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雨傘去聯誼 戳破姻緣還挨告

媒體怎樣報導醫界?醫界專業的觀點在哪裡? 歡迎論述,讓真相更完整的呈現!

版主: 版主021

回覆文章
頭像
skintsai
指導教授
指導教授
文章: 8430
註冊時間: 週四 4月 26, 2007 1:54 pm

帶雨傘去聯誼 戳破姻緣還挨告

文章 skintsai »

帶雨傘去聯誼 戳破姻緣還挨告
更新日期:2011/09/27 09:35 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謝姓高中老師參加婚友社聯誼,結識在竹科上班的楊姓女子,聯誼結束後兩人一起搭捷運,謝不慎以雨傘尖戳傷楊女背部。他帶對方急診,付了急診費,卻拒付復健費,女子憤而提告。檢方認為謝有過失,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台北地檢署開庭時,謝姓老師否認有傷害犯意。檢察官追問「依你的學識、常識,難道無法預見傘尖可能戳傷他人?」謝姓老師理直氣壯地說「我沒這種常識!」被檢方認為強詞奪理。

據了解,謝姓老師是台北市某高中專任教師,四十三歲遲未結婚的他,透過婚友社安排的配對聯誼,結識小他十多歲、在竹科上班的楊姓女子。他原希望覓得好對象,想不到卻因一把雨傘挨告。

檢方調查,謝姓老師今年五月間,與楊姓女子結束聯誼活動後,共搭捷運文湖線列車。由於當天下雨,謝進入捷運車站後收起傘夾在腋下,傘尖朝前、握把朝後。

兩人上車之後,因車廂搖晃加上重心不穩,夾在謝腋下的傘尖,不慎戳到楊女背部。楊女疼痛呼喊後,旋即下車,到鄰近醫院掛急診,檢視發現背部及胸椎挫傷。

楊女返家後仍感不適,另找中醫診斷;中醫告知有內傷,必須常回診復健。楊女認為是謝姓老師疏忽導致,向謝索討復健的醫藥費。

謝姓老師自認付了急診費,且西醫已表示無大礙,懷疑楊女原本有舊傷才需復健,並非傘尖戳到所造成,拒絕給付費用。

由於中醫診所函覆「楊女的背傷是新傷,不是舊疾復發。」檢方據此認定謝姓老師要負過失傷害責任。
頭像
joelin
指導教授
指導教授
文章: 9364
註冊時間: 週六 4月 14, 2007 11:12 pm

Re: 帶雨傘去聯誼 戳破姻緣還挨告

文章 joelin »

剛認識
還是不要用道具...........




~~~我自行去罰站
儒 學 身 能
道 修 靈 淨
佛 悟 心 空
superdog
部長級
部長級
文章: 7401
註冊時間: 週三 7月 26, 2006 6:55 pm
表達感謝: 7 次

Re: 帶雨傘去聯誼 戳破姻緣還挨告

文章 superdog »

joelin 寫:剛認識
還是不要用道具...........




~~~我自行去罰站
(GOODJOB) (爽)
brian1968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73757
註冊時間: 週一 5月 31, 2010 4:51 pm
來自: 食在不安心的地方
表達感謝: 20 次
擁有感謝: 23 次

Re: 帶雨傘去聯誼 戳破姻緣還挨告

文章 brian1968 »

skintsai 寫:
謝姓老師自認付了急診費,且西醫已表示無大礙,懷疑楊女原本有舊傷才需復健,並非傘尖戳到所造成,拒絕給付費用。

由於中醫診所函覆「楊女的背傷是新傷,不是舊疾復發。」檢方據此認定謝姓老師要負過失傷害責任。
(咦) (咦) (咦)
新青安

一貸傳一代
人走債還在
ceciltcy
V3
V3
文章: 3355
註冊時間: 週三 12月 13, 2006 3:50 pm
來自: 他鄉

Re: 帶雨傘去聯誼 戳破姻緣還挨告

文章 ceciltcy »

內力驚人才能夠以「雨傘」造成內傷
黃飛鴻也不過如此啊~~~~
當然
可以診斷出內傷的大國手也不容小覷!
圖檔
timh
CR
CR
文章: 713
註冊時間: 週日 7月 19, 2009 9:58 am

Re: 帶雨傘去聯誼 戳破姻緣還挨告

文章 timh »

ceciltcy 寫:內力驚人才能夠以「雨傘」造成內傷
黃飛鴻也不過如此啊~~~~
當然
可以診斷出內傷的大國手也不容小覷!
(爽) (爽) (爽)
頭像
twmama1971
註冊會員
註冊會員
文章: 247
註冊時間: 週三 9月 14, 2011 1:23 pm
來自: Taichung

Re: 帶雨傘去聯誼 戳破姻緣還挨告

文章 twmama1971 »

請西醫骨科或復健科醫師去當專業證人, 何謂內傷?
.
(omg) (打小人)
回覆文章

回到「★媒體報導VS醫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