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網站查不到ㄋㄟ黑鷹 寫:各位自己去衛生署網站查查
如果不到18分就再去補補吧
980423要換執業執照者請注意!
- TCL
- V2
- 文章: 2262
- 註冊時間: 週六 6月 02, 2007 1:53 pm
- 來自: 後山
規定好像又有變化,這是根據內科醫學會網站公佈的最新消息,
真是計畫趕不上變化?
網址: http://www.sim.org.tw/board/192.files/192-6.HTM
真是計畫趕不上變化?
網址: http://www.sim.org.tw/board/192.files/192-6.HTM
內科醫學會 寫:為配合96年8月17日修訂公布「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行政院衛生署於96年9月21日邀集各專科醫學會代表召開「專科醫師繼續教育積分審查認定相關事宜協調會」,決議重點如下:
98年4月22日之後辦理執業執照更新者,其「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應達18學分,其中應包括感染控制及性別意識課程至少1學分。
各專科醫學會會員已累計的「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繼續教育學分,衛生署將會請電腦專家協助將資料庫轉入衛生署「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
未來各專科醫學會仍可繼續辦理「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相關課程,但不再認定相關課程之教育學分,而由衛生署以公開招標方式專案委請單一學術專業團體辦理。
衛生署將會正式行文各專科醫學會停止認定「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相關課程教育學分之時間點,在此之前,各專科醫學會仍可依現行辦法繼續認定相關學分,衛生署皆會承認。
請各專科醫學會取消專科證書換證應修習「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相關學分之規定,恢復原來「專科醫師甄審原則」;僅稽核醫學專業學分,惟6年內繼續教育 課程總積分扣除18小時「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等課程積分後,經轉換至少應達162小時。
未來行政院衛生署將會公告「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教育學分之申請流程,請各單位參酌辦理。
請各專科醫學會推薦乙位審查委員共同成立「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審查小組,以杜絕外界對圖利特定團體之批評。
依照新修訂之「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有關醫師辦理執業執照更新,其繼續教育學分之稽核方式如下:
未來專科醫師證書換證仍然僅稽核醫學專業課程學分,並不稽核「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學分。
第一批需具備「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相關學分才能換領執業執照之醫師(即98年4月22日需更新執業執照者),應於執照到期前一年;即97年4月22日前申請辦理執業執照換領。
具專科醫師資格者:憑效期內之專科醫師證書及衛生署「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個人累計之「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積分至少達18小時以上。
不具專科醫師資格者:在衛生署「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個人累計之繼續教育學分,醫學課程至少達162小時,「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積分至少達18小時,二者合計達180小時以上。
-
- 訪客
Kian 寫:規定好像又有變化,這是根據內科醫學會網站公佈的最新消息,
真是計畫趕不上變化?
網址: http://www.sim.org.tw/board/192.files/192-6.HTM
內科醫學會 寫:為配合96年8月17日修訂公布「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行政院衛生署於96年9月21日邀集各專科醫學會代表召開「專科醫師繼續教育積分審查認定相關事宜協調會」,決議重點如下:
98年4月22日之後辦理執業執照更新者,其「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應達18學分,其中應包括感染控制及性別意識課程至少1學分。
各專科醫學會會員已累計的「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繼續教育學分,衛生署將會請電腦專家協助將資料庫轉入衛生署「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
未來各專科醫學會仍可繼續辦理「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相關課程,但不再認定相關課程之教育學分,而由衛生署以公開招標方式專案委請單一學術專業團體辦理。
衛生署將會正式行文各專科醫學會停止認定「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相關課程教育學分之時間點,在此之前,各專科醫學會仍可依現行辦法繼續認定相關學分,衛生署皆會承認。
請各專科醫學會取消專科證書換證應修習「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相關學分之規定,恢復原來「專科醫師甄審原則」;僅稽核醫學專業學分,惟6年內繼續教育 課程總積分扣除18小時「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等課程積分後,經轉換至少應達162小時。
未來行政院衛生署將會公告「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教育學分之申請流程,請各單位參酌辦理。
請各專科醫學會推薦乙位審查委員共同成立「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審查小組,以杜絕外界對圖利特定團體之批評。
依照新修訂之「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有關醫師辦理執業執照更新,其繼續教育學分之稽核方式如下:
未來專科醫師證書換證仍然僅稽核醫學專業課程學分,並不稽核「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學分。
第一批需具備「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相關學分才能換領執業執照之醫師(即98年4月22日需更新執業執照者),應於執照到期前一年;即97年4月22日前申請辦理執業執照換領。
具專科醫師資格者:憑效期內之專科醫師證書及衛生署「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個人累計之「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積分至少達18小時以上。
不具專科醫師資格者:在衛生署「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個人累計之繼續教育學分,醫學課程至少達162小時,「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積分至少達18小時,二者合計達180小時以上。
大家一定要注意紅字部份
各專科學會辦理的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相關課程將不再算分
今年年會. 大家不要再白花錢
-
- CR
- 文章: 593
- 註冊時間: 週三 9月 13, 2006 9:12 am
- 來自: Taipei
+1小呆瓜 寫:Kian 寫:規定好像又有變化,這是根據內科醫學會網站公佈的最新消息,
真是計畫趕不上變化?
