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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波蘭醫學生實習嗎?
發表於 : 週三 7月 29, 2009 7:17 pm
由 MK
santo 寫:mowball 寫:波蘭的確不准波波在當地執業
因為目前沒有一位波波取得當地執業執照
有英文試題也沒用,沒實習就拿不到當地執業執照
我想未來也不會有台灣波波拿得到 (賊)
沒打算在波蘭工作 拿當地執業執照幹麻
這是3歲小兒都知道的常識
哦...
抓到了...
既然沒有波蘭當地的執照...
也就是說沒有必要經過波蘭的規定來實習,以取得當地的執照...
換句話說...沒有經過實習...
這可是santo大大您自己說的唷...
Re: 波蘭醫學生實習嗎?
發表於 : 週三 7月 29, 2009 7:58 pm
由 santo
MK 寫:santo 寫:mowball 寫:波蘭的確不准波波在當地執業
因為目前沒有一位波波取得當地執業執照
有英文試題也沒用,沒實習就拿不到當地執業執照
我想未來也不會有台灣波波拿得到 (賊)
沒打算在波蘭工作 拿當地執業執照幹麻
這是3歲小兒都知道的常識
哦...
抓到了...
既然沒有波蘭當地的執照...
也就是說沒有必要經過波蘭的規定來實習,以取得當地的執照...
換句話說...沒有經過實習...
這可是santo大大您自己說的唷...
您不知道醫師執照與執業執照的差別嗎?
抓到了...是裝幼稚的特有用語嗎?
Re: 波蘭醫學生實習嗎?
發表於 : 週三 7月 29, 2009 9:41 pm
由 MK
santo 寫:您不知道醫師執照與執業執照的差別嗎?
所以呀...
有沒有實習就顯而易見啦...<==沒有實習可是您說的唷...不是偶ㄟ...
跟是哪種執照無關啦...
santo 寫:抓到了...是裝幼稚的特有用語嗎?
不高興嗎?! (被咬了) (被咬了) (被咬了)
有人規定網路上用字遣詞一定要一本正經嗎??
Re: 波蘭醫學生實習嗎?
發表於 : 週三 7月 29, 2009 11:23 pm
由 santo
MK 寫:santo 寫:您不知道醫師執照與執業執照的差別嗎?
所以呀...
有沒有實習就顯而易見啦...<==沒有實習可是您說的唷...不是偶ㄟ...
跟是哪種執照無關啦...
santo 寫:抓到了...是裝幼稚的特有用語嗎?
不高興嗎?! (被咬了) (被咬了) (被咬了)
有人規定網路上用字遣詞一定要一本正經嗎??
只是國內外名詞差別 如美國NE 英國稱NA
台灣有醫師執照一樣要訓練兩年才有資格申請開業執照
Re: 波蘭醫學生實習嗎?
發表於 : 週三 7月 29, 2009 11:33 pm
由 MK
santo 寫:MK 寫:santo 寫:您不知道醫師執照與執業執照的差別嗎?
所以呀...
有沒有實習就顯而易見啦...<==沒有實習可是您說的唷...不是偶ㄟ...
跟是哪種執照無關啦...
santo 寫:抓到了...是裝幼稚的特有用語嗎?
不高興嗎?! (被咬了) (被咬了) (被咬了)
有人規定網路上用字遣詞一定要一本正經嗎??
只是國內外名詞差別 如美國NE 英國稱NA
台灣有醫師執照一樣要訓練兩年才有資格申請開業執照
So what?!
沒實習就是沒實習...
這句話也素您說的...
Re: 波蘭醫學生實習嗎?
發表於 : 週四 7月 30, 2009 12:10 am
由 googlemyth
MK 寫:santo 寫:您不知道醫師執照與執業執照的差別嗎?
所以呀...
有沒有實習就顯而易見啦...<==沒有實習可是您說的唷...不是偶ㄟ...
跟是哪種執照無關啦...
santo 寫:抓到了...是裝幼稚的特有用語嗎?
不高興嗎?! (被咬了) (被咬了) (被咬了)
有人規定網路上用字遣詞一定要一本正經嗎??
M兄, 偶有點懂您的意思,但您所謂的實習是甚麼東東?
波波他們畢業前的實習內容那一點不是實習?
您怎麼可以說他們沒實習呢?
你很壞呢! (不要啊)
Re: 波蘭醫學生實習嗎?
發表於 : 週四 7月 30, 2009 12:29 am
由 g96510083
googlemyth 寫:
M兄, 偶有點懂您的意思,但您所謂的實習是甚麼東東?
波波他們畢業前的實習內容那一點不是實習?
您怎麼可以說他們沒實習呢?
你很壞呢! (不要啊)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醫師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
、獨立學院醫學系、科畢業,並經
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
者。
實習期滿=實習+一定期間,此期間依本國醫學學制為一年
二個要件都要符合,才能稱為實習期滿,瞭解嗎??
Re: 波蘭醫學生實習嗎?
發表於 : 週四 7月 30, 2009 12:32 am
由 MK
googlemyth 寫:MK 寫:santo 寫:您不知道醫師執照與執業執照的差別嗎?
所以呀...
有沒有實習就顯而易見啦...<==沒有實習可是您說的唷...不是偶ㄟ...
跟是哪種執照無關啦...
santo 寫:抓到了...是裝幼稚的特有用語嗎?
不高興嗎?! (被咬了) (被咬了) (被咬了)
有人規定網路上用字遣詞一定要一本正經嗎??
M兄, 偶有點懂您的意思,但您所謂的實習是甚麼東東?
波波他們畢業前的實習內容那一點不是實習?
您怎麼可以說他們沒實習呢?
你很壞呢! (不要啊)
亂講...
明明是santo大大自己說的...
偶只是轉述而已...
狼無喜哇胎ㄟ啦...
Re: 波蘭醫學生實習嗎?
發表於 : 週四 7月 30, 2009 2:43 am
由 ranger
g96510083 寫:googlemyth 寫:
M兄, 偶有點懂您的意思,但您所謂的實習是甚麼東東?
