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的打臉文
http://udn.com/news/story/7339/1035779? ... 3604952664
醫院不救急 錯置行醫使命
2015-07-05 02:58:38 聯合報 李源德/台大醫學院名譽教授(台北市)
近日八仙塵爆事件,數以百計嚴重燒傷的年輕病患,急送鄰近各處醫療機構,唯獨和信醫院「卻自外於雙北緊急醫療網」,為外界抨擊。隨後,該院回應謂和信醫院以癌症專科為主,不對外急診,國外皆然。
事實上,美國紐約的Sloan Kettering及休士頓的MD Anderson癌症中心,都設有相當規模的急診部門服務病人。和信醫院一向標榜高醫療品質,吾人深恐混淆大眾普世價值,更擔憂從此誤導醫界錯置救急救命的天賦使命。
我國「醫師法」第廿一條、「醫療法」第六十條皆有明文規定,對危急病人應先予適當之急救,不得無故拖延,以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另外,「緊急醫療救護法」亦規定,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皆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該等立法精神,旨在不應拘泥於設備及人員配置,應立即採行救急之必要事項。病患緊急送達醫院,應立刻清傷去創,緊急建置清暢呼吸,維護正常心肺循環和身體功能,同時進行傷口處理及建立靜脈輸液管道充分輸液等工作,應屬必須。我相信每家醫院只要有心,都是可為又可及的救急工作。
這次和信醫院的說詞,不符當代醫療處置準則。忝為醫界一員,希望大家藉機審己以度人,共同為更美好的台灣醫療努力。
醫院不救急 錯置行醫使命
版主: 版主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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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院不救急 錯置行醫使命
查了其中一家,
https://www.mskcc.org/cancer-care/patie ... care-mskcc
https://www.mskcc.org/cancer-care/patie ... care-mskcc
雙聖又得一分?The Urgent Care Center of MSKCC
This information describes when you should go to the Urgent Care Center of Memorial Sloan Kettering Cancer Center (MSKCC) and what will happen while you’re there.
What is the Urgent Care Center?
The Urgent Care Center (UCC) is an emergency room for MSKCC patients only. It is open 24 hours a day, 7 days a week. UCC staff evaluates and manages problems related to:
Cancer
Medical and surgical complications
Side effects of cancer treat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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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院不救急 錯置行醫使命
再查另一家 :
http://www.mdanderson.org/education-and ... ed-ec.html
雙聖再得一分?
http://www.mdanderson.org/education-and ... ed-ec.html
也是只看該院的病人...The MD Anderson Cancer Center Emergency Center is a unique facility that provides emergent and urgent treatment for established MD Anderson Cancer Center oncology patients as well as employees and visitors injured on the MD Anderson premises. Open 24 hours every day, ....
雙聖再得一分?
Re: 醫院不救急 錯置行醫使命
和信的爭議在於嘴砲大老和特權升級hjh 寫:很好的打臉文
http://udn.com/news/story/7339/1035779? ... 3604952664
醫院不救急 錯置行醫使命
2015-07-05 02:58:38 聯合報 李源德/台大醫學院名譽教授(台北市)
近日八仙塵爆事件,數以百計嚴重燒傷的年輕病患,急送鄰近各處醫療機構,唯獨和信醫院「卻自外於雙北緊急醫療網」,為外界抨擊。隨後,該院回應謂和信醫院以癌症專科為主,不對外急診,國外皆然。
事實上,美國紐約的Sloan Kettering及休士頓的MD Anderson癌症中心,都設有相當規模的急診部門服務病人。和信醫院一向標榜高醫療品質,吾人深恐混淆大眾普世價值,更擔憂從此誤導醫界錯置救急救命的天賦使命。
我國「醫師法」第廿一條、「醫療法」第六十條皆有明文規定,對危急病人應先予適當之急救,不得無故拖延,以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另外,「緊急醫療救護法」亦規定,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皆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該等立法精神,旨在不應拘泥於設備及人員配置,應立即採行救急之必要事項。病患緊急送達醫院,應立刻清傷去創,緊急建置清暢呼吸,維護正常心肺循環和身體功能,同時進行傷口處理及建立靜脈輸液管道充分輸液等工作,應屬必須。我相信每家醫院只要有心,都是可為又可及的救急工作。
這次和信醫院的說詞,不符當代醫療處置準則。忝為醫界一員,希望大家藉機審己以度人,共同為更美好的台灣醫療努力。
1. 嘴砲別人沒醫德,自己很有醫德,當然別人會用你自己講的醫德來檢視你
2. 明明沒有全方位的急診,法律上理論上應該只是地區醫院,結果竟拿到區域醫院的資格,還升級成醫學中心的給付?? 如果和信醫院只是專門治癌的地區醫院,相信這次沒收燒燙傷病人爭議就沒那麼大!
