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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廢除醫藥分業才能挽救健保

發表於 : 週一 10月 12, 2009 12:33 am
施肇榮
TCL 寫:
Kathy 寫: ~~~
施振榮 寫: 醫師真得很奇怪
明明法律及法院判決文內都承認醫師有調劑權
卻只有醫師還在爭取調劑權

公告無藥師地區部分不是醫師能掌控的
這是要醫師公會及藥師公會協調

醫療急迫情形是屬於醫師客觀的醫療專業判斷
甚至可擴及病人的主觀感覺(許多不需看急診病人,卻掛急診就醫,醫師能拒絕

嗎)
現在醫師要做的是醫療急迫情形定義的共識

調劑只能由醫師或藥師執行
千萬不要再提由小姐或護士調劑
這在任何國家都說不通的)
Kathy 寫: ~~~
醫藥分業影響最大的是基層診所.
相信很多基層診所不了解緊急調劑權這一塊或是對其仍有疑慮.
而在現有醫藥分業制度的法令下, 能夠立即發揮作用的僅有緊急調劑權.
那何以全聯會未積極推動, 發文各地方公會轉知會員多加利用?
利用緊急醫療調劑需要公會去推動才容易達成共識, 固守我調劑權不是嗎?
1.全聯會早已發文各地方公會轉知會員多加利用
2.各地公會主事者,可能與各位醫師一樣,還在懷疑,謹守舊的經驗。
最近有一些理事,發生事情後才在開始詢問。
3.台北市醫師公會每月第4個禮拜五,於仁愛醫院醫學講座都有宣導,
已經>半年。
4.醫藥分業一開始,張博雅署長同意30人以下醫師可以自行調劑,
所引用的法源,相信就是醫療急迫情形,
當時醫界要求是100%調劑,
原因與現在大家所持的理由相同,
後來因為於法不合,
無疾而終

Re: 廢除醫藥分業才能挽救健保

發表於 : 週一 10月 12, 2009 12:41 am
施肇榮
kathy 寫:
經過ㄌ五年還是原地踏步
台灣立法院的素質和效率大家不是不知道
莫說 五年
再過十年可能都還是原地踏步

難道大家要繼續過十年這種日子?

公會確實有做得不夠好的地方
但是各位同志要確實體認到處境維艱
必要時須奮力一搏啊

公會可備妥訴願 行政訴訟流程介紹 和
訴願書, 起訴書制式樣本
教導大家作戰的能力


不好戰 但也要不懼戰
這不是條簡單的路
但醫界也人才眾多人才不是嗎

話說回來
同行間的惡性競爭
大家彼此心存顧忌
恐怕是比外敵更大的障礙吧 ?

1.不好戰 但也要不懼戰,
但是要有法律上的理由,
絕對不是上面醫師自己想的理由。
2.公會可備妥訴願
行政訴訟流程介紹
和訴願書, 起訴書制式樣本
教導大家作戰的能力
絕對有
但是,一定要copy法定方式,
及病歷中記載符合醫療急迫情形及親自調劑。