波波他們畢業前的實習內容那一點不是實習?
您怎麼可以說他們沒實習呢?
你很壞呢! (不要啊)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醫師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
、獨立學院醫學系、科畢業,並經
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
者。
實習期滿=實習+一定期間,此期間依本國醫學學制為一年
二個要件都要符合,才能稱為實習期滿,瞭解嗎??
clerk
Pronunciation: 'kl&rk
Function: noun
: a
third- or fourth-year medical student undergoing clinical training in a clerkship —clerk intransitive verb
clerk•ship
Pronunciation: -"ship
Function: noun
: a course of clinical medical training in a specialty (as pediatrics, internal medicine,or psychiatry) that usually lasts a minimum of several weeks and takes place during
the third or fourth year of medical school clerkships in five areas, of which surgery is among the most arduous —New York Times Magazine>
in⋅tern
a person who works as an apprentice or trainee in an occupation or profession to gain practical experience, and sometimes also to satisfy legal or other requirements for being licensed or accepted professionally.
in•tern also in•terne (ĭn'tûrn')
n.
A student or a recent graduate undergoing supervised practical training.
A physician who
has recently graduated from medical school and is learning medical practice in a hospital under supervision, prior to beginning a residency program.
One who is interned; an internee.
以美國醫學院為例,採用學士後四年制;
波蘭醫學院有學士後四年制和高中後六年制
台灣醫學院有高中後七年制,高中後六年制和學士後五年制
由於制度的不同,對於clerk,intern,clerkship,internship的定義與認知就不同
所以一定要制度相同的與制度相同的一起比較,才不會產生誤會與紛爭
基本上美國醫學院制度=波蘭醫學院制度=台灣醫學院高中後六年制=post graduate year制(pgy制)
pgy制對於clerk,intern,clerkship,internship的定義如上
(請參考dictionary.com)
Re: 波蘭醫學生實習嗎?
發表於 : 週四 7月 30, 2009 1:32 pm
由 googlemyth
g96510083 寫:googlemyth 寫:
M兄, 偶有點懂您的意思,但您所謂的實習是甚麼東東?
波波他們畢業前的實習內容那一點不是實習?
您怎麼可以說他們沒實習呢?
你很壞呢! (不要啊)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醫師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
、獨立學院醫學系、科畢業,並經
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
者。
實習期滿=實習+一定期間,此期間依本國醫學學制為一年
二個要件都要符合,才能稱為實習期滿,瞭解嗎??
ㄡ!知道了, 但您還沒說出, 波波他們畢業前的實習為什麼不是實習?沒有一定的其間?
Re: 波蘭醫學生實習嗎?
發表於 : 週四 7月 30, 2009 1:56 pm
由 bestbsn
googlemyth 寫:g96510083 寫:googlemyth 寫:
M兄, 偶有點懂您的意思,但您所謂的實習是甚麼東東?
波波他們畢業前的實習內容那一點不是實習?
您怎麼可以說他們沒實習呢?
你很壞呢! (不要啊)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醫師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
、獨立學院醫學系、科畢業,並經
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
者。
實習期滿=實習+一定期間,此期間依本國醫學學制為一年
二個要件都要符合,才能稱為實習期滿,瞭解嗎??
ㄡ!知道了, 但您還沒說出, 波波他們畢業前的實習為什麼不是實習?沒有一定的其間?
波波的畢業前是見習,這是醫界的專業認定。
實習是在supervisor指導下進行醫療業務。
何為醫療業務,就是以醫療行為為職業者而言,不問是主要業務或附屬業務,凡職業上予以機會,為非特定多數人之醫療行為均屬之,但不以收取報酬為要件。法令另有規定。
而見習是什麼,一邊學書上的知識一邊進行臨床實作。
波波的臨床課程是一邊lecture,然後再馬上跟在教授屁股後面當背後靈。每一個學科就是一個期間的block,等到所有學科修完,也就畢業了,但這在臨床實務經驗仍然不夠,所以才會需要PGY program來當internship,以增加日後獨立醫療作業的實戰能力。
Re: 波蘭醫學生實習嗎?
發表於 : 週四 7月 30, 2009 2:22 pm
由 死骨醫
googlemyth 寫:死骨醫 寫:
Google 大大
您也說新法還躺著呢, 那是否就更應該要遵行現行的法規呢? 而且我的文章可是有標出"目前"和"未來"....
台灣的法規是有需要更改的地方, 但是你不能說現在的法規有瑕疵, 就不遵循現有的法條啊....台灣的實習不就一直是如kkk大大所說的這樣嗎? 這樣的實習才是目前教育部認同的實習. 我想您也是過來人, 也曾經經歷過 "Intern is a dog"的階段.
台灣目前的學制, 本來就和國外不同, 怎能比較? 你要考台灣的執照, 當然要按照台灣的遊戲規則來玩啊....就目前來說, 如果沒有實習就想先拿到執照, 那不就等於先拉屎, 再脫褲子嗎? 法規就已經明白的寫出來遊戲的順序規則, 如今因為個人的私利硬搞, 那不如將法規廢除不就好了? 大家一直都在說法律法律, 但是真正遵守的人到底又有多少?
如果這次不是波波的問題, 請問是否有人會馬上去重視這樣的實習制度呢? 不好的東西要改, 但是還沒改之前, 就只有按照原來的法規來走吧...沒按照法規來做的, 不就等於是違法嗎?
我本身也是國外醫學院畢業的, 也是美國醫學制度下的產物, 有沒有實習這個東西, 我可能會比您更清楚吧......