- jesuischinoise
- 主任秘書
- 文章: 10599
-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20, 2008 11:01 am
Re: 醫院不救急 錯置行醫使命
大家來複習一下雙聖的文章 (水草舞)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 ... 8/31847601#台灣醫學倫理教育徹底破功(黃達夫)
2009年08月08日 更多專欄文章
幾年前,當衛生署規定醫院每年須開數小時「醫學倫理」課程時,我提出反對意見。我認為醫學倫理觀念的增進,必須從各醫院日常醫療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提出來深度討論,不斷地累積,才可能逐漸內化為日常的行為。用講義上課,談再多的視病猶親、以病人為中心或公平、正義都沒有用。
一般而言,醫學倫理,其實就是把基本做人的道理運用到醫療的情境中而已。如果是一個誠實、守法的人,他就不會草率行事,敷衍病人,也不會做出違反《醫療法》的事情。一個懂得體貼別人的人,就不會侵犯他人權益(包括隱私權),也不會歧視異己(既使面對殺人犯,也不會有差別待遇),他就能與病人建立良好的關係。
重要的是,醫院所提供的執業環境與醫院管理政策是否容許在裡面工作的醫護人員實踐生活中做人做事的基本道理。所以,要推動醫學倫理,應該是由醫院的管理階層自我檢討其核心價值,並確定其所制定的政策是否與其核心價值是一致的。
病醫關係不易建立
譬如,醫學院教導學生要仔細問病史、用心做身體檢查,醫院的支薪制度卻鼓勵醫師多看病人,顯然是自相矛盾的。而且,在短促的時間內,怎麼建立病醫關係呢?
幾天前有位護理系老師投書說,她送護生到醫院實習時,經常發現醫院裡的護理人員教導護生要聽從醫師寫假紀錄,而讓護生感到疑惑。她感嘆不少護理人員似乎認為這樣做並無不當,因為她(他)們只是在協助醫院求生存,間接也保了自己的飯碗。
這讓我想到,每當我問醫學生,醫師在三、四個小時的門診時間看上五、六十位甚至百位病人時,出錯的機率是不是會增高?這樣做,對嗎?從來沒有一位學生直接回答過我的問題。大多的回答是:「沒有辦法,否則醫院沒有辦法生存下去!」言下之意,這樣才能保住醫師的飯碗。
報載一位醫學院附設教學醫院的科主任與人勾結詐騙保險金。這位醫師利用手術機會,將別人的癌組織摻入病人的組織,開具不實診斷證明書。任何人都應該知道造假是違反倫常的行為,醫師明知故犯更是應該被永久吊銷執照的惡劣行徑。不意,這位醫師竟然說:「我沒有接觸到任何一毛錢……我海派個性害了我,都是幫朋友……」我看不出來他為自己犯了極嚴重的罪行而感到羞愧與歉疚,只是因為「現在身敗名裂」而後悔、無奈。
由上面例子,我們看到從護生、醫學生,到醫學院的師長好像都認為只要有藉口,就可正當化造假作弊或輕忽人命的行為。這樣的執業環境中,怎麼談醫學倫理呢?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 ... 4/33526694檢討急診醫療制度(謝炎堯)
2011年07月14日 更多專欄文章
1950年初,台大醫院經常有醫師被毆打,甚至於有人攜槍至醫院恐嚇,當年傅斯年校長親身經歷眼睛出血求醫,要等待四個多小時的不合理待遇,他不允許警察情治人員干預校務,而是撤換台大醫學院兼醫院院長,整頓院務。
