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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發表於 : 週五 4月 09, 2010 11:42 am
e42166
老烏鴉 寫:遭此不平待遇, 全聯會竟然不吭一聲

ㄍ!
+100000000000000
改行當爪耙子!!
(爽) (爽) (爽)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發表於 : 週五 4月 09, 2010 1:10 pm
施肇榮
JIMMY 寫:
老烏鴉 寫:遭此不平待遇, 全聯會竟然不吭一聲
ㄍ!
全聯會真的該說話了,這種制度還會出自行政院長之口,表示民粹政治已經達到最高執政原則。
全聯會真的要硬起來,措詞不要再溫溫吞吞,直接砲打無知無能的政權,表明醫界的不滿。(鼓勵檢舉,那就把健保局與衛生署一起寫進來,一起寫進來當被檢舉的對象。)
反對不附正當理由
只是更啟人疑竇
更不具正當性

老鼠屎要不要從體制中移除
也要向人民交代

若有窒礙難行之處
應該先從現行的醫療法規著手分析
倘有不合時宜的法規未修正前
逕行通過民粹政治的法條
最後傷害的必定是全體國民

提出理由吧
哀哀叫是沒用的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發表於 : 週五 4月 09, 2010 2:27 pm
CC
這真是太誇張了
要抗議 要抗議啦~~~ (打小人)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發表於 : 週五 4月 09, 2010 2:54 pm
vsdog
全民仇醫的時代來臨了
不要懷疑

男怕入錯行
來不及了

(不要啊)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發表於 : 週五 4月 09, 2010 3:09 pm
王明屏
(裝死) (裝死) (裝死) (裝死) (裝死) (裝死) (裝死)
(裝死) (裝死) (裝死) (裝死) (裝死) (裝死) (裝死)
(裝死) (裝死) (裝死) (裝死) (裝死) (裝死) (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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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死) (裝死) (裝死) (裝死) (裝死) (裝死) (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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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死) (裝死) (裝死) (裝死) (裝死) (裝死) (裝死)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發表於 : 週五 4月 09, 2010 3:23 pm
chunchang
這是關鍵時刻 此條文對醫界的傷害絕對不亞於當年醫藥分業條文的通過 已經打電話去全聯會反映
感覺上全聯會似乎還沒意料到這條文的嚴重性 大家努力打電話反映心聲啊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發表於 : 週五 4月 09, 2010 3:29 pm
vsdog
"now life has killed the dream I dreamed"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發表於 : 週五 4月 09, 2010 3:53 pm
WW
醫界再不團結就要步入萬劫不復之中.這會造成醫病關係的緊張和猜疑,事實上對醫病雙方都有害,只有健保局和仇醫團體最開心吧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發表於 : 週五 4月 09, 2010 3:56 pm
image
chunchang 寫:這是關鍵時刻 此條文對醫界的傷害絕對不亞於當年醫藥分業條文的通過 已經打電話去全聯會反映
感覺上全聯會似乎還沒意料到這條文的嚴重性 大家努力打電話反映心聲啊
+1 !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發表於 : 週五 4月 09, 2010 4:00 pm
auricle
chunchang 寫:這是關鍵時刻 此條文對醫界的傷害絕對不亞於當年醫藥分業條文的通過 已經打電話去全聯會反映
感覺上全聯會似乎還沒意料到這條文的嚴重性 大家努力打電話反映心聲啊
先來檢舉不作為的老賊 . (眼汪汪)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發表於 : 週五 4月 09, 2010 4:01 pm
鳴人
鼓勵全民檢舉,不就是強制將所有醫師貼上嫌疑犯的標籤?
獎勵人民監視醫生的一天作息所有舉止
這不違反憲法對於人權的保障嗎?
這好像也不符"無罪推論"的原則!?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發表於 : 週五 4月 09, 2010 4:08 pm
forester
主治醫師365天都有去上班查房嗎?
病房的藥是藥師發的還是護士發的?
所有侵入性治療(包括女病人導尿)都是醫師親自操做嗎?
....................................
...............................
....................
..........
...
從罰鍰中提撥10%
就表示連健保局"放大"的金額檢舉人都可以分紅
我要改行當職業檢舉人了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發表於 : 週五 4月 09, 2010 4:10 pm
mogysux
施肇榮 寫:
JIMMY 寫:
老烏鴉 寫:遭此不平待遇, 全聯會竟然不吭一聲
ㄍ!
全聯會真的該說話了,這種制度還會出自行政院長之口,表示民粹政治已經達到最高執政原則。
全聯會真的要硬起來,措詞不要再溫溫吞吞,直接砲打無知無能的政權,表明醫界的不滿。(鼓勵檢舉,那就把健保局與衛生署一起寫進來,一起寫進來當被檢舉的對象。)
反對不附正當理由
只是更啟人疑竇
更不具正當性

