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 ... leId=57750
「變調」的檢舉制度 民怨『反彈』
本文出自:「變調」的檢舉制度 民怨『反彈』 ( 儀儀 )
在台灣,檢舉獎金包括交通違規、逃漏稅、烏賊車、環境汙染、司法黃牛、菸酒違規...等,其中檢舉不法雇主,包括非法收容、僱用非法外勞,檢舉獎金甚至提高為十倍。所謂重賞之下必有勇夫,造就出許多的職業檢舉達人,日前甚至出現將檢舉資料整理成冊在網站上拍賣的奇特現象,職業檢舉人連名控訴國稅局吃案,檢舉人獎金泡湯。原二代健保草案修正條文提出,可將罰金的10%當作檢舉獎金,5月20日在立法院遭到立委全面反對,認為將影響醫病關係,且浮濫檢舉會導致稽核人員疲於奔命,主張刪除,檢舉獎金制度引發各界熱烈討論。
然而,檢舉制度真的有讓社會環境變得更好嗎?立法院刪除二代健保檢舉獎金的動作,也反映出社會大眾對檢舉獎金制度存有很大的疑問。有立委指出,設檢舉獎金會使得醫病關係變得緊張,讓醫師變得被動,不願主動幫病人治療,長久下來並不是一件好事。更有立委直言醫院的罰金都很高,動輒百萬或上千萬,獎金這麼高,有些民眾乾脆多檢舉幾件,反正亂槍打鳥總是會中彈,但稽核人員就要疲於奔命了!
無獨有偶,立法院於5月13日的財政委員會,也針對國稅局的檢舉獎金制度連連提出質詢。立委楊瓊瓔當天播放台北巿國稅局長凌忠嫄在政治大學演講,高唱「你是我的眼」的影片,鼓勵學生當國稅局眼線,並強調檢舉獎金最高可領480萬。面對立委的強烈質詢,財政部長李述德辯稱這是租稅宣導,引來楊瓊瓔嘲諷國稅局「很漏氣」,質疑「國稅局人員不就都沒有在查?」楊瓊瓔指出課稅應該要公平、公正、公開,政府應該站在輔導企業主的立場,要互相合作,照目前的作法,台灣的稅務只會越來越糟糕。
立委羅淑蕾與康世儒也都提到稅務機關鼓勵浮濫檢舉的弊端。羅淑蕾表示稅捐機關淪為鬥爭的工具,很多合夥人不合,撕破臉吵架之後隨便弄個資料檢舉,稅務機關就要查半天,她建議必須取消檢舉獎金。不過,這項建議並未受到財政部的重視。羅淑蕾接著建議,至少應該調降檢舉獎金,不然就要加個罰則,檢舉沒有成功,查了不屬實,將以誣告移送法案,這樣才公平。檢舉人必須負責任,才能遏止亂檢舉的現象。 立委康世儒更直言現在不具名檢舉那麼多,許多是為了打除異己,政府機關淪為打手、幫兇,他認為檢舉案件都應該要具名。現在基層單位黑函一大堆,這是不好的現象,是國家的禍端。
根據財政部的統計,98年各地區國稅局核發檢舉獎金案件全台共2,177件,核發的檢舉獎金高達5千6百多萬,其中台北巿國稅局居冠,多達2千多萬元。對照五月一號各區國稅局所公布的欠稅案件中,竟然也是以台北市國稅局的欠稅案件與欠稅金額最多,個人部分有271件、金額203億元;企業部分有229件、274億元,合計477億元,就占了全國的36%以上。。發放的檢舉獎金金額如此之高,可是欠稅案件仍然這麼多,是否顯示檢舉制度根本無法真正提升人民落實納稅的義務?反射稅務人員過度依賴檢舉制度,而降低本身執勤任務該有的效率?
檢舉獎金衍生的爭議和民怨這麼多,財政部也應學學衛生署體察民意,是該好好檢討的時候了。
「變調」的檢舉制度 民怨『反彈』
-
- 院長級
- 文章: 28839
- 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3, 2006 6:18 pm
- 來自: 黑心島國
-
- Intern
- 文章: 14
- 註冊時間: 週六 6月 12, 2010 10:31 pm
Re: 「變調」的檢舉制度 民怨『反彈』
健保的設計,原本就是打算對基層醫師重重包圍. 醫師單兵進攻, 在突圍過程中很難不踏進灰色地帶. 健保也很厲害, 平時先網開一面, 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等到進入灰色地帶的人變多了, 金額夠大了, 再忽然變臉, 給你來個一網打盡, 順便在省下個幾億, 還能醜化醫界, 真是一舉數得.
