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在目前這種社會當中,遇到路倒病患,你真的
發表於 : 週三 12月 19, 2012 5:56 pm
這個社會吃人啊
跑去就沒救活會怪你, 甚至告你個幾千萬
救活了不會感謝你, 認為是你的責任
跑去就沒救活會怪你, 甚至告你個幾千萬
救活了不會感謝你, 認為是你的責任
(偽可愛)訪客 寫:其實,不是醫師不願意盡社會責任,而是社會不願提供一個能讓醫師安心盡責的環境。歐伊斯特拉夫.黃 寫: 雖說目前的醫生不如以前,但是收入豐厚者比比皆是,還是要有一些社會責任。
要提供這樣的環境,其實很簡單:
1.取消醫療糾紛刑事處分的法規
2.成立『好撒瑪利亞人』(救路倒之人者無罪)法律。
這兩部分,國外先進國家已經行之有年,沒什麼特別標新立異之處。
立這樣的法,會很難嗎?
廢不合宜的法,會很難嗎?
為何政府不做?
為何立法院不做?
每當有人提出醫師廢除刑事處分,哪些人就會跳出來罵?
豈不是一般民眾嗎?
一發生醫療糾紛,整個社會的態度如何?
豈不是都將醫師當成十惡不赦的壞人嗎?
當我去救路倒病人結果成為被告,甚至因此無法執行業務養家活口時,
我的妻子,我年幼的孩子,我年長的父母,誰來幫助?誰會助我一臂之力?
當實習醫師時,我真的遇到一次路倒病人。我當時沒有第二句話,立即進行CPR加口對口人工呼吸。
我以身為醫師為榮,我願意獻上我所有微薄的力量與醫術來服務病患。
我不知這裡有多少人實際因為醫療糾紛上過法院?
特別是該件醫療糾紛還不是因為你所犯,你只是被牽連而已。
病人要告人時,是像瘋狗一樣亂咬亂告的,
甚至常只要有名字在病歷上的(不管多少人、不管實際對此病人是否是真正負責的醫師、不管這醫師是否只是值班開例行order而已,並無實際處置),他們全告。
如果,您上過法庭,而依然願意堅持理想,
那我依然會致上絕對的尊敬。
然而,我現在很清楚,我只是個凡人:
有一家老小要靠我照顧的凡人。
我願意在我能力範圍內,盡我的努力。
這也是玻璃娃娃法官判例所教我的。
超越我能力的(不只是醫療,而是包括可能的法律糾紛),我愛莫能助。
我會繼續開車離開,然後電話報請119來處理。
記得長庚無良好防護搶救SARS病患因而殉職的小醫師嗎?
一些掌聲?一些鼓勵?一些殉職金?
然後呢?
又如何?
我不需掌聲,也不需鼓勵,更不需殉職金。
甚至,連我當醫師健保給付極低,只能粗茶淡飯也無所謂。
但我深深的期望,我生長的土地『台灣』,能給我一個起碼的環境。
不用多,就是讓我能盡力救人時,可以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吾願足矣!
我,一個小醫師,熱血依然在我心中洶湧。
但是,我會自制。
沒有智慧的行為,叫做…………愚蠢。
alicehuang0212 寫:這個社會吃人啊
跑去就沒救活會怪你, 甚至告你個幾千萬
救活了不會感謝你, 認為是你的責任
vincent.pan 寫:分享一個救活了也被告的事實。alicehuang0212 寫:這個社會吃人啊
跑去就沒救活會怪你, 甚至告你個幾千萬
救活了不會感謝你, 認為是你的責任
約莫五年前在台灣南部曾經有過一路人被異物噎到氣管梗塞在一藥局門口,當下老闆實施Heimlich Maneuver(哈姆立克),持續後並無效果,心想打119必定來不及,老闆不得已時拿美工刀於咽喉下的氣管插下去,轉90度撐開氣管,並持續CPR陪同送醫,路人性命保住了..............
但這位老板現在還在上法院,因為家屬認為氣管受損這部分傷害需由這位老板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