老鼠屎要不要從體制中移除
也要向人民交代

若有窒礙難行之處
應該先從現行的醫療法規著手分析
倘有不合時宜的法規未修正前
逕行通過民粹政治的法條
最後傷害的必定是全體國民

提出理由吧
哀哀叫是沒用的
大家先冷靜一下
我認為施大說的很有道理
大家請看下面這位部落格貼的檢舉獎金圖

http://tw.myblog.yahoo.com/hpy03292000/ ... l=a&fid=33

可見各行各業也都有"檢舉獎金"制度
如檢舉不法雇主,包括非法收容、僱用非法外勞,檢舉獎金提高為十倍
交通違規.逃漏稅.烏賊車.環境污染.司法黃牛,菸酒違規...等等
所以有人專門上網找違規廣告,甚至為了一顆茶葉蛋沒開統一發票就來檢舉發財的

http://tw.myblog.yahoo.com/jw!fuflgMKRG ... e?mid=8987

表示各行各業本來就都有"檢舉獎金"制度
醫療這行業.何德何能可以例外?
只不過這前未有的"把醫師當賊抓的新辦法"加在醫療院所身上
會讓過去被視為較清高職業的醫師跳腳.而且一般人胡亂檢舉怕被報復.但醫生族群普遍斯文古意
容易被另有居心民眾當"軟柿子"撿來吃

施大說的...各行業裡的老鼠屎當然要從體制中剔除.
我們自己民粹似的哀哀叫在一般社會大眾眼裡當然不具正當性

我倒覺得著力點可以放在
為求整體制度的"公平性"與"整體連貫性",不可以單處罰單方面的醫療院所
處罰對象應該要規模放大到
1.健保局..
有失職部分.經檢舉屬實處罰費用可以相對比例放大或依照醫療院所同比例才能令人心服
2.衛生局..
3.社會民眾..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發表於 : 週五 4月 09, 2010 4:22 pm
rich
太好了 這下發大財了 只要檢舉大醫院的"疏失"就可以發大財了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發表於 : 週五 4月 09, 2010 4:30 pm
kcfc
醫病關係沒了互信
不知如何建立
最後倒楣的會是病患

社會氣氛如此
只好調整心態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發表於 : 週五 4月 09, 2010 4:33 pm
Ocean
施肇榮 寫:
JIMMY 寫:
老烏鴉 寫:遭此不平待遇, 全聯會竟然不吭一聲
ㄍ!
全聯會真的該說話了,這種制度還會出自行政院長之口,表示民粹政治已經達到最高執政原則。
全聯會真的要硬起來,措詞不要再溫溫吞吞,直接砲打無知無能的政權,表明醫界的不滿。(鼓勵檢舉,那就把健保局與衛生署一起寫進來,一起寫進來當被檢舉的對象。)
反對不附正當理由
只是更啟人疑竇
更不具正當性

