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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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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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範圍」

文章 MK »

http://www.cdc.gov.tw/ct.asp?xItem=3305 ... =2534&mp=1

資料來源: 公關室 Public Relations Office
日期: 2011/3/2
各位醫界朋友,您好:
為因應流感防治之需求,本局已參照本署傳染病諮詢委員會-流感防治組、預防接種組委員意見,將公費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範圍由原來的「高燒持續48小時」及「流感患者之共同居住成員有類流感症狀者」二項,整併修正為「類流感患者之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一項。因此至100年3月31日前,公費抗病毒藥劑用藥對象除原訂之(1)H5N1 流感調查病例、(2)H5N1 流感「疑似病例」、「極可能病例」或「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3)流感併發重症通報病例、(4)伴隨危險徵兆之類流感患者、(5)具重大傷病或心肺血管疾病、肝、腎、及糖尿病等之類流感患者、(6)經醫師評估需及時用藥之孕婦、(7)過度肥胖之類流感患者、(8)其他經正/副指揮官認可之類流感群聚事件之治療或預防等對象外,尚包括(9)「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詳如附件一)。

目前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主要係配置於與各縣市衛生局合約之醫院或衛生所,為因應新增公費藥劑使用對象之用藥需求,本局已於日前函請各縣市衛生局重新規劃轄區之藥劑配置點,增加民眾取得公費藥劑之可近性。醫師開立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供符合規定之病患使用後,請依相關規定辦理使用回報等作業;若病患就醫地點非屬合約醫療機構時,請醫師轉介至合約醫療機構就醫,俾利民眾取得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

有關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相關資訊,可至本局全球資訊網「流感防治網」專區(http://www.flu.cdc.gov.tw)查詢,或撥打1922專線洽詢。感謝您配合本局流感抗病毒藥劑防疫政策,並請惠予協助向一般民眾說明公費克流感供應政策及使用時機,同時提供民眾正確的用藥資訊,以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

疾病管制局
2011/03/02
kittym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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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42
註冊時間: 週一 10月 25, 2010 8:39 pm

Re: 「修訂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範圍」

文章 kittymouse »

找不到傳染源發燒>48小時的病人已經不屬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範圍,
反而只要講的出(掰)傳染源的疑似病例馬上就可以用抗病毒藥劑。這不知道是擴大使用範圍,還是限縮使用範圍?或是給醫師更大的治療空間,因為同時也準備開放診所備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 (水草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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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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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3366
註冊時間: 週四 1月 11, 2007 10:04 am
來自: 木葉忍者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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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修訂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範圍」

文章 鳴人 »

kittymouse 寫:找不到傳染源發燒>48小時的病人已經不屬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範圍,
反而只要講的出(掰)傳染源的疑似病例馬上就可以用抗病毒藥劑。這不知道是擴大使用範圍,還是限縮使用範圍?或是給醫師更大的治療空間,因為同時也準備開放診所備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 (水草舞)
準備?
上周五就開始了!
卡卡西老師說:
果然是意外性第一的忍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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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dwang
V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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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820
註冊時間: 週五 2月 27, 2009 10:29 pm

Re: 「修訂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範圍」

文章 tedwang »

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
擴大銷庫存絕招
(打小人)
加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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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746
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19, 2009 6:28 pm

Re: 「修訂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範圍」

文章 加靖 »

tedwang 寫: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
擴大銷庫存絕招
(打小人)
這是說沒症狀也要預防性投藥嗎? (咦)
病人害我奸,我笑病人偏,為人少機變,富貴怎雙全
guest
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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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98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25, 2007 5:06 pm

Re: 「修訂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範圍」

文章 guest »

個人是不清楚其精義啦

但是 (咦) 有問題想請教各位大大

今後如果患者想免費拿克流感 (不要自費)

是不是只要說1句口訣:

『我家人同事有人有流感ㄛ!~~~』
就可以啦!? 是這個意思嗎??


這樣全國還有人不會講嗎?? (爽)

這樣全國還有人會自費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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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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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6
註冊時間: 週二 9月 12, 2006 3:46 pm
來自: 禾雅內

Re: 「修訂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範圍」

文章 JOB »

又修訂了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一覽表
修訂日期:100年2月生效
符合 H5N1 流感調查病例定義者
H5N1 流感「疑似病例」、「可能病例」或「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
符合「流感併發重症」通報病例
孕婦經評估需及時用藥者(領有國民健康局核發孕婦健康手冊之婦女)
伴隨危險徵兆之類流感患者註:1、 危險徵兆包括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2、 另兒童之危險徵兆尚包含呼吸急促或困難、缺乏意識、不容易喚醒及活動力低下。
重大傷病或具心肺血管疾病、肝、腎及糖尿病等之類流感患者註:1、 重大傷病:IC卡註記為重大傷病或持有重大傷病證明紙卡者。2、 心肺血管疾病、肝、腎及糖尿病之ICD CODE為571、250、390-398、410-414、415-429、490-519、493、580-588。
過度肥胖之類流感患者(BMI>=35)
經傳染病防治醫療網正/副指揮官認可之類流感群聚事件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擴大範圍
修訂日期:100年3月3日適用期間:100年3月1日起至100年3月31日止
就醫之類流感患者伴隨有以下條件之一:
伴隨危險徵兆之類流感患者:高燒持續48小時
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
chehanki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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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3
文章: 307
註冊時間: 週五 3月 12, 2010 3:44 pm

Re: 「修訂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範圍」

文章 chehankimo »

公費投藥範圍一直擴大
是不是疾管局無法承受民代與媒體的壓力 想在短期內壓制這波流感?
如此浮濫的投藥適應症 必然會導致第一線醫師大量開克流感給沒有發燒的輕症病人 甚至subclinical case
之後抗藥性產生 就變成歷史共業
絕大多數醫院也沒能力偵測病毒的抗藥性
重症病人因克流感抗藥治療失敗也不重要 反正可以賴給multiple comorbidities
pp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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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8
註冊時間: 週五 3月 04, 2011 3:18 pm

Re: 「修訂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範圍」

文章 pphn »

之前的高燒48小時真的很難定義
在小兒科而言我們耳溫超過38度就算是fever
kittymouse
CR
CR
文章: 542
註冊時間: 週一 10月 25, 2010 8:39 pm

Re: 「修訂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範圍」

文章 kittymouse »

昨天衛生所特地傳真0302的新規定,今天就又修改 (咦)
今天傍晚公費克流感才送到!
合約中要求要公告擴大使用範圍,如此一來醫師有辦法依專業評估是否給公費克流感嗎?病人開口了能不給嗎?如果不依公告給,病人有變化會有法律責任? (怕怕)
看來chehankimo說的情況是不可避免了,還好只到0331。之後就不必受擴大使用範圍及病人的要求影響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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