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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師公會:不漲價 A健保難消失
發表於 : 週三 8月 20, 2008 10:27 pm
由 X-MAN
很多國父都是違法
Re: 醫師公會:不漲價 A健保難消失
發表於 : 週三 8月 20, 2008 10:31 pm
由 auricle
meptin 寫:我就是被調查局約談了6小時的醫師.全聯會有幫忙嗎.
我因病人的女兒拿去逝的父的健保卡.就被健保局認定你詐欺偽造文書罪.
除了健保局處罰,健保局同時間會把案子送調查局或檢查官.讓你一個醫師去面對
司法.我們在醫院.診所過得好好的.那受得了調查局和檢查官的驚嚇.不是乖乖認罪
還能怎樣.我們只是為了病人看病.本來就沒有犯意.詐欺所得也不多.健保局這樣弄
醫師.全聯會在之前有叫過一聲嗎.當我在調查局被像重刑犯訊問時.全聯會你在那裡.
每個醫師被健保局這樣一攪.都覺得十分憂鬱和難過.小的像我一個月都不高興.有的
以後不開刀.重者就像那位同志去自殺.因為我們醫師"士可辱,不可殺"被莫名其妙被
弄到有刑罪.這個才是重點.我一生當一個醫師.卻被健保局弄到我一生不名譽.這是
何等的汚辱.全聯會各理事長.你們有沒有想過呀.雖然現在健保局改為重大違規才送
法院.那我們這些被健保局弄死的醫師.是何等悲哀呀.
真的覺得很x ,弱勢者恆弱勢.
Re: 醫師公會:不漲價 A健保難消失
發表於 : 週三 8月 20, 2008 10:54 pm
由 MK
meptin 寫:我就是被調查局約談了6小時的醫師.全聯會有幫忙嗎.
我因病人的女兒拿去逝的父的健保卡.就被健保局認定你詐欺偽造文書罪.
除了健保局處罰,健保局同時間會把案子送調查局或檢查官.讓你一個醫師去面對
司法.我們在醫院.診所過得好好的.那受得了調查局和檢查官的驚嚇.不是乖乖認罪
還能怎樣.我們只是為了病人看病.本來就沒有犯意.詐欺所得也不多.健保局這樣弄
醫師.全聯會在之前有叫過一聲嗎.當我在調查局被像重刑犯訊問時.全聯會你在那裡.
每個醫師被健保局這樣一攪.都覺得十分憂鬱和難過.小的像我一個月都不高興.有的
以後不開刀.重者就像那位同志去自殺.因為我們醫師"士可辱,不可殺"被莫名其妙被
弄到有刑罪.這個才是重點.我一生當一個醫師.卻被健保局弄到我一生不名譽.這是
何等的汚辱.全聯會各理事長.你們有沒有想過呀.雖然現在健保局改為重大違規才送
法院.那我們這些被健保局弄死的醫師.是何等悲哀呀.
好奇問一下...
這個不是可以要求律師在場嗎??
Re: 爭健保配額 逼醫師違法
發表於 : 週三 8月 20, 2008 11:20 pm
由 TCL
一心想當醫師的學子該好好再思考!!
醫師榮景不在.
Re: 醫師公會:不漲價 A健保難消失
發表於 : 週三 8月 20, 2008 11:23 pm
由 施肇榮
MK 寫:meptin 寫:我就是被調查局約談了6小時的醫師.全聯會有幫忙嗎.
我因病人的女兒拿去逝的父的健保卡.就被健保局認定你詐欺偽造文書罪.
除了健保局處罰,健保局同時間會把案子送調查局或檢查官.讓你一個醫師去面對
司法.我們在醫院.診所過得好好的.那受得了調查局和檢查官的驚嚇.不是乖乖認罪
還能怎樣.我們只是為了病人看病.本來就沒有犯意.詐欺所得也不多.健保局這樣弄
醫師.全聯會在之前有叫過一聲嗎.當我在調查局被像重刑犯訊問時.全聯會你在那裡.
