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頁 (共 1 頁)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發表於 : 週四 4月 22, 2010 7:41 pm
informer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感謝 施大 & VPN 團隊的起義

慢慢的有機會和立委溝通了

雖然能不能成功還未知

但是還需要更多人的幫忙 ( 編輯文宣 , 到處放火 )

拜託有興趣的大大,能拔刀相助

公開回信 或 PM 皆可

拜託拜託

人力不足,需要後援

Re: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發表於 : 週四 4月 22, 2010 7:51 pm
auricle
需要甚麼文宣?

論壇應該要成立智庫小組了 ! (眼汪汪)

Re: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發表於 : 週四 4月 22, 2010 10:51 pm
informer
auricle 寫:需要甚麼文宣?

論壇應該要成立智庫小組了 ! (眼汪汪)
VPN 公聽會應該沒問題, 但是可能需要有大大潤飾一下新聞稿
詳情請洽 VPN 領導大大

外國人 A 健保的議題,在施大的指示下, 散彈打鳥,
目前已有幾位立委辦公室有回應, 但需要明確的修法條文,
還在等施大提供
至於外國人 A 健保公聽會, 目前似乎是個誤會, 還需要有人揭竿起義

10% 獎勵條款, 雖然大家都反對, 但好像要有個明確的說明

小弟是想, 或許可以弄成

"律師 A 健保"

( 結合之前 鼎律聯合法律事務所 頭版廣告 )

原本 醫療院所/健保局 的 行政疏失/法規不完備, 在律師的挑唆下
變成法律疏失, 真正得利的是律師。

而且風險大的四大科已經人走了, 如果加上這個監督條款
那更沒有人要走了。會造成醫界人才斷層, 等等

Re: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發表於 : 週五 4月 23, 2010 9:34 am
dr. monaludau
informer 寫:
auricle 寫:需要甚麼文宣?

論壇應該要成立智庫小組了 ! (眼汪汪)
VPN 公聽會應該沒問題, 但是可能需要有大大潤飾一下新聞稿
詳情請洽 VPN 領導大大

外國人 A 健保的議題,在施大的指示下, 散彈打鳥,
目前已有幾位立委辦公室有回應, 但需要明確的修法條文,
還在等施大提供
至於外國人 A 健保公聽會, 目前似乎是個誤會, 還需要有人揭竿起義

10% 獎勵條款, 雖然大家都反對, 但好像要有個明確的說明

小弟是想, 或許可以弄成

"律師 A 健保"

( 結合之前 鼎律聯合法律事務所 頭版廣告 )

原本 醫療院所/健保局 的 行政疏失/法規不完備, 在律師的挑唆下
變成法律疏失, 真正得利的是律師。

而且風險大的四大科已經人走了, 如果加上這個監督條款
那更沒有人要走了。會造成醫界人才斷層, 等等
go! go!go!

Re: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發表於 : 週五 4月 23, 2010 10:02 am
yang0945
informer 寫: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感謝 施大 & VPN 團隊的起義

慢慢的有機會和立委溝通了

雖然能不能成功還未知

但是還需要更多人的幫忙 ( 編輯文宣 , 到處放火 )

拜託有興趣的大大,能拔刀相助

公開回信 或 PM 皆可

拜託拜託

人力不足,需要後援
是的 (眼汪汪) (眼汪汪) (眼汪汪)

各位大大 我的看法與你相同
我在論壇上PO了一篇 一人一信請問衛生署 醫改會..............
就是點火 叫那些人知道
你只要看看回應 就大概知道 會應程度 如何了

(窮) (窮) (窮)

Re: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發表於 : 週五 4月 23, 2010 10:15 am
amigo
informer 寫: VPN 公聽會.....
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Re: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發表於 : 週五 4月 23, 2010 10:59 am
鳴人
informer 寫: ......10% 獎勵條款, 雖然大家都反對, 但好像要有個明確的說明

....
其實 , 民眾都被誤導成醫界靠藥價黑洞A錢,...
那麼, 我們也就推所有用藥改由健保局統一採購,物流,分發.
從此黑洞不屬我們,這10%獎勵制度草案自然就可廢了!

Re: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發表於 : 週五 4月 23, 2010 7:56 pm
yang0945
鳴人 寫:
informer 寫: ......10% 獎勵條款, 雖然大家都反對, 但好像要有個明確的說明

....
其實 , 民眾都被誤導成醫界靠藥價黑洞A錢,...
那麼, 我們也就推所有用藥改由健保局統一採購,物流,分發.
從此黑洞不屬我們,這10%獎勵制度草案自然就可廢了!
讚 贊成 同意 所見略同 觀念一致 心有戚戚焉
既然討厭黑洞 就收起來自己做
由史以來 健保局說了就算 為何不一了百了呢
誰怕誰

Re: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發表於 : 週五 4月 23, 2010 9:07 pm
auricle
鳴人 寫:
informer 寫: ......10% 獎勵條款, 雖然大家都反對, 但好像要有個明確的說明

....
其實 , 民眾都被誤導成醫界靠藥價黑洞A錢,...
那麼, 我們也就推所有用藥改由健保局統一採購,物流,分發.
從此黑洞不屬我們,這10%獎勵制度草案自然就可廢了!
請立委豬公們放行吧 ! (三八萌)

Re: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發表於 : 週五 4月 23, 2010 11:07 pm
informer
鳴人 寫:
informer 寫: ......10% 獎勵條款, 雖然大家都反對, 但好像要有個明確的說明

....
其實 , 民眾都被誤導成醫界靠藥價黑洞A錢,...
那麼, 我們也就推所有用藥改由健保局統一採購,物流,分發.
從此黑洞不屬我們,這10%獎勵制度草案自然就可廢了!
這個 10%條款 不是用來對付要價黑洞

是罰鍰金額的 10%

比如說詐健保, 行政罰之後, 如果有罰鍰 10% 歸檢舉人

藥價差是合法的,只是二代健保希望用定型化契約
來分配費藥價差 eg: 50% 歸醫療院所 50% 歸國庫

Re: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發表於 : 週一 4月 26, 2010 7:14 pm
gary
為何藥價差要跟健保局或國家拆帳??

Re: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發表於 : 週五 4月 30, 2010 3:53 am
gkl123
gary 寫:為何藥價差要跟健保局或國家拆帳??
(omg) (omg) (omg)

Re: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發表於 : 週日 5月 02, 2010 12:08 pm
auricle
gkl123 寫:
gary 寫:為何藥價差要跟健保局或國家拆帳??
(omg) (omg) (omg)
因為他們是合法的土匪. (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