所謂「密醫罪」,即違反醫師法廿八條: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其所使用之藥械沒收之。但合於下列各項之一,不罰:
1. 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於醫師指導下實習之醫學院、校學生或畢業生。
2. 在醫療機構於醫師指示下之護理人員、助產人員或其他醫事人員。
3. 於山地、離島、偏僻地區或有特殊、急迫情形,為應醫療需要,得由直轄市、縣 (市 ) 主管機關指定之醫師,以通訊方式詢問病情,為之診察,開給方劑,並 囑由衛生醫療機構護理人員、助產人員執行治療。
4. 臨時施行急救
您還認為實習醫師是要被罰的密醫嗎? 這是目前的法令條文, 如果以後不適用的話, 以後會改, 但是現在還是用他來當準則喔....
骨醫大 :
您果然提出一條現行台灣法律,證明目前台灣intern醫學生的臨床實作內容,很多是違法的,
偶沒騙您,真的該罰.
如您寫的--目前的中華民國刑法規定「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於醫師指導下實習之醫學院、校學生或畢業生」不屬於「密醫罪」,但承如那位林口長庚的intern所描述的-「尤其半夜值班時 on Foley, on NG, on Endo, on IV,抽Blood gas,導尿全部自己來.在急診室還替一個ankle sprain 的女病人打 Cast,全都是獨立作業」,這些都有call R起床在旁指導嗎? 若沒人指導,那豈不是密醫? 我們好像將犯法的事都視為理所當然, 未來衛生署的修法若要明定intern醫學生正式也能獨立on call, 值夜班,那是不是這個密醫法也要先修一下,那人民會同意這樣修嗎?
我們的法律真是說一套,作一套,老百姓要聽那一套?
Google大大,
法條都已經把不罰的例外寫出來了, 你覺得大家會認為他違法嗎?
至於一些技術, 如果你已經都很熟練了, 你會去請住院醫師來cover嗎? 更何況條文中只有"指導", 並不是"在旁監督指導", 所以應該不至於構成違法.
但是醫師法第二條就已經明文規定"實習期滿及格"的條件, 如果你真的很守法, 你也應該知道那是什麼意思喔.
或許應該找一些人問問看國外的Clerkship和internship的工作內容是什麼? 然後再拿來和國內的見習與實習內容相比較, 如此才可以化解大家目前對這幾個名詞解釋的爭執.
但是如果以我本身是接受
等同美國醫學教育制度的菲律賓醫科畢業生來說, 還沒畢業前的clerkship, 真的不是所謂的實習, 工作內容根本就不同. 就如同波蘭台生一直說, 他們的學制也是和美國一樣的話, 那他們就應該和我一樣才對, 畢業後才會去實習. 等實習完後, 才會再發另外一張實習證書.
Re: 波蘭醫學生實習嗎?
發表於 : 週四 7月 30, 2009 2:37 pm
由 死骨醫
chichang 寫:santo 寫:
波蘭醫學生此次參加的不是能夠直接拿到醫師證書的醫師(全)
而是醫師(一)
照某些人的論點 這是無任何違法疑慮的
這次有幾個人是考醫師(一)?
很抱歉, 考選部沒給我回答, 還是貼條文而已....
以下是考選部的回信
親愛的網友您好,
您於 2009/7/24 下午 02:02:39 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填寫意見如下
請問考選部旋於98年7月15日召開第8次醫師牙醫師考試審議委員會, 所准于35位波蘭醫學生, 他們所考的試別是 1.高等考試醫師還是2.醫師分試考試第一試....無論如何, 按照波蘭醫學院畢業的學弟親口所說的, "波蘭醫學生沒有實習", 那考選部是否違反了條文呢? 哪有先考試後實習的呢? 台灣醫學生是否可以按鈴告官呢?
醫師應考資格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醫學系、科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
二、八十四學年度以前入學之私立獨立學院七年制中醫學系畢業,經修習醫學必要課程及實習期滿成績及格,得有證明文件,且經中醫師考試及格,領有中醫師證書者。
三、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且經中醫師考試及格,領有中醫師證書者。
四、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醫學系在學學生,修畢基礎學科成績及格,領有學校證明文件者。
五、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在學學生,修畢醫學系基礎學科成績及格,領有學校證明文件者。 第四款、第五款所稱修畢基礎學科,係指修畢人體結構學(大體解剖學、組織學、胚胎學或發育生物學)、生物化學、生理學、微生物學及免疫學、寄生蟲學、病理學、藥理學、公共衛生學等學科,成績及格者。
本部的回復如下
xxxx您好:
1、以外國學歷參加醫師、牙醫師考試者,依醫師法第四條之一規定,其為美國、日本、歐洲、加拿大、南非、澳洲、紐西蘭、新加坡及香港等地區或國家以外之外國學歷,應先經教育部學歷甄試通過,始得參加考試。準此,歐洲地區之大學醫學系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經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第8條規定:「國外學歷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始得認定:一、 畢(肄)業學校應為已列入參考名冊者。未列入參考名冊者,應為當地國政府權責機關或專業評鑑團體所認可。二、 修業期限、修習課程,應與國內同級同類學校規定相當。」提本部醫事人員考試審議委員會審議決定,應考人修業期限、修習課程,應與國內同級同類學校規定是否相當為本部審查依據,合先敘明。
2、按波蘭大學台灣學生檢附就讀學校核發之畢業(學位)證書、歷年成績單、相關實習證明文件之原文影印本及中文譯本(均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以及就學期間入出境紀錄,經提報本部醫師牙醫師考試審議委員會審查通過以暫准報名緩發考試及格證書之行政契約規範,係本部與行政院衛生署及教育部所屬各醫學院校代表共同在本部醫師牙醫師考試審議委員會討論獲致之結果,在現行法律無明確規範下所作之應醫師考試之資格規定,一切依法行政。
多謝關心考政,以上說明,請諒查,
謝謝您的來信
Re: 波蘭醫學生實習嗎?
發表於 : 週五 7月 31, 2009 2:19 am
由 santo
bestbsn 寫:googlemyth 寫:g96510083 寫:googlemyth 寫:
M兄, 偶有點懂您的意思,但您所謂的實習是甚麼東東?
波波他們畢業前的實習內容那一點不是實習?
您怎麼可以說他們沒實習呢?