每個醫師被健保局這樣一攪.都覺得十分憂鬱和難過.小的像我一個月都不高興.有的
以後不開刀.重者就像那位同志去自殺.因為我們醫師"士可辱,不可殺"被莫名其妙被
弄到有刑罪.這個才是重點.我一生當一個醫師.卻被健保局弄到我一生不名譽.這是
何等的汚辱.全聯會各理事長.你們有沒有想過呀.雖然現在健保局改為重大違規才送
法院.那我們這些被健保局弄死的醫師.是何等悲哀呀.
好奇問一下...
這個不是可以要求律師在場嗎??
找律師陪同才是正道
全聯會就算在場一樣會被請出去
Re: 醫師公會:不漲價 A健保難消失
發表於 : 週三 8月 20, 2008 11:30 pm
由 金城武
醫師除急診外
來個罷工吧!
2
發表於 : 週三 8月 20, 2008 11:33 pm
由 MK
施肇榮 寫:
找律師陪同才是正道
全聯會就算在場一樣會被請出去
反過來想...
全聯會/各地公會應該都有熟識/合作的律師...(尤其是熟悉醫療相關法規者)
當自己的會員打電話向全聯會/各地公會求救時...
是否應該主動將這些律師的聯絡方式告知會員呢??
而不是當會員希望有律師幫忙時,全聯會/各地公會的人推三阻四說些五四三的呢??
Re: 醫師公會:不漲價 A健保難消失
發表於 : 週三 8月 20, 2008 11:41 pm
由 施肇榮
MK 寫:施肇榮 寫:
找律師陪同才是正道
全聯會就算在場一樣會被請出去
反過來想...
全聯會/各地公會應該都有熟識/合作的律師...(尤其是熟悉醫療相關法規者)
當自己的會員打電話向全聯會/各地公會求救時...
是否應該主動將這些律師的聯絡方式告知會員呢??
而不是當會員希望有律師幫忙時,全聯會/各地公會的人推三阻四說些五四三的呢??
http://forum.doctorvoice.org/viewtopic. ... &sk=t&sd=a
但若如施醫師所提議之「成立醫師法律援助及心理輔導計畫」,雖不失為妥協於現階段各種制度不健全之下的一個權宜辦法,卻仍難免任由醫師攤曝於「司法犯罪偵察」的酷威之下。醫師的職業的尊嚴與保障仍蕩然無存如現之況,徒由「外部制約」來無情的拷打醫師的職業尊嚴,何足以言有助於醫師之道德與尊嚴的提升,只不過是其訟也不孤罷了。是以,本人主張,此一計畫或可為短期之術略,卻不宜援納允以為長期之策略。固然,「<健保><總額>醫療管理委員會」之設,非屬易事,諒亦唯亟需醫界內「醫法雙修」之傑出醫師,方適足以為吾輩如是帷幄運籌也。若能與醫界所急企於「接總額」的「自主管理」同步同調,逐步實現,亦不失為一可酌議之策。
『總額』如今是「醫界之痛」,也可經由智慧的展現而化為「醫界之臠」;只要醫界爭氣於博取人民百姓的信賴,又有「英國的制度」可援,何曰不可。社稷仰之,同儕仰之,同胞仰之。
醫界唯一的麻煩就是理論很多
平常又不經心
出了問題又自亂陣腳
Re: 疑詐領健保費/醫師燒炭亡 控制度謀殺
發表於 : 週三 8月 20, 2008 11:55 pm
由 1sjack
有人知道詳情嗎?
感覺上是為了向健保申請更多錢,
醫院要醫師做了疑似詐領健保費的事.
Re: 醫師公會:不漲價 A健保難消失
發表於 : 週四 8月 21, 2008 12:27 am
由 MK
施肇榮 寫:MK 寫:施肇榮 寫:
找律師陪同才是正道
全聯會就算在場一樣會被請出去
反過來想...
