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註記健保卡衛署持保留態度

為因應愛滋病患器官捐贈引起的重大事件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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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ric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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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註記健保卡衛署持保留態度

文章 Barricade »

愛滋註記健保卡衛署持保留態度
中廣 - 2011年08月30日 (二) 上午 11:25

台大發生移植愛滋器官的重大疏失,部分立委贊成推動愛滋患者註記健保IC卡的修法,對此,衛生署持保留態度,認為一年器官捐贈約兩百例,是否因此犧牲兩萬多名愛滋患者權益,公共利益與個人權益間如何權衡,大家可以進行討論,但站在感染者隱私保護立場,疾管局認為,健保卡加註愛滋病紀錄的做法,恐怕弊大於利。(陳奕華報導)

愛滋器官移植風暴引發外界憂心,愛滋病是否註記健保卡上引發討論,有部分立委贊成推動修法,對此,衛生署持保留態度。

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說:「公共利益與個人權益間要去做權衡,如果這件事情,我在想說我們一年愛滋病患目前累積有兩萬多人,一年捐贈只有兩百個,為這兩百例然後犧牲兩萬多人的權益,這樣是不是社會可以接受,所以這個我想是大家可以來討論看看。」

針對愛滋病是否應健保卡註記,疾管局認為恐弊多於利,因為依法是不得洩漏感染者資料,開放後,除了醫師、護士外,掛號人員等非醫護人員也會看到,增加管控難度,若因業務之悉,洩漏愛滋感染者資料要罰三萬到十五萬,不僅於此,若IC卡有註記醫護才謹慎對待,沒有註記,恐怕因此鬆懈,反而也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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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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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愛滋註記健保卡衛署持保留態度

文章 hsu »

Barricade 寫:愛滋註記健保卡衛署持保留態度
中廣 - 2011年08月30日 (二) 上午 11:25

台大發生移植愛滋器官的重大疏失,部分立委贊成推動愛滋患者註記健保IC卡的修法,對此,衛生署持保留態度,認為一年器官捐贈約兩百例,是否因此犧牲兩萬多名愛滋患者權益,公共利益與個人權益間如何權衡,大家可以進行討論,但站在感染者隱私保護立場,疾管局認為,健保卡加註愛滋病紀錄的做法,恐怕弊大於利。(陳奕華報導)

愛滋器官移植風暴引發外界憂心,愛滋病是否註記健保卡上引發討論,有部分立委贊成推動修法,對此,衛生署持保留態度。

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說:「公共利益與個人權益間要去做權衡,如果這件事情,我在想說我們一年愛滋病患目前累積有兩萬多人,一年捐贈只有兩百個,為這兩百例然後犧牲兩萬多人的權益,這樣是不是社會可以接受,所以這個我想是大家可以來討論看看。」

針對愛滋病是否應健保卡註記,疾管局認為恐弊多於利,因為依法是不得洩漏感染者資料,開放後,除了醫師、護士外,掛號人員等非醫護人員也會看到,增加管控難度,若因業務之悉,洩漏愛滋感染者資料要罰三萬到十五萬,不僅於此,若IC卡有註記醫護才謹慎對待,沒有註記,恐怕因此鬆懈,反而也不是好事。
1.跟愛滋病有關的不只是器官捐贈者跟接受者
2.登錄在IC卡不等於公開,並非所有人都可以讀到這資料,這是技術問題而已。
3.
數字遊戲
那個重要?
器官捐贈者:登錄有案愛滋病患者
200:20000=1/100
登錄有案愛滋病患者:醫師人數
20000:40000=50/100
登錄有案愛滋病患者:台灣人口
20000:23000000=1/1100
登錄有案愛滋病患者就醫次數:台灣一般人就醫次數
????:?????????????
人事問題PM
歡迎提供資料
僅供通過認證之醫師會員查詢

交通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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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t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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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愛滋註記健保卡衛署持保留態度

文章 bestgin »

其實現在事件發生 正是民氣可用的時候
今天是移植病患,
哪天一般民眾去醫院侵入性治療 遇到愛滋病用過的器械只是遲早的事
給醫療機構知道 可以更加注意消毒問題以及使用可拋棄器械

醫療機構掌握列管病患
有百利而無一害 衛生署在堅持什麼??

