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院長! 台大醫師醞釀逼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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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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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院長! 台大醫師醞釀逼宮

文章 MK »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6563 ... z1WhCW8v6H

【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2011.09.01 02:54 pm

器官移植感染愛滋重大疏失,引爆台大醫院重大危機,據了解,部分院內教授認為院長陳明豐「推諉卸責」,希望陳明豐知所進退、辭職下台,以示負責,也保住台大百年聲譽。

台大醫院發言人譚慶鼎上午並未直接回應此事,只強調,台大醫院並不負責懲處問題,因此院長是否下台負責,或做其他職務異動,院內迄今尚未討論。

對於這起醫療疏失,系出台大的衛生署醫事處石崇良也深覺痛心,今天講了重話,認為台大醫院部分醫師確實存有老大心態,缺乏自省能力;該負責就應負責,不能將整件事情都怪在某一個人身上。

「錯了就是錯了!」石崇良指出,處理此事要面對昔日的老師及同事,內心相當痛苦。台大應該表現出謙卑的態度,才能重新贏得社會大眾對於台大的信心。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台大醫學院教授則氣憤地說,三年前,台大手術室失火,造成一名病患死亡,當時院長陳明豐躲過責任,迄今仍未向社會大眾道歉。這次陳又想「以拖待變」,實在缺乏擔當。他還說,院內許多主任級以上教授,都認為陳明豐應該下台。

這位教授無奈地說,只因為台大醫院創傷部主任柯文哲愛講話,大砲個性,就必須為此事下台,變成替死鬼,實在太無辜了。這次發生愛滋感染疏失,難道院長不必負責?

教授表示,台大發生愛滋感染事件,純屬溝通不良,沒有落實作業準則,台大確實有錯,院長應該主動出面道歉,帶領副院長及手術醫師,向國人鞠躬道歉;但陳明豐還是採取「拖」字訣,躲了四天,才在眾媒體的採訪下,被動地說了道歉。對於院長事後的處理不當,台大內部已出現一股反彈聲浪,希望陳明豐可以知所進退。

【2011/09/01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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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a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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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不爽院長! 台大醫師醞釀逼宮

文章 hitachi »

石內卜要帶領潛伏的活死人們
幹掉「鄧不利多」了

好像石內卜會贏??
從臉書被關到現在
只能說江山代有才人出,小弟就潛在水裡按讚

忙著上班,教小孩
一不小心還升官了

終於比較有空一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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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不爽院長! 台大醫師醞釀逼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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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鼻孔) 媒體對待台大 比對待出事的小醫院 診所, 好太多了吧!

教授!? (舉紅牌)
教授大老們也要負責 不要選舉才會排排坐開記者會, 力挺某黨, 平日怎麼不 排排坐開記者會, 反駁仇醫團體, 民瘁官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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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不爽院長! 台大醫師醞釀逼宮

文章 loveTWN »

責任未明
就急著逼宮
這些教授真是想當頭頭想瘋了
台大都被官署欺負成這樣了
還不懂得團結一致對外
換個人當院長
這賬就算完了嗎???
冤屈就滿意的吞下了嗎???
這是那些動刀的主治醫師所希望的嗎???
現任院長如果逆來順受唯官署之命是從,再轟他下來不遲吧
leila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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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不爽院長! 台大醫師醞釀逼宮

文章 leilani »

有的人想當頭想到瘋了
就算要他簽不平等條約
就算要他背下不白之冤(反正推給前任)
就算背上歷史的罪名
就算承受同業的罵名
只要能當上頭,他都ok

台大有這樣的人嗎??
政壇是很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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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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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不爽院長! 台大醫師醞釀逼宮

文章 wipten »

不及及於名利 怎會再台大工作
新行業 : 鷹派醫師 
醫師應該是白袍的流氓 不是術仔
圖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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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eloveco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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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不爽院長! 台大醫師醞釀逼宮

文章 truelovecoco »

在寶山就是要要搶『頭銜』啊!
不然薪水那麼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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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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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不爽院長! 台大醫師醞釀逼宮