全聯會/各地公會應該都有熟識/合作的律師...(尤其是熟悉醫療相關法規者)
當自己的會員打電話向全聯會/各地公會求救時...
是否應該主動將這些律師的聯絡方式告知會員呢??
而不是當會員希望有律師幫忙時,全聯會/各地公會的人推三阻四說些五四三的呢??
http://forum.doctorvoice.org/viewtopic. ... &sk=t&sd=a
但若如施醫師所提議之「成立醫師法律援助及心理輔導計畫」,雖不失為妥協於現階段各種制度不健全之下的一個權宜辦法,卻仍難免任由醫師攤曝於「司法犯罪偵察」的酷威之下。醫師的職業的尊嚴與保障仍蕩然無存如現之況,徒由「外部制約」來無情的拷打醫師的職業尊嚴,何足以言有助於醫師之道德與尊嚴的提升,只不過是其訟也不孤罷了。是以,本人主張,此一計畫或可為短期之術略,卻不宜援納允以為長期之策略。固然,「<健保><總額>醫療管理委員會」之設,非屬易事,諒亦唯亟需醫界內「醫法雙修」之傑出醫師,方適足以為吾輩如是帷幄運籌也。若能與醫界所急企於「接總額」的「自主管理」同步同調,逐步實現,亦不失為一可酌議之策。
『總額』如今是「醫界之痛」,也可經由智慧的展現而化為「醫界之臠」;只要醫界爭氣於博取人民百姓的信賴,又有「英國的制度」可援,何曰不可。社稷仰之,同儕仰之,同胞仰之。
醫界唯一的麻煩就是理論很多
平常又不經心
出了問題又自亂陣腳
感謝施大及其他長官們的規劃...
但是個人覺得這個可以列為〔中/遠程目標〕...
如果近期會員有需要找律師,但又無長期合作熟悉醫療法規之律師...
是否可以由全聯會or各地公會推薦呢??
Re: 醫師公會:不漲價 A健保難消失
發表於 : 週四 8月 21, 2008 12:46 am
由 施肇榮
MK 寫:施肇榮 寫:MK 寫:施肇榮 寫:
找律師陪同才是正道
全聯會就算在場一樣會被請出去
反過來想...
全聯會/各地公會應該都有熟識/合作的律師...(尤其是熟悉醫療相關法規者)
當自己的會員打電話向全聯會/各地公會求救時...
是否應該主動將這些律師的聯絡方式告知會員呢??
而不是當會員希望有律師幫忙時,全聯會/各地公會的人推三阻四說些五四三的呢??
http://forum.doctorvoice.org/viewtopic. ... &sk=t&sd=a
但若如施醫師所提議之「成立醫師法律援助及心理輔導計畫」,雖不失為妥協於現階段各種制度不健全之下的一個權宜辦法,卻仍難免任由醫師攤曝於「司法犯罪偵察」的酷威之下。醫師的職業的尊嚴與保障仍蕩然無存如現之況,徒由「外部制約」來無情的拷打醫師的職業尊嚴,何足以言有助於醫師之道德與尊嚴的提升,只不過是其訟也不孤罷了。是以,本人主張,此一計畫或可為短期之術略,卻不宜援納允以為長期之策略。固然,「<健保><總額>醫療管理委員會」之設,非屬易事,諒亦唯亟需醫界內「醫法雙修」之傑出醫師,方適足以為吾輩如是帷幄運籌也。若能與醫界所急企於「接總額」的「自主管理」同步同調,逐步實現,亦不失為一可酌議之策。
『總額』如今是「醫界之痛」,也可經由智慧的展現而化為「醫界之臠」;只要醫界爭氣於博取人民百姓的信賴,又有「英國的制度」可援,何曰不可。社稷仰之,同儕仰之,同胞仰之。
醫界唯一的麻煩就是理論很多
平常又不經心
出了問題又自亂陣腳
感謝施大及其他長官們的規劃...