歧視是社會問題不是醫療問題 發生場所是在社會不是在醫療院所
所以在醫療場所保護感染者隱私 根本是狗屁不通
為什麼要無限上綱影響正常就醫者的權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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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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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愛滋註記健保卡衛署持保留態度

文章 MK »

Barricade 寫: 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說:「公共利益與個人權益間要去做權衡,如果這件事情,我在想說我們一年愛滋病患目前累積有兩萬多人,一年捐贈只有兩百個,為這兩百例然後犧牲兩萬多人的權益,這樣是不是社會可以接受,所以這個我想是大家可以來討論看看。」
EMT不是人?!

醫護人員不是人?!

這些患者後面的患者不是人?! 
(做侵入性治療的器材,在治療愛滋患者後,要做特殊消毒或是乾脆使用可拋棄式器材)
施肇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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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愛滋註記健保卡衛署持保留態度

文章 施肇榮 »

處長說錯了

公共利益與個人權益間是要去做權衡

愛滋病患有兩萬多人

但與每天就醫的85萬人次及提供醫療服務的醫事人員相比

顯然是小巫見大巫

MK 寫:
Barricade 寫: 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說:「公共利益與個人權益間要去做權衡,如果這件事情,我在想說我們一年愛滋病患目前累積有兩萬多人,一年捐贈只有兩百個,為這兩百例然後犧牲兩萬多人的權益,這樣是不是社會可以接受,所以這個我想是大家可以來討論看看。」
EMT不是人?!

醫護人員不是人?!

這些患者後面的患者不是人?! 
(做侵入性治療的器材,在治療愛滋患者後,要做特殊消毒或是乾脆使用可拋棄式器材)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huangjauwen
指導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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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愛滋註記健保卡衛署持保留態度

文章 huangjauwen »

EMT不是人?!

醫護人員不是人?!

===============
等到得到愛滋去告衛生署
要求署長下台
要求天價國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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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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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愛滋註記健保卡衛署持保留態度

文章 lupin »

MK 寫:
Barricade 寫: 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說:「公共利益與個人權益間要去做權衡,如果這件事情,我在想說我們一年愛滋病患目前累積有兩萬多人,一年捐贈只有兩百個,為這兩百例然後犧牲兩萬多人的權益,這樣是不是社會可以接受,所以這個我想是大家可以來討論看看。」
EMT不是人?!

醫護人員不是人?!

這些患者後面的患者不是人?! 
(做侵入性治療的器材,在治療愛滋患者後,要做特殊消毒或是乾脆使用可拋棄式器材)
不知道是真的沒想到還是故意的,愛滋病患無法在就醫時讓醫護人員辨識以採取必要防護措施所造成的潛在威脅,絕非只在捐贈時發生。看牙齒,做胃鏡,抽血,.....無法盡數。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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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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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愛滋註記健保卡衛署持保留態度

文章 MK »

lupin 寫:
MK 寫:
Barricade 寫: 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說:「公共利益與個人權益間要去做權衡,如果這件事情,我在想說我們一年愛滋病患目前累積有兩萬多人,一年捐贈只有兩百個,為這兩百例然後犧牲兩萬多人的權益,這樣是不是社會可以接受,所以這個我想是大家可以來討論看看。」
EMT不是人?!

醫護人員不是人?!

這些患者後面的患者不是人?! 
(做侵入性治療的器材,在治療愛滋患者後,要做特殊消毒或是乾脆使用可拋棄式器材)
不知道是真的沒想到還是故意的,愛滋病患無法在就醫時讓醫護人員辨識以採取必要防護措施所造成的潛在威脅,絕非只在捐贈時發生。看牙齒,做胃鏡,抽血,.....無法盡數。
HIV病毒因為節構的關係...

離開生物體後會在數小時內死掉...