老鼠屎要不要從體制中移除
也要向人民交代

若有窒礙難行之處
應該先從現行的醫療法規著手分析
倘有不合時宜的法規未修正前
逕行通過民粹政治的法條
最後傷害的必定是全體國民

提出理由吧
哀哀叫是沒用的
有獎金可圖
可能造成檢舉浮濫
讓醫師疲於奔命
無法給醫師一個正常安心的執業空間
此外檢舉人也該背負不實檢舉的罰則
否則出現職業檢舉人
像買樂透一樣
一口氣沿街檢舉幾十家診所
只要有抓到幾家
就可分錢
立法者也該考慮這些可能出現的情形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發表於 : 週五 4月 09, 2010 4:34 pm
咖大
kcfc 寫:醫病關係沒了互信
不知如何建立
最後倒楣的會是病患

社會氣氛如此
只好調整心態
從此病人和家屬隨時帶著攝影機搜證
方便賺外快
醫師看診和查房會也會隨身帶著攝影機
反搜證
誰還有心情好好照顧病人
CPR之前
先檢查攝影機還有沒有電
(omg) (壓力)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發表於 : 週五 4月 09, 2010 4:36 pm
鳴人
mogysux 寫: ....處罰對象應該要規模放大到
1.健保局..
有失職部分.經檢舉屬實處罰費用可以相對比例放大或依照醫療院所同比例才能令人心服
2.衛生局..
3.社會民眾..
完全贊同摩奇大的呼籲!
一定要鼓勵民眾互相檢舉!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發表於 : 週五 4月 09, 2010 4:37 pm
鳴人
咖大 寫:
kcfc 寫:醫病關係沒了互信
不知如何建立
最後倒楣的會是病患

社會氣氛如此
只好調整心態
從此病人和家屬隨時帶著攝影機搜證
方便賺外快
醫師看診和查房會也會隨身帶著攝影機
反搜證
誰還有心情好好照顧病人
CPR之前
先檢查攝影機還有沒有電
(omg) (壓力)
一定會走上這條路的啦 !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發表於 : 週五 4月 09, 2010 4:39 pm
forester
第一賣冰
第二告醫生
(打小人) (打小人)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發表於 : 週五 4月 09, 2010 4:40 pm
chunchang
mogysux 寫:
施肇榮 寫:
JIMMY 寫:
老烏鴉 寫:遭此不平待遇, 全聯會竟然不吭一聲
ㄍ!
全聯會真的該說話了,這種制度還會出自行政院長之口,表示民粹政治已經達到最高執政原則。
全聯會真的要硬起來,措詞不要再溫溫吞吞,直接砲打無知無能的政權,表明醫界的不滿。(鼓勵檢舉,那就把健保局與衛生署一起寫進來,一起寫進來當被檢舉的對象。)
反對不附正當理由
只是更啟人疑竇
更不具正當性

老鼠屎要不要從體制中移除
也要向人民交代

若有窒礙難行之處
應該先從現行的醫療法規著手分析
倘有不合時宜的法規未修正前
逕行通過民粹政治的法條
最後傷害的必定是全體國民

提出理由吧
哀哀叫是沒用的
大家先冷靜一下
我認為施大說的很有道理
大家請看下面這位部落格貼的檢舉獎金圖

http://tw.myblog.yahoo.com/hpy03292000/ ... l=a&fid=33

可見各行各業也都有"檢舉獎金"制度
如檢舉不法雇主,包括非法收容、僱用非法外勞,檢舉獎金提高為十倍
交通違規.逃漏稅.烏賊車.環境污染.司法黃牛,菸酒違規...等等
所以有人專門上網找違規廣告,甚至為了一顆茶葉蛋沒開統一發票就來檢舉發財的

http://tw.myblog.yahoo.com/jw!fuflgMKRG ... e?mid=8987

表示各行各業本來就都有"檢舉獎金"制度
醫療這行業.何德何能可以例外?
只不過這前未有的"把醫師當賊抓的新辦法"加在醫療院所身上
會讓過去被視為較清高職業的醫師跳腳.而且一般人胡亂檢舉怕被報復.但醫生族群普遍斯文古意
容易被另有居心民眾當"軟柿子"撿來吃