但是個人覺得這個可以列為〔中/遠程目標〕...
如果近期會員有需要找律師,但又無長期合作熟悉醫療法規之律師...
是否可以由全聯會or各地公會推薦呢??
正有此意
Re: 詐領健保費被約談 醫師怨被陷害自殺
發表於 : 週四 8月 21, 2008 4:59 am
由 施肇榮
superdog 寫:全聯會 或 地方醫師公會 應該比照
<法律扶助基金會>檢警第一次偵訊律師陪同到場服務
任何對醫院醫療人員的調查搜證 第一時間介入,必須全聯會 或 地方醫師公會指派代表陪同 !
沒有大人陪的小孩面對不對等的壓力或公權力;不管有沒有做錯事... 是非常容易作出錯誤的決定 !!
要人家援助前
先要會喊救命
<法律扶助基金會>
也是要申請才有
李相台醫師國賠案39萬一案
也是先找人諮詢
穩住陣腳後
才一步一步反擊
最終才出口鳥氣
一般醫師發生事情後
第一反應就是怕人家知道
第二就是息事寧人
只要不被停業一切好談
罰款、認罪協商之後
才想找人關說
到時一切都太晚了
Re: 爭健保配額 逼醫師違法
發表於 : 週四 8月 21, 2008 10:06 am
由 Nicholas
這不是理由
家醫科醫師另找工作或自行開業
收入不見得比醫院差
不可能被醫院控制
EQ不好 未適當輔導 才是主因吧
Re: 爭健保配額 逼醫師違法
發表於 : 週四 8月 21, 2008 10:10 am
由 COLIN
醫院醫師都不知上論壇來解惑,論壇都開業醫多,大家要向醫院上班的醫師朋友報報. (親一個)
Nicholas 寫:這不是理由
家醫科醫師另找工作或自行開業
收入不見得比醫院差
不可能被醫院控制
EQ不好 未適當輔導 才是主因吧
Re: 爭健保配額 逼醫師違法
發表於 : 週四 8月 21, 2008 10:13 am
由 Nicholas
工作壓力大 甚至達不到院方要求 辭職就是
不到必死的地步吧
Re: 爭健保配額 逼醫師違法
發表於 : 週四 8月 21, 2008 10:14 am
由 forester
TCL 寫:一心想當醫師的學子該好好再思考!!
醫師榮景不在.
不是榮景不在
而是想當一個濟世救人仁心仁術的醫師的環境不在了
想當XX醫院的屠宰醫師
有的是機會
Re: 爭健保配額 逼醫師違法
發表於 : 週四 8月 21, 2008 10:24 am
由 sjchen
已經被逼到這樣的地步............加上社會的觀感---醫師收入生活好
我不知道醫師的明天在哪裡......... (無盡漩渦)
以前在醫院(無論center or local hospital)
漸漸都以營運為前提...原因就是健保给付的問題
醫院---也是要供應所有員工薪資.包括醫療人員.
大環境不好時..醫院只好先重營收..否則活不下去..
這個社會本是弱肉強食...醫界環境也是...
小醫院不斷寫申復.爭取给付.靠著和CENTER聯合(其實是附屬了)
中型醫院積極想變成CENTER....要不然也是死路一條
社會中.大家總覺得醫師再怎麼差(收入)...也是高人一等(連我父親.好友-非醫師-也是如此認為)
但是我們超時的付出和無法量化的壓力
-誰能體會......
現在醫界的環境...只是過一天算一天.....祈禱不要太快崩解..淪落到改行的命運!!
現在從醫院轉到診所.....健保给付情形還是一樣...
唯一不同是....在聯合診所還有生活品質(這是醫院.單人診所較難做到地).........
我是個凡事都做最壞的打算的人..........
以後大概只剩CENTER 和 診所
不過能撐多久呢....
還會有多少醫師因這個惡劣不平的醫療生態倒下去呢...
最後受傷最大的是......沒有醫療背景的民眾
嗚呼哀哉...
