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美麗的島
《2009/07/03 20:10》
∕吳重達
大約十年前到美國洛杉磯參加醫學會,住在表哥家受到殷勤的款待。一天下午在其後院烤肉。有一棟樹長在牆邊,枝葉茂盛,樹枝已延伸到隔壁,落葉很多。整理起來很煩。表哥如是說。
以台灣人的精神而言,把它砍了不就結了?何況還妨礙到鄰居了!表哥忙不迭的說這可使不得!砍個樹有啥問題?問題大了!洛城規定即使是自家院子裡的樹想要修一修也得先向政府申請,得到許可之後才能夠「動刀」。動了刀之後還得政府官員來檢查通過才OK的呢!若偷砍被檢舉可被提起告訴的呢!
處理肢體創傷的病人即使是第三級開放性骨折,醫師認為可能只有截肢才能保住或才能避免眾多的併發症與後遺症時也不會就大刀一揮將之砍了,總也得與病人、家屬充分溝通,在萬不得已的狀況下才忍痛做截肢手術。隨便截肢可是得挨告的!
樹長在台南市就沒上述的好命了!一下子堤防的樹被公務員砍了,社區跳出來抗議。一下子因颱風出了個意外,長在其他地方活了個七、八十年,也沒招惹了誰的樹也要莫名其妙的犧牲生命?就為了公務員怕出事而做預防性的「手術」?試問當醫生告訴我們,為了預防發生手、腳的癌症,所以得先砍手、切腳時,您可願意?
台灣人到國外就分外守法,在自家就眼不見為淨的胡搞,難怪整個島都是水泥覆蓋,環境愈來愈差!
(作者現為台南奇美醫學中心社區醫療部運動傷害科主任)
不美麗的島(吳重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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