-
- 榮譽院長級
- 文章: 31718
- 註冊時間: 週一 11月 20, 2006 5:19 pm
- 來自: 歡婆鄉
-
- 註冊會員
- 文章: 1165
- 註冊時間: 週二 10月 09, 2007 10:29 am
Re: 「變調」的檢舉制度 民怨『反彈』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
「誣告罪之成立,固以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為要件,惟所謂該管公務員者,實包括有偵查犯罪權之一切公務員在內。」
「刑法上誣告罪之成立,
在主觀方面,固須申告者有使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之意思,
在客觀方面,尤須所虛構之事實足使被誣告人有受刑事或懲戒處分之危險,
若申告他人有不法行為,而其行為在刑法上並非構成犯罪,則被誣告者既不因此而有受刑事訴追之虞,即難論申告者以誣告之罪。」
(賊) (賊) (賊)
妓者在亂檢舉醫師的
應該以誣告罪來起訴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
「誣告罪之成立,固以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為要件,惟所謂該管公務員者,實包括有偵查犯罪權之一切公務員在內。」
「刑法上誣告罪之成立,
在主觀方面,固須申告者有使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之意思,
在客觀方面,尤須所虛構之事實足使被誣告人有受刑事或懲戒處分之危險,
若申告他人有不法行為,而其行為在刑法上並非構成犯罪,則被誣告者既不因此而有受刑事訴追之虞,即難論申告者以誣告之罪。」
(賊) (賊) (賊)
妓者在亂檢舉醫師的
應該以誣告罪來起訴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本人金北目非醫師,發言純屬北七虛構不實言論,非論壇立場
-
- 註冊會員
- 文章: 1467
- 註冊時間: 週三 6月 23, 2010 10:18 am
Re: 「變調」的檢舉制度 民怨『反彈』
主旨(Keynote):請別毀了醫師形象,不肖醫師僅是少數
日期 (Date) 類別(subtype) 內容(content)
2010/07/09 回覆 李先生您好:所傳郵件,業已收悉。近年來,受到人口老化、引進新醫療科技、對急重症病患照護等因素的影響,使得醫療費用大幅成長,導致保險費之收入長期皆不足以支應醫療費用支出,在用盡各項開源節流措施努力後,仍無法彌補短絀,不得不正視調整費率的問題,強化量能負擔為本次調整之重要精神,在兼顧負擔公平性與照顧弱勢之前提下,讓多數的民眾保費負擔減輕或是不受影響。健保局為防杜醫療資源浪費與弊端,保障民眾就醫權益,針對健保特約醫療院所申報之醫療服務項目、費用、數量及品質,皆聘請專業審查醫師辦理審查;另為監測醫療服務品質,更發展多項醫療服務品質指標,定期監測。此外,健保局對於醫療院所之違規查處更是不遺餘力。自84年3月1日健保開辦起,該局及六個分區業務組成立專責稽核醫療院所涉及違規的訪查單位;以最近五年成果來看,共查核了5,449家院所,平均每年訪查1,089家;5千多家受訪查院所多是受到檢舉或經該局分析資料後懷疑有申報問題的院所,訪查後有3,862家受到該局的處分,其中更有6百餘家院所因詐領健保費並已涉及刑責,遭函送司法機關偵辦。為使健保永續經營,健保局除在醫療院所端採行前述相關措施外;另在民眾就醫端亦同步實施下列措施,以杜絕不必要之醫療浪費:(一)對於門診、住院及藥品課以部分負擔,使民眾珍惜醫療資源。(二)對於全年門診就醫次數大於100次以上的民眾,經輔導後視情況限制就醫場所,惟重大傷病患者除外。(三)由藥事人員主動居家輔導高診次民眾,藉由用藥關懷,輔導民眾正確用藥。您對全民健保的支持與肯定,對本署是很大的鼓勵,我們會繼續努力,也請繼續支持全民健保永續經營。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楊志良 敬復