文章 空空空 »

上次聖人醫院醫師到中國殺人
聖人醫院院長也沒出來道歉啊
指派個副院長出來道歉

這就是大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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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不爽院長! 台大醫師醞釀逼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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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elovecoco 寫:在寶山就是要要搶『頭銜』啊!
不然薪水那麼少?
+1 怕熱就不要進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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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a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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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不爽院長! 台大醫師醞釀逼宮

文章 hitachi »

空空空 寫:上次聖人醫院醫師到中國殺人
聖人醫院院長也沒出來道歉啊
指派個副院長出來道歉

這就是大老
三空大師,小弟抖膽補充一下

醫院醫師殺人,公道講其實不應連坐院長

不過「醫院的管制藥被拿來殺人」
只指派個副院長出來道歉
麻管局也太放水了 (挖鼻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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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不爽院長! 台大醫師醞釀逼宮

文章 空空空 »

hitachi 寫:
空空空 寫:上次聖人醫院醫師到中國殺人
聖人醫院院長也沒出來道歉啊
指派個副院長出來道歉

這就是大老
三空大師,小弟抖膽補充一下

醫院醫師殺人,公道講其實不應連坐院長

不過「醫院的管制藥被拿來殺人」
只指派個副院長出來道歉
麻管局也太放水了 (挖鼻孔)
謝謝補充
小弟頭腦空空 (講台語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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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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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不爽院長! 台大醫師醞釀逼宮

文章 kathy »

不願透露姓名的台大醫學院教授
基本上 看到這種消息 就要先存疑了

都有人說台灣的媒體是"製造"業了

臺大醫院派系林立 難道是新聞嗎?

院長位置就一個 有資格問鼎的沒有一打

起碼也好幾雙

明爭暗鬥豈是這些事件發生使然?

石大處長 又不是沒待過台大

在任內也幾年了 媒體"朋友"哪少的了

又是 找消基會/醫改會突擊檢查

又是放話台大有人逼宮

又能立刻放下身段

說要辦自己的老師很痛苦

但話鋒一轉 又批台大老大心態 不願道歉

至於

衛生署有無督導不周

隻字不提 媒體"朋友"也有默契不追問

多放幾顆煙霧彈 該閃的就閃 該藏的就藏

石大處長 比 楊前署長 心機怕深沉了百倍不止

絕對有實力問鼎署長寶座

等他回任 急診醫師

別想了

他那個位置不是最清楚台灣醫療現況的嗎

他早把自己後路封了

踐踏自己人 何懼之有?

混政治圈最需要的豈是醫界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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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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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不爽院長! 台大醫師醞釀逼宮

文章 tico »

既然Kathy大認定台灣的媒體是製造業

何以對媒體寫出的處長語錄又如此相信?

還是Kathy大有什麼內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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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不爽院長! 台大醫師醞釀逼宮

文章 kathy »

tico 寫:既然Kathy大認定台灣的媒體是製造業

何以對媒體寫出的處長語錄又如此相信?

還是Kathy大有什麼內幕消息?
沒有

我只是小醫師 哪有什麼內幕

只是覺得目前為止

石大處長第一時間就將責任 推給台大和成大主刀醫師

之後 又完全不去檢討 衛生署在這樣的事件中 該負怎樣的責任

不以為然

石大處長目前為止 對於報紙引述他的報導可沒有任何否認

tico曾在急診與石大處長同事

或許比較知道他的為人

可以幫他澄清?

他是公正無私 秉公辦理 在這次處理過程絲毫沒有隱瞞衛生署疏失

或者 衛生署真的沒有疏失
履卦 第 十

九二 履道坦坦 幽人貞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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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不爽院長! 台大醫師醞釀逼宮

文章 kathy »

tico 寫:既然Kathy大認定台灣的媒體是製造業

何以對媒體寫出的處長語錄又如此相信?