Re: 廢除醫藥分業才能挽救健保

發表於 : 週一 10月 12, 2009 12:52 am
施肇榮
image 寫:
kathy 寫:~~~
~~~~
依現行法規
醫師現階段已經具有的調劑資格確實是不夠好用
但要制衡藥師 不讓他們予取予求 卻也已足夠
沒有背景的小醫師不敢亂用的吧
還有
對一些科,復健眼科。。
尤其是皮膚科
要如何用緊急調劑權呢?
跟自己說我的病人都很緊急?
會不會又是另一件隨時會被健保局戳破的國王新衣呢?
~~~
~~~
~~~~
~~~
或許可以多瞭解一下戰戰兢兢,可連的基層?[/quote]

1.沒有背景的小醫師不敢亂用
--法律只保護懂的法律的人,
跟有沒有背景無關
2.當我還沒進入公會幫忙時,
我也是小小的開業醫師,
李相台醫師也是小小的開業醫師,
但是我們會尋求法律保護。
進入公會只是要幫助醫師會員而已。
3.復健眼科、尤其是皮膚科,最好處理,
因為都是瓶裝條裝的,用藥單純,醫師親自調劑更容易。


全民健康保險緊急傷病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第3條

前條第一款所稱之緊急傷病醫療範圍如下:
1.急性腹瀉、嘔吐或脫水現象者。
2.急性腹痛、胸痛、頭痛、背痛(下背、腰 痛)、關節痛或牙痛,
需要緊急處理以辨明病因者。
3.吐血、便血、鼻出血、咳血、溶血、血尿、陰道出血或急性外傷
出血者。
4.急性中毒或急性過敏反應者
5.突發性體溫不穩定者。
6.呼吸困難、喘鳴、口唇或指端發紺者。
7.意識不清、昏迷、痙攣或肢體運動功能失調者。
8.眼、耳、呼吸道、胃腸道、泌尿生殖道異物存留或因體內病變導
致阻塞者。
9.精神病患有危及他人或自己之安全,或呈現精神疾病症狀須緊急
處置者。
10. 重大意外導致之急性傷害。
11. 生命癥象不穩定或其他可能造成生命危急症狀者。
12. 應立即處理之傳染病,但不包括依法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者。
13. 二天連續假日期間發生之突發性病痛或創傷。

Re: 廢除醫藥分業才能挽救健保

發表於 : 週一 10月 12, 2009 1:10 am
施肇榮
auricle 寫:
施肇榮 寫:
auricle 寫:調劑權是被誇大的"專業". 這專業度藥師還遠遜於醫師.
何不叫醫師公會辦場行動劇或大型義診活動 .
一邊藥師包藥解說 ,一邊醫師包藥解說.讓民眾當場來評看看誰的專業度夠 ,這樣也許能引起廣大迴響 .
拜託
藥師是依據醫師處方調劑
醫師是依自己的處方調劑
我才不要跟藥師比包藥解說
我是醫師
不是藥師
這還是在既有的窠臼中 , 多數基層醫師的期待的醫師調劑權絕不止這般 .
又陷入一鳥在手與眾鳥在林的苦思
一個超過10年不能實現的期待
與一個可立即實行
合法又不會被罰的方式
聰明的醫師將如何選擇

Re: 廢除醫藥分業才能挽救健保

發表於 : 週一 10月 12, 2009 2:22 am
施肇榮
ych 寫:
kathy 寫:一系列對話看下來
會有一種錯覺
好像 今天反對醫師有完全調劑權的是 X-man 施大 還是我?
只要我們幾個同意 基層醫師又可以回到以前的年代
請護士 請工讀生幫忙包藥 給藥...

好吧 那我在這邊宣誓
我認同醫師有完全調劑權
基層醫師要請護士 請工讀生幫忙包藥 給藥我也沒意見...

星期一開始 上述兩點是不是就能自動成真嗎?

我的看法是
不管多不合理 多痛苦
依現行法規 醫師的調劑資格就是已經被限縮
怎麼責怪以前的醫師沒有守住防線也改變不了現況
要怎麼辱罵現階段公會 全聯會做的不夠
要怎麼期待公投 修法 公聽會
那也全都 緩不濟急

我真的不太懂
被掐著脖子說吸不到氣的情形下
好不容易找到一個方法可以暫緩燃眉之急
卻被棄之若敝屣 寧可繼續被掐著脖子?

公會直選 真能改變些什麼
即便施大當總統 當立法院院長
法條清清楚楚 白紙黑字寫的東西
就都不是說變就能變的

所謂體制外的路線
事實上就是革命
除非台灣醫界有本事推翻中華 創建台灣醫國

依現行法規
醫師現階段已經具有的調劑資格確實是不夠好用
但要制衡藥師 不讓他們予取予求 卻也已足夠
合理的範圍內 老闆和員工互相尊重
不合理的 不聽話的 拿翹的 直接砍掉
基層醫師也不會馬上過不下去
基層醫師有手段可以讓他的員工知道誰是老闆
不會被威脅(薪資 休假...等)
這就夠了

想看看 你fire掉藥師 自己調劑 只是不方便而已
對方可是沒了工作 沒了收入
誰比較能撐?

要想將藥師完全逐出基層?
高舉口號吶喊要完全的調劑資格
然後 讓護士 讓工讀生包藥給藥?

如果這是所有基層醫師的想法
那我以後不會在這類的議題再發表任何意見
祝你們好運
這就是基層最痛苦的地方,明明你是老闆確感覺像員工.
試問感冒.皮膚病等基層常見的病能自己調劑嗎?
適用緊急調劑嗎
?
至於醫師.藥師誰比較能撐?問問有經驗的大大就知道了
為什麼不能適用緊急調劑 ?