2010/07/02 受理 健保改革一點不簡單,尤其台灣健保制度一開辦就是政治力介入,使得醫療保險與社會福利不分,再加上健保局是政府與壟斷的保險,全世界先進已開發國家少有(可說是沒有的醫療照護系統) 社會福利是已開發國家不可避免的責任,但虧空也許要去做,那就值得商榷了!政府的財政平衡是政府重大責任,若政府胡亂開支票,債留子孫,等社會中產階級誠實納稅,老年後卻應有的社會福利卻沒了,因為政府財政赤字連連,公平合理嗎? 醫療與健康是每個人都需要的,台灣健保制度才會應政府與政治人物選舉需求,不斷加大支出面(有多少是政府應支付的預防保健與社會福利),健保局在政策壓力下根本不顧財務平衡,虧空只要增加健保費就好(一句口號--健保不能倒,因為人民都嚐到了健保甜頭,漲價就有理) 醫療保險台灣只有健保局一家,其他商業保險如癌症保險固定給付,就如同經營樂透公司,保險公司已精算過,罹癌被保險人就如同比中樂透,完全沒有醫療保險的意義;住院保險 加護中心住院 燒傷等等所謂醫療給付,也就是如同車子的保險,超過一定額度就開始減少或退保,這哪真事醫療保險呢? 前些時候高醫與部分醫院發生醫師做假癌症,真開刀,向商業保險公司詐領保險金,這些醫師固然不對,但主其事者是商業保險公司從業人員,不但利誘了被保險人也利誘了醫師,似乎焦點都在醫師身上,但台灣的商業保險公司承作醫療保險時,只知賺取最大利潤而已嗎?而不顧社會責任?保險公司不必負責,個人認為使作雍者就是保險公司,它的制度就有引誘犯罪之嫌,誰能保證這其中有知識水準低而家境窮困的被保險人,可能他受害還不知被騙了,社會公平合在? 殊不見二十年來外國保險集團紛紛入主台灣保險市場,尤其是醫療保險,比起國外限制,台灣鬆太多了,也無怪乎這些保險集團獲利豐盛歐巴馬健保改革第一步就是發現保險公司想盡辦法將被保險人得病時,反而退保
日期 (Date) 類別(subtype) 內容(content)
2010/07/09 回覆 李先生您好:所傳郵件,業已收悉。近年來,受到人口老化、引進新醫療科技、對急重症病患照護等因素的影響,使得醫療費用大幅成長,導致保險費之收入長期皆不足以支應醫療費用支出,在用盡各項開源節流措施努力後,仍無法彌補短絀,不得不正視調整費率的問題,強化量能負擔為本次調整之重要精神,在兼顧負擔公平性與照顧弱勢之前提下,讓多數的民眾保費負擔減輕或是不受影響。健保局為防杜醫療資源浪費與弊端,保障民眾就醫權益,針對健保特約醫療院所申報之醫療服務項目、費用、數量及品質,皆聘請專業審查醫師辦理審查;另為監測醫療服務品質,更發展多項醫療服務品質指標,定期監測。此外,健保局對於醫療院所之違規查處更是不遺餘力。自84年3月1日健保開辦起,該局及六個分區業務組成立專責稽核醫療院所涉及違規的訪查單位;以最近五年成果來看,共查核了5,449家院所,平均每年訪查1,089家;5千多家受訪查院所多是受到檢舉或經該局分析資料後懷疑有申報問題的院所,訪查後有3,862家受到該局的處分,其中更有6百餘家院所因詐領健保費並已涉及刑責,遭函送司法機關偵辦。為使健保永續經營,健保局除在醫療院所端採行前述相關措施外;另在民眾就醫端亦同步實施下列措施,以杜絕不必要之醫療浪費:(一)對於門診、住院及藥品課以部分負擔,使民眾珍惜醫療資源。(二)對於全年門診就醫次數大於100次以上的民眾,經輔導後視情況限制就醫場所,惟重大傷病患者除外。(三)由藥事人員主動居家輔導高診次民眾,藉由用藥關懷,輔導民眾正確用藥。您對全民健保的支持與肯定,對本署是很大的鼓勵,我們會繼續努力,也請繼續支持全民健保永續經營。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楊志良 敬復
