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礙二代健保的三塊大石(林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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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礙二代健保的三塊大石(林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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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礙二代健保的三塊大石(林國明)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 ... D/20100820

2010年08月20日蘋果日報

二代健保的財務改革要取消職業分類、論口計費,改以家戶總所得來課徵保費。很少人會否認這些改革方向會使健保的財務負擔,比起現行制度更加接近量能負擔的公平原則。既然這樣,為什麼立法院不趕快通過修法呢?因為朝野之間,以及政府和民間團體之間,至少還有三大爭議有待協商。

第一是費基和費率。有些立委和民間團體認為,目前所得稅制並不公平,二代健保在計算家戶總所得時,如果把一些免徵所得稅的所得項目也排除在外,那豈不複製所得稅制的不公平?地下經濟掌握不到所得,也就罷了。但資本利得(如股票或期貨交易、房屋交易和土地交易所得)、海外所得與退職所得,都是政府能夠掌握的所得項目,應該納入家戶總所得來計算,才更能符合量能負擔的原則。將這些所得納入,擴大費基,也能降低費率。
二代健保因為取消論口計費,所以一些無扶養親屬的單身者的保費負擔會提高。這些人很多是剛入職場的年輕人,賺錢不多。二代健保的費率初估是2.7%。目前不計眷口的單身受薪階級的保費負擔比率,大概是薪資的1.5%,改制後保費提高將近一倍。如果能夠擴大費基以降低費率,將可以減少保費增長的幅度。

第二是論口計費。行政院的二代健保版本其實並沒有全部取消論口計費, 家戶所得在上限和下限者,需要論口計費,一戶最多要繳四份保費。不計眷口數,是基於量能負擔的社會保險原則,保費計算只管你家戶所得高低,不管你家裡有幾個人會用健保。論口計費則混進了使用者付費的商業保險原則。同一個健保制度,有人論口計費,有人不論口計費,兩套相衝突的原則並存,簡直錯亂!

竟寧可錯殺貧窮人
更荒謬的是家戶所得在下限者要論口計費。規劃的理由是:一些以下限計費的家庭,可能很有錢,只是掌握不到他們的所得,讓他們只繳一份保費,未免太便宜他們。但為了不願縱放逃漏稅者,卻寧可錯殺貧窮人,讓近貧家戶繳交四份保費!試想一下,如果所得下限是15萬,同樣是四口之家,年所得20萬的家庭每月要繳450元的保費,年所得15萬的家庭反而要繳1350元!這不荒謬嗎? 二代健保既然要促進保費負擔的公平,怎麼可以製造這麼明顯的不公平!

第三是差額負擔。根據行政院版本,有些價格昂貴的新藥,健保將只給付部分費用,民眾要負擔差額。有些新藥不見得療效更好,但不論好壞,差額負擔給了醫界相當的獲利空間,醫院可能會說服病人放棄健保全額給付的傳統藥物,改用要付差額的新藥。有多少病患和家屬會拒絕醫師的建議?窮人只好借貸來付差額。如果窮人負擔不起,大膽跟醫師說,「不,謝了,我用健保全額給付的藥就好」,那就只有不怕花錢的有錢人可以享受新藥的部分給付。健保給付的基本精神是要降低民眾就醫的經濟負擔,讓民眾有平等享用健保資源的機會。差額負擔卻要加重民眾的負擔,製造就醫的階級差別。昂貴的新藥如果真有好的療效,那就該考量整體健保財務、經濟效益和民眾付費意願等因素,評估是否納入全額給付,不該以差額負擔來毀壞健保給付的基本精神。
民間團體要求擴大費基以降低費率、全面取消論口計費、不要差額負擔,都有非常正當的理由,都可以讓二代健保更公平!政府如果真的有心要推動更加公平的二代健保,應該在這三個爭議點上同意民間團體的訴求,切莫讓三大爭議成為二代健保無法過關的絆腳石。

作者為台灣大學社會系副教授、美國耶魯大學社會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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