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雙專科的問題

不論您是否已是醫學生.想問醫師生涯與醫療環境將會如何.別客氣.請直接提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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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thshadow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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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雙專科的問題

文章 deathshadow40 »

各位前輩好,我今年考上高醫的學士後醫學系,準備開始醫學生的生涯。
目前對未來生涯規劃已有架構,但是有幾個問題因為尚未接觸醫療領域而不太清楚,想要請教板上的前輩們。

由於小弟我未來志在做一位法醫,而我知道和法醫最相關的專科是病理科
但是我對外科也很有興趣,一直念念不忘(或許是對拿手術刀有種偏執吧)

根據我查的資料(如果我理解沒錯的話),外科專科跟病理專科執照的考照資格各別皆要求接受該專科的住院醫師訓練
那我想請問一下:
大部分的醫師都是走單一個專科走一輩子嗎?
是否可以拿完其中一個專科執照後,再拿另一個專科執照?
若可以的話是否我還要重新接受一次住院醫師訓練才能考第二個專科執照?
最後,若可以的話,我預想趁年輕先走外科,再走病理,之後當個法醫,不知道這樣是不是一個可行的方案呢?

問題有點多,還請各位前輩們海涵,解答小弟的疑惑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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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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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關於雙專科的問題

文章 台北客 »

直接走病理科
本是青燈不歸客
卻因濁酒戀紅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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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關於雙專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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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志在做一位法醫
台灣法醫缺到,快連'非醫師'也能當了,如果真的有興趣,好像可以直接去讀法醫研究所

參考
台灣法醫師的培育和法醫實務制度的探討
http://www.mc.ntu.edu.tw/department/for ... system.pdf
台灣是個寶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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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關於雙專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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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y.gov.tw/News_Content2.aspx ... 89694EBE0E
行政院會通過「法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日期:104-05-21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會今(21)日通過法務部擬具的「法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法務部表示,為因應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第9次會議通過「請法務部於二年內重新檢討法醫師制度」的附帶決議,該部召開修法小組會議,並以「專業、效能、正確、公信」為目標,依法醫師專業區分其得執行的業務,並鼓勵病理專科醫師投入法醫領域,同時為維持與醫界的合作交流、充裕法醫業務人力,因此擬具「法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該草案修正要點如下:
一、為鼓勵病理專科醫師投入法醫領域,增訂其得申請全部科目免試以取得法醫師考試及格資格。(修正條文第4條之1)
二、現行專科法醫師有病理、精神、臨床、牙科、毒物、生物等分科,惟除病理科尚符司法實務需要外,其餘各科之執業項目均涉各該專科醫學領域,相關醫學鑑定行之有年,實務上亦面臨專科法醫師進行專科訓練之難題,且衍生與醫事法規衝突之疑慮,爰修正專科法醫師為病理專科法醫師。(修正條文第6條及第7條)
三、定明醫師、檢驗員得執行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之檢驗屍體業務;復為解決專業不足之疑慮,定明刑事訴訟法所定執行解剖屍體及死因鑑定業務應由病理專科法醫師為之,相關條文並配合修正。(修正條文第9條及第49條)
四、增訂醫師、檢驗員檢驗屍體及醫師解剖屍體、鑑定死因,應遵循法醫師、病理專科法醫師製作報告之準用規定。(修正條文第11條之1)
五、法醫師、病理專科法醫師於公部門任職或民間執業,其業務均分別為檢驗屍體、解剖屍體及死因鑑定,應無具公部門2 年年資、成績優良始得申請執行法醫師鑑定業務之必要,爰予刪除。(修正條文第12條)
六、配合第9 條之修正,法醫師及病理專科法醫師之執業項目即為檢驗、解剖屍體及死因鑑定,爰刪除現行有關法醫師執業項目之規定。(修正條文第13條)
七、增訂未具病理專科法醫師資格而執行其業務者之刑事責任,及依法執行之職務或業務涉及法醫業務者免於負擔刑事責任。(修正條文第37條)
八、該法施行前具醫師資格並執行法醫業務者,得於該法施行後3 年內免經考試申請取得法醫師證書之規定,因已逾申請時限,已無規範必要,爰予刪除。(修正條文第47條)
九、配合第9 條修正內容,刪除醫師執行檢驗屍體業務之期間限制;並延長未具病理專科法醫師之醫師執行解剖屍體及死因鑑定業務之期間,以利具充裕之時間培育病理專科法醫師。(修正條文第4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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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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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關於雙專科的問題

文章 min »

(GOOD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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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crop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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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關於雙專科的問題

文章 Necropsy »

如果是後醫, 你已比一般生長4-5歲了
不建議你拿兩個專科,因為太老了--拿到大概40歲了

等你上完外科學及病理學
還有見實習完時
再考慮,
也許屆時兩者都不要

如果真的想走法醫,就走病理科,
法醫功德無限

不過等你當病理科住院醫師做autopsy後
或許你又不想走法醫了
沒有鬼神,沒有命運
只有努力&機率
努力可以改變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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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關於雙專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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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資料 醫師執照 加一年訓練即可去考

如何成為法醫師?
如有意願擔任法醫師工作者,可參考下述法醫師法各項規定。
1. 根據「法醫師法第三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經法醫師考試及格,並經主管機關核發證書者,得充任法醫師」。
2. 根據「法醫師法第四條」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得應法醫師考試:
一、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法醫學研究所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
二、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醫學、牙醫學、中醫學系、科畢業,經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考試及格,領有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證書,且修習法醫學程,並經法醫實習期滿成績及格,或經國內外法醫部門一年以上之法醫專業訓練,領有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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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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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關於雙專科的問題

文章 happycat »

病理>>外科
johnl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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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關於雙專科的問題

文章 johnlho »

再考慮,
也許屆時兩者都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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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4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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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關於雙專科的問題

文章 sa460624 »

也是雙專科:
病理-->法醫+律師. (cheer)
happy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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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關於雙專科的問題

文章 happycat »

sa460624 寫:也是雙專科:
病理-->法醫+律師. (cheer)
可能醫科畢業直接台大法研所會更威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deathshadow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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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關於雙專科的問題

文章 deathshadow40 »

謝謝各位前輩的資料與建議

現在就想這個的確是有點言之過早了
各位的建議我會謹記在心,繼續收集資料

希望未來不管是成為外科醫生或是一位法醫,或者其他專科
我都能有所貢獻
label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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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關於雙專科的問題

文章 labello »

deathshadow40 寫:謝謝各位前輩的資料與建議

現在就想這個的確是有點言之過早了
各位的建議我會謹記在心,繼續收集資料

希望未來不管是成為外科醫生或是一位法醫,或者其他專科
我都能有所貢獻
學弟啊 當初自己剛考上後醫的時候 也是非外科不走的
總覺得 就是要像電視裡的外科醫師一樣 才像醫師啊
曾經老師說 你們後醫的 最後都是去診所 還不以為然

最後 也真的走了外科一年
不過因為某些原因 轉到了ENT
而今年 又自己開診所… (害羞扭扭)
未來 很多事情跟計畫 是不同的

後醫的好處是 重新再過一次幸福的大學生活…
好好的把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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