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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 這種官方回文我看不太懂耶~可以請看懂的大大簡單說明嗎?

發表於 : 週三 6月 18, 2008 11:52 am
Sawa
本會於97年2月27日函詢行政院衛生署有關「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相關問題,行政院衛生署97年3月25日函復如下:

Q1. 若醫師於71年12月15日取得醫師證書,其後有二次工作異動,第一次在94年11月14日、第二次在96年11月14日,並於96年11月14日辦理執業執照更新。更新後之執業執照上之有效日期為100年11月13日,請問下次執業執照之更新日期,為執照上之有效日期(即100年11月13日)或依照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五條第1項規定之98年4月22日?

A:依據「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92年4月23日前已取得醫師證書,且於本辦法施行之日起5年內,申請執業登記者,其執業執照之更新日期不得逾98年4月22日」。倘醫師於本辦法施行之日前已取得醫師證書(71年12月15日),且於本辦法施行之日起5年內(94年11月14日),申請執業登記,其執業執照之更新日期不得逾98年4月22日;惟至98年4月22日期間醫師執業異動,其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自執業登記日期起算6年

Q2.醫師執業執照之有效日期為98年4月23日,至遲應於何時提出申請才能在到期日前取得新的執業執照?

A:依據「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4條規定:醫師辦理執業執照更新,應於其執業執照更新日期屆滿前3個月內,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文件,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申請換領執業執照:

原領執業執照。
最近三個月內之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二張。
完成第八條第一項各款所定繼續教育之證明文件。但專科醫師應檢具者,為完成第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所定繼續教育之證明文件。(即專科醫師為18點「醫學倫理、醫療法規及醫療品質」積分;非專科醫師為162點醫學課程、及18點「醫學倫理、醫療法規及醫療品質」積分)
中央主管機關發給且仍在有效期間內之專科醫師證書。但不具專科醫師資格者,得免檢具。
執業執照費。
Q3.「醫師於96年8月17日公告修訂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前,已修滿18點之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積分,是否應另外修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積分?

A:「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於92年4月23日制定,並於96 年 8 月 17 日修正,倘醫師於96 年 08 月 17 日前,已修滿本辦法第8條第1項第2款至第4款(「醫學倫理、醫療法規及醫療品質」)之積分,合計至少達18點,依信賴保護原則,該醫師於辦理執業執照更新時,不需檢具感染制及性別議題之繼續教育課程積分。

Re: 老實說 這種官方回文我看不太懂耶~可以請看懂的大大簡單說明嗎?

發表於 : 週三 6月 18, 2008 11:59 am
Sawa
例如
我的執業執照因為有變動 上面寫換照日期是到101年
那我到底要修什麼東東學分??
還是得到98年也一起到期??

Re: 老實說 這種官方回文我看不太懂耶~可以請看懂的大大簡單說明嗎?

發表於 : 週三 6月 18, 2008 4:55 pm
chichang
Sawa 寫:例如
我的執業執照因為有變動 上面寫換照日期是到101年
那我到底要修什麼東東學分??
還是得到98年也一起到期??
換照日期就依你的執業執照記載的日期。
18點之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積分可以依18點積分取得的時間分成2部份
醫師於96 年 08 月 17 日前,已修滿本辦法第8條第1項第2款至第4款(「醫學倫理、醫療法規及醫療品質」)之積分,合計至少達18點,依信賴保護原則,該醫師於辦理執業執照更新時,不需檢具感染制及性別議題之繼續教育課程積分。
如果你的18個學分是超過96年8月17日才到18學分,那其中一定要有感染控制及性別議題之繼續教育課程積分

以上是我的解讀

Re: 老實說 這種官方回文我看不太懂耶~可以請看懂的大大簡單說明嗎?

發表於 : 週三 6月 18, 2008 6:41 pm
Sawa
嗯嗯
那醫學倫理跟品質以及感控兩性學分都有了

我比較不清楚是 那剩下的162醫學課程學分?如果是各專科(例如內專A+B)都已經300-400學分了?夠嗎?因為我一直沒看到內科醫學會把 A+B學分轉過去換算說...
謝謝大大的回答..
(眼汪汪)

Re: 老實說 這種官方回文我看不太懂耶~可以請看懂的大大簡單說明嗎?

發表於 : 週三 6月 18, 2008 6:56 pm
green
Sawa 寫:嗯嗯
那醫學倫理跟品質以及感控兩性學分都有了

我比較不清楚是 那剩下的162醫學課程學分?如果是各專科(例如內專A+B)都已經300-400學分了?夠嗎?因為我一直沒看到內科醫學會把 A+B學分轉過去換算說...
謝謝大大的回答..
(眼汪汪)
現變更:有專科醫師(有效期間)者只需要醫學倫理18-必需有品質以及感控,兩性 (bingo)

Re: 老實說 這種官方回文我看不太懂耶~可以請看懂的大大簡單說明嗎?

發表於 : 週三 6月 18, 2008 8:19 pm
chichang
Sawa 寫:嗯嗯
剩下的162醫學課程學分?如果是各專科(例如內專A+B)都已經300-400學分了?夠嗎?
夠了,所以才會有專科醫師不需醫學課程學分。但是一般科需要。

Re: 老實說 這種官方回文我看不太懂耶~可以請看懂的大大簡單說明嗎?

發表於 : 週三 6月 18, 2008 8:46 pm
Sawa
嗯嗯 感激大家的解釋
我同學也是搞不清楚 他以為還要去修那162或是換算...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