但是醫療沒有絕對,能夠多一層保障會比較好...
CHIASHUN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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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愛滋註記健保卡衛署持保留態度

文章 CHIASHUNL »

掛號人員等非醫護人員也會看到,增加管控難度.....
**********************
放屁! 掛號人員有醫事人員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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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a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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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愛滋註記健保卡衛署持保留態度

文章 hitachi »

hsu 寫:
Barricade 寫:愛滋註記健保卡衛署持保留態度
中廣 - 2011年08月30日 (二) 上午 11:25

台大發生移植愛滋器官的重大疏失,部分立委贊成推動愛滋患者註記健保IC卡的修法,對此,衛生署持保留態度,認為一年器官捐贈約兩百例,是否因此犧牲兩萬多名愛滋患者權益,公共利益與個人權益間如何權衡,大家可以進行討論,但站在感染者隱私保護立場,疾管局認為,健保卡加註愛滋病紀錄的做法,恐怕弊大於利。(陳奕華報導)

愛滋器官移植風暴引發外界憂心,愛滋病是否註記健保卡上引發討論,有部分立委贊成推動修法,對此,衛生署持保留態度。

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說:「公共利益與個人權益間要去做權衡,如果這件事情,我在想說我們一年愛滋病患目前累積有兩萬多人,一年捐贈只有兩百個,為這兩百例然後犧牲兩萬多人的權益,這樣是不是社會可以接受,所以這個我想是大家可以來討論看看。」

針對愛滋病是否應健保卡註記,疾管局認為恐弊多於利,因為依法是不得洩漏感染者資料,開放後,除了醫師、護士外,掛號人員等非醫護人員也會看到,增加管控難度,若因業務之悉,洩漏愛滋感染者資料要罰三萬到十五萬,不僅於此,若IC卡有註記醫護才謹慎對待,沒有註記,恐怕因此鬆懈,反而也不是好事。
1.跟愛滋病有關的不只是器官捐贈者跟接受者
2.登錄在IC卡不等於公開,並非所有人都可以讀到這資料,這是技術問題而已。
3.
數字遊戲
那個重要?
器官捐贈者:登錄有案愛滋病患者
200:20000=1/100
登錄有案愛滋病患者:醫師人數
20000:40000=50/100
登錄有案愛滋病患者:台灣人口
20000:23000000=1/1100
登錄有案愛滋病患者就醫次數:台灣一般人就醫次數
????:?????????????
石阿良對數字最不行了
他說「醫師一周工作200小時都不違法」
事實上一周只有168小時

原來數學零分,只要會欺壓醫師就能當高官啦 (爽) (爽)
從臉書被關到現在
只能說江山代有才人出,小弟就潛在水裡按讚

忙著上班,教小孩
一不小心還升官了

終於比較有空一點點
慢慢地把文章搬進blogger
準備悄悄開張
醫聲論壇的日立大

我就直接DITTO了
醫界小兵fb關閉
vs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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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26, 2009 4:40 pm

Re: 愛滋註記健保卡衛署持保留態度

文章 vsdog »

試問
已列管而不公開
就是要再驗一次來確認已確認的事實
天底下哪有這麼誇張的事 (怒火中燒)

這次的事件
基本上就是感控0分 (打小人)
貽笑國際

小愛一旦住院
醫護都非常清楚是誰
會很公平但很小心的care
這完全不是醫護的權益
而是其他健康民眾的權益

既然要人尊重
請愛滋病患一樣尊重別人
就從不否認自己的病開始
BrainDe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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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愛滋註記健保卡衛署持保留態度

文章 BrainDeath »

石阿良對數字最不行了
他說「醫師一周工作200小時都不違法」
事實上一周只有168小時

原來數學零分,只要會欺壓醫師就能當高官啦 (爽) (爽)
有時候阿 狗屎在外面放久了 風乾之後
會變得白白的 像石頭一樣
這時候我們可以說這是狗屎崇良 哎呀打錯 是從良了
Calcium
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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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618
註冊時間: 週日 6月 14, 2009 10:36 am

Re: 愛滋註記健保卡衛署持保留態度

文章 Calcium »

施肇榮 寫:處長說錯了

公共利益與個人權益間是要去做權衡

愛滋病患有兩萬多人

但與每天就醫的85萬人次及提供醫療服務的醫事人員相比

顯然是小巫見大巫

MK 寫:
Barricade 寫: 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說:「公共利益與個人權益間要去做權衡,如果這件事情,我在想說我們一年愛滋病患目前累積有兩萬多人,一年捐贈只有兩百個,為這兩百例然後犧牲兩萬多人的權益,這樣是不是社會可以接受,所以這個我想是大家可以來討論看看。」
EMT不是人?!

