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傷害你,請你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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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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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傷害你,請你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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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ach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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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659
註冊時間: 週二 12月 04, 2007 4:23 pm
來自: 高雄市

Re: 我想傷害你,請你同意

文章 roach1971 »

==>自己把文章貼上來.....這樣的專欄文章,在元氣週報是半版,但貼在網路上就只有一小段....不過平面媒體的空間就只能容納這些字數


在「醫聲論壇」,或在醫師族群的臉書上,常會看到醫師咒罵醫療糾紛的新聞。路過的網友常覺得奇怪,醫師不是收入穩定、高社經地位嗎,為何如此抱怨?但醫師常自認是善意的助人者,所以在沒有「故意」的情況下卻被嚴懲時,就很難心平氣和。

依據台灣法界的見解,醫師自認「救人」的行為,法律上卻是「牽涉到被害人(病人)的身體法益侵害」,如要能阻卻違法,需有病人的承諾(即同意書),才能發生「阻卻醫師診療行為的違法效果」。也就是說,醫療是傷害病人的違法行為,沒有得到病人的「知情同意」,就是違法。

醫師常認為自己是「善意」,但「善意」沒有法律效力。治療可能有副作用,藥物可能有副作用,醫師診療時同時也在傷害病人,所以醫師如果沒有把治療的作用與副作用說到病人聽懂,獲得同意,醫療行為本身就等同於犯下傷害罪。

比起歐美國家,台灣的醫療糾紛,多數會提起刑事訴訟,對醫師造成很大的心理壓力。刑法起訴暗示著牢獄之災,可能中斷醫療事業,威脅家庭經濟。繁忙、難以請假出庭的醫師多數畏懼訴訟。醫師心理上最難接受的是:不是鼓勵醫師「救人」,鼓勵醫師平等對待每一位病人,為什麼用刑法起訴醫師?

但現實是,「醫師救人」的說法,是法律中沒有提到的自我感覺良好。插管不成沒有儘快氣切導致病人變成植物人,可能就得賠償三千萬。手術中發現病人另一側甲狀腺有癌細胞,沒有說到讓家屬聽懂就直接切除,這是犯罪行為。在十八歲興奮考上醫學系時,或二十五歲照念醫師誓詞時,大部分醫學生都沒有接受足夠的法學教育。要不然,怎麼會有一些「吃健保」幾萬元被起訴的案例?

衛生署有意推動「醫療去刑化」(非故意不以刑法起訴),但法務部不認同。不過,台灣醫師絕大多數沒有自行定價的能力,不能因為風險高就提高價格,導致工作三年的收入,還抵不過一件醫糾。但醫療不可能沒有疏失,不能按照風險定價的結果就是,想走高風險科(尤其婦產科)的醫師越來越少,已經入行的也可能改走醫美、改看感冒。害怕救人失敗變罪犯,許多中小型醫院對高風險的病人會表明「沒有能力處理」,然後往醫學中心送。

醫德存在於內心,但現實上,醫療行為是「我想傷害你,請你同意」。在法治時代,醫師還是得先學會「依法救人」,並弄清楚自己工作的風險有多高吧。
原來我家的貓叫米克斯
養鼠為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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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8
註冊時間: 週三 4月 13, 2011 8:31 pm

Re: 我想傷害你,請你同意

文章 養鼠為患 »

本文應該加入醫學生教材
ant
Intern
Intern
文章: 38
註冊時間: 週六 4月 10, 2010 9:45 pm

Re: 我想傷害你,請你同意

文章 ant »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巧克力威力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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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87
註冊時間: 週六 11月 11, 2006 1:28 am
來自: 海南島 杏花村11號

Re: 我想傷害你,請你同意

文章 巧克力威力旺卡 »

(GOODJOB)
巧克力- 巧克力- 你是我的巧克力
image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59129
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26, 2009 8:10 pm
來自: 集合住宅

Re: 我想傷害你,請你同意

文章 image »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阿寬
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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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46
註冊時間: 週四 5月 19, 2011 6:51 am

Re: 我想傷害你,請你同意

文章 阿寬 »

台灣醫師絕大多數沒有自行定價的能力,不能因為風險高就提高價格
導致工作三年的收入,還抵不過一件醫糾。

醫療不可能沒有疏失,不能按照風險定價的結果就是,想走高風險科(尤其婦產科)的醫師越來越少
(怕怕)
TSGHC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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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629
註冊時間: 週日 11月 23, 2008 9:09 pm

Re: 我想傷害你,請你同意

文章 TSGHCGH »

ant 寫:(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ant 寫:(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銀色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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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168
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15, 2007 10:50 am

Re: 我想傷害你,請你同意

文章 銀色大道 »

(GOODJOB)
awak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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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425
註冊時間: 週一 2月 14, 2011 4:03 pm
擁有感謝: 2 次

Re: 我想傷害你,請你同意

文章 awaken »

換成「我想修好你,請你同意」如何 ?
(I WANT TO FIX YOU,IS THAT ALL RIGHT? )
fw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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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34
註冊時間: 週五 10月 03, 2008 11: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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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我想傷害你,請你同意

文章 fwc1 »

在一些先進國家早就因為如此,將醫療糾紛無故意者,以法律明定免於刑法!!在私法混亂的台灣卻仍在法官自由心證,無疑是亂源之一!!
pk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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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886
註冊時間: 週三 2月 28, 2007 4:41 am

Re: 我想傷害你,請你同意

文章 pkjiang »

台灣的醫生最大的問題真的就是不知道自己做的工作風險有多高
如果真的知道的話
台灣的醫療費用應該要超過美國才對
畢竟美國的醫療風險還不包含刑法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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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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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我想傷害你,請你同意

文章 wipten »