感冒不會有腹痛、胸痛、頭痛、背痛(下背、腰痛)、關節痛、
體溫不穩定(發燒) ?
你敢確定一個只有感冒、倦怠的病人,就不是H1N1嗎 ?
你敢讓一個你認為病情不甚穩定的病人拿著一張處方箋趴趴走嗎?
皮膚病一定與過敏反應無關嗎 ?
星期五晚上到星期天,都不會有感冒或皮膚病的病人嗎 ?

既然都說調劑是醫師的義務,
只要病人找你看病,儘管表面上看來是小感冒,
你心中有疑問,你又不處理(包括給藥),
病人因此而發生意外或病情加重,
你能說與你無關嗎 ?

你知道什麼是全民健康保險緊急傷病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嗎 ?
那就是讓病人需要就醫時,於非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就醫時先自費,
然後再持收據到健保局退費的辦法。
既然健保局那麼體恤病人就醫的方便性,
病人就醫後需要後續的藥物治療的方便性,
當然就要比照囉。

又,
上面提供的訴願決定書內病人的症狀,
又是屬於以下的哪一項呢
為何訴願委員會撤銷桃園縣衛生局的處罰
理由是什麼 ?
-- 就是衛生局沒有說明什麼是醫療急迫情形,
而醫療急迫情形就是醫療專業,屬於醫師判斷,

沒有衛生局的處罰為依據及背書
健保局是無法處罰診所的
因為藥事法102條的處分單位是衛生局
並不是健保局
而健保局則是以衛生局的處份為依據來罰診所


============================
全民健康保險緊急傷病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第3條

前條第一款所稱之緊急傷病醫療範圍如下:
1.急性腹瀉、嘔吐或脫水現象者。
2.急性腹痛、胸痛、頭痛、背痛(下背、腰 痛)、關節痛或牙痛,
需要緊急處理以辨明病因者。
3.吐血、便血、鼻出血、咳血、溶血、血尿、陰道出血或急性外傷
出血者。
4.急性中毒或急性過敏反應者。
5.突發性體溫不穩定者。
6.呼吸困難、喘鳴、口唇或指端發紺者。
7.意識不清、昏迷、痙攣或肢體運動功能失調者。
8.眼、耳、呼吸道、胃腸道、泌尿生殖道異物存留或因體內病變導
致阻塞者。
9.精神病患有危及他人或自己之安全,或呈現精神疾病症狀須緊急
處置者。
10. 重大意外導致之急性傷害。
11. 生命癥象不穩定或其他可能造成生命危急症狀者。
12. 應立即處理之傳染病,但不包括依法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者。
13. 二天連續假日期間發生之突發性病痛或創傷。

Re: 廢除醫藥分業才能挽救健保

發表於 : 週一 10月 12, 2009 5:07 am
施肇榮
mikeshieh 寫:抱歉今早病人多很忙
沒能看到大家基層精采的言論
剛剛有病人跟我說美國醫師感冒都不太開藥
為甚麼台灣醫師很愛開藥
為了這個問題我跟他解釋了半小時
他很滿意的離開了
後來等了很多病人不過他們願意等
因為我各醫師值得他們信任
來你診所看病的
去掉不想等的
去掉掛號費便宜的
去掉榮民免錢的
一定是因為信任你這個醫師
才會來
為了這個信任
醫師為了確保醫療的完整
就是不能只妥協一部份
就是要調劑權
這是一種象徵
在未來就會發生重大的變革
當診所的院長
不同於以前待在大醫院的保護傘裡
面對問題相對地也比較直接
所以原諒我必須用直接又銳利的措辭
因為醫師是健保的主體
完全靠法條規範醫療行為
終究會讓台灣醫療開倒車
加油
衝破一百人次回應
下週我會去全聯會會員服務登廣告
更多醫師參與論壇

法條雖規範醫師
同時也保障醫師
健保不靠法條規範醫療行為的話
怎麼只有醫師才能夠有診療費用給付
為甚麼健保局無正當理由
不能拒絕診所、醫院的特約申請
法治社會不能只享權利而不受拘束的

Re: 廢除醫藥分業才能挽救健保

發表於 : 週一 10月 12, 2009 9:20 am
gscdrsurgery
很感謝施大在繁忙中詳盡ㄉ解答尤其是一大早...
想請問
1.如何連繫施大,把自己以前ㄉ慘痛經驗再請教一次?
2.針對施大所附桃園醫師ㄉ案例,後續是?因為文意是說
撤銷原處份另為適法之處份,,並不是說不罰.
3.針對法制局所提ㄉ單軌制是否會(((惡夢成真)))??
非常感謝..

Re: 廢除醫藥分業才能挽救健保

發表於 : 週一 10月 12, 2009 10:28 am
mikeshieh
法治的社會本來就是需要規範
不過
我要談的是主控權的部分
這個社會很多勢力在爭權奪利
包括藥師也是
既然全民健保已經是不可磨滅的事實
那麼醫師要注意的是因為全民健保所賦予醫師的使用健保資源
這部份不容撼動
讓這部份會動搖的基石就是醫藥分業
簡單來說就是醫師沒有調劑權
我之前所提不要把戰場放在對自己不利的地方
不要進入別人所設定的遊戲規則裡
並不是要大家不要依法行事
是要注意醫師所掌握的優勢部份