網址: http://www.sim.org.tw/board/192.files/192-6.HTM
內科醫學會 寫:為配合96年8月17日修訂公布「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行政院衛生署於96年9月21日邀集各專科醫學會代表召開「專科醫師繼續教育積分審查認定相關事宜協調會」,決議重點如下:
98年4月22日之後辦理執業執照更新者,其「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應達18學分,其中應包括感染控制及性別意識課程至少1學分。
各專科醫學會會員已累計的「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繼續教育學分,衛生署將會請電腦專家協助將資料庫轉入衛生署「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
未來各專科醫學會仍可繼續辦理「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相關課程,但不再認定相關課程之教育學分,而由衛生署以公開招標方式專案委請單一學術專業團體辦理。
衛生署將會正式行文各專科醫學會停止認定「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相關課程教育學分之時間點,在此之前,各專科醫學會仍可依現行辦法繼續認定相關學分,衛生署皆會承認。
請各專科醫學會取消專科證書換證應修習「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相關學分之規定,恢復原來「專科醫師甄審原則」;僅稽核醫學專業學分,惟6年內繼續教育 課程總積分扣除18小時「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等課程積分後,經轉換至少應達162小時。
未來行政院衛生署將會公告「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教育學分之申請流程,請各單位參酌辦理。
請各專科醫學會推薦乙位審查委員共同成立「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審查小組,以杜絕外界對圖利特定團體之批評。
依照新修訂之「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有關醫師辦理執業執照更新,其繼續教育學分之稽核方式如下:
未來專科醫師證書換證仍然僅稽核醫學專業課程學分,並不稽核「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學分。
第一批需具備「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相關學分才能換領執業執照之醫師(即98年4月22日需更新執業執照者),應於執照到期前一年;即97年4月22日前申請辦理執業執照換領。
具專科醫師資格者:憑效期內之專科醫師證書及衛生署「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個人累計之「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積分至少達18小時以上。
不具專科醫師資格者:在衛生署「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個人累計之繼續教育學分,醫學課程至少達162小時,「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積分至少達18小時,二者合計達180小時以上。
大家一定要注意紅字部份
各專科學會辦理的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相關課程將不再算分
今年年會. 大家不要再白花錢
-
- R2
- 文章: 224
- 註冊時間: 週四 4月 19, 2007 1:57 pm
- 來自: 無醫村
- wenli100
- CR
- 文章: 500
- 註冊時間: 週五 12月 01, 2006 10:45 am
- 聯繫:
http://www.fma.org.twjoelin 寫:靠 ~
我還以為不關我的事
我才剛換發職業執照耶
剛才發現
為什麼
我的到期日也是 98.04.22.
(吐) (吐)
上課課程資訊去哪找阿
(不要啊)
- sheepin
- 科主任級
- 文章: 5010
- 註冊時間: 週六 10月 06, 2007 12:47 am
- 聯繫:
照這個態勢下去,未來該不會要用醫事人員卡現場刷卡才算報到吧?!Kian 寫:規定必須接受一定學分繼續教育才能繼續執業,尚無可厚非!
但是離譜的是,竟然像是學生一般,規定你必修的類別,
不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需要來選修!
現在更荒謬,連上課內容都要他來規定!
以後不知道,會不會連上課的地點、上課的方式、點不點名、
上課的老師等等,統統要照規定?
提點有建設性的東西,我常常看我們醫院的護士在看這個網站:
http://fms.cto.doh.gov.tw/DOH/index2.jsp
(開著螢幕播放,一邊寫護理紀錄.......)
據說也是在積某種學分(公務人員繼續教育???)
軟體的設定是播放完畢才能被紀錄為完成
為什麼衛生署或醫學會的學分不能用這種線上學習的方式???
一來不需要租借場地派遣人員
二來免去眾醫師奔波之苦
三來跟隨時代潮流
不曉得大家覺淂這種提議怎麼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