我最近可能比較BLUE.........
Re: 詐領健保費被約談 醫師怨被陷害自殺
發表於 : 週四 8月 21, 2008 11:42 am
由 MT
COLIN 寫: Ali-aa 寫: 漸飽正在下拉台灣醫療生態, 浩劫將至, 黎明前必然黑暗, 更期待光明的到來.
黎明之前必定黑暗 (壓力) (壓力)
什麼光? (親一個)
死光光!
Re: 詐領健保費被約談 醫師怨被陷害自殺
發表於 : 週四 8月 21, 2008 11:53 am
由 superdog
施肇榮 寫:superdog 寫:全聯會 或 地方醫師公會 應該比照
<法律扶助基金會>檢警第一次偵訊律師陪同到場服務
任何對醫院醫療人員的調查搜證 第一時間介入,必須全聯會 或 地方醫師公會指派代表陪同 !
沒有大人陪的小孩面對不對等的壓力或公權力;不管有沒有做錯事... 是非常容易作出錯誤的決定 !!
要人家援助前
先要會喊救命
<法律扶助基金會>
也是要申請才有
...... (
恕刪)
施大所言甚是.
推定無罪、訴訟權、首次檢警偵訊須有律師陪同等等有關基本人權的事已有法律規範.
小弟原文語意不明;應該改成:
------------ 分隔線 分隔線 分隔線 分隔線 ------------
根據<醫師法>第 9 條:
醫師執業,應加入所在地醫師公會。
執業醫師必須加入地方醫師公會;不應該只是義務或條件.
應能期許地方醫師公會善盡”大人”責任:
__ 公會應主張:
有關會員執業的調查、搜證、偵訊須先會同地方醫師公會處理.
__ 任何對醫院醫療人員的調查搜證 第一時間介入,必須地方醫師公會指派代表陪同 !
執業醫師除了要要對執法人員,還有來
自主管機關或x保局(應該很多人都以為是我們的主管機關了吧)等的壓力或公權力;恐懼、無助感一樣可能作出非真實、非任意性之陳述或決定.
現行醫師法;健保法沒有規定公會要出手? 那...
說的白話一點:
要執業要交保護費;那請主動保護我們 !
Re: 詐領健保費被約談 醫師怨被陷害自殺
發表於 : 週四 8月 21, 2008 12:02 pm
由 sjchen
已經被逼到這樣的地步............加上社會的觀感---醫師收入生活好
我不知道醫師的明天在哪裡.........
以前在醫院(無論center or local hospital)
漸漸都以營運為前提...原因就是健保给付的問題
醫院---也是要供應所有員工薪資.包括醫療人員.
大環境不好時..醫院只好先重營收..否則活不下去..
這個社會本是弱肉強食...醫界環境也是...
小醫院不斷寫申復.爭取给付.靠著和CENTER聯合(其實是附屬了)
中型醫院積極想變成CENTER....要不然也是死路一條
社會中.大家總覺得醫師再怎麼差(收入)...也是高人一等(連我父親.好友-非醫師-也是如此認為)
但是我們超時的付出和無法量化的壓力
-誰能體會......
現在醫界的環境...只是過一天算一天.....祈禱不要太快崩解..淪落到改行的命運!!
現在從醫院轉到診所.....健保给付情形還是一樣...
唯一不同是....在聯合診所還有生活品質(這是醫院.單人診所較難做到地).........
我是個凡事都做最壞的打算的人..........
以後大概只剩CENTER 和 診所
不過能撐多久呢....
還會有多少醫師因這個惡劣不平的醫療生態倒下去呢...
最後受傷最大的是......沒有醫療背景的民眾
嗚呼哀哉...
Re: 詐領健保費被約談 醫師怨被陷害自殺
發表於 : 週四 8月 21, 2008 12:15 pm
由 施肇榮
superdog 寫:施肇榮 寫:superdog 寫:全聯會 或 地方醫師公會 應該比照
<法律扶助基金會>檢警第一次偵訊律師陪同到場服務
任何對醫院醫療人員的調查搜證 第一時間介入,必須全聯會 或 地方醫師公會指派代表陪同 !