還是Kathy大有什麼內幕消息?
對了

還沒調查就先開罰

這不是媒體有辦法製造的吧?
履卦 第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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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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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不爽院長! 台大醫師醞釀逼宮

文章 kathy »

資以 石大處長 台大醫院 google 並剪輯於下
若石大處長沒有說過這些話
應該會開記者會澄清吧?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xw3i.html
石崇良:台大3大失誤 釀愛滋器捐 
更新日期:2011/08/31 18:41 NewTalk 新頭殼
新頭殼newtalk 2011.08.31 涂鉅旻/綜合報導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今(31)日表示,台大醫院犯了包括溝通失誤、缺乏書面報告,移植小組醫師未再確認等3大失誤,導致5名接受器官捐贈的病患面臨罹患愛滋的風險。目前台北市、台南市衛生局已向台大、成大開出各15萬元的罰單。


石崇良指出,台大所犯的3個疏失分別為:器官勸募協調人員與檢驗師口頭溝通時,對捐贈者檢驗報告發生錯誤認知;協調人員在口頭記錄後,未二度上網或書面查核;移植小組的負責醫師在開刀前,未再最後確認書面報告。


台北市、台南市衛生局今天已對移植器官的台大醫院、成大醫院各開出15萬元的罰單。石崇良表示,這是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1條的最高罰款,未來衛生署將視專案小組調查進度,不排除繼續開罰。
履卦 第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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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不爽院長! 台大醫師醞釀逼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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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 ... 6100.shtml


石崇良希望醫界勿卸責

【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即時報導】 2011.09.02 01:05 pm


台大發生愛滋捐贈器官案,引發醫界指責衛署從未規定移植前要看捐贈者檢驗報告,且跨院看報告會侵犯病人隱私。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表示,這並非事實;器官移植牽涉捐贈者與受贈者,並無病歷交換困難與侵犯病人隱私問題,「如同植入人工髖關節、人工水晶體,醫師應在病歷上附上器材編號一樣,植入器官也應該如此。」醫界不應過度驕縱,因壓力而卸責。



全文網址: 石崇良希望醫界勿卸責 | 生活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 ... z1WmxD9P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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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不爽院長! 台大醫師醞釀逼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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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ownews.com/2011/08/30/138-2738877.htm


台大離譜疏失 衛署:主刀醫師該負責


原文網址: 台大離譜疏失 衛署:主刀醫師該負責 | 社會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08/30/138-2 ... z1WmxNUyBw


台大醫院誤植愛滋器官,爆發有史以來最烏龍的醫療疏失,衛生署醫藥處處長石崇良表示,整起事件在事實未釐清前,不會做出行政處分,另外就算要咎責,也不會只要協調師扛,移植器官的主刀醫師也得負起相關責任。

1名愛滋感染者不慎墜樓身亡,判定腦死後,母親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同意捐出器官遺愛人間。台大醫院立即派協調師前往新竹市南門醫院處理,將檢體送回台大本院檢驗,但24日協調師和檢驗師電話溝通發生認知錯誤,未經二度確認,就將愛滋男的心、肝、肺、腎等器官植入台大和成大醫院的5名患者體內。

台大醫院昨(28)日表示,該院對移植器官設有4道把關關卡,除了第一關「上傳病歷到電腦」之外,後3道卻未落實,明顯疏失。石崇良表示,台大醫院協調師直到26日整理器捐者病歷時,看到書面檢驗報告,才發現大錯以鑄成。
石崇良表示,雖然協調師和檢驗師電話溝通檢驗結果,發生錯誤認知,並在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輸入錯誤的檢驗結果,但是負責器官移植的主刀醫師應在手術前「time-out (暫停一下)」,檢視病患身分、手術部位、手術方式、確認無誤,才能動刀,因此不會要協調師負全責。
原文網址: 台大離譜疏失 衛署:主刀醫師該負責 | 社會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08/30/138-2 ... z1WmxR6Q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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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不爽院長! 台大醫師醞釀逼宮