你很壞呢! (不要啊)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醫師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
、獨立學院醫學系、科畢業,並經
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
者。
實習期滿=實習+一定期間,此期間依本國醫學學制為一年
二個要件都要符合,才能稱為實習期滿,瞭解嗎??
ㄡ!知道了, 但您還沒說出, 波波他們畢業前的實習為什麼不是實習?沒有一定的其間?
波波的畢業前是見習,這是醫界的專業認定。
實習是在supervisor指導下進行醫療業務。
何為醫療業務,就是以醫療行為為職業者而言,不問是主要業務或附屬業務,凡職業上予以機會,為非特定多數人之醫療行為均屬之,但不以收取報酬為要件。法令另有規定。
而見習是什麼,一邊學書上的知識一邊進行臨床實作。
波波的臨床課程是一邊lecture,然後再馬上跟在教授屁股後面當背後靈。每一個學科就是一個期間的block,等到所有學科修完,也就畢業了,但這在臨床實務經驗仍然不夠,所以才會需要PGY program來當internship,以增加日後獨立醫療作業的實戰能力。
利害
只要不利於外國醫學生 馬上推說這是醫界的專業認定
只要稍微公平對待外國醫學生 馬上說開會的醫界人士都可能是被逼迫的
台灣的見習 依照醫學教育白皮書看起來 可是沒有進行臨床實作的歐
Re: 波蘭醫學生實習嗎?
發表於 : 週五 7月 31, 2009 9:40 am
由 bestbsn
santo 寫:[quote="bestbsn]
波波的畢業前是見習,這是醫界的專業認定。
實習是在supervisor指導下進行醫療業務。
何為醫療業務,就是以醫療行為為職業者而言,不問是主要業務或附屬業務,凡職業上予以機會,為非特定多數人之醫療行為均屬之,但不以收取報酬為要件。法令另有規定。
而見習是什麼,一邊學書上的知識一邊進行臨床實作。
波波的臨床課程是一邊lecture,然後再馬上跟在教授屁股後面當背後靈。每一個學科就是一個期間的block,等到所有學科修完,也就畢業了,但這在臨床實務經驗仍然不夠,所以才會需要PGY program來當internship,以增加日後獨立醫療作業的實戰能力。
利害
只要不利於外國醫學生 馬上推說這是醫界的專業認定
只要稍微公平對待外國醫學生 馬上說開會的醫界人士都可能是被逼迫的
台灣的見習 依照醫學教育白皮書看起來 可是沒有進行臨床實作的歐[/quote][/quote]
難道實習的定義是由外行人認定?
從頭到尾,台灣醫界實務上認定何者為實習,又何者為見實,一直都是明確。
考選部自己也不認為波波有實習,所以才要他們補實習。
你拿2002年過時的報告來類比現在的醫學教育,你又知道現在的見習沒有臨床實作?
Re: 波蘭醫學生實習嗎?
發表於 : 週五 7月 31, 2009 9:58 am
由 poki
死骨醫 寫:chichang 寫:santo 寫:
波蘭醫學生此次參加的不是能夠直接拿到醫師證書的醫師(全)
而是醫師(一)
照某些人的論點 這是無任何違法疑慮的
這次有幾個人是考醫師(一)?
很抱歉, 考選部沒給我回答, 還是貼條文而已....
...
不必問了, 一定是考醫師(全),
除非上帝顯靈, 告訴波波們沒有實習, 請先考醫師(一),
(大概也沒用)
Re: 波蘭醫學生實習嗎?
發表於 : 週五 7月 31, 2009 7:34 pm
由 googlemyth
bestbsn 寫:
波波的畢業前是見習,這是醫界的專業認定。
實習是在supervisor指導下進行醫療業務。
何為醫療業務,就是以醫療行為為職業者而言,不問是主要業務或附屬業務,凡職業上予以機會,為非特定多數人之醫療行為均屬之,但不以收取報酬為要件。法令另有規定。
而見習是什麼,一邊學書上的知識一邊進行臨床實作。
波波的臨床課程是一邊lecture,然後再馬上跟在教授屁股後面當背後靈。每一個學科就是一個期間的block,等到所有學科修完,也就畢業了,但這在臨床實務經驗仍然不夠,所以才會需要PGY program來當internship,以增加日後獨立醫療作業的實戰能力。
骨醫大
您所說的實習是在supervisor指導下進行醫療業務是從那裡來的?
偶只找到醫師法施行細則說Internship是“臨床實務操作”不過據我了解進行醫療業務(非僅實務)應該是實習醫師才能做的事因衛生署的「實習醫師制度實施要點」與教育部的「實習醫學生臨床實習指引」都明白指出畢業前的實習無論是所謂的clerk或 intern都屬於實習醫學生,而畢業後才是實習醫師,他們的工作性質和身份自當不同 ,所以實習醫學生應是不該進行醫療業務.
此外假如我們要用internship這個洋字的話應該深入了解他是甚麼東西?
在外國,住院醫師的第一年稱postgraduate internship(又稱PGY- postgraduate year)
1.特色是 要有clinical rotation 需每科都run (但台灣的住院醫師的第一年(R1)都固定在各專科了)
2.目的是 要讓執業醫師無論將來走那科 都有全人照顧的能力(因台灣的醫師太早分科, 常造成會看肚子的,不會看屁股;會看眼睛的,不會看耳朵, 因此台灣一直在努力要做PGY,聽說某些科已做了,但台大的6年制醫科是和外國學制同軌,是肯定有PGY)
3.可以是具有醫師執照 也可以尚未有執照 (依國家不同而定) 但相同點是畢業後.
其實台灣的TMAC也一直在推動第五、六年級接受「有教又有做」的clerkship訓練(據偶所知近來漸有成效),廢除目前「只教不做」的clerk學程與「只做不教」的intern學程,從從床邊的教與做當中進入醫療奧堂。按照TMAC計劃,如果clerkship可以改善達到和歐美學制一樣紮實,第七年實習醫學生課程即可廢止。
Re: 波蘭醫學生實習嗎?