在法院法官是主導者
病理學愛因斯坦理論
他不用董
只要照著法院的遊戲規則----依法行事即可
所以醫師把戰場放在法條放在修憲是沒用的
最多只能不斷解釋法條得到微薄的利益
我主張的是醫師要有主導權
就是要把戰場轉回醫學本身
讓調劑權恢復
自然成就醫師的完整性
然後回歸健保制度
由醫師主導全民健保
因為全民健保是政府必須力守的底線
就算犧牲所有民眾權益
政府也一定要力守這個制度
其實大家應該看的出來
政府不會放手不管就像高鐵一樣
我們醫師要做的就是順水推舟
結合起來要求調劑權還給醫師
然後由醫師聯合介入主導全民健保的進行
如果遇到窒礙難行
全民健保需要修法才能生存
就提案讓立委去修
記住一件事
權力掌握在主導者身上
千萬別異想天開認為健保會倒
絕對不會
在醫師有調劑權的前提下
介入健保接下總額才有生機
如果沒有調劑權
就最好別碰總額
不過不要認為醫師不碰總額健保就會倒
不會的
以後誰讓健保不倒他將成為主導著----權力的掌控者
人的世界就是這樣

Re: 廢除醫藥分業才能挽救健保

發表於 : 週一 10月 12, 2009 10:43 am
mfj5005
我可以請藥師.但是不想被掐脖子.試想.大學畢業的薪資多少.而藥師領多少?

又要周休二日.又想國定例假日都放假.那麼是不是應該領3萬-4萬?這樣診所要請幾個來輪班都可以.
上次應徵一個藥師.在醫院待了兩年多.來應徵時超高調.我問他醫院一個月薪資多少?多數都會回答.可他說醫院說這是秘密.而且我已請他來面試時務必攜帶簡歷.可他並沒帶來.當我問他時他回答我.104上不是都有嗎?(傻眼)
問他對於藥庫管理有無經驗.在醫院中應該是主管管理.但是大多人說沒有實際經驗.可理直氣壯的回答.他們在醫院多是主管管理.輪不到他們.(拜託~好像我強人所難)
後來實在快講不下去了.告訴他.我想你應該在多磨練一下再到診所會好一點.沒想到他高傲的說:我覺得兩年就很夠了~
挖哩咧~祝福他囉~
其實好藥師也不少.但是配合度他們真的沒護士好.如果是醫療團隊.一視同仁.說真的.成本高.姿態高也是造成診所不想多請藥師的原因之一.這一點我相信是大多基層診所的痛~

Re: 廢除醫藥分業才能挽救健保

發表於 : 週一 10月 12, 2009 11:03 am
gscdrsurgery
我可以請藥師.但是不想被掐脖子.試想.大學畢業的薪資多少.而藥師領多少?

又要周休二日.又想國定例假日都放假.那麼是不是應該領3萬-4萬?這樣診所要請幾個來輪班都可以.
上次應徵一個藥師.在醫院待了兩年多.來應徵時超高調.我問他醫院一個月薪資多少?多數都會回答.可他說醫院說這是秘密.而且我已請他來面試時務必攜帶簡歷.可他並沒帶來.當我問他時他回答我.104上不是都有嗎?(傻眼)
問他對於藥庫管理有無經驗.在醫院中應該是主管管理.但是大多人說沒有實際經驗.可理直氣壯的回答.他們在醫院多是主管管理.輪不到他們.(拜託~好像我強人所難)
後來實在快講不下去了.告訴他.我想你應該在多磨練一下再到診所會好一點.沒想到他高傲的說:我覺得兩年就很夠了~
挖哩咧~祝福他囉~
其實好藥師也不少.但是配合度他們真的沒護士好.如果是醫療團隊.一視同仁.說真的.成本高.姿態高也是造成診所不想多請藥師的原因之一.這一點我相信是大多基層診所的痛~
+1
更.........誇張更扯都碰過..

Re: 廢除醫藥分業才能挽救健保

發表於 : 週一 10月 12, 2009 12:28 pm
X-MAN
mikeshieh 法治的社會本來就是需要規範
不過
我要談的是主控權的部分
這個社會很多勢力在爭權奪利
包括藥師也是
既然全民健保已經是不可磨滅的事實
那麼醫師要注意的是因為全民健保所賦予醫師的使用健保資源
這部份不容撼動
讓這部份會動搖的基石就是醫藥分業
簡單來說就是醫師沒有調劑權
我之前所提不要把戰場放在對自己不利的地方
不要進入別人所設定的遊戲規則裡
並不是要大家不要依法行事
是要注意醫師所掌握的優勢部份
在法院法官是主導者
病理學愛因斯坦理論
他不用董
只要照著法院的遊戲規則----依法行事即可
所以醫師把戰場放在法條放在修憲是沒用的
最多只能不斷解釋法條得到微薄的利益
我主張的是醫師要有主導權
就是要把戰場轉回醫學本身
讓調劑權恢復
自然成就醫師的完整性
然後回歸健保制度
由醫師主導全民健保
因為全民健保是政府必須力守的底線
就算犧牲所有民眾權益
政府也一定要力守這個制度
其實大家應該看的出來
政府不會放手不管就像高鐵一樣
我們醫師要做的就是順水推舟
結合起來要求調劑權還給醫師
然後由醫師聯合介入主導全民健保的進行
如果遇到窒礙難行
全民健保需要修法才能生存
提案讓立委去修
記住一件事
權力掌握在主導者身上
千萬別異想天開認為健保會倒
絕對不會
在醫師有調劑權的前提下
介入健保接下總額才有生機
如果沒有調劑權
就最好別碰總額
不過不要認為醫師不碰總額健保就會倒
不會的
以後誰讓健保不倒他將成為主導著----權力的掌控者
人的世界就是這樣