施大說的...各行業裡的老鼠屎當然要從體制中剔除.
我們自己民粹似的哀哀叫在一般社會大眾眼裡當然不具正當性

我倒覺得著力點可以放在
為求整體制度的"公平性"與"整體連貫性",不可以單處罰單方面的醫療院所
處罰對象應該要規模放大到
1.健保局..
有失職部分.經檢舉屬實處罰費用可以相對比例放大或依照醫療院所同比例才能令人心服
2.衛生局..
3.社會民眾..


一般各行各業的"檢舉獎金"制度 如檢舉不法雇主,包括非法收容、僱用非法外勞,檢舉獎金提高為十倍
只是單一行為的違法 醫療行為的多樣性 複雜性和上述比較實有很大的差別 且一旦行諸法律條文 有獎金制度 以醫界的弱勢
對醫界將是沒完沒了的噩夢
至於處罰對象的放大 就算行諸法律條文 以現今民粹政治 官大民大會罰的到他們嗎 ?
如果以處罰對象規模放大 就妥協讓條文通過 以後大家一定會後悔的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發表於 : 週五 4月 09, 2010 4:41 pm
sephy
以下是小弟目前的想法
如有冒犯前輩,請海涵

如果全聯會都悶不吭聲
我想問問它除了收會費之外,還有什麼作用?

它理所當然要代表醫師出聲,不是嗎?
至於要怎麼出聲,是那些聰明的理監事還有法律顧問的事吧?
怎麼會是教基層醫師想辦法? 那還要全聯會幹嘛?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發表於 : 週五 4月 09, 2010 4:44 pm
mogysux
chunchang 寫:.....
一般各行各業的"檢舉獎金"制度 如檢舉不法雇主,包括非法收容、僱用非法外勞,檢舉獎金提高為十倍
只是單一行為的違法 醫療行為的多樣性 複雜性和上述比較實有很大的差別 且一旦行諸法律條文 有獎金制度 以醫界的弱勢
對醫界將是沒完沒了的噩夢
至於處罰對象的放大 就算行諸法律條文 以現今民粹政治 官大民大會罰的到他們嗎 ?
如果以處罰對象規模放大 就妥協讓條文通過 以後大家一定會後悔
沒錯...
趕快叫醒全聯會的頭頭吧... (不要啊)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發表於 : 週五 4月 09, 2010 4:48 pm
yapi
哪一個行業的檢舉不法人員的獎金是明白寫在法律條文上 ?

如果只有醫療業是如此 表示此條文有羞辱醫療業之嫌 全聯會應代表醫界發出怒吼 (打小人)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發表於 : 週五 4月 09, 2010 4:50 pm
image
chunchang 寫:
mogysux 寫:
施肇榮 寫:
JIMMY 寫:
老烏鴉 寫:遭此不平待遇, 全聯會竟然不吭一聲
ㄍ!
全聯會真的該說話了,這種制度還會出自行政院長之口,表示民粹政治已經達到最高執政原則。
全聯會真的要硬起來,措詞不要再溫溫吞吞,直接砲打無知無能的政權,表明醫界的不滿。(鼓勵檢舉,那就把健保局與衛生署一起寫進來,一起寫進來當被檢舉的對象。)
反對不附正當理由
只是更啟人疑竇
更不具正當性

