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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局藥師執業人員申報健保點數可以把次要診斷碼當主要的申報?

發表於 : 週三 5月 04, 2022 9: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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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局藥師執業人員申報健保點數可以只填入次要診斷碼,並將次要診斷碼申報成主要診斷碼?


健保署回函
臺端反映健保特約藥局申報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其主要診斷碼與次要診斷碼規定一節,經查健保特約交付機構醫療費用點數申報格式及填表說明,欄位「d8~d12(國際疾病分類碼(一)~(五))」,藥局需依服務機構交付之全民健康保險交付調劑處方箋之國際疾病分類碼欄位之診斷碼填寫,惟屬藥事居家照護者,本欄免填。

Re: 藥局藥師執業人員申報健保點數可以把次要診斷碼當主要的申報?

發表於 : 週六 5月 07, 2022 11:04 am
jaja19880818
為何要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