Re: 廢除醫藥分業才能挽救健保

發表於 : 週一 10月 12, 2009 12:30 pm
X-MAN
mikeshieh
x-man總算抓到你了
醫藥分業應該就是你這類醫師造成的吧
喔應該說誰知道你是不是醫師唸書千萬別唸死書醫師用藥有問題藥師double check是沒錯
但事實的情況是目前藥師的資歷跟培養
醫界相當懷疑
全民健保是前提
在健保經濟出問題的前提之下
是要考慮不要讓健保繼續虧損下去
問題是醫師沒有調劑權這一塊
基於成本考量所有關於掛號費規定所有月修四日規定
對於診所醫師來說根本不會去遵守
只好一直消耗總額
就算其他醫師一直刪有用嗎
就算漲全民健保費有用嗎
因為健保制度
很多醫師選擇出來開業
開業醫之間的惡性競爭
這些根本問題就是醫師沒有調劑權開始衍伸出來
對於xman我感到遺憾
對於病人我比誰都在乎
可是
醫師沒有調劑權真的對病人好嗎
在基層的醫師都心知肚明
只有你xman你活在自己的世界裡活在只有法條
只有一大堆書上的規定
只有已經僵化的心
不是一個醫者的心

最後補充一句
我絕對不是唐吉柯德
理想需要一步一步去實現
不斷的嘗試新的方法
如果嘗試新的思維就是唐吉柯德
那xman你就大錯特錯
哈哈

Re: 廢除醫藥分業才能挽救健保

發表於 : 週一 10月 12, 2009 12:39 pm
施肇榮
gscdrsurgery 寫:很感謝施大在繁忙中詳盡ㄉ解答尤其是一大早...
想請問
1.如何連繫施大,把自己以前ㄉ慘痛經驗再請教一次?
2.針對施大所附桃園醫師ㄉ案例,後續是?因為文意是說
撤銷原處份另為適法之處份,,並不是說不罰.
3.針對法制局所提ㄉ單軌制是否會(((惡夢成真)))??
非常感謝..
[email protected]
2.衛生局為原處份機關
訴願委員會或法院只能撤銷原處份
如衛生局不服,可另為處份
但是必須要有充分理由,
要不然民眾再提訴願
還是會遭訴願委員會撤銷
本案桃園縣衛生局
沒有另行處份
3.藥師公會還是不放棄單軌制
就如同醫師要求無限制的調劑權
但是 兩者都需要充分的法理才有可能通過

Re: 廢除醫藥分業才能挽救健保

發表於 : 週一 10月 12, 2009 12:43 pm
mikeshieh
xman
別再對每個人的發表意見加上自己可笑的註解了
要嘛就不認同
發表自己解決的方法
若你解決不了
就聽聽別人的方法
任何方法在驗證結果出來前
都是可行的

Re: 廢除醫藥分業才能挽救健保

發表於 : 週一 10月 12, 2009 12:54 pm
image
在還醫師調劑權前,在皮膚科敢把皮膚病都報成皮膚過敏前
或許有兩個拜託公會努力
第一:折衷方案
類似錢林立委提的(奇怪,那時她提出我們公會有給任何幫助嗎?)
人數少於現行藥師合理調劑量6成以下的(比如70人,那就是42人)診所
不管什麼科
可以自行調劑
調劑工本費+醫師解說藥物諮詢工本費共...10元
可以以調高藥師調劑費至40,但調低每個藥師合理調劑量至50~40人做一些緩衝
讓大戶多請一些
讓小小戶裏閒閒無事,整天看電視看報紙的藥師轉去大戶受聘
因為在小戶一天抓藥需求30人不到,而且分散在9小時中慢慢慢....抓到快睡著....
在大戶的藥師幾乎每天都調滿70人~加上大戶這70人是集中在兩三個小時內調完~
其實抓藥品質堪虞~~
如此一來民眾給藥正確率更有保障
人力資源效率,醫療品質兼顧

第二
請追究為何隨著醫藥分業
藥師考試的錄取率應該隨需求增加的
卻反向調得很低
這裡頭既得利益者是不是用了太過粗暴的手段維護自己因醫藥分業政策得到的巨大利益呢?
尤其是藥劑生考試的廢除
對診所真是晴天霹靂
因為診所最合用的藥事人員是藥劑生,不是藥師
懇請恢復藥劑生考試以廣為培植基層最需的調劑人員~~

尤其是後面這個
根本不涉醫藥分業的調整

Re: 廢除醫藥分業才能挽救健保

發表於 : 週一 10月 12, 2009 1:30 pm
施肇榮
image 寫:在還醫師調劑權前,在皮膚科敢把皮膚病都報成皮膚過敏前

皮膚病都報成皮膚過敏
與皮膚病是否有皮膚過敏的成分是兩回事
屬於皮膚專科醫學會認定的事項

先前我有請教眼科醫學會大老
急性結膜炎是否屬於傳染病,是否應立即處裡
眼科醫學會是同意的
全民健康保險緊急傷病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第三條
12. 應立即處理之傳染病,但不包括依法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者。



或許有兩個拜託公會努力
第一:折衷方案
類似錢林立委提的(奇怪,那時她提出我們公會有給任何幫助嗎?)
人數少於現行藥師合理調劑量6成以下的(比如70人,那就是42人)診所
不管什麼科
可以自行調劑
調劑工本費+醫師解說藥物諮詢工本費共...10元
可以以調高藥師調劑費至40,但調低每個藥師合理調劑量至50~40人做一些緩衝
讓大戶多請一些