老鼠屎要不要從體制中移除
也要向人民交代

若有窒礙難行之處
應該先從現行的醫療法規著手分析
倘有不合時宜的法規未修正前
逕行通過民粹政治的法條
最後傷害的必定是全體國民

提出理由吧
哀哀叫是沒用的
大家先冷靜一下
我認為施大說的很有道理
大家請看下面這位部落格貼的檢舉獎金圖

http://tw.myblog.yahoo.com/hpy03292000/ ... l=a&fid=33

可見各行各業也都有"檢舉獎金"制度
如檢舉不法雇主,包括非法收容、僱用非法外勞,檢舉獎金提高為十倍
交通違規.逃漏稅.烏賊車.環境污染.司法黃牛,菸酒違規...等等
所以有人專門上網找違規廣告,甚至為了一顆茶葉蛋沒開統一發票就來檢舉發財的

http://tw.myblog.yahoo.com/jw!fuflgMKRG ... e?mid=8987

表示各行各業本來就都有"檢舉獎金"制度
醫療這行業.何德何能可以例外?
只不過這前未有的"把醫師當賊抓的新辦法"加在醫療院所身上
會讓過去被視為較清高職業的醫師跳腳.而且一般人胡亂檢舉怕被報復.但醫生族群普遍斯文古意
容易被另有居心民眾當"軟柿子"撿來吃

施大說的...各行業裡的老鼠屎當然要從體制中剔除.
我們自己民粹似的哀哀叫在一般社會大眾眼裡當然不具正當性

我倒覺得著力點可以放在
為求整體制度的"公平性"與"整體連貫性",不可以單處罰單方面的醫療院所
處罰對象應該要規模放大到
1.健保局..
有失職部分.經檢舉屬實處罰費用可以相對比例放大或依照醫療院所同比例才能令人心服
2.衛生局..
3.社會民眾..


一般各行各業的"檢舉獎金"制度 如檢舉不法雇主,包括非法收容、僱用非法外勞,檢舉獎金提高為十倍
只是單一行為的違法 醫療行為的多樣性 複雜性和上述比較實有很大的差別 且一旦行諸法律條文 有獎金制度 以醫界的弱勢
對醫界將是沒完沒了的噩夢
至於處罰對象的放大 就算行諸法律條文 以現今民粹政治 官大民大會罰的到他們嗎 ?
如果以處罰對象規模放大 就妥協讓條文通過 以後大家一定會後悔的
+1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發表於 : 週五 4月 09, 2010 4:51 pm
鳴人
yapi 寫:哪一個行業的檢舉不法人員的獎金是明白寫在法律條文上 ?

如果只有醫療業是如此 表示此條文有羞辱醫療業之嫌 全聯會應代表醫界發出怒吼 (打小人)
請大家動用私人力量,向認識的政治人物反應....
等全聯會的怒吼?....您有聽過嗎?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發表於 : 週五 4月 09, 2010 5:10 pm
OCTOPUS
(打小人) (打小人) (omg) (omg)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發表於 : 週五 4月 09, 2010 5:18 pm
矩陣
chunchang 寫: 一般各行各業的"檢舉獎金"制度 如檢舉不法雇主,包括非法收容、僱用非法外勞,檢舉獎金提高為十倍
只是單一行為的違法 醫療行為的多樣性 複雜性和上述比較實有很大的差別 且一旦行諸法律條文 有獎金制度 以醫界的弱勢
對醫界將是沒完沒了的噩夢
至於處罰對象的放大 就算行諸法律條文 以現今民粹政治 官大民大會罰的到他們嗎 ?
如果以處罰對象規模放大 就妥協讓條文通過 以後大家一定會後悔的
+1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發表於 : 週五 4月 09, 2010 5:49 pm
auricle
有人拿自己健保卡說要幫臥床老婆拿藥 ,請問如何對該病患檢舉 ? (眼汪汪)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發表於 : 週五 4月 09, 2010 6:13 pm
施肇榮
auricle 寫:有人拿自己健保卡說要幫臥床老婆拿藥 ,請問如何對該病患檢舉 ? (眼汪汪)
這就由醫界公告第一項違反健保事項
主動鼓勵全民舉報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