1963-1966年間,我在台大醫院內科接受住院醫師訓練,第一年整年在病房照顧八位病人,由總住院醫師監督和教導,下午五時以後,繼續接受楊思標教授等胸腔科醫師的胸部X光片判讀訓練,臨床講師以上老師的病房迴診教學,屬次要項目,每周在醫院工作和學習,超過100小時。第二年住院醫師開始輪值日間急診,仍然由總住院醫師監督和教導,第三年住院醫師才輪值夜間急診,由總住院醫師支援。當時沒有超音波、電腦斷層和磁共振檢查,兩年間幾乎有一半的時間在急診處工作。1966-1971五年間,我在利比亞的密蘇拉達醫院(現在利比亞反抗軍作戰的城市)天天看急診,返國後也常到台大醫院的急診處作迴診教學,從來沒有遭逢暴力事件。
當年台大醫院急診處,由內科、外科和小兒科的住院醫師值班,沒有檢傷分類,有其他科別的病人至急診求醫時,由在場的值班醫師先行處理,再通知病房值班醫師支援,運作良好,少有失誤糾紛,但是民眾不滿急診處由年輕住院醫師值班,要求應有主治醫師負責診治,因而產生急診專科醫師制度。
急診業務應功能編組
可是,自從由急診專科醫師負責急診醫療業務以後,急診醫療糾紛不減反增,而且暴力事件層出不窮,道理何在?以內科急診為例,病人常因胸痛、呼吸困難、頭疼、暈厥或發燒求醫,疾病範圍跨越心臟、胸腔、腦神經、感染、癌症和風濕免疫等各次專科,單一急診專科醫師,不可能勝任眾多次專科的診療業務,因此,由急診專科醫師單獨負責急診醫療業務,醫療品質反而降低。
目前台灣的醫療品質普遍不佳,急診醫療只是其中之一而已,其原因包括健保制度的不合理給付、醫院重視營運業績、升等看論文和學位、缺乏優良臨床教師的教學訓練和受訓者不認真學習。
工業革命創造財富,衍生利益分配問題,工人階級以為奉行共產主義,進行階級鬥爭,可提高收入改善生活,結果適得其反,中國大陸的進步富裕,就是修改共產體制。同樣的道理,要解決急診暴力事件,應該改善台灣的醫療大環境,重視教學訓練,修正急診醫療制度,廢除急診專科醫師訓練,將急診醫療改為其他專科的次專科,例如腫瘤急診、內科急診等,急診醫療業務改為功能編組,由各專科的資深住院醫師和總住院醫師負責第一線業務,各次專科的研修醫師負責第二線業務,各次專科主治醫師輪值在家待命,隨時應召支援。
作者為和信治癌中心醫院副院長
最後由 jesuischinoise 於 週一 7月 06, 2015 3:11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常常喜樂 不住禱告 凡事謝恩
用認養取代買賣,可愛狗貓待認養(品種狗貓也有):
全國動物收容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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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耶和華心存謙卑,就得富有,尊榮,生命為賞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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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esuischino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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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20, 2008 11:01 am
Re: 醫院不救急 錯置行醫使命
和信果然跟其他醫院不一樣
http://www.24drs.com/ettoday/national/detail.asp?no=886和信治癌中心醫院拒收重症轉診病患到底行不行?