發表於 : 週五 7月 31, 2009 7:36 pm
由 MK
奇怪了...
Santo大大都說沒有實習了...
怎麼還有人有意見呢??
Re: 波蘭醫學生實習嗎?
發表於 : 週五 7月 31, 2009 7:51 pm
由 hsu
真是要要認輸了
只會在名詞上打轉硬掰
國外的Internship內容跟實際狀況跟台灣有何關係
台灣的法律規定又沒這個字
國考規定的應考資格就是實習期滿且成績及格
實習的定義在國內應該是有共識的吧
(如果連這也要掰就沒辦法了)
管它叫實習醫師還是實習醫學生
這跟應考資格有何牽扯
國外的clerk跟intern跟國內不同又如何
就是要在合格醫師指導下從事實際醫療行為才叫實習
那麼在意國外如何
那就看要去哪一國考執照啊
還有
我們蒙古醫學院畢業的
當初實習是整整被操2年的
見習只有利用寒暑假才去的
Re: 波蘭醫學生實習嗎?
發表於 : 週五 7月 31, 2009 7:57 pm
由 MK
Re: 波蘭醫學生實習嗎?
發表於 : 週五 7月 31, 2009 8:11 pm
由 docs
--------------------
好樣的!
讓說謊的人, 自己坦承說謊!
Re: 波蘭醫學生實習嗎?
發表於 : 週五 7月 31, 2009 9:15 pm
由 mowball
santo 寫:MK 寫:santo 寫:您不知道醫師執照與執業執照的差別嗎?
所以呀...
有沒有實習就顯而易見啦...<==沒有實習可是您說的唷...不是偶ㄟ...
跟是哪種執照無關啦...
santo 寫:抓到了...是裝幼稚的特有用語嗎?
不高興嗎?! (被咬了) (被咬了) (被咬了)
有人規定網路上用字遣詞一定要一本正經嗎??
只是國內外名詞差別 如美國NE 英國稱NA
台灣有醫師執照一樣要訓練兩年才有資格申請
開業執照
但是考上醫師執照
要行醫就要加入醫師公會
申請執業執照
所以R1就拿到執業執照
只是2年後才能自己開診所
Re: 波蘭醫學生實習嗎?
發表於 : 週五 7月 31, 2009 9:36 pm
由 bestbsn
googlemyth 寫:bestbsn 寫:
波波的畢業前是見習,這是醫界的專業認定。
實習是在supervisor指導下進行醫療業務。
何為醫療業務,就是以醫療行為為職業者而言,不問是主要業務或附屬業務,凡職業上予以機會,為非特定多數人之醫療行為均屬之,但不以收取報酬為要件。法令另有規定。
而見習是什麼,一邊學書上的知識一邊進行臨床實作。
波波的臨床課程是一邊lecture,然後再馬上跟在教授屁股後面當背後靈。每一個學科就是一個期間的block,等到所有學科修完,也就畢業了,但這在臨床實務經驗仍然不夠,所以才會需要PGY program來當internship,以增加日後獨立醫療作業的實戰能力。
骨醫大
您所說的實習是在supervisor指導下進行醫療業務是從那裡來的?
偶只找到醫師法施行細則說Internship是“臨床實務操作”不過據我了解進行醫療業務(非僅實務)應該是實習醫師才能做的事因衛生署的「實習醫師制度實施要點」與教育部的「實習醫學生臨床實習指引」都明白指出畢業前的實習無論是所謂的clerk或 intern都屬於實習醫學生,而畢業後才是實習醫師,他們的工作性質和身份自當不同 ,所以實習醫學生應是不該進行醫療業務.
此外假如我們要用internship這個洋字的話應該深入了解他是甚麼東西?
在外國,住院醫師的第一年稱postgraduate internship(又稱PGY- postgraduate year)
1.特色是 要有clinical rotation 需每科都run (但台灣的住院醫師的第一年(R1)都固定在各專科了)
2.目的是 要讓執業醫師無論將來走那科 都有全人照顧的能力(因台灣的醫師太早分科, 常造成會看肚子的,不會看屁股;會看眼睛的,不會看耳朵, 因此台灣一直在努力要做PGY,聽說某些科已做了,但台大的6年制醫科是和外國學制同軌,是肯定有PGY)
3.可以是具有醫師執照 也可以尚未有執照 (依國家不同而定) 但相同點是畢業後.
其實台灣的TMAC也一直在推動第五、六年級接受「有教又有做」的clerkship訓練(據偶所知近來漸有成效),廢除目前「只教不做」的clerk學程與「只做不教」的intern學程,從從床邊的教與做當中進入醫療奧堂。按照TMAC計劃,如果clerkship可以改善達到和歐美學制一樣紮實,第七年實習醫學生課程即可廢止。
醫師法第廿八修:
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其所使用之藥
械沒收之。但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於醫師指導下實習之醫學院、校學
生或畢業生。
二、在醫療機構於醫師指示下之護理人員、助產人員或其他醫事人員。
三、合於第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
四、臨時施行急救。
所以實習醫學生或實習醫師必須在醫師指導下執行醫療業務。
台灣醫學系學制拿七年制來說,大七就是internship,就是已經在上級醫師指導下執行醫療業務,因為畢業後就可以考醫師執照,成為合格的醫師,可以獨進行醫療業務。
而美國四年制或六年制的醫學系,他們的臨床課程在畢業前為見習課程,雖號稱有臨床實作,譬如on NG, on Foley甚至比誰比較會on CVC,以為這樣可以稱作internship,那是大錯特錯的。像美國的clinical course,就是一邊lecture後同時在醫師進行實作,主要在練習何謂臨床技術,什樣麼病人就像書上所寫的一樣典型。但那還不是實習,美國的實習是postgraduate residency,就是要在指導醫師指導下,實際執行醫療行為,以訓練對疾病診斷、處方與臨危處置,如此至少一年再取得USMLE step 3執照。
在文字上打轉是沒有意義的,只要是醫師,一看就知道見習是什麼,而實習是什麼。
臨床訓練是有一定時序與經驗累積,就像台灣七年制醫學系,大五、大六就是見習(有些學校在大六開始做intern的內容了),因為run到該一學科,就是在醫院lecture,一邊接觸病人,此時試著將臨床與書本知識結合的階段。若跳過這階段而去實習,或把見習硬掰為實習,那是外行人的見解。因此台灣醫學系大七的階段,因為信任大五、大六期間,醫學生已經將臨床知能牢記在心,大七的實習就是實戰的運用。
實習就是臨床知能累積到一定程度後才開始的實務訓練,見習期間所累積的基礎才能銜接得上實習。
Re: 波蘭醫學生實習嗎?
