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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04日蘋果日報論壇
毒奶粉事件震撼了台灣的食品業,也嚇壞了國人。這起事件的爆發早有前兆,諸如黑心澱粉、毒大閘蟹、毒石斑魚及瘦肉精等。風波過後,我們的主管機關學到了什麼?
毒奶粉事件在紛紛擾擾後終將落幕,然而,國內的食品衛生安全從此就安枕無憂了嗎?筆者在大學任教食品安全20餘年,亦經常參與衛生署、衛生局的業務。感嘆國內食品安全管理的不周全,加上層出不窮的大陸黑心食品,如果沒有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政策,類似事件會不斷上演。
成立食品藥物管理署真能解決目前及未來的問題嗎?如果主管高層的處事態度與舊思維無法興革,其效果也是枉然。筆者提出多年來的觀察所得,提供各界參考。
經費績效缺乏評估
一、立法委員與社會大眾將毒奶粉的責任一味指向衛生署是罵錯了對象。進口食品的把關者是標檢局;食品出了海關,在國內市場上架後的安全問題則屬衛生署。三聚氰胺本來就不是例行性檢驗項目,各國皆然。事件爆發後只有亡羊補牢,而衛生署在這方面表現得荒腔走板。
二、衛生署食品衛生處在以醫療掛帥的體系裡是最不受到重視的小單位,經費少得可憐。除了食品處、藥檢局人員的專業素質較高外,各縣市政府衛生局多為獸醫、公衛及護理人員,而具食品背景者屈指可數,20多年來毫無改善。食品處前後有五位處長,其中兩位藥學出身,以外行領導內行,如何有效制定國家的食品安全政策?
三、部分衛生主管雖有行政專精,卻養成自以為是的傲慢態度,聽不進建言,甭說苦民之所苦!每年衛生署、農委會、工業局均有大筆經費以科專計劃名義補助某財團法人,其績效誰來評估?更有高階主管退休後轉任財團法人正、副主管,旋轉門條款安在?
建立品牌標章認證
四、在過去幾年,政府組織再造的結果,不少衛生局的原第七科(課)與藥政單位合併成藥物食品處(課),主管亦多為藥學出身,均顯示,食品安全業務長期以來就不被重視,幾乎已被抄家滅族的地步,豈不可悲?
五、目前各衛生局的食品稽查多限於查驗、抽檢、罰鍰等模式。結果呢?市售食品的過氧化氫、防腐劑、色素、農藥等違規濫用情形益加猖獗。三年前,桃園縣衛生局有了突破性的策略,從建立地方品牌標章認證著手,激勵業者改善。據說,該項成效深獲某位前任署長的嘉許。
國內食品業的規模都不大,專業知識極為貧乏。未來的食品安全政策不需要好高騖遠的口號,若不能針對問題解決,徒有嚴刑峻法又有何用?凡事皆應從落實基本面著手。百姓不需要HPLC、2.5ppm等聽不懂的詞彙,要的只是吃得安心。
作者為輔仁大學食品科學系教授、美國康乃爾大學食品科學博士
丘志威
不管2.5ppm 百姓只要吃得安心(丘志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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