受虐邱姓女童爆發的醫療人球案例讓台北市的災難應變指揮中心(EOC)破功,隨著邱小妹妹的病逝,台北市緊盯各家醫院加強加護病房轉床效能,以期避免憾事再次發生,然而在此風聲鶴唳之際,卻傳出國內唯一癌症專科醫院~和信治癌中心醫院,最近去函台北巿衛生局,請求准允讓該院加護病房不對外院開放的動作,招致醫界兩極化的反應,究竟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和信醫院的說法】
根據和信治癌中心醫院院長黃達夫表示,前身為「孫逸仙治癌中心醫院」的和信醫院,在租借台北巿立仁愛醫院時期就沒有設置急診室,且在民國85年遷至目前的關渡院區後,即曾向衛生署說明,該院為癌症專科醫院無法設置急診室,也未參加急救醫療網,而目前院內現有的8床加護病房,僅供自院癌症病人使用,不接受他院轉診病人的方式,衛生署也同意。由於院內的85個主治醫師都是腫瘤和放射相關的專科醫師,無法進行頭部外傷、中風、心肌梗塞的病人的開腦或心導管手術,因此當遇上這類病人的作法都是轉給新光或是台大醫院。
除了不接受一般重症病患轉診,和信也不接受他院癌症急性症狀個案臨時轉診。對此和信醫院副院長謝炎堯指出,癌症是一種慢性且複雜的疾病,臨時轉來的病人,該院不知道其被確診為何種癌症、做過什麼處置,因此認為病人應留在原本診治的醫院,才能獲得更好的照顧。同時謝炎堯也表示,台北巿衛生局人事更迭,對衛生署的決定不了解,成立EOC之後又積極介入協助各院轉床,令該院有些困擾,才又特別去函衛生局重新說明此事,希望衛生局能向EOC說明。因為畢竟EOC協調轉院是分秒必爭的工作,實在不需要浪費時間打不必要的電話。
黃達夫強調,該院雖然不收治一般急重症轉診個案,但若遇有地震等天災的大量傷患事故,該院還是會發揮醫療機構基本的功能,可以進行初級的處治。此外,他也說,和信是最早、也是唯一只看重症病人的醫院,但礙於目前醫院評鑑沒有專科醫院的制度,因此仍將和信當成綜合醫院評鑑,在利潤導向的醫療體系中是一種犧牲。
【醫界反應】
邱小妹事件後,各院都被要求加護病房不得「藏私」,獲悉和信居然可以「獨善其身」,有醫師質疑是「一國兩制」,十分不公,且和信此舉是否會引來其他醫療院所效尤,影響緊急醫療體系正常運作呢?對此林口長庚醫院急診部主任陳日昌表示可能性不大,因為這攸關醫院評鑑作業,由於急診醫療一向是評鑑的重點,一旦有醫院拒收急重症病患,評鑑分數會立即被打下來,影響評鑑成績,相較之下,和信既定位為癌症治療專科醫院,就比較沒有評鑑升等的壓力。
陳日昌說,和信醫院功能確實特殊,就他的了解,該院急診功能不強,加上位於關渡平原一隅,一般急重症病患不太可能上門求診,因此該院有意讓加護病房僅收院內急重症病患、不對外開放的做法,應屬合理;而台大醫院外科加護病房主任柯文哲也表示,急重症醫療原本就應集中化,不應要求每家醫院都設有急診室,和信是癌症專科醫院,看好癌症病人也沒什麼不可以。
【衛生署回應】
對於台北市衛生局要求和信通報加護病房數,與北市是否將和信納入急救責任醫院乙事,衛生署醫事處長薛瑞元說他並不清楚。不過他也說,基本上只有急救責任醫院需通報加護病房數量,接受衛生局或EOC的調度;但由於缺乏法源,目前通報也是自願性質,尚無法可罰。
薛瑞元進一步表示,衛生署目前正研擬修正緊急醫療救護法,強制急救責任醫院通報加護病床空床數;且未來醫院與醫院間的轉診也將納入規範,讓院際間轉診更有效率。另外,為因應大量傷病患跨區轉診之需,衛生署在全台所設置的六處緊急應變中心,也將賦予法源基礎,以發揮強制指揮調度各醫院病床的功能。
至於和信指稱曾在民國85年向衛生署報備該院屬於癌症專科醫院,無法處理一般急症,不設急診也不參加急救醫療網的說法,薛瑞元說他並沒有查到這樣的資料;然而和信的定位較特殊,是否不設急診、不參加急救責任醫院,他也認為都可以研究。
【台北市衛生局回應】
衛生局醫護管理處處長黃天昭表示,該院日前曾就加護病房僅供院內病患使用乙事向衛生署報備,同時也在上週同樣函文衛生局,期能獲得支持。正因和信醫院的功能特殊,衛生局在收到該院函文之後,雖認同衛生署先前同意該院報備的看法,但也認為既然該院是醫療機構,依緊急醫療救護法的相關規定,一旦有急重症病患上門求診,該院不得拒收,仍應做好包紮、打點滴等適當處置,如果最後因急診功能不足而無法提供更進一步的醫療服務,才能轉送其他醫療院所收治。
黃天昭強調,邱小妹事件發生後,社會大眾對醫療院所動不動就拒收急重症病患的作風有諸多批評,而這也正是近來北市衛生局緊急應變指揮中心所碰到的結構性問題,因此他認為就算和信醫院功能特殊,也不能特殊到不收急重症病患。
國際厚生健康園區編輯群
編輯: 林怡君
最後修改日期: 2005/2/25 下午 01: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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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院不救急 錯置行醫使命
綜合醫院應該也 Equivalent to 而已不是真正的綜合醫院...