發表於 : 週六 8月 01, 2009 12:13 am
由 googlemyth
hsu 寫:真是要要認輸了
只會在名詞上打轉硬掰
國外的Internship內容跟實際狀況跟台灣有何關係
台灣的法律規定又沒這個字
國考規定的應考資格就是實習期滿且成績及格
實習的定義在國內應該是有共識的吧
(如果連這也要掰就沒辦法了)
管它叫實習醫師還是實習醫學生
這跟應考資格有何牽扯
國外的clerk跟intern跟國內不同又如何
就是要在合格醫師指導下從事實際醫療行為才叫實習
那麼在意國外如何
那就看要去哪一國考執照啊
還有
我們蒙古醫學院畢業的
當初實習是整整被操2年的
見習只有利用寒暑假才去的
許大:
您的想法正和偶的想法一樣--「國考規定的應考資格就是實習期滿且成績及格」.
的確沒寫或規定甚麼internship, clerkship,
但考選部卻因為波波實習證明上沒寫internship,就認定波波沒實習;
明明波波都是在「合格醫師指導下從事實際醫療行為」,考選部卻說那不算實習
,所以偶才會問法律定的實習是長甚麼樣子.
Re: 波蘭醫學生實習嗎?
發表於 : 週六 8月 01, 2009 12:23 am
由 image
googlemyth 寫:許大:
您的想法正和偶的想法一樣--「國考規定的應考資格就是實習期滿且成績及格」.
的確沒寫或規定甚麼internship, clerkship,
但考選部卻因為波波實習證明上沒寫internship,就認定波波沒實習;
明明波波都是在「合格醫師指導下從事實際醫療行為」,考選部卻說那不算實習
,所以偶才會問法律定的實習是長甚麼樣子.
嗯 這樣好啦
國內醫學生更是在「合格醫師指導下從事完美的醫療行為」咧.... (偽可愛) (至少我們語言通 (偽可愛) )
反正大家一起來比賽吹牛好啦
還曾看到波波自稱他們大五大六時就已經每個月"至少"替20名波蘭婦女
實際陰道內診
老實說,吹牛吹成這樣,真的是讓人厭惡到不行 (吐)
再說一遍(當然是個人看法):不實在的人 真的不適合當醫師啊
Re: 波蘭醫學生實習嗎?
發表於 : 週六 8月 01, 2009 12:56 am
由 googlemyth
bestbsn 寫:googlemyth 寫:bestbsn 寫:
波波的畢業前是見習,這是醫界的專業認定。
實習是在supervisor指導下進行醫療業務。
何為醫療業務,就是以醫療行為為職業者而言,不問是主要業務或附屬業務,凡職業上予以機會,為非特定多數人之醫療行為均屬之,但不以收取報酬為要件。法令另有規定。
而見習是什麼,一邊學書上的知識一邊進行臨床實作。
波波的臨床課程是一邊lecture,然後再馬上跟在教授屁股後面當背後靈。每一個學科就是一個期間的block,等到所有學科修完,也就畢業了,但這在臨床實務經驗仍然不夠,所以才會需要PGY program來當internship,以增加日後獨立醫療作業的實戰能力。
骨醫大
您所說的實習是在supervisor指導下進行醫療業務是從那裡來的?
偶只找到醫師法施行細則說Internship是“臨床實務操作”不過據我了解進行醫療業務(非僅實務)應該是實習醫師才能做的事因衛生署的「實習醫師制度實施要點」與教育部的「實習醫學生臨床實習指引」都明白指出畢業前的實習無論是所謂的clerk或 intern都屬於實習醫學生,而畢業後才是實習醫師,他們的工作性質和身份自當不同 ,所以實習醫學生應是不該進行醫療業務.
此外假如我們要用internship這個洋字的話應該深入了解他是甚麼東西?
在外國,住院醫師的第一年稱postgraduate internship(又稱PGY- postgraduate year)
1.特色是 要有clinical rotation 需每科都run (但台灣的住院醫師的第一年(R1)都固定在各專科了)
2.目的是 要讓執業醫師無論將來走那科 都有全人照顧的能力(因台灣的醫師太早分科, 常造成會看肚子的,不會看屁股;會看眼睛的,不會看耳朵, 因此台灣一直在努力要做PGY,聽說某些科已做了,但台大的6年制醫科是和外國學制同軌,是肯定有PGY)
3.可以是具有醫師執照 也可以尚未有執照 (依國家不同而定) 但相同點是畢業後.