2010/07/02 受理 健保改革一點不簡單,尤其台灣健保制度一開辦就是政治力介入,使得醫療保險與社會福利不分,再加上健保局是政府與壟斷的保險,全世界先進已開發國家少有(可說是沒有的醫療照護系統) 社會福利是已開發國家不可避免的責任,但虧空也許要去做,那就值得商榷了!政府的財政平衡是政府重大責任,若政府胡亂開支票,債留子孫,等社會中產階級誠實納稅,老年後卻應有的社會福利卻沒了,因為政府財政赤字連連,公平合理嗎? 醫療與健康是每個人都需要的,台灣健保制度才會應政府與政治人物選舉需求,不斷加大支出面(有多少是政府應支付的預防保健與社會福利),健保局在政策壓力下根本不顧財務平衡,虧空只要增加健保費就好(一句口號--健保不能倒,因為人民都嚐到了健保甜頭,漲價就有理) 醫療保險台灣只有健保局一家,其他商業保險如癌症保險固定給付,就如同經營樂透公司,保險公司已精算過,罹癌被保險人就如同比中樂透,完全沒有醫療保險的意義;住院保險 加護中心住院 燒傷等等所謂醫療給付,也就是如同車子的保險,超過一定額度就開始減少或退保,這哪真事醫療保險呢? 前些時候高醫與部分醫院發生醫師做假癌症,真開刀,向商業保險公司詐領保險金,這些醫師固然不對,但主其事者是商業保險公司從業人員,不但利誘了被保險人也利誘了醫師,似乎焦點都在醫師身上,但台灣的商業保險公司承作醫療保險時,只知賺取最大利潤而已嗎?而不顧社會責任?保險公司不必負責,個人認為使作雍者就是保險公司,它的制度就有引誘犯罪之嫌,誰能保證這其中有知識水準低而家境窮困的被保險人,可能他受害還不知被騙了,社會公平合在? 殊不見二十年來外國保險集團紛紛入主台灣保險市場,尤其是醫療保險,比起國外限制,台灣鬆太多了,也無怪乎這些保險集團獲利豐盛歐巴馬健保改革第一步就是發現保險公司想盡辦法將被保險人得病時,反而退保
-
- 註冊會員
- 文章: 1467
- 註冊時間: 週三 6月 23, 2010 10:18 am
Re: 「變調」的檢舉制度 民怨『反彈』
主旨(Keynote):健保改革不簡單
日期 (Date) 類別(subtype) 內容(content)
2010/07/09 回覆 李先生您好:所傳郵件,業已收悉。全民健保係社會保險,具有自助互助精神,希望以政府、雇主及被保險人共同分擔保險費之方式,達到保障全民健康之目的,為了延續全民健保自助互助精神,及改善現制不同投保身分負擔不同保險費之不公平現象,二代健保保費新制規劃,採行以家戶總所得來計收保險費,未來所得相同的家戶不論眷口數,將繳納相同保費。為防杜醫療院所的不當與不法使用健保醫療資源,本署健保局除了主動稽查,對顯有違反規定者依相關法規予以裁罰,除行政機關防弊與除弊之行政作為外,亦需民眾的勇於檢舉與配合訪查,才能及早舉發及遏止不法。台端如發現醫療院所有不當與不法使用醫療資源情事,請隨時提供相關資料交由健保局轄區分區業務組查辦。全民健保為了保障弱勢群體就醫權益,對於繳不起健保費之民眾,已提供多項協助措施,包括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中低收入戶之70歲以上老人及3歲以下兒童、無職業原住民、失業勞工及其眷屬,均由相關機關予以保費補助;至於低收入邊緣戶,本署健保局亦運用菸捐收入,自98年6月1日起,依其經濟狀況補助1/2或 1/4之自付保險費。此外,對於無法獲得前項補助身分之民眾,健保局亦提供愛心轉介、無息紓困貸款、分期繳納等保費欠費協助措施;欠費之民眾,遇急重症需就醫,只要持村里長或醫療院所開具之清寒證明書,就能夠以健保身分先行就醫,不致因健保欠費而延誤就醫時機。您對全民健保的支持與肯定,對本署是很大的鼓勵,我們會繼續努力,也請繼續支持全民健保永續經營。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楊志良 敬復
2010/06/30 受理 健保改革一點不簡單,尤其台灣健保制度一開辦就是政治力介入,使得醫療保險與社會福利不分,再加上健保局是政府與壟斷的保險,全世界先進已開發國家少有(可說是沒有的醫療照護系統) 社會福利是已開發國家不可避免的責任,但虧空也許要去做,那就值得商榷了!政府的財政平衡是政府重大責任,若政府胡亂開支票,債留子孫,等社會中產階級誠實納稅,老年後卻應有的社會福利卻沒了,因為政府財政赤字連連,公平合理嗎? 