讓小小戶裏閒閒無事,整天看電視看報紙的藥師轉去大戶受聘
因為在小戶一天抓藥需求30人不到,而且分散在9小時中慢慢慢....抓到快睡著....
在大戶的藥師幾乎每天都調滿70人~加上大戶這70人是集中在兩三個小時內調完~
其實抓藥品質堪虞~~
如此一來民眾給藥正確率更有保障
人力資源效率,醫療品質兼顧

提案簡單
能不能夠通過一讀才是重點
10年來提案能通過一讀的有幾次



第二
請追究為何隨著醫藥分業
藥師考試的錄取率應該隨需求增加的
卻反向調得很低
這裡頭既得利益者是不是用了太過粗暴的手段維護自己因醫藥分業政策得到的巨大利益呢?
尤其是藥劑生考試的廢除
對診所真是晴天霹靂
因為診所最合用的藥事人員是藥劑生,不是藥師
懇請恢復藥劑生考試以廣為培植基層最需的調劑人員~~
尤其是後面這個
根本不涉醫藥分業的調整

也有醫院經營者說醫師的人數不足
應該增加醫師考試的錄取率
你認為如何

藥師團體認為數字顯示有1.8萬人尚未投入藥事人力
故無需要增加藥師考試的錄取率

利益團體維護自己因政策得到的利益本來就是正常

Re: 廢除醫藥分業才能挽救健保

發表於 : 週一 10月 12, 2009 3:09 pm
image
施肇榮 寫:
image 寫:在還醫師調劑權前,在皮膚科敢把皮膚病都報成皮膚過敏前

皮膚病都報成皮膚過敏
與皮膚病是否有皮膚過敏的成分是兩回事
屬於皮膚專科醫學會認定的事項

先前我有請教眼科醫學會大老
急性結膜炎是否屬於傳染病,是否應立即處裡
眼科醫學會是同意的
全民健康保險緊急傷病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第三條
12. 應立即處理之傳染病,但不包括依法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者。


如果
皮膚病未申報皮膚過敏
跟病人也未提及皮膚過敏(可能占一半以上病人)
醫師只得祈禱健保局別抽問病人甚至病歷....有一點門前藥局的感覺ㄟ....?


或許有兩個拜託公會努力
第一:折衷方案
類似錢林立委提的(奇怪,那時她提出我們公會有給任何幫助嗎?)
人數少於現行藥師合理調劑量6成以下的(比如70人,那就是42人)診所
不管什麼科
可以自行調劑
調劑工本費+醫師解說藥物諮詢工本費共...10元
可以以調高藥師調劑費至40,但調低每個藥師合理調劑量至50~40人做一些緩衝
讓大戶多請一些
讓小小戶裏閒閒無事,整天看電視看報紙的藥師轉去大戶受聘
因為在小戶一天抓藥需求30人不到,而且分散在9小時中慢慢慢....抓到快睡著....
在大戶的藥師幾乎每天都調滿70人~加上大戶這70人是集中在兩三個小時內調完~
其實抓藥品質堪虞~~
如此一來民眾給藥正確率更有保障
人力資源效率,醫療品質兼顧

提案簡單
能不能夠通過一讀才是重點
10年來提案能通過一讀的有幾次

(眼汪汪) (眼汪汪)

第二
請追究為何隨著醫藥分業
藥師考試的錄取率應該隨需求增加的
卻反向調得很低
這裡頭既得利益者是不是用了太過粗暴的手段維護自己因醫藥分業政策得到的巨大利益呢?
尤其是藥劑生考試的廢除
對診所真是晴天霹靂
因為診所最合用的藥事人員是藥劑生,不是藥師
懇請恢復藥劑生考試以廣為培植基層最需的調劑人員~~
尤其是後面這個
根本不涉醫藥分業的調整

也有醫院經營者說醫師的人數不足
應該增加醫師考試的錄取率
你認為如何

藥師團體認為數字顯示有1.8萬人尚未投入藥事人力
故無需要增加藥師考試的錄取率

利益團體維護自己因政策得到的利益本來就是正常

1.8萬很嚇人ㄟ (水草舞) 第一
醫藥分業前
醫藥分業後的未投入藥事人力各是多少
同時期的護理護生(藥師一定包括藥師及藥劑生,甚至失聯的都算?)
未投入護理比率又是多少? 這個比較才是有意義的....
第二
很不解~~1.8萬人如何來的?
六十年來所有藥師藥劑生的畢業總數-登記執業人數嗎?有點不解....
~~在台灣這樣不景氣下,有1.8萬個畢業生不打算屈就一個平均月薪6萬的工作?
再說,台灣醫師才四萬多人,藥學系綠取人數向來只有醫學系的1/3
台灣藥學系畢業生~算2萬人好了?
加上高職五專藥劑系
了不起十萬人~這是分母
1.8萬有三個可能
第一種,如果這1.8萬名藥生藥師是找不到工作
那算起來藥事人員失業率破15%
實在很不解
供需調節下
為何至今藥劑生,藥師能維持高於一般大學兩倍起薪,也遠高於醫學院其他科系或台大碩士平均月薪的收入??
第二種
藥師藥劑生不想就業
或和護理系等女性為主的科系有許多畢業結婚後改家管業可能類似(沒記錯的話,郭董的太太也是藥學系畢業的)
但是比率上有比護理系高嗎?而且,家管就家管了,這些人能算在可用人力裏嗎?
第三腫~~比較可能的~~(我猜這個應很主要 (水草舞) )
藥師公會是不是魚目混珠
這1.8萬大部分是考很多年也考不上藥師執照的藥劑系藥學系畢業生呢?
不是不想就業,是望前輩設下的百分之五窄門興嘆?
那就是前面說的
