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美國兩例移植出錯談起
◎ 路加
今年在美國至少已有兩例有關器官移植出錯的案件:一在南加大(用錯了腎臟);二是在匹茲堡大學(把患有C型肝炎的腎臟移植給病人)。台大醫院雖是犯了錯誤,但到目前為止他們確實已做對了兩件事:一是勇敢承認了錯誤,同時馬上尋求彌補過錯,立即給病人抗愛滋的藥物;二是對內分析出錯的原因,這在法律及醫學倫理上是表現出負責任的態度。筆者只想從醫護人員英文表達能力、醫師的工作量及司法對待醫護人員上來做些檢討。
是否台灣的醫護人員英文溝通不良,造成這次的錯誤?值得討論。幾年前美國媒體曾報導過一些來自「非英文」國家的飛行員與塔台的人員發生英文溝通的問題,而引起飛安的憂慮。若此次事件與英文溝通不良有關,則須加強英文語音的訓練,甚至要求醫護人員把字母拼出來,以免錯誤。國外醫院禁止一些容易被誤解的英文簡寫用於病歷及處方上,也是為了避免錯誤。國內也不妨將一些易被誤解的英文修改:例如Reactive改為Positive或甚至用中文(陽性反應)或台語(嘸正常)來溝通。筆者並不贊成病歷中文化,但醫護人員的溝通,一定要用雙方都容易了解的語言。
過度忙碌是國內醫師的致命傷,但只有適當的報酬及工作量,才能將醫護人員過度忙碌的問題解決。這同時也會把醫療品質、效率提高以及把醫療失誤減少到最低點。醫院高層主管及衛生署應該重視這一點。若人民只求廉價的醫療,常常受害者是自己或親人,那時再多的賠償費也無濟於事。
所有醫護人員都冒著可能受到感染的危險去救病人,絕不應被以犯人一般來看待。醫護人員就像飛行員一樣,絕對不會在飛行中故意發生事故,做出傷人害己的事。在這次事件中,醫療人員其實也是受害者,應被關心安慰、幫他們站起來,不要再不斷地指責,如此台灣醫界才能真正地從失敗中記取教訓,才是人民之福!
(作者在美從事小兒科、小兒心臟及新生兒學近四十年)
從美國兩例移植出錯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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