總之就是特許..
其實我覺得癌症醫院的急診本來就是有限的, 像教授用來反駁和信所舉的美國那兩間, "都設有相當規模的急診部門服務病人", 我查了一下也都是只看該院的病人, 跟和信所主張的也沒兩樣...
所以問題是在:
1. 緊急狀況怎麼辦? 出現 921 大地震, 或是類似911攻擊, "癌症醫院"需不需要臨時轉換角色受政府徵召?
2. 亞聖喜歡批評指導國內的急診醫療, 這一點是混亂的源頭. 你要講話至少要有很多專業經驗吧, 自視為精英, 自家又沒有正常的急診, 講的話跟嘴砲差不多... (我承認我也是嘴砲...)
總之就是特許..
其實我覺得癌症醫院的急診本來就是有限的, 像教授用來反駁和信所舉的美國那兩間, "都設有相當規模的急診部門服務病人", 我查了一下也都是只看該院的病人, 跟和信所主張的也沒兩樣...
所以問題是在:
1. 緊急狀況怎麼辦? 出現 921 大地震, 或是類似911攻擊, "癌症醫院"需不需要臨時轉換角色受政府徵召?
2. 亞聖喜歡批評指導國內的急診醫療, 這一點是混亂的源頭. 你要講話至少要有很多專業經驗吧, 自視為精英, 自家又沒有正常的急診, 講的話跟嘴砲差不多... (我承認我也是嘴砲...)
Re: 醫院不救急 錯置行醫使命
醫療法 60
醫院、診所遇有危急病人,應先予適當之急救,並即依其人員及設備能力
予以救治或採取必要措施,不得無故拖延。
醫療法 73
醫院、診所因限於人員、設備及專長能力,無法確定病人之病因或提供完
整治療時,應建議病人轉診。但危急病人應依第六十條第一項規定,先予
適當之急救,始可轉診。
法律層級就明白表示,醫院本該盡力而為,超過自身能力就轉診,
身為區域醫院的和信肯定有起碼的內外科能力,頂多就是少了產科
哪有說病人還沒送來,就先說我「都」沒辦法,跟主管機關拒絕全部急診病患
而且更怪的是,癌症病患也只限在該院看過的才能掛該院急診
可見他明明有能力處理的病人,還是不處理啊!
這跟他少哪一科又有啥關係?
怎麼講都講不過去啦
太扯了
特權成這樣
身為區域醫院
能力不足不是藉口
如果這樣說得過去
全台所有醫院都不該有急診或加入緊急醫療網
有哪家急診敢自稱能力足夠保證醫好
能力不足是假議題
申請為區域醫院的時候怎麼不說能力不足
要加入緊急醫療網就能厚顏說啊我能力不足啦?
(無盡漩渦)
醫院、診所遇有危急病人,應先予適當之急救,並即依其人員及設備能力
予以救治或採取必要措施,不得無故拖延。
醫療法 73
醫院、診所因限於人員、設備及專長能力,無法確定病人之病因或提供完
整治療時,應建議病人轉診。但危急病人應依第六十條第一項規定,先予
適當之急救,始可轉診。
法律層級就明白表示,醫院本該盡力而為,超過自身能力就轉診,
身為區域醫院的和信肯定有起碼的內外科能力,頂多就是少了產科
哪有說病人還沒送來,就先說我「都」沒辦法,跟主管機關拒絕全部急診病患
而且更怪的是,癌症病患也只限在該院看過的才能掛該院急診
可見他明明有能力處理的病人,還是不處理啊!
這跟他少哪一科又有啥關係?
怎麼講都講不過去啦
太扯了
特權成這樣
身為區域醫院
能力不足不是藉口
如果這樣說得過去
全台所有醫院都不該有急診或加入緊急醫療網
有哪家急診敢自稱能力足夠保證醫好
能力不足是假議題
申請為區域醫院的時候怎麼不說能力不足
要加入緊急醫療網就能厚顏說啊我能力不足啦?
(無盡漩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