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惠惠/台北報導】 2009.08.03 03:00 am
醫療糾紛讓病家勞頓傷心,衛生署研擬「醫療傷害救濟法」,明定病患因手術、生產或麻醉產生無法預期的傷害,以致殘障、死亡,不管醫師是否有疏失,最高可獲兩百萬元補償。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說,今天將邀集各界專家及消費者團體開會溝通,預估可趕上立法院新會期。
不過,非醫療必要的手術及麻醉,例如整形、抽脂等,排除適用。初步估計每年約需經費十幾億元,將由健保費、醫院總額給付及政府預算來負擔。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醫療救濟立意雖佳,但僅針對手術、麻醉及生產,範圍太狹窄,且應由醫療提供者付費,而非慷健保之慨。
石崇良說,衛生署每年受理醫療糾紛鑑定案件約四百五十件到五百件,其中僅兩成起訴;醫療過程本就有一定風險,一旦發生傷害,不管是精神或金錢,對病家都是很大負擔,多年訴訟對醫師也是折磨。
衛生署原本規畫從生產開始試辦,但手術造成的不可預期傷害比產科多,醫療糾紛案件也以外科高居首位,於是決定擴大救濟範圍。
石崇良舉例說明適用補償的情形,例如術後傷口感染導致患者死亡、障礙等,屬於救濟範圍,但若術後併發肺炎,或因導尿管併發敗血症則無法申請,另外,「抽脂、整形這類無醫療必要的手術跟麻醉,不能申請救濟」。
石崇良說,患者或病家須在損害發生一年內或就醫七年內申請救濟,由醫療傷害救濟審議委員會審查;在領補償金前,民眾有權反悔,改走司法途徑,一旦補償金到手,就不能再訴訟索賠。
手術、麻醉致死殘 補償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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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手術、麻醉致死殘 補償200萬
風險是由投保人分攤,才叫保險,所以應該要加保費成立一筆救濟基金才是David6317 寫:【聯合報╱記者陳惠惠/台北報導】 2009.08.03 03: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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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非醫療必要的手術及麻醉,例如整形、抽脂等,排除適用。初步估計每年約需經費十幾億元,將由健保費、醫院總額給付及政府預算來負擔。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醫療救濟立意雖佳,但僅針對手術、麻醉及生產,範圍太狹窄,且應由醫療提供者付費,而非慷健保之慨。
汝負我命,我還汝債,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生死。
汝愛我心,我憐汝色,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纏縛。
唯殺盜淫三為根本。以是因緣,業果相續。
——《楞嚴經·卷四》
汝愛我心,我憐汝色,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纏縛。
唯殺盜淫三為根本。以是因緣,業果相續。
——《楞嚴經·卷四》
Re: 手術、麻醉致死殘 補償200萬
真知灼見是也colonel 寫:風險是由投保人分攤,才叫保險,所以應該要加保費成立一筆救濟基金才是David6317 寫:【聯合報╱記者陳惠惠/台北報導】 2009.08.03 03: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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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非醫療必要的手術及麻醉,例如整形、抽脂等,排除適用。初步估計每年約需經費十幾億元,將由健保費、醫院總額給付及政府預算來負擔。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醫療救濟立意雖佳,但僅針對手術、麻醉及生產,範圍太狹窄,且應由醫療提供者付費,而非慷健保之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