文章 kathy »

http://668.hkcd.com.hk/content/2011-09/ ... 803178.htm

誤植艾滋器官案 台大醫院器官捐贈移植有3大缺失

中新網9月1日電 據台灣媒體報道,台灣“衛生署”項目小組8月31日由“醫事處長”石崇良率領,突襲檢查台大醫院,查核檢驗及器官捐贈移植流程後,仍有5項待加強。“衛生署”除要求24小時內改善完成,未來一個月內仍是“觀察期”,不只移植個案要逐案“報署審查”,還會無預警查核。

台“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當天公佈台大醫院三大缺失,一是檢驗員與協調人員口頭溝通失誤,二是未再確認書面報告或在系統上確認數值,第三是移植小組未再確認檢驗結果。“衛生署”還要求台大、成大兩家醫院,在近日內提出照顧、賠償計劃。


對於台大報告並未要求主刀醫師需確認捐贈者相關檢驗報告,醫師是否就可以因此免責?石崇良說,法令規定,艾滋檢驗呈陽性反應器官、組織等不能使用,“如果沒確認檢驗報告,如何確定是陰性!”

石崇良說,艾滋病毒檢驗原列在B、C肝檢驗之後,將移至緊急檢驗報告之首,還要加注說明,陽性者不得作為器官捐贈之用。

石崇良表示,重大檢驗報告應有提示機制,還要經過醫師確認;台大醫院檢討報告裏也提到,以電話聯絡檢驗結果時,改以中文陰性、陽性取代英文,以免混淆。

據瞭解,台大2名患者艾滋抗體呈陽性反應,另2人仍無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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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不爽院長! 台大醫師醞釀逼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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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msn.com.tw/news2313027.aspx

石崇良:台大3大失誤 釀愛滋器捐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今(31)日表示,台大醫院犯了包括溝通失誤、缺乏書面報告,移植小組醫師未再確認等3大失誤,導致5名接受器官捐贈的病患面臨罹患愛滋的風險。目前台北市、台南市衛生局已向台大、成大開出各15萬元的罰單。

石崇良指出,台大所犯的3個疏失分別為:器官勸募協調人員與檢驗師口頭溝通時,對捐贈者檢驗報告發生錯誤認知;協調人員在口頭記錄後,未二度上網或書面查核;移植小組的負責醫師在開刀前,未再最後確認書面報告。

台北市、台南市衛生局今天已對移植器官的台大醫院、成大醫院各開出15萬元的罰單。石崇良表示,這是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1條的最高罰款,未來衛生署將視專案小組調查進度,不排除繼續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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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不爽院長! 台大醫師醞釀逼宮

文章 kathy »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6561395.shtml

愛滋器官風暴 衛署公布台大3大致命疏失

全文網址: 愛滋器官風暴 衛署公布台大3大致命疏失 | 台大植愛滋器官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6561 ... z1WmyD8D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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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爆發器官移植感染愛滋的重大醫療疏失,衛生署上午公布台大醫院三大致命疏失,認為協調人員與移植醫療團隊都必須負責。衛生署依法開罰台大和成大各15萬元,外界批評太低,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無奈地說,除非修法,否則最多只能罰15萬元。

石崇良指出,台大明顯犯下三大缺漏,首先檢驗人員跟協調人員之間口頭溝通出現失誤。其次,依照標準作業流程,協調人員(資深護理師)在口頭溝通及記錄之後,還應上網核對台大檢驗報告,再次確定。最後醫療小組負責醫師應該再確定檢驗報告。負責醫師獲得口頭報告後,還應上網查閱台大檢驗報告,不能只依賴登錄中心網站資訊。衛生署長邱文達堅持,該負責的就要負起責任。

石崇良強調,希望台大、成大等醫院能夠儘速與病患在賠償方面達成共識,如果病患及家屬有需要,衛生署不排除代為聘請律師,協助和解甚至與醫院打官司。

「明明醫院制訂層層把關動作,但卻沒有落實!」石崇良指出,這兩家醫院的相關人員是否失職,衛生署將委由專家學者實地調查,相信台大、成大會根據調查結果,處分相關人員。衛生署也成立「受害者關懷協助小組」,九名專家包括社工師、心理諮商師以及具有法律背景的學者,針對病人及家屬進行心理輔導。



