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5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聲明-長期照顧服務法三讀通過 確立醫師在長照中的角色
發表於 : 週五 5月 15, 2015 5:43 pm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
長期照顧服務法三讀通過
確立醫師在長照中的角色
台灣人口老化快速,長照制度的建立刻不容緩,這是本會蘇理事長清泉上任後首要關切之議題,經過不斷折衝與較勁,長期照顧服務法草案終於今日(15日)三讀通過。
102年9月蘇清泉理事長率領本會幹部、部分立法委員至日本考察長照經驗,經檢視本國官方及各委員版本後,蘇清泉委員「堅持」於各版本草案條文中加入「欲接受長照服務者,應經醫師出具意見書」等文字。其重要意義在評估長期照顧服務需求時,應與醫療「無縫接軌」,所以接受長照服務者,應先檢具「醫師意見書」後進行評估、審議是否符合資格,如此才能有效分配、利用長照資源。因為蘇理事長清泉於立法院朝野協商時的「堅持」,其意見於條文初審即被採納直至三讀通過。
「應經醫師出具意見書」規定於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八條,通過的條文如下:
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長照服務之特定範圍。
民眾申請前項服務,應由照管中心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評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評估結果提供服務。
接受醫事照護之長照服務者,應經醫師出具意見書,並由照管中心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評估。
第二項服務,應依失能者失能程度及其家庭經濟狀況,由主管機關提供補助;依其他法令規定得申請相同性質之服務輔助者,僅得擇一為之。
第二項及第三項之評估,得委託專業團體辦理;評估之基準、方式、人員之資格條件及其他有關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第四項補助之金額或比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新聞聯絡人
蔡秘書長明忠 \ 0918-112-298
發布時間\ 104年5月15日
長期照顧服務法三讀通過
確立醫師在長照中的角色
台灣人口老化快速,長照制度的建立刻不容緩,這是本會蘇理事長清泉上任後首要關切之議題,經過不斷折衝與較勁,長期照顧服務法草案終於今日(15日)三讀通過。
102年9月蘇清泉理事長率領本會幹部、部分立法委員至日本考察長照經驗,經檢視本國官方及各委員版本後,蘇清泉委員「堅持」於各版本草案條文中加入「欲接受長照服務者,應經醫師出具意見書」等文字。其重要意義在評估長期照顧服務需求時,應與醫療「無縫接軌」,所以接受長照服務者,應先檢具「醫師意見書」後進行評估、審議是否符合資格,如此才能有效分配、利用長照資源。因為蘇理事長清泉於立法院朝野協商時的「堅持」,其意見於條文初審即被採納直至三讀通過。
「應經醫師出具意見書」規定於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八條,通過的條文如下:
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長照服務之特定範圍。
民眾申請前項服務,應由照管中心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評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評估結果提供服務。
接受醫事照護之長照服務者,應經醫師出具意見書,並由照管中心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評估。
第二項服務,應依失能者失能程度及其家庭經濟狀況,由主管機關提供補助;依其他法令規定得申請相同性質之服務輔助者,僅得擇一為之。
第二項及第三項之評估,得委託專業團體辦理;評估之基準、方式、人員之資格條件及其他有關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第四項補助之金額或比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新聞聯絡人
蔡秘書長明忠 \ 0918-112-298
發布時間\ 10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