醫療與健康是每個人都需要的,台灣健保制度才會應政府與政治人物選舉需求,不斷加大支出面(有多少是政府應支付的預防保健與社會福利),健保局在政策壓力下根本不顧財務平衡,虧空只要增加健保費就好(一句口號--健保不能倒,因為人民都嚐到了健保甜頭,漲價就有理) 醫療保險台灣只有健保局一家,其他商業保險如癌症保險固定給付,就如同經營樂透公司,保險公司已精算過,罹癌被保險人就如同比中樂透,完全沒有醫療保險的意義;住院保險 加護中心住院 燒傷等等所謂醫療給付,也就是如同車子的保險,超過一定額度就開始減少或退保,這哪真是醫療保險呢? 前些時候高醫與部分醫院發生醫師做假癌症,真開刀,向商業保險公司詐領保險金,這些醫師固然不對,但主其事者是商業保險公司從業人員,不但利誘了被保險人也利誘了醫師,似乎焦點都在醫師身上,但台灣的商業保險公司承作醫療保險時,只知賺取最大利潤而已嗎?而不顧社會責任?保險公司不必負責,個人認為使作雍者就是保險公司,它的制度就有引誘犯罪之嫌,誰能保證這其中有知識水準低而家境窮困的被保險人,可能他受害還不知被騙了,社會公平合在? 殊不見二十年來外國保險集團紛紛入主台灣保險市場,尤其是醫療保險,比起國外限制,台灣鬆太多了,也無怪乎這些保險集團獲利豐盛我贊成健保費應漲,因台灣醫療保險費應占GDP與世界先進國家是低的(餐搞台灣醫界理事長的話),但不代表不需檢討虧空原因,而一昧的漲,遲早拖寡政府財政,美國醫療照護系統雖然與台灣不同,但這次歐巴馬健保改革仍帶給我們許多省思: 1.Insurance Exchange:由於美國是資本主義自由經濟市場,醫療保險有許多保險公司承辦,但不可否認的美國為甚麼演變有460萬人沒醫療保險,就是醫療保險出了大問題,所以歐巴馬總統要推動健保改革法案,將沒能力享有醫療照護的460萬人納入Medicare&Mediaid中,這牽涉政府保險(Medicare&Mediaid)與私人保險公司財務交換問題,所以歐巴馬的Patient Protection and Affordable care Act(健保改革法案正式名稱) 要到2014年才可能實施(等Insurence Exchange 法通過),其中變數仍多,---年底國會改選 總統大選等,台灣媒體常報導因健保費繳不出,而燒炭自殺,政府怎能等閒視之,台灣不是號稱全民健保嗎?台灣的社福單位又到哪了? 去年十二月歐巴馬推動健保改革,在參院通過第八號經濟復甦與再投資法案中,即包括11.5億美元的醫療品質新的監控系統---comparative effetive,為甚麼?表示目前DRGs cost-effective等各類指標都有問題,主要在醫界為drug company 綁架了... 衛生署制定政策前請三思,
日期 (Date) 類別(subtype) 內容(content)
2010/07/09 回覆 李先生您好:所傳郵件,業已收悉。全民健保係社會保險,具有自助互助精神,希望以政府、雇主及被保險人共同分擔保險費之方式,達到保障全民健康之目的,為了延續全民健保自助互助精神,及改善現制不同投保身分負擔不同保險費之不公平現象,二代健保保費新制規劃,採行以家戶總所得來計收保險費,未來所得相同的家戶不論眷口數,將繳納相同保費。為防杜醫療院所的不當與不法使用健保醫療資源,本署健保局除了主動稽查,對顯有違反規定者依相關法規予以裁罰,除行政機關防弊與除弊之行政作為外,亦需民眾的勇於檢舉與配合訪查,才能及早舉發及遏止不法。台端如發現醫療院所有不當與不法使用醫療資源情事,請隨時提供相關資料交由健保局轄區分區業務組查辦。全民健保為了保障弱勢群體就醫權益,對於繳不起健保費之民眾,已提供多項協助措施,包括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中低收入戶之70歲以上老人及3歲以下兒童、無職業原住民、失業勞工及其眷屬,均由相關機關予以保費補助;至於低收入邊緣戶,本署健保局亦運用菸捐收入,自98年6月1日起,依其經濟狀況補助1/2或 1/4之自付保險費。此外,對於無法獲得前項補助身分之民眾,健保局亦提供愛心轉介、無息紓困貸款、分期繳納等保費欠費協助措施;欠費之民眾,遇急重症需就醫,只要持村里長或醫療院所開具之清寒證明書,就能夠以健保身分先行就醫,不致因健保欠費而延誤就醫時機。您對全民健保的支持與肯定,對本署是很大的鼓勵,我們會繼續努力,也請繼續支持全民健保永續經營。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楊志良 敬復