既有利益者不但把持利益,以至考用脫節~~還順便消費被檔在門外的畢業生一下?
總之
可以請藥師公會提出1.8萬未就業的詳細概況嗎?
至於醫師人力是否欠缺?
衛生署一直監視中
所以醫學院人數由二十年前的700人變成今天的1300人
醫師薪水幾十年來也是直線滑落(藥劑生藥師不是)
如果必須變成1500或更多?
我想醫師也沒意見(也很難有意見吧?)
但是藥生
尤其事醫藥分業這樣一個大政策實施前或實施後
藥師人力的需求衛生署有評估嗎?藥師公會說了算?
(雖然基層的感覺是至少增加7.800人的需求~而且是一年內啊) (omg)
以上講的是基層的實際感覺
沒什麼學問,卻是很真實的.... (眼汪汪)

Re: 廢除醫藥分業才能挽救健保

發表於 : 週一 10月 12, 2009 3:19 pm
金城武
18000藥師中至少有10000轉讀後醫與後中醫

Re: 廢除醫藥分業才能挽救健保

發表於 : 週一 10月 12, 2009 3:21 pm
X-MAN
mikeshieh xman
別再對每個人的發表意見加上自己可笑的註解了
要嘛就不認同
發表自己解決的方法
若你解決不了
就聽聽別人的方法
任何方法在驗證結果出來前
都是可行的

Re: 廢除醫藥分業才能挽救健保

發表於 : 週一 10月 12, 2009 3:32 pm
image
金城武 寫:18000藥師中至少有10000轉讀後醫與後中醫
蝦米
這也算進去啦??
(失魂)

Re: 廢除醫藥分業才能挽救健保

發表於 : 週一 10月 12, 2009 3:36 pm
金城武
image 寫:
金城武 寫:18000藥師中至少有10000轉讀後醫與後中醫
蝦米
這也算進去啦??
(失魂)
您忘記吳明X大中醫師嗎?

所以18000-10000=8000藥師

Re: 廢除醫藥分業才能挽救健保

發表於 : 週一 10月 12, 2009 3:39 pm
kathy
利益團體維護自己因政策得到的利益
醫師沒有參透這句話
才會對於需要藥師公會配合的事項還心存不切實際的奢望
醫師公會對藥師公會一點威脅都沒有
要比立法院的資源 藥師公會恐怕也遠比醫師公會雄厚

修法
藥事法102條2項 廢除 或增列 錢林所提第三項

藥師支援
恢復藥劑生考試以廣為培植基層最需的調劑人員...


哪一個不需要 藥師公會支持?
問題是 藥師公會為什麼要支持?


越獨佔 越壟斷
藥師的地位和收入越水漲船高
對診所醫師越予取予求
不是嗎?

醫界憑哪一點
要人家和你談判
把到嘴的肉吐出來?


醫界一定要先找到夠分量的傷害性武器
哪怕傷敵一萬 自損五千
甚至 傷敵五千自損一萬
為了長遠的路著想
該試的 還是得試
否則坐困愁城
終究一籌莫展 每況愈下...

對方想盡辦法 想把醫療急迫 和 醫師法中 醫師法定調劑義務一舉修掉
顯見這對對方而言 是個威脅
當然 也是醫界目前唯一的武器

不熟悉的東西 會害怕 會恐懼 是人之常情
會想心存觀望
會擔心病人流失到咬著牙聘有藥師的診所去
也都可以理解

或許
看診量不大 又沒有自聘藥師的診所
在遇到毫無爭議 有醫療急迫的情形時
醫師應該以病患健康為顧念 親自調劑給藥治療病患
真被處分 也要勇於救濟
多一些成功的例子
主管機關就不會再找麻煩了

其實 聯合一千家診所 同時以醫療急迫的理由自行調劑
主管機關要同時糾察 就已經是大問題
糾察後 又要面對幾百件 訴願 甚至 行政訴訟
也是個問題
主管機關負責糾舉的這些人
還要再面對可能的民事訴訟
更是個問題

置之死地而後生
這是現下要逼迫對方和你談條件 甚至讓步
唯一的方法

就我的看法
無論怎麼包裝
這都只是血淋淋的利益之爭

Re: 廢除醫藥分業才能挽救健保

發表於 : 週一 10月 12, 2009 3:45 pm
mikeshieh
當基層診所開張看病的當下就必須要有藥師調劑
這個規定違反醫療市場裡自然的供需平衡
一旦藥師需求拉高
自然身價水漲船高
診所的成本自然大大地提高
最重要的是
藥師的素質長年以來並沒有好好培養
只因為醫藥分業的關係
市場需求突然激增
所以讓診所非常傷腦筋
舉例來說
一個高中生在做題時
一直有一個國小生在旁邊監督做double check
以免試題答錯
這樣合理嗎
當然你可以說有一少部份國小生程度比高中生還棒
不過就平均而言
高中是國中聯考上來的
國小不必
在現行的制度下
高中生的程度普遍就是高過國小生

其實醫師跟藥師也是一樣
攤開藥師的養成教育
跟醫師的養成教育
我們不必跟他們比包藥速度或解說技術
答案已經很明顯
診所或醫院醫師以後的遠景
只要全民健保持續
醫生沒有調劑權
不管你多會看病
多有魅力
終究會沉到健保制度的底端
因為你只會看病而已
最後醫師逐漸地分裂
會分成藥師派的醫師
還有非藥師派的醫師
如此而已

Re: 廢除醫藥分業才能挽救健保

發表於 : 週一 10月 12, 2009 3:45 pm
金城武
8000藥師有的自家是藥廠

有的是自家有錢

還有當老師的