沒有大人陪的小孩面對不對等的壓力或公權力;不管有沒有做錯事... 是非常容易作出錯誤的決定 !!
要人家援助前
先要會喊救命
<法律扶助基金會>
也是要申請才有
...... (
恕刪)
施大所言甚是.
推定無罪、訴訟權、首次檢警偵訊須有律師陪同等等有關基本人權的事已有法律規範.
小弟原文語意不明;應該改成:
------------ 分隔線 分隔線 分隔線 分隔線 ------------
根據<醫師法>第 9 條:
醫師執業,應加入所在地醫師公會。
執業醫師必須加入地方醫師公會;不應該只是義務或條件.
應能期許地方醫師公會善盡”大人”責任:
__ 公會應主張:
有關會員執業的調查、搜證、偵訊須先會同地方醫師公會處理.
__ 任何對醫院醫療人員的調查搜證 第一時間介入,必須地方醫師公會指派代表陪同 !
執業醫師除了要要對執法人員,還有來
自主管機關或x保局(應該很多人都以為是我們的主管機關了吧)等的壓力或公權力;恐懼、無助感一樣可能作出非真實、非任意性之陳述或決定.
現行醫師法;健保法沒有規定公會要出手? 那...
說的白話一點:
要執業要交保護費;那請主動保護我們 !
公會確實一直都在主張:有關會員執業的調查、搜證、偵訊須先會同地方醫師公會處理.
標準的答案就是 : 依法無據 !!
又再,
找不懂得法律程序的公會代表到場會有多少實益
到不如律師到場比較有保障
Re: 爭健保配額 逼醫師違法
發表於 : 週四 8月 21, 2008 1:12 pm
由 COLIN
me too.
sjchen 寫:
我最近可能比較BLUE.........
Re: 爭健保配額 逼醫師違法
發表於 : 週四 8月 21, 2008 4:00 pm
由 金城武
檢察官與調查局有否不正當取供
引起林醫師恐慌而走向絕路
這才是重點
若不正當取供而且製造恐慌
全聯會應向法院提告公務員瀆職並過失殺人罪
Re: 爭健保配額 逼醫師違法
發表於 : 週四 8月 21, 2008 4:03 pm
由 sjchen
wujs2005 寫:檢察官與調查局有否不正當取供
引起林醫師恐慌而走向絕路
這才是重點
若不正當取供而且製造恐慌
全聯會應向法院提告公務員瀆職並過失殺人罪
應該有吧.............
新竹》誰A健保? 別讓醫師白死
發表於 : 週四 8月 21, 2008 4:14 pm
由 高雄客
【聯合報╱記者王瑞伶】 2008.08.21 03:27 am
耕莘醫院仁慈分院醫師林仲明自殺抗議醫院殺人和健保制度,震驚各界,醫院竟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究竟真相為何?那些人A健保?檢調單位應查個水落石出,並給社會交代。
根據健保局調查,A健保案以個人診所居多,為何出現在紀律嚴謹的大型教會醫院?還是耕莘醫院行政制度出了什麼問題,逼得被院方讚許為優秀醫師者以死明志?身為醫師,遇到難關竟選擇走上絕路,傷透家屬和病患的心,更重傷醫界形象。
全民健保實施十餘年來,不僅分配額度和保費不合理,更諷刺的是收入高者和窮人繳費差不多,致漏洞百出,醫界A得兇,但檢調單位和健保局的取締,卻未見嚇阻作用,違規者春風吹又生,致「官兵追強盜」淪為鬧劇。
每逢選舉候選人常把健保制度改革列為重要政見,但無論藍綠執政,衛生署長一個換一個,只見檢調搜索動作越來越大,不肖醫界也醜態百出,制度面問題和弊端仍在。
期盼醫師之死,能喚醒醫界良知,檢調與健保局也要痛定思痛,針對健保弊端全面調查,對症下藥,以杜絕醫界敗類繼續A健保,並避免健保黑洞越來越大。
【2008/08/21 聯合報】
Re: 新竹》誰A健保? 別讓醫師白死
發表於 : 週四 8月 21, 2008 4:17 pm