其實台灣的TMAC也一直在推動第五、六年級接受「有教又有做」的clerkship訓練(據偶所知近來漸有成效),廢除目前「只教不做」的clerk學程與「只做不教」的intern學程,從從床邊的教與做當中進入醫療奧堂。按照TMAC計劃,如果clerkship可以改善達到和歐美學制一樣紮實,第七年實習醫學生課程即可廢止。
醫師法第廿八修:
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其所使用之藥
械沒收之。但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於醫師指導下實習之醫學院、校學
生或畢業生。
二、在醫療機構於醫師指示下之護理人員、助產人員或其他醫事人員。
三、合於第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
四、臨時施行急救。
所以實習醫學生或實習醫師必須在醫師指導下執行醫療業務。
台灣醫學系學制拿七年制來說,大七就是internship,就是已經在上級醫師指導下執行醫療業務,因為畢業後就可以考醫師執照,成為合格的醫師,可以獨進行醫療業務。
而美國四年制或六年制的醫學系,他們的臨床課程在畢業前為見習課程,雖號稱有臨床實作,譬如on NG, on Foley甚至比誰比較會on CVC,以為這樣可以稱作internship,那是大錯特錯的。像美國的clinical course,就是一邊lecture後同時在醫師進行實作,主要在練習何謂臨床技術,什樣麼病人就像書上所寫的一樣典型。但那還不是實習,美國的實習是postgraduate residency,就是要在指導醫師指導下,實際執行醫療行為,以訓練對疾病診斷、處方與臨危處置,如此至少一年再取得USMLE step 3執照。
在文字上打轉是沒有意義的,只要是醫師,一看就知道見習是什麼,而實習是什麼。
臨床訓練是有一定時序與經驗累積,就像台灣七年制醫學系,大五、大六就是見習(有些學校在大六開始做intern的內容了),因為run到該一學科,就是在醫院lecture,一邊接觸病人,此時試著將臨床與書本知識結合的階段。若跳過這階段而去實習,或把見習硬掰為實習,那是外行人的見解。因此台灣醫學系大七的階段,因為信任大五、大六期間,醫學生已經將臨床知能牢記在心,大七的實習就是實戰的運用。
實習就是臨床知能累積到一定程度後才開始的實務訓練,見習期間所累積的基礎才能銜接得上實習。
B大
再跟您補充先前所說的internship
在外國,住院醫師的第一年稱postgraduate internship(又稱PGY- postgraduate year)
特色是 要有clinical rotation, 需每科都run (但台灣的住院醫師的第一年(R1)都固定在各專科).
目的是 要讓執業醫師無論將來走那科,都有全人照顧的能力. SARS後,台灣才發現台灣的醫師太早分科, 常造成會看肚子的,不會看屁股;會看眼睛的,不會看耳朵, 因此台灣一直在努力要做PGY,其實目前很多科已在做了,他們也都是七年制畢業的,但還是要做幾個月,甚至一年的(PGY)internship.
http://www.wretch.cc/blog/honesty1202/8905786
所以偶才一直在說,在這之前的internship,按照台灣教育部的說法,是指還畢業後,但沒考上醫師執照的R(如各小醫院的萬年實習醫師等等,需用別人的章做事),他考上就不算internship.但目前台灣在PGY制度出現後,終於也有真正的internship,
七年級的intern醫學生實習應不算是internship.
internship可以是具有醫師執照,也可以尚未有執照 (依國家不同而定,就台灣的台大6年制PGY的經驗,他們也是先考完國考後再做PGY,因此台灣也應屬前者), 但相同點是畢業後 .
Re: 波蘭醫學生實習嗎?
發表於 : 週六 8月 01, 2009 11:13 am
由 g96510083
googlemyth 寫:
B大
再跟您補充先前所說的internship
在外國,住院醫師的第一年稱postgraduate internship(又稱PGY- postgraduate year)
特色是 要有clinical rotation, 需每科都run (但台灣的住院醫師的第一年(R1)都固定在各專科).
目的是 要讓執業醫師無論將來走那科,都有全人照顧的能力. SARS後,台灣才發現台灣的醫師太早分科, 常造成會看肚子的,不會看屁股;會看眼睛的,不會看耳朵, 因此台灣一直在努力要做PGY,其實目前很多科已在做了,他們也都是七年制畢業的,但還是要做幾個月,甚至一年的(PGY)internship.
http://www.wretch.cc/blog/honesty1202/8905786
所以偶才一直在說,在這之前的internship,按照台灣教育部的說法,是指還畢業後,但沒考上醫師執照的R(如各小醫院的萬年實習醫師等等,需用別人的章做事),他考上就不算internship.但目前台灣在PGY制度出現後,終於也有真正的internship,
七年級的intern醫學生實習應不算是internship.
internship可以是具有醫師執照,也可以尚未有執照 (依國家不同而定,就台灣的台大6年制PGY的經驗,他們也是先考完國考後再做PGY,因此台灣也應屬前者), 但相同點是畢業後 .
別打迷糊仗,別再曲解法律,本國法所稱實習依本國法律與習慣
實習期滿才有考試資格, 實習期滿舉證責任在考生
請提出該當本國大七醫學生實習強度的臨床實做課程...與該課程的訓練期間
別推說你們自己去找阿,證據在波波手上,舉證責任亦在波波上,不舉證就該負不利益之推定------------無醫師法所稱實習期滿情事------不得應考
Re: 波蘭醫學生實習嗎?
發表於 : 週六 8月 01, 2009 11:19 am
由 Nathant
ranger 寫:......
以美國醫學院為例,採用學士後四年制;
波蘭醫學院有學士後四年制和高中後六年制
台灣醫學院有高中後七年制,高中後六年制和學士後五年制
由於制度的不同,對於clerk,intern,clerkship,internship的定義與認知就不同
所以一定要制度相同的與制度相同的一起比較,才不會產生誤會與紛爭
基本上美國醫學院制度=波蘭醫學院制度=台灣醫學院高中後六年制=post graduate year制(pgy制)
pgy制對於clerk,intern,clerkship,internship的定義如上
(請參考dictionary.com)
嗯,不同的名稱可能代表相同的意義
有人試圖以此說明波波的clerk等於台灣的intern
同樣的,相同的名稱在不同的地方也可能代表不同的意義
主張波波的clerk等於美國的clerk的人,真的知道美國醫學院的clerk在做什麼嗎?
還是他們認為板上不會有人知道美國的clerk在做什麼?
前陣子去了趟美國,因緣際會和一個美國醫學院四年級的學生聊了一下(朋友的朋友的...)
她告訴我,
美國醫學院的clerk是要值班的
她們學校的情形,round到內科或外科時大約四天一班,有些小科則約六到七天一班
值班時住院病患若有complain,如果情況聽起來不是很危急,常常是clerk先去看病人
再回來向R報告病患的情況,自己的診斷與處置計畫等
就她所知其他醫學院的情形也是類似如此
波波clerk有這樣做嗎 ?