醫護人員不是人?!

這些患者後面的患者不是人?! 
(做侵入性治療的器材,在治療愛滋患者後,要做特殊消毒或是乾脆使用可拋棄式器材)
施大說得好
就我所知
台灣的法律保障AIDS隱私,出發點或許不錯,但是忽略了國外並不是把愛滋病人的隱私權無限上綱,不是所有事情只要跟愛滋病人的隱私權牴觸者無效!
大眾的健康也應該要獲得保障,傳染病如果不能及早介入,反而會害更多民眾遭受感染,因此也應有適度的手段作為來保護公眾健康利益。
配套措施應該是兩方面都要保護。
我們應該也有義務要保障健康人不受HIV的感染。
auricle
院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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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8839
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3, 2006 6:18 pm
來自: 黑心島國

Re: 愛滋註記健保卡衛署持保留態度

文章 auricle »

健保卡 加註愛滋病資料
2011-08-30 中國時報 【林萍章/長庚大學醫學系教授】
 台大醫院發生器官移植的重大醫療疏失,醫界多表示應將感染愛滋病毒的病人資料加註在健保IC卡中。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擔心,這恐怕涉及《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中適法性的問題。其實,石處長多慮了。該法第十二條第一項後段就已明文規定:「就醫時,應向醫事人員告知其已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若病人未告知,該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尚訂有罰則。故而,將感染愛滋病毒的病患資料,加註在健保IC卡中絕對適法。臨床實務上,愛滋病人常怕醫事人員得知病人感染愛滋病毒後,可能拒絕提供醫療服務,則該法第十二條第三項明文規定:「感染者提供其感染事實後,醫事機構及醫事人員不得拒絕提供服務。」若醫事機構及醫事人員拒絕提供服務,該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亦訂有罰則。至於醫事人員可能洩露愛滋病人資料,該法第十四條與第二十三條亦訂有禁止規定與罰則。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規定面面俱到,衛生署應盡快將感染愛滋的病人資料加註在健保IC卡中。
garyboy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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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會員
文章: 7
註冊時間: 週一 3月 28, 2011 9:18 am

Re: 愛滋註記健保卡衛署持保留態度

文章 garyboyho »

(打小人) 真的很生氣
一般民眾無知是可以理解, 原來讀書人的水準也只是死讀書而已, 這樣的一個數學問題居然比一個小學生還沒邏輯, 官位越高越糟糕, 越來越適合去當導遊, 因為有一句順口溜: 寧可相信世上有鬼,也不相信導遊的一張嘴.醫生一旦往行政方面去歷練以後,好像忘記了苦難的一線工作者的悲歌與服務這群人的使命.他是挺我們的人嗎? 搞清楚這些大腦已經生鏽的人請他們重溫現在台灣醫療的第一線工作吧! 讓他們體會他們自己造的孽有多麼的嚴重(搞評鑑,搞感控,搞文章,搞醫管,說明東說明西...)看這幫自以為是的傢伙在體會完後寫下心得吧> 大家說好不好? (壓力)
L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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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
文章: 1318
註冊時間: 週二 10月 16, 2007 12:04 pm

Re: 愛滋註記健保卡衛署持保留態度

文章 LCL »

AIDS要通報疾管局
疾管局又需要醫療人員合作
不能有廣義疾病管制單位概念嗎?
不能老是讓第一線人員因''不知道''而''沒歧視''
應該讓第一線人員''知道而不歧視''
(GOODJOB)
Felix
V3
V3
文章: 3638
註冊時間: 週二 8月 19, 2008 11:06 am

Re: 愛滋註記健保卡衛署持保留態度

文章 Felix »

健保局都可以強制把每一個人的所有病名,統統寫入健保卡....為何愛滋病就不行寫入健保卡呢??難道肺結核,SARS,其它的法定傳染病....的人權比不上愛滋病??
steve
Intern
Intern
文章: 34
註冊時間: 週五 8月 25, 2006 3:05 pm