由 sjchen
全民健保實施十餘年來,不僅分配額度和保費不合理,更諷刺的是收入高者和窮人繳費差不多,致漏洞百出
政府不想解決
Re: 新竹》誰A健保? 別讓醫師白死
發表於 : 週四 8月 21, 2008 4:22 pm
由 alexhuang1961
健保局
說明白點只是他x的保險公司
搞的好像東廠那些太賤
居然有調查權 處罰權
衛生機關 司法機關 全被這些太賤"醃"了
這就是中華民國--- 無法無天
有時想一想就算 統一大概也不過如此
再差也不會比被太賤管來的差
Re: 爭健保配額 逼醫師違法
發表於 : 週四 8月 21, 2008 4:27 pm
由 施肇榮
wujs2005 寫:檢察官與調查局有否不正當取供
引起林醫師恐慌而走向絕路
這才是重點
若不正當取供而且製造恐慌
全聯會應向法院提告公務員瀆職並過失殺人罪
你嘛好啦
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代別人提起訴訟
如果由全聯會向法院提告公務員瀆職並過失殺人罪
當場敗訴駁回
法院輕鬆的結案
業績輕鬆入袋
刑事訴訟法第 233 條 (獨立及代理告訴人)
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
被害人已死亡者,得由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
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告訴。但告訴乃論之罪,不得與被害人明示之意思
相反。
Re: 新竹》誰A健保? 別讓醫師白死
發表於 : 週四 8月 21, 2008 4:36 pm
由 cwhung
高雄客 寫:【聯合報╱記者王瑞伶】 2008.08.21 03:27 am
耕莘醫院仁慈分院醫師林仲明自殺抗議醫院殺人和健保制度,震驚各界,醫院竟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究竟真相為何?那些人A健保?檢調單位應查個水落石出,並給社會交代。
根據健保局調查,A健保案以個人診所居多,為何出現在紀律嚴謹的大型教會醫院?還是耕莘醫院行政制度出了什麼問題,逼得被院方讚許為優秀醫師者以死明志?身為醫師,遇到難關竟選擇走上絕路,傷透家屬和病患的心,更重傷醫界形象。
全民健保實施十餘年來,不僅分配額度和保費不合理,更諷刺的是收入高者和窮人繳費差不多,致漏洞百出,醫界A得兇,但檢調單位和健保局的取締,卻未見嚇阻作用,違規者春風吹又生,致「官兵追強盜」淪為鬧劇。
每逢選舉候選人常把健保制度改革列為重要政見,但無論藍綠執政,衛生署長一個換一個,只見檢調搜索動作越來越大,不肖醫界也醜態百出,制度面問題和弊端仍在。
期盼醫師之死,能喚醒醫界良知,檢調與健保局也要痛定思痛,針對健保弊端全面調查,對症下藥,以杜絕醫界敗類繼續A健保,並避免健保黑洞越來越大。
【2008/08/21 聯合報】
聯合報的腦殘程度,已經到達無可救藥的地步!
林醫師遺書,明明是抗議健保制度.
聯合報卻要喚醒醫界良知...
X!喚醒腦殘記者起來尿尿啦!
Re: 新竹》誰A健保? 別讓醫師白死
發表於 : 週四 8月 21, 2008 5:54 pm
由 blanka1231
新定議
醫界 --- 泛指醫院經營者 從健保制度最大獲利者
(賊)
醫奴界 --- 泛指被醫院經營者 欺壓 剝削
若不聽話 還要被罰錢的醫療從業人員 (護理人員 醫師....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