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汗醫療是自己造成(患者有權利要求急診醫師扣某某醫師?還要兼接線員工作喔)
發表於 : 週日 9月 18, 2016 9:56 pm
血汗醫療是自己造成(患者有權利要求急診醫師扣某某醫師?還要兼接線員工作喔)
醫師依照醫師法第11條詢問病史及身體檢查,依照醫師法第12條製作病歷,依照醫師法第12-1條告知病況、治療計劃、預後及可能之併發症;要求聯絡誰,請患者使用自己行動電話,一天到頭在喊搶救急診室,都這麼忙碌,還分不清那些是份內的事............
再者,「醫療法第59條:醫院於診療時間外,應依其規模及業務需要,指派適當人數之醫師值班,以照顧住院及急診病人」,要扣也是扣值班醫師。
【還半夜扣,事情進行一半,害人家縮了回去】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醫師依照醫師法第11條詢問病史及身體檢查,依照醫師法第12條製作病歷,依照醫師法第12-1條告知病況、治療計劃、預後及可能之併發症;要求聯絡誰,請患者使用自己行動電話,一天到頭在喊搶救急診室,都這麼忙碌,還分不清那些是份內的事............
再者,「醫療法第59條:醫院於診療時間外,應依其規模及業務需要,指派適當人數之醫師值班,以照顧住院及急診病人」,要扣也是扣值班醫師。
【還半夜扣,事情進行一半,害人家縮了回去】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