有的經營事業有成(瑞強,VO5 .....)

有的去美或中研院從事研究

......

其實真的不多

所以拿翹ㄚ......

請問診所醫師沒被藥師拿翹的幾希?

Re: 廢除醫藥分業才能挽救健保

發表於 : 週一 10月 12, 2009 3:59 pm
mikeshieh
回mfj5005
謝謝你的留言
就是這樣
基層診所的醫師們
有空的話
在這個版面寫下你對藥師的一些看法
不必針對醫師
這是個公開的版面
就是要大家看看

Re: 廢除醫藥分業才能挽救健保

發表於 : 週一 10月 12, 2009 4:12 pm
docs
金城武 寫:8000藥師有的自家是藥廠

有的是自家有錢

還有當老師的

有的經營事業有成(瑞強,VO5 .....)

有的去美或中研院從事研究

......

其實真的不多

所以拿翹ㄚ......

請問診所醫師沒被藥師拿翹的幾希?
------------------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Re: 廢除醫藥分業才能挽救健保

發表於 : 週一 10月 12, 2009 4:20 pm
leilani
這篇討論真是精采
對於施大和Kathy大的論點,小弟深表贊同,也認真做了筆記
唯有「以戰止戰」
而只有當大多數會員都認為必須一戰
健保冬日才會終結
而戰不是亂戰,有訓練,有組織,有計畫,才能打勝仗
而戰,必要付出代價

而這一天還沒到,健保冬日尚長

就個人在論壇粗淺的經驗
在公開版面批判藥師,並不是一個有效的手段
要改擊別人,要捐款給第三團體,由第三團體出面抵毀
像x改會和x師公會這樣

Re: 廢除醫藥分業才能挽救健保

發表於 : 週一 10月 12, 2009 4:33 pm
kathy
要改擊別人,要捐款給第三團體,由第三團體出面抵毀
像x改會和x師公會這樣
這確實是高招
善用第三團體

本質上對醫界就極不友善的團體
只要以"資訊"和金錢餵養
自然會成為殺傷力十足的鬥犬
咬的醫界遍體麟傷

而謀略者
兵不血刃 不戰而獲地千里
醫界...差遠了

Re: 廢除醫藥分業才能挽救健保

發表於 : 週一 10月 12, 2009 4:42 pm
X-MAN
mfj5005 我可以請藥師.但是不想被掐脖子.試想.大學畢業的薪資多少.而藥師領多少?
要不要請藥師,是經營者權利與策略,有人沒藥師也存活,有人有數藥師也存活,問題是藥師領多少是誰能決定呢?
又要周休二日.又想國定例假日都放假.那麼是不是應該領3萬-4萬?這樣診所要請幾個來輪班都可以.
問題是藥師領多少是誰能決定呢? 領1萬-2萬豈不更好?
上次應徵一個藥師.在醫院待了兩年多.來應徵時超高調.我問他醫院一個月薪資多少?多數都會回答.可他說醫院說這是秘密.而且我已請他來面試時務必攜帶簡歷.可他並沒帶來.當我問他時他回答我.104上不是都有嗎?(傻眼)
問他對於藥庫管理有無經驗.在醫院中應該是主管管理.但是大多人說沒有實際經驗.可理直氣壯的回答.他們在醫院多是主管管理.輪不到他們.(拜託~好像我強人所難)
後來實在快講不下去了.告訴他.我想你應該在多磨練一下再到診所會好一點.沒想到他高傲的說:我覺得兩年就很夠了~
挖哩咧~祝福他囉~
這個我們稱為態度問題.

其實好藥師也不少.但是配合度他們真的沒護士好.如果是醫療團隊.一視同仁.說真的.成本高.姿態高也是造成診所不想多請藥師的原因之一.這一點我相信是大多基層診所的痛~
資方是醫療團隊中處於何種角色也是一視同仁嗎?

醫師角色與資方角色是不同.

Re: 廢除醫藥分業才能挽救健保

發表於 : 週一 10月 12, 2009 4:52 pm
mikeshieh
回leilani
這個版面不必在乎經歷跟年紀
謝謝你的回應
不過這個版面並沒有在攻擊誰
就像記者一樣
只是說出關於藥師的事實而已
醫師到底要什麼時候才會團結起來
這是個有趣的問題
醫師們每一個都是專家
要把專家連結起來時並不容易
醫師公會為大家所做的一切不容抹滅
問題在於公會有它的立場還有它的遊戲規則
不過醫師就不同了
一千或兩千甚至三千間診所的力量
也許不夠大
不過這股力量的利基點就是沒有包袱
診所一直以來就是位於面對民眾的第一線
在大醫院裡民眾根本沒時間問醫師問題
認真一點的醫師會看病看到自己生病
不過診所不同
基層就像是民眾的家庭醫師顧問
負責民眾的轉診問題及醫療諮詢
外科的部分甚至能解答在醫院開刀前後的情況
我要說的是
在基層診所這裡
其實醫師在民眾的地位遠遠超過一切
醫師其實擁有的資源很多
只是醫師不願意再站出來(我不是指去遊行)
一些醫師希望健保倒
一些醫師每天衝門診量不斷地開診所
一些醫師期望訴訟能得到一點什麼
不管你得到什麼
沒有調劑權的醫師不管你怎麼努力
最後不如去賣牛肉麵
因為賣自己做的麵搞不好還比較有前景有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