我認為,見實習不論叫做clerk或intern,重點是培養當一個R所需具備的基本能力
也就是實際接觸病人,和病人溝通,獲得足夠的資訊了解病人的問題,
並應用所學到的醫學知識和技術解決病人的問題
波波所謂的實習
聽起來是跟在老師身邊,觀摩老師的動作,模仿老師的動作,根據老師的口令做動作
連老師和病人的對話都無法完全聽懂(還是完全聽不懂?)
必須靠老師翻譯(所得到的訊息已經是老師以他本身的知識和經驗整理過的了)
如何能學到這些能力 ???
就連某些人所說的最沒有功能的台灣clerk
都還能獨力接觸病人做病史詢問,身體檢查(PE),寫病歷,作鑑別診斷,寫SOAP
以前我當內科clerk時,每個人還分到一床病人做primary care,每天追蹤病情變化
自己開任何檢驗或處置的order,經過R countersign後就可以執行
波波所謂等同於實習的clerk,可以做到這樣嗎 ?
Re: 波蘭醫學生實習嗎?
發表於 : 週六 8月 01, 2009 11:30 am
由 麥香堡
g96510083 寫:googlemyth 寫:
B大
再跟您補充先前所說的internship
在外國,住院醫師的第一年稱postgraduate internship(又稱PGY- postgraduate year)
特色是 要有clinical rotation, 需每科都run (但台灣的住院醫師的第一年(R1)都固定在各專科).
目的是 要讓執業醫師無論將來走那科,都有全人照顧的能力. SARS後,台灣才發現台灣的醫師太早分科, 常造成會看肚子的,不會看屁股;會看眼睛的,不會看耳朵, 因此台灣一直在努力要做PGY,其實目前很多科已在做了,他們也都是七年制畢業的,但還是要做幾個月,甚至一年的(PGY)internship.
http://www.wretch.cc/blog/honesty1202/8905786
所以偶才一直在說,在這之前的internship,按照台灣教育部的說法,是指還畢業後,但沒考上醫師執照的R(如各小醫院的萬年實習醫師等等,需用別人的章做事),他考上就不算internship.但目前台灣在PGY制度出現後,終於也有真正的internship,
七年級的intern醫學生實習應不算是internship.
internship可以是具有醫師執照,也可以尚未有執照 (依國家不同而定,就台灣的台大6年制PGY的經驗,他們也是先考完國考後再做PGY,因此台灣也應屬前者), 但相同點是畢業後 .
別打迷糊仗,別再曲解法律,本國法所稱實習依本國法律與習慣
實習期滿才有考試資格, 實習期滿舉證責任在考生
請提出該當本國大七醫學生實習強度的臨床實做課程...與該課程的訓練期間
別推說你們自己去找阿,證據在波波手上,舉證責任亦在波波上,不舉證就該負不利益之推定------------無醫師法所稱實習期滿情事------不得應考
奇怪
教當地醫學院開一張internship證明啊
語言不通...等等台灣也很寬容不計較了
一個也不敢開出
反而叫台灣去波蘭幫他們找實習證明?
何況評鑑實習也不是幾天樣板戲看看就好
要長期評鑑 要對方完全配合的事
這國外醫學院若有幾十家
單單常駐外國醫學院的教育部特派員就要上百個
誰出錢?
Re: 波蘭醫學生實習嗎?
發表於 : 週日 8月 02, 2009 3:09 am
由 santo
麥香堡 寫:g96510083 寫:googlemyth 寫:
B大
再跟您補充先前所說的internship
在外國,住院醫師的第一年稱postgraduate internship(又稱PGY- postgraduate year)
特色是 要有clinical rotation, 需每科都run (但台灣的住院醫師的第一年(R1)都固定在各專科).
目的是 要讓執業醫師無論將來走那科,都有全人照顧的能力. SARS後,台灣才發現台灣的醫師太早分科, 常造成會看肚子的,不會看屁股;會看眼睛的,不會看耳朵, 因此台灣一直在努力要做PGY,其實目前很多科已在做了,他們也都是七年制畢業的,但還是要做幾個月,甚至一年的(PGY)internship.
http://www.wretch.cc/blog/honesty1202/8905786
所以偶才一直在說,在這之前的internship,按照台灣教育部的說法,是指還畢業後,但沒考上醫師執照的R(如各小醫院的萬年實習醫師等等,需用別人的章做事),他考上就不算internship.但目前台灣在PGY制度出現後,終於也有真正的internship,
七年級的intern醫學生實習應不算是internship.
internship可以是具有醫師執照,也可以尚未有執照 (依國家不同而定,就台灣的台大6年制PGY的經驗,他們也是先考完國考後再做PGY,因此台灣也應屬前者), 但相同點是畢業後 .
別打迷糊仗,別再曲解法律,本國法所稱實習依本國法律與習慣
實習期滿才有考試資格, 實習期滿舉證責任在考生
請提出該當本國大七醫學生實習強度的臨床實做課程...與該課程的訓練期間
別推說你們自己去找阿,證據在波波手上,舉證責任亦在波波上,不舉證就該負不利益之推定------------無醫師法所稱實習期滿情事------不得應考
奇怪
教當地醫學院開一張internship證明啊
語言不通...等等台灣也很寬容不計較了
一個也不敢開出
反而叫台灣去波蘭幫他們找實習證明?
何況評鑑實習也不是幾天樣板戲看看就好
要長期評鑑 要對方完全配合的事
這國外醫學院若有幾十家
單單常駐外國醫學院的教育部特派員就要上百個
誰出錢?
所以大多數國家都以who出版的World directory of medical schools 為認證根據
包括美國 日本都是如此
臺灣也不例外 臺灣教育部也是以who出版的World directory of medical schools 為認證根據
http://www.who.int/hrh/wdms/en/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