健保給付不足.....
要保百年身, 千萬自己小心, 寄望衛生署, 慢慢做大夢吧1
肉咖
V4
V4
文章: 4076
註冊時間: 週一 11月 27, 2006 4:24 pm
來自: 桃花島 桃花村13號

Re: 醫事處長石崇良:柯文哲的確未依規定行事

文章 肉咖 »

weber 寫:走上醫療這條路, 要先保護自己啦!
法律及上級大官員誰去聽你說 工作太忙碌, 衛生署沒訂準則, 健保給付不足.....
要保百年身, 千萬自己小心, 寄望衛生署, 慢慢做大夢吧1
(GOODJOB)
不打針 (微笑) 就是不打針 (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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