全文網址: 愛滋器官風暴 衛署公布台大3大致命疏失 | 台大植愛滋器官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6561 ... z1WmyL8bQ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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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不爽院長! 台大醫師醞釀逼宮

文章 kathy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xrf1.html

移植案 衛署:主刀醫師要負責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29日電)台大醫院移植愛滋器官案,台大和成大醫院的內部檢討報告明天出爐。衛生署強調,收到報告才決定如何懲處,移植器官的主刀醫師一定要負責,不會要協調師一肩扛起責任。

衛生署尚未收到台大和成大醫院的報告,醫事處長石崇良今天傍晚指出,待收到報告之後,衛生署專家小組會審,將在10到14天內做出最後的調查結論,屆時衛生署會對失職人員做出適切的懲處。

1名愛滋感染者23日在新竹市墜樓腦死,家屬表達器官捐贈意願,台大醫院派協調師前往新竹市南門醫院處理,23日將檢體送回台大本院檢驗,24日協調師和檢驗師電話溝通發生錯誤認知,以致24到25日之間,愛滋男的心、肝、肺、腎等器官植入台大和成大醫院的5名患者體內。

石崇良說,台大醫院協調師直到26日整理器捐者病歷時,看到正確的書面檢驗報告,才發現鑄成大錯。


他強調,雖然協調師和檢驗師電話溝通檢驗結果,發生錯誤認知,並在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輸入錯誤的檢驗結果,但是該負責的是器官移植主刀醫師,「當然不會」要協調師負全責。

石崇良解釋,主刀醫師應在手術前「time-out (暫停一下)」,最後檢視病患身分、手術部位、手術方式、重要的檢驗結果,確認無誤,才能動刀,台大醫院和成大醫院的移植團隊「都一樣」未盡最後檢視的責任。


對於參與移植的醫療人員身心健康狀況,他指出,台大、成大等器官移植醫療團隊成員如果身心狀況不適,建議可以暫時調離原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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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不爽院長! 台大醫師醞釀逼宮

文章 kathy »

這麼多家新聞報導 都曲解了 石大處長的意思?

都一起製造出相同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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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不爽院長! 台大醫師醞釀逼宮

文章 kathy »

kathy 寫: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xrf1.html

移植案 衛署:主刀醫師要負責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29日電)台大醫院移植愛滋器官案,台大和成大醫院的內部檢討報告明天出爐。衛生署強調,收到報告才決定如何懲處,移植器官的主刀醫師一定要負責,不會要協調師一肩扛起責任。

衛生署尚未收到台大和成大醫院的報告,醫事處長石崇良今天傍晚指出,待收到報告之後,衛生署專家小組會審,將在10到14天內做出最後的調查結論屆時衛生署會對失職人員做出適切的懲處。1

名愛滋感染者23日在新竹市墜樓腦死,家屬表達器官捐贈意願,台大醫院派協調師前往新竹市南門醫院處理,23日將檢體送回台大本院檢驗,24日協調師和檢驗師電話溝通發生錯誤認知,以致24到25日之間,愛滋男的心、肝、肺、腎等器官植入台大和成大醫院的5名患者體內。

石崇良說,台大醫院協調師直到26日整理器捐者病歷時,看到正確的書面檢驗報告,才發現鑄成大錯。


他強調,雖然協調師和檢驗師電話溝通檢驗結果,發生錯誤認知,並在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輸入錯誤的檢驗結果,但是該負責的是器官移植主刀醫師,「當然不會」要協調師負全責。

石崇良解釋,主刀醫師應在手術前「time-out (暫停一下)」,最後檢視病患身分、手術部位、手術方式、重要的檢驗結果,確認無誤,才能動刀,台大醫院和成大醫院的移植團隊「都一樣」未盡最後檢視的責任。


對於參與移植的醫療人員身心健康狀況,他指出,台大、成大等器官移植醫療團隊成員如果身心狀況不適,建議可以暫時調離原職務。
中央社應該不用製造衛生主管機關的新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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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不爽院長! 台大醫師醞釀逼宮

文章 kathy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xrf1.html

2011/08/29 19:28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29日電
衛署:主刀醫師要負責

衛生署強調,收到報告才決定如何懲處,移植器官的主刀醫師一定要負責
前一句說 收到報告才決定如何懲處

後一句緊接著 主刀醫師一定要負責

還沒調查就有心證? 還沒調查主刀醫師就一定要負責

他不知道這樣一講 對主刀醫師傷害有多大?

