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心港女險被獸醫男友“人道毁滅”

媒體怎樣報導醫界?醫界專業的觀點在哪裡? 歡迎論述,讓真相更完整的呈現!

版主: 版主021

回覆文章
頭像
newshine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91524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14, 2010 10:52 am
擁有感謝: 11 次

花心港女險被獸醫男友“人道毁滅”

文章 newshine »

花心港女險被獸醫男友“人道毁滅”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doc/1018 ... 0910083953
中評社香港9月10日電/香港一名三十七歲醋獸醫,涉嫌不滿曾任模特兒的同居女友“搞三搞四”,將女友禁錮在獸醫診所內八小時,其間推撞、叉頸、掩口,並意圖將一支為動物作人道毀滅的針,注入女友體內,幸她及時逃脫。被告昨否認三項罪名,案件在區院開審。

  頭條日報報道,被告蔡相祺,控罪指他於去年八月十三日至十四日間,於馬鞍山新港城五期地下的“西沙路動物醫院”內,將事發時二十九歲的女事主朱敏華,非法禁錮、刑事恐嚇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三項罪名。

  fb揭女友稱單身與人約會
  女事主作供指,與被告○九年相識,三個月後成為情侶,後共賦同居。事主曾任兼職模特兒、銀行財務策劃及教師,案發時則任美聯物業地產經紀。其後,被告為爭取更多時間跟她見面,要求她到他經營的獸醫診所工作,月薪由起初三萬元,加至五萬元。

  案發當日,晚上八時許,診所已關門,只有被告及事主。被告要求查事主在facebook資料,發現女友跟其他男士的合照,又有留言約她外出,更見女友自稱“單身”,遂指事主“搞三搞四”,雙方發生激烈爭吵。

  事主曾當模特兒
  被告不斷推撞事主,嚇得她大叫“救命”,被告用手掩著事主的口、叉著其頸項,直至事主咳嗽,被告才鬆手。其後,被告推事主入X光房鎖上門,大吼:“不要再激怒我,我情緒不穩定,什麼都做得出來,我真的很愛你,我已很想死,我想到用什麼方法自殺,跟你一起死。”女事主即說:“你愛你自己,根本不會死。”

  被告聽後,抱女事主入手術室,從櫃中取出一支五十毫升針筒及一個載有粉紅色液體的透明樽,把液體注入針筒內,後來忽然停下來說:“對不起,我做不到。”女事主趁機表示疲倦,被告抱她到病床上,女事主假裝睡著,後伺機逃走返回西貢寓所報警。警方其後在被告診所搜出一瓶粉紅色液體。
頭像
newshine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91524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14, 2010 10:52 am
擁有感謝: 11 次

Re: 花心港女險被獸醫男友“人道毁滅”

文章 newshine »

人道毁滅針 注人體可奪命
http://news.sina.com.hk/news/3/1/1/2431920/1.html

【明報專訊】被告診所搜獲的藥劑戊丁巴比妥,是獸醫科藥物,用於動物人道毁滅,用在人類身上同樣致命。聯合醫院臨牀毒理部顧問醫生謝萬里昨以專家證人身分作供,指該藥屬中樞神經系統抑制劑,可引致人體呼吸停頓和休克而死亡。

謝萬里在庭上更引述文獻指出,人體注射1克戊丁巴比妥便能致命,又指該藥可作為控制腦癇症的輔助鎮靜劑,用量最多50毫克;該藥在本港並非適用於人類的註冊藥物。

獸醫陳文滔向本報表示,使用戊丁巴比妥分量視乎動物體重,每公斤體重注射0.4至1毫升,寵物接受注射後1、2分鐘便會死亡。若人體以相同比例接受注射,同樣致命。現時她習慣將該藥鎖在診所的危險藥物櫃內,每次用後記錄使用分量。
回覆文章

回到「★媒體報導VS醫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