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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版主盡速聯絡

發表於 : 週五 3月 27, 2009 12:15 pm
歐伊斯特拉夫.黃
registrar 寫:歐伊斯特拉夫.黃 大大您好:

我剛去(2009/03/27 11:50am)
[email protected]
收信
確實沒有收到您的信函
是否能請您再發信一次
造成您的不便
請見諒
我只要碰到pop3就沒輒了。
我Pm給你email,你再發給我好了。

Re: 請版主盡速聯絡

發表於 : 週五 3月 27, 2009 12:18 pm
董事004
歐伊斯特拉夫.黃 寫:
registrar 寫:歐伊斯特拉夫.黃 大大您好:

我剛去(2009/03/27 11:50am)
[email protected]
收信
確實沒有收到您的信函
是否能請您再發信一次
造成您的不便
請見諒
我只要碰到pop3就沒輒了。
我Pm給你email,你再發給我好了。

您只要提供論壇email給警方即可

一切要依正常程序辦事

Re: 請版主盡速聯絡

發表於 : 週五 3月 27, 2009 7:06 pm
歐伊斯特拉夫.黃
董事004 寫:
歐伊斯特拉夫.黃 寫:
registrar 寫:歐伊斯特拉夫.黃 大大您好:

我剛去(2009/03/27 11:50am)
[email protected]
收信
確實沒有收到您的信函
是否能請您再發信一次
造成您的不便
請見諒
我只要碰到pop3就沒輒了。
我Pm給你email,你再發給我好了。

您只要提供論壇email給警方即可

一切要依正常程序辦事
我真是不想說難聽的話。

我去報案時警方告訴我,別人來報案都是拿著版主給的證據(帳戶被入侵)來報案的,只有我,二手空空。

事發至今,版主.管理員一直想阻撓,就像小綿羊媚妹說的,今天如是健保局,是不是就鼓勵我去告。
警方希望發函給版主拿到ip然後就不會來煩版主,就這樣而已,版主大人丟個email address過來,那個email address是連我都無法發進去的,真不知版主及管理員是在幹什麼?協助犯罪嗎?我只不過是想把事情釐清,我又不一定會告,因為版主放話除非司法機關要調 ,不然不給證據。如果當初版主願意給證據,我直接把入侵者罵一罵就沒事了。搞到今天得去報案。雖然此版是版主設,難道我的帳戶不是我的嗎?版主平日公告說發言要負責因為司法機關要求的話會提供證據之類的,是騙人嗎?是不是以後大家都可以亂來,反正版主神龍見首不見尾,絕不理會警方,因為此論壇是凌駕在本國法律的警方之上。
因為仗著版主的包僻,所以入侵者肆無忌憚繼續叫囂。
版主直接一個電話告知地址較易還是冗長的email往來容易?你可以叫其他人打這電話啊!
再這樣我要去找立委了。

Re: 請版主盡速聯絡

發表於 : 週五 3月 27, 2009 7:30 pm
1001
歐老師,請勿動氣!

偶認為,您應該把論壇的email給警察機關,請警察杯杯或叔叔
向版主調資料.

如果今天有某人要求調閱您的ip,論壇隨便就給,這樣應該您也
會反對吧!這不是在袒護誰,而是本來就應該這樣做.您說對嗎?
既然您已決定走法律途徑,程序正義也是很重要的,何況常常因為
程序問題也會影響官司勝敗.

Re: 請版主盡速聯絡

發表於 : 週五 3月 27, 2009 8:01 pm
歐伊斯特拉夫.黃
1001 寫:歐老師,請勿動氣!

偶認為,您應該把論壇的email給警察機關,請警察杯杯或叔叔
向版主調資料.

如果今天有某人要求調閱您的ip,論壇隨便就給,這樣應該您也
會反對吧!這不是在袒護誰,而是本來就應該這樣做.您說對嗎?
既然您已決定走法律途徑,程序正義也是很重要的,何況常常因為
程序問題也會影響官司勝敗.
我是要求調閱進入我自己的帳戶的IP,又不是要別人的,不要混淆視聽。

好吧!我會把你的ADDRESS給警方,看他能不能進去。

幫你修剪花園,還這樣!

Re: 請版主盡速聯絡

發表於 : 週五 3月 27, 2009 8:11 pm
董事004
96年刑事警察局給我們的電子郵件


from 刑事局 000 <[email protected]>
to [email protected]
date Tue, Jan 16, 2007 at 9:36 AM
subject 請您協助查詢相關資料─刑事警察局
mailed-by email.cib.gov.tw

hide details 1/16/07



您好~

我們需要您協助提供有關『醫聲論壇』中,
部分會員之申用資料。

請您與我們聯繫─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科技犯罪防制中心
02-23219011 轉 2924
02-23452581
警務正 000

或留下您的聯絡電話,以方便我直接向你請教相關事宜。謝謝!

刑事局 000 敬啟
論壇認證文件無誤後. 一定會回覆

Re: 請版主盡速聯絡

發表於 : 週五 3月 27, 2009 8:13 pm
歐伊斯特拉夫.黃
董事004 寫:96年刑事警察局給我們的電子郵件


from 刑事局 000 <[email protected]>
to [email protected]
date Tue, Jan 16, 2007 at 9:36 AM
subject 請您協助查詢相關資料─刑事警察局
mailed-by email.cib.gov.tw

hide details 1/16/07



您好~

我們需要您協助提供有關『醫聲論壇』中,
部分會員之申用資料。

請您與我們聯繫─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科技犯罪防制中心
02-23219011 轉 2924
02-23452581
警務正 000

或留下您的聯絡電話,以方便我直接向你請教相關事宜。謝謝!

刑事局 000 敬啟
論壇認證文件無誤後. 一定會回覆
了解!
原來我們不是第一次。

Re: 請版主盡速聯絡

發表於 : 週五 3月 27, 2009 8:25 pm
1001
警察機關才有公權力,論壇才有義務給資料.不是嗎?
偶並非董事或管理員,如果有這榮幸,要聘偶當,偶會樂意做.
不過,醫界人才濟濟,大概還輪不到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