這則新聞完北檢就分案了

醫事處長石崇良今天傍晚指出,待收到報告之後,衛生署專家小組會審,將在10到14天內做出最後的調查結論,屆時衛生署會對失職人員做出適切的懲處。
不是10到14天後才要做結論?
主刀醫師一定要負責算不算結論?

石崇良說,台大醫院協調師直到26日整理器捐者病歷時,看到正確的書面檢驗報告,才發現鑄成大錯。


他強調,雖然協調師和檢驗師電話溝通檢驗結果,發生錯誤認知,並在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輸入錯誤的檢驗結果,但是該負責的是器官移植主刀醫師,「當然不會」要協調師負全責。

不是10到14天後才要做結論?
該負責的是器官移植主刀醫師
算不算結論?

石崇良解釋,主刀醫師應在手術前「time-out (暫停一下)」,最後檢視病患身分、手術部位、手術方式、重要的檢驗結果,確認無誤,才能動刀,台大醫院和成大醫院的移植團隊「都一樣」未盡最後檢視的責任
這是哪一個版本的 time-out
是記者亂報
還是 石大處長亂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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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不爽院長! 台大醫師醞釀逼宮

文章 kathy »

tico 寫:既然Kathy大認定台灣的媒體是製造業

何以對媒體寫出的處長語錄又如此相信?

還是Kathy大有什麼內幕消息?
我也曾讓 石大處長帶過
我clerk時他是CR吧

我對他的印象原本不差
但是第一時間就說主刀醫師要負責
讓我非常不能諒解
還是tico大知道他有什麼湳以啟齒的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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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不爽院長! 台大醫師醞釀逼宮

文章 kathy »

誰能幫忙算一下

他在那幾天講了幾次

主刀醫師要服全責

臺大醫院和成大醫院要負全責


全都是記者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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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不爽院長! 台大醫師醞釀逼宮

文章 kathy »

kathy 寫:
不願透露姓名的台大醫學院教授
基本上 看到這種消息 就要先存疑了

都有人說台灣的媒體是"製造"業了
另外

依我上下文

指的應是這種 連誰說的

都不敢講的新聞 要小心是製造出來的煙霧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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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不爽院長! 台大醫師醞釀逼宮

文章 kathy »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 ... F%E6%B4%BB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指出醫師既然為自己的病人開刀,就應保證器官不是愛滋陽性,「難道要其他醫院、器捐中心、衛生署代為確認嗎?」

石崇良說,就像植入人工髖關節、人工水晶體前,醫師要檢視病歷附載的器材編號一樣,醫師在動刀移植器官時,也該確認捐贈者檢驗報告;衛生署過去並非不准、現在才說可跨院交換,衛生署基於好意最近才發文為交換病歷「背書」。
醫師有上器捐中心確認啊
登錄是陰性啊

江醫師的說法
石大處長有正面回應嗎?