別逞強 就沒這個問題
新行業 : 鷹派醫師 
醫師應該是白袍的流氓 不是術仔
圖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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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a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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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我想傷害你,請你同意

文章 hitachi »

wipten 寫:別逞強 就沒這個問題
(GOODJOB)
依法行醫
病人永遠只是病人,不是家人

建議這一篇應該在醫學生好康區,永遠置頂
從臉書被關到現在
只能說江山代有才人出,小弟就潛在水裡按讚

忙著上班,教小孩
一不小心還升官了

終於比較有空一點點
慢慢地把文章搬進blogger
準備悄悄開張
醫聲論壇的日立大

我就直接DITTO了
醫界小兵fb關閉
肉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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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一 11月 27, 2006 4: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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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我想傷害你,請你同意

文章 肉咖 »

pkjiang 寫:台灣的醫生最大的問題真的就是不知道自己做的工作風險有多高
如果真的知道的話
台灣的醫療費用應該要超過美國才對

畢竟美國的醫療風險還不包含刑法咧!
(GOODJOB)
不打針 (微笑) 就是不打針 (微笑)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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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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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我想傷害你,請你同意

文章 施肇榮 »

養鼠為患 寫:本文應該加入醫學生教材
講得很貼切

同樣的說法曾經在醫療品質講座中提出

可能是提出的太早

很多人反應不過來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bokey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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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27
註冊時間: 週三 4月 25, 2007 4:03 pm

Re: 我想傷害你,請你同意

文章 bokey53 »

(GOODJOB) (GOODJOB)
blanka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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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737
註冊時間: 週五 1月 25, 2008 3:22 pm

Re: 我想傷害你,請你同意

文章 blanka1231 »

(GOODJOB)
kwo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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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五 4月 30, 2010 1: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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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我想傷害你,請你同意

文章 kwojohn »

.
最後由 kwojohn 於 週二 8月 12, 2014 12:07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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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h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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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我想傷害你,請你同意

文章 cwhung »

roach1971 寫:==>自己把文章貼上來.....這樣的專欄文章,在元氣週報是半版,但貼在網路上就只有一小段....不過平面媒體的空間就只能容納這些字數


在「醫聲論壇」,或在醫師族群的臉書上,常會看到醫師咒罵醫療糾紛的新聞。路過的網友常覺得奇怪,醫師不是收入穩定、高社經地位嗎,為何如此抱怨?但醫師常自認是善意的助人者,所以在沒有「故意」的情況下卻被嚴懲時,就很難心平氣和。

依據台灣法界的見解,醫師自認「救人」的行為,法律上卻是「牽涉到被害人(病人)的身體法益侵害」,如要能阻卻違法,需有病人的承諾(即同意書),才能發生「阻卻醫師診療行為的違法效果」。也就是說,醫療是傷害病人的違法行為,沒有得到病人的「知情同意」,就是違法。

醫師常認為自己是「善意」,但「善意」沒有法律效力。治療可能有副作用,藥物可能有副作用,醫師診療時同時也在傷害病人,所以醫師如果沒有把治療的作用與副作用說到病人聽懂,獲得同意,醫療行為本身就等同於犯下傷害罪。

比起歐美國家,台灣的醫療糾紛,多數會提起刑事訴訟,對醫師造成很大的心理壓力。刑法起訴暗示著牢獄之災,可能中斷醫療事業,威脅家庭經濟。繁忙、難以請假出庭的醫師多數畏懼訴訟。醫師心理上最難接受的是:不是鼓勵醫師「救人」,鼓勵醫師平等對待每一位病人,為什麼用刑法起訴醫師?

但現實是,「醫師救人」的說法,是法律中沒有提到的自我感覺良好。插管不成沒有儘快氣切導致病人變成植物人,可能就得賠償三千萬。手術中發現病人另一側甲狀腺有癌細胞,沒有說到讓家屬聽懂就直接切除,這是犯罪行為。在十八歲興奮考上醫學系時,或二十五歲照念醫師誓詞時,大部分醫學生都沒有接受足夠的法學教育。要不然,怎麼會有一些「吃健保」幾萬元被起訴的案例?

衛生署有意推動「醫療去刑化」(非故意不以刑法起訴),但法務部不認同。不過,台灣醫師絕大多數沒有自行定價的能力,不能因為風險高就提高價格,導致工作三年的收入,還抵不過一件醫糾。但醫療不可能沒有疏失,不能按照風險定價的結果就是,想走高風險科(尤其婦產科)的醫師越來越少,已經入行的也可能改走醫美、改看感冒。害怕救人失敗變罪犯,許多中小型醫院對高風險的病人會表明「沒有能力處理」,然後往醫學中心送。

醫德存在於內心,但現實上,醫療行為是「我想傷害你,請你同意」。在法治時代,醫師還是得先學會「依法救人」,並弄清楚自己工作的風險有多高吧。
台灣法界的見解,「醫療是傷害病人的違法行為」 (印堂發黑)

醫師應將這句話牢記在心
若遇到患者是法官.檢察官.或律師時
務必「依法看病」 (XD) (XD)
後藤新平的名言︰「台灣人民特性︰貪財,怕死,愛面子。」
鬼島醫師的感言︰「健保刁民特性︰貪財,怕死,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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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ach1971
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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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659
註冊時間: 週二 12月 04, 2007 4:23 pm
來自: 高雄市

Re: 我想傷害你,請你同意

文章 roach1971 »

這篇文章是脫胎於

https://www.facebook.com/note.php?note_ ... 6804587459

借施大在論壇的發言,加上一些短句子的感想
沒想到有兩三百位醫師來按讚
於是就改寫成專欄寫法,寄給聯合報

雖然平面媒體的讀者不見得很多
不過,這個版面,我想各報的健康版記者、醫療記者,應該是會看的
原來我家的貓叫米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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