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台南同業

{目前僅開放理監事及幹部參與}

版主: 診協全聯會義工

回覆文章
KHL
R2
R2
文章: 209
註冊時間: 週五 10月 02, 2009 1:46 am

請問台南同業

文章 KHL »

新申請開業診所,預定用地使用執照是G3(店舖),為什麼台南還要求變更為
G3(診所)---->我的問題是G3不是本來就是可以設立診所嗎
icu
V1
V1
文章: 1294
註冊時間: 週二 11月 17, 2009 11:05 pm

Re: 請問台南同業

文章 icu »

1. 這是地方法規。

2. 但台南也有啊!選舉到了,可能遇到臥底的。
http://law01.tainan.gov.tw/glrsnewsout/ ... spx?id=152
第 四 條  建築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
       一、都市計畫住宅區、商業區或非都市土地甲、乙、丙種
         建築用地:
       (一)同類同組者。...
現代仁醫
科主任級
科主任級
文章: 6469
註冊時間: 週六 7月 16, 2011 2:42 pm
來自: 台南
表達感謝: 3 次
擁有感謝: 8 次

Re: 請問台南同業

文章 現代仁醫 »

一樣都是G3,
不過要使用的店面是作為診所,
所以要變更申請以符合使用用途,
不過是公務員依法行政,
就遵照辦理就是了。
min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34228
註冊時間: 週六 10月 13, 2012 8:39 am
表達感謝: 35 次
擁有感謝: 18 次

Re: 請問台南同業

文章 min »

+1
回覆文章

回到「中華民國診所協會全國聯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