2010/06/30 受理 健保改革一點不簡單,尤其台灣健保制度一開辦就是政治力介入,使得醫療保險與社會福利不分,再加上健保局是政府與壟斷的保險,全世界先進已開發國家少有(可說是沒有的醫療照護系統) 社會福利是已開發國家不可避免的責任,但虧空也許要去做,那就值得商榷了!政府的財政平衡是政府重大責任,若政府胡亂開支票,債留子孫,等社會中產階級誠實納稅,老年後卻應有的社會福利卻沒了,因為政府財政赤字連連,公平合理嗎? 醫療與健康是每個人都需要的,台灣健保制度才會應政府與政治人物選舉需求,不斷加大支出面(有多少是政府應支付的預防保健與社會福利),健保局在政策壓力下根本不顧財務平衡,虧空只要增加健保費就好(一句口號--健保不能倒,因為人民都嚐到了健保甜頭,漲價就有理) 醫療保險台灣只有健保局一家,其他商業保險如癌症保險固定給付,就如同經營樂透公司,保險公司已精算過,罹癌被保險人就如同比中樂透,完全沒有醫療保險的意義;住院保險 加護中心住院 燒傷等等所謂醫療給付,也就是如同車子的保險,超過一定額度就開始減少或退保,這哪真是醫療保險呢? 前些時候高醫與部分醫院發生醫師做假癌症,真開刀,向商業保險公司詐領保險金,這些醫師固然不對,但主其事者是商業保險公司從業人員,不但利誘了被保險人也利誘了醫師,似乎焦點都在醫師身上,但台灣的商業保險公司承作醫療保險時,只知賺取最大利潤而已嗎?而不顧社會責任?保險公司不必負責,個人認為使作雍者就是保險公司,它的制度就有引誘犯罪之嫌,誰能保證這其中有知識水準低而家境窮困的被保險人,可能他受害還不知被騙了,社會公平合在? 殊不見二十年來外國保險集團紛紛入主台灣保險市場,尤其是醫療保險,比起國外限制,台灣鬆太多了,也無怪乎這些保險集團獲利豐盛我贊成健保費應漲,因台灣醫療保險費應占GDP與世界先進國家是低的(餐搞台灣醫界理事長的話),但不代表不需檢討虧空原因,而一昧的漲,遲早拖寡政府財政,美國醫療照護系統雖然與台灣不同,但這次歐巴馬健保改革仍帶給我們許多省思: 1.Insurance Exchange:由於美國是資本主義自由經濟市場,醫療保險有許多保險公司承辦,但不可否認的美國為甚麼演變有460萬人沒醫療保險,就是醫療保險出了大問題,所以歐巴馬總統要推動健保改革法案,將沒能力享有醫療照護的460萬人納入Medicare&Mediaid中,這牽涉政府保險(Medicare&Mediaid)與私人保險公司財務交換問題,所以歐巴馬的Patient Protection and Affordable care Act(健保改革法案正式名稱) 要到2014年才可能實施(等Insurence Exchange 法通過),其中變數仍多,---年底國會改選 總統大選等,台灣媒體常報導因健保費繳不出,而燒炭自殺,政府怎能等閒視之,台灣不是號稱全民健保嗎?台灣的社福單位又到哪了? 去年十二月歐巴馬推動健保改革,在參院通過第八號經濟復甦與再投資法案中,即包括11.5億美元的醫療品質新的監控系統---comparative effetive,為甚麼?表示目前DRGs cost-effective等各類指標都有問題,主要在醫界為drug company 綁架了... 衛生署制定政策前請三思,
-
- 科主任級
- 文章: 5249
- 註冊時間: 週一 1月 04, 2010 11:19 am
Re: 「變調」的檢舉制度 民怨『反彈』
===================================desktop 寫:比起靠良心或公務員去抓,檢舉是絕對有效的,只是傷了某些人的利益
制度本身是中性 但要有所規範
當皇帝要是沒眼線 三兩下就被幹掉
密探太多 又易形成假公濟私 公報私仇
0老師診所被濫咖浩呆檢舉不下數十次
還不是活的好好的
換XXX要倒大楣 (爽) (爽) (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