官方護隱私 醫師只能私傳病歷?
【聯合報╱江仰仁/林口長庚器官移植中心副主任(桃縣龜山)】 .31 02:59

台大愛滋移植事件,箭頭直指台大,本文無意替台大開脫,但期望以另一角度提醒主管諸公以較宏觀視野處理本案,使之不再發生。

周六晚正主持一個跨院際移植協調師的座談,乍聽台大誤用愛滋捐贈者器官,一時間一股複雜的情緒湧上心頭。
故事應從兩年前談起,當時林口有一病患於一般內科加護病房腦死,家屬要求器捐,醫師、社工師依流程處理。
當時因長庚並無等待肺臟移植之病患,經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分配後,依程序與受贈者所在之台大連絡。台大醫師理所當然要求檢視捐贈病患之胸部X光片,我院加護病房醫師口頭告知結果,但以維護病患隱私權之由拒絕傳送影像,致台大協調師御駕親征林口長庚,並發生劇烈口角。

本院事後檢討,咸認加護病房醫師因非移植團隊,不明作業程序,故不願提供病人X光片並無錯誤,但,如何滿足他院醫師對病況瞭解之需求,以完成捐贈者遺願?結論為:由移植團隊出面,因雙方醫師必然認識,以私下方式將X光片傳予對方,官方則仍維持遵守保護病患隱私權之諸多規範。

本人隔日即與器捐中心副執行長聯繫,器捐中心亦於數日後發文,要求各移植醫院回報對捐贈者所在醫院各檢驗檢查報告之需求。器捐中心此要求一旦落實,將為全國第一個非經病患同意,卻由官方授權的院際病人資料交換分享模式。但兩年過去了,一切作業仍停留於電話對電話,百分之百相信對方協調師口語轉述,無任何查證工作,即令欲查證亦無從查起。

報端已透露官方究責態度,醫事處石處長謂:移植醫師負全責!不只台大,連成大也遭殃。此一見解實令人失望!石處長提到最近頗熱門的外科手術室名詞:time-out(暫停),認為台大、成大移植醫師如有確實time-out,將可避免此「橫禍」!果真如此嗎?首先,移植醫師與器官摘取醫師並不必然為同一人,目前二者常早已分工。再者,time-out適用對象為已麻醉妥當即將接受手術之病人,亦即接受移植之病患,故不論核對內容如何,與捐贈者何干?

謂成大醫師亦應負責更屬無稽。捐贈者在台大,成大器官摘取團隊所攜回者僅置於保存溶液內之器官,從何time-out到捐贈者的檢驗數據?甚至,法律上成大是否可檢視台大病人之檢驗報告都尚有爭議。
器捐中心是否有能力、有權要求乃至強制各醫院捐贈者檢查檢驗資料交換?縱或有此默契,此交換是否合於現有法令?衛生署官方看法為何?近日報端已多有討論愛滋病患列管資料是否應註記健保卡,醫師是否可經由醫囑電腦系統網路查閱等,卻無人檢討最基本的院際資料交換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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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不爽院長! 台大醫師醞釀逼宮

文章 kathy »

http://tw.nextmedia.com/mobile/article/ ... le/secid/5
愛滋器官誤移植事件持續延燒,台大、成大移植團隊對衛生署可能要懲處醫師大表不滿,台大昨指衛署的器官移植前置作業流程,未規定主刀醫師需看到書面檢驗結果,且醫師也是依據衛署的器官捐贈登錄中心資料,只是登錄的資料錯誤。醫療改革團體也指器捐中心理該提供正確資料,衛署督導不嚴要負責。
台大收到衛署公文後隨即回文解釋,台大醫院人員指出,在誤植事件前,衛署所訂器官移植前置標準作業流程,沒有規定移植團隊需先看到捐贈者書面檢驗結果,該院移植團隊是依器捐中心登錄資料移植。一名台大醫院移植團隊醫師指為搶時間救人,移植前醫師均以官方登載資料為準,不會再調病歷。成大移植團隊成員李伯璋也指該院移植團隊也是看器捐中心登載資料才動刀,若要懲處醫師不公平。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器官勸募與移植醫院可能為不同醫院,跨院不易取得病歷,「整合捐贈者資料是政府責任,是器捐中心該做的事」,管理器捐中心的衛署也要為此重大移植疏失案負責。
衛生署的回應是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 ... F%E6%B4%BB

石崇良指出,醫師既然為自己的病人開刀,就應保證器官不是愛滋陽性,「難道要其他醫院、器捐中心、衛生署代為確認嗎?」
還特別用引號 通常這不是代表原文引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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