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五要跟食品中毒說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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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五要跟食品中毒說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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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9/08/10 00:07 【記者簡麗春/基隆報導】
炎炎夏日為食品中毒高峰期,基隆市衛生局呼籲落實「五要」原則:要洗手、要新鮮、要生熟食分開、要徹底加熱、要注意保存溫度。


根據歷年統計,每年5月至10月,是食品中毒的高峰期,由於高溫多濕的環境,十分適合各種微生物繁殖,食品也容易腐敗,稍有不慎就會發生食品中毒,必須特別注意食品的處理與保存;尤其本市以海產類食物為主,如在處理海產類食材,未經足夠清水清洗,或處理過程中污染到其他食材,則可能會引起腸炎弧菌中毒。


多一點預防,多一點保障,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及民眾,落實「五要」原則:一、要洗手:1.調理食品前、後手部都需徹底洗淨,有傷口要先包紮並戴上手套操作;2.洗手台需設置清潔液,從業人員應養成經常洗手之習慣,並依正確洗手法(濕、搓、沖、捧、擦)確實清洗。如需使用消毒劑者,可以70-75﹪酒精消毒;二、要新鮮:食材要新鮮衛生,清洗或煮食用水需使用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且必須乾淨無虞;三、要生、熟食分開:避免交互污染,砧板、刀具及容器應標識區別生食或熟食用。


此外,四、要徹底加熱:徹底加熱細菌才容易被消滅;五、要注意保存溫度:冷藏需低於7℃、熱藏需高於60℃才能抑制細菌生長,食品不宜置放室溫過久。


衛生局說,一旦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應迅速就醫,並保留剩餘食品及患者嘔吐物或排泄物,以利追查中毒原因,醫療院所如發現食品中毒病患,應於24小時內通知衛生單位處理。


衛生局針對造成食物中毒的業者,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規定,依同法第31條規定,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以下罰鍰,或依同法第34條,致危害人體健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8萬元以上9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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