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TO提出的違法警告」物證
發表於 : 週六 7月 25, 2009 2:00 am
依照我多年告人與被告經驗,只要這個檔案就可以對SANTO提告。
由於毀謗罪的舉證責任是倒置的,所以舉證責任在SANTO。
但是我不是醫學生,所以當事人不適格,必須由醫學生提告訴。
實務上的作法是這樣--
1. 靜候七天。然後,連到這個刑事警察局報案系統:http://www.cib.gov.tw/mail/mail_report.aspx
2. 該系統不能報案,只能舉發,但是態度很客氣,而且會叫你到哪一間警察局去報案,那一間警察局會事先接到內政部刑事警察局的公文,所以你去警局的時候,警員態度會很好。
3. 填寫報案三聯單,並列印附件檔給警察。放心,因為有刑事警察局的公文,所以一定成案。(刑事警察局因為心想,反正我只是分發出去,所以也會成案)
4. 等待(大約三個月),警察會去函醫聲論壇,要求出示Santo的資料,如果資料是亂填的(通常這時候可以加告偽造私文書),就透過連線紀錄查ISP(浮動跟固定一樣好查),如果是填真的,很快就送地檢署。
5. 等第一次開偵查庭。(我猜,抓不到波爸波媽,只會抓到小波波童鞋,因為原文的語氣太缺乏洞嚇力,文筆有待改進)
6. 檢察官會建議移送刑事調解委員會。(因為這樣他最輕鬆),雙方都同意的話,就移送調解,不移送,就是波波自找麻煩,得罪檢察官。
7. 送調解的話,就發新聞稿--「XX涉嫌毀謗XXX,雙方同意由XXXX調解」(因為在偵查庭中,不能公開,等調解委員會處再處理。)
8. 挖到這裡,大概只挖了三分之一。我的前員工也是得意門生,顏弼群醫師,就是按照我上述的步驟告我,下週一審宣判,如果沒死,那麼待續。另外,攻擊當真比防守容易太多。(還是我不太會防守?)
由於毀謗罪的舉證責任是倒置的,所以舉證責任在SANTO。
但是我不是醫學生,所以當事人不適格,必須由醫學生提告訴。
實務上的作法是這樣--
1. 靜候七天。然後,連到這個刑事警察局報案系統:http://www.cib.gov.tw/mail/mail_report.aspx
2. 該系統不能報案,只能舉發,但是態度很客氣,而且會叫你到哪一間警察局去報案,那一間警察局會事先接到內政部刑事警察局的公文,所以你去警局的時候,警員態度會很好。
3. 填寫報案三聯單,並列印附件檔給警察。放心,因為有刑事警察局的公文,所以一定成案。(刑事警察局因為心想,反正我只是分發出去,所以也會成案)
4. 等待(大約三個月),警察會去函醫聲論壇,要求出示Santo的資料,如果資料是亂填的(通常這時候可以加告偽造私文書),就透過連線紀錄查ISP(浮動跟固定一樣好查),如果是填真的,很快就送地檢署。
5. 等第一次開偵查庭。(我猜,抓不到波爸波媽,只會抓到小波波童鞋,因為原文的語氣太缺乏洞嚇力,文筆有待改進)
6. 檢察官會建議移送刑事調解委員會。(因為這樣他最輕鬆),雙方都同意的話,就移送調解,不移送,就是波波自找麻煩,得罪檢察官。
7. 送調解的話,就發新聞稿--「XX涉嫌毀謗XXX,雙方同意由XXXX調解」(因為在偵查庭中,不能公開,等調解委員會處再處理。)
8. 挖到這裡,大概只挖了三分之一。我的前員工也是得意門生,顏弼群醫師,就是按照我上述的步驟告我,下週一審宣判,如果沒死,那麼待續。另外,攻擊當真比防守容易太多。(還是我不太會防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