Re: 愛滋註記健保卡衛署持保留態度

文章 steve »

健保卡註記愛滋 醫師立委憂:會拒診
更新日期:2011/08/30 15:55
台大醫院發生移植愛滋器官的重大醫療疏失,讓是否修法,將感染愛滋註記在健保卡中的問題,引發討論。鄭麗文認為,醫護人員的安全需要保障,而醫護也有保守病患隱私的義務,因此她支持在健保卡中註記愛滋病紀錄。不過本身就是醫師的國民黨立委廖國棟卻表示,醫師知道病患有愛滋病,當然會陷入要不要治療的困境,而且為防止有醫護不小心外洩病患資料,因此他反對在健保卡中註記病患的愛滋紀錄。(程平報導)
鄭麗文認為,在健保卡中註記愛滋病患的資料,才能保障醫療人員的安全,而且由於醫療人員有保守病患病歷的義務,也不用擔心病患隱私會外洩,因此她贊成修法。
不過廖國棟擔心,如果在健保卡中註記病患的愛滋感染資料,會讓一般診所的醫師,在面對病患看診時產生拒絕治療的念頭。
廖國棟也說,全國有四萬名醫生,如果在健保卡中註記愛滋資料,會不會因為某些差錯,將病患的隱私洩漏出去,這也令人擔心。

不是第一線醫事人員藉著醫師的身分
來對第一線的醫事人員說三道四
這不是第一次
也絕不會是最後一次 (我不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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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客
榮譽院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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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2991
註冊時間: 週五 7月 21, 2006 10: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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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愛滋註記健保卡衛署持保留態度

文章 台北客 »

全面取消寫卡好了
什麼都不用寫
省時間
本是青燈不歸客
卻因濁酒戀紅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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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h
院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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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8501
註冊時間: 週二 8月 05, 2008 11:39 am
來自: Taiwan Formo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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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愛滋註記健保卡衛署持保留態度

文章 hjh »

steve 寫:健保卡註記愛滋 醫師立委憂:會拒診
更新日期:2011/08/30 15:55
台大醫院發生移植愛滋器官的重大醫療疏失,讓是否修法,將感染愛滋註記在健保卡中的問題,引發討論。鄭麗文認為,醫護人員的安全需要保障,而醫護也有保守病患隱私的義務,因此她支持在健保卡中註記愛滋病紀錄。不過本身就是醫師的國民黨立委廖國棟卻表示,醫師知道病患有愛滋病,當然會陷入要不要治療的困境,而且為防止有醫護不小心外洩病患資料,因此他反對在健保卡中註記病患的愛滋紀錄。(程平報導)
鄭麗文認為,在健保卡中註記愛滋病患的資料,才能保障醫療人員的安全,而且由於醫療人員有保守病患病歷的義務,也不用擔心病患隱私會外洩,因此她贊成修法。
不過廖國棟擔心,如果在健保卡中註記病患的愛滋感染資料,會讓一般診所的醫師,在面對病患看診時產生拒絕治療的念頭。
廖國棟也說,全國有四萬名醫生,如果在健保卡中註記愛滋資料,會不會因為某些差錯,將病患的隱私洩漏出去,這也令人擔心。

不是第一線醫事人員藉著醫師的身分
來對第一線的醫事人員說三道四
這不是第一次
也絕不會是最後一次 (我不依)
廖國棟身為立法委員但對法律似乎有所不知
台灣法律不允許醫師對其拒絕治療
fwc1
R1
R1
文章: 134
註冊時間: 週五 10月 03, 2008 11:10 pm
來自: 台南

Re: 愛滋註記健保卡衛署持保留態度

文章 fwc1 »

ic卡註記又跟隱私何關!!又不是人人可見ic卡!
如果健保是國家政策ㄝ 醫療人員執行公務阿! 更應有知的權利!
不然這也是一種資訊不對稱阿!!
pedi
指導教授
指導教授
文章: 8882
註冊時間: 週四 9月 07, 2006 11: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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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愛滋註記健保卡衛署持保留態度

文章 pedi »

今天看電視,為疾管局的防疫醫師上電視,
說的那一套還是標準的官方說法
我